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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pdf简介:
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是一部关于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施工和验收的重要技术规范。该规范的全称为《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技术规范》,发布于2004年,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内电子信息系统(包括通信、计算机网络、电视、广播、监控等)的防雷设计、施工和验收。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对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的基本要求,如防雷等级的划分,雷电防护等级的确定等。 2. 防雷设计,包括防雷接地系统的设计,建筑物防雷设施的设置,如避雷针、避雷带、等电位连接等。 3. 防雷施工,明确了施工工艺、材料选择、安装要求等具体实施步骤。 4. 防雷检测与验收,规定了防雷设施的检测方法和验收标准。
GB50343-2004规范对于保护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系统免受雷电灾害,确保其正常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随着技术的发展,该规范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防雷技术和需求。
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图1.0.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综合防雷系统
1.0.6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应根据环境因素、雷电活动规律 设备所在雷电防护区和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的抗扰度、雷击事故 受损程度以及系统设备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0.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 合国家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由计算机、有/无线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 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等的电子设备构成的GB∕T 32233-2015 路面管理系统技术要求,按照一定 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 理的人机系统。
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 他设备和系统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
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主要用以防直击 护装置。
2.0.6内部防雷装置
由等电位连接系统、共用接地系统、屏蔽系统、合理布线 浪涌保护器等组成,主要用于减小和防止雷电流在需防空 产生的电磁效应。
2.0.7共用接地系统
将各部分防雷装置、建筑物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 (PE)、等电位连接带、设备保护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 及接地装置等连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统。
设备和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位基本相等的电气连接。
equipotential bonding bar (EBB)
将金属装置、外来导电物、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及其他电 其上以能与防雷装置做等电位连接的金属带。
2.0.10自然接地体natural earthing electrode
具有兼作接地功能的但不是为此目的而专门设置的与大地 子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 属管道和设施等的统称。
将保护导体,包括等电位连接导体和工作接地的导体(如 话)与接地装置连接的端子或接地排。 12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mainequipotentialearthingtemmi
board (MEB)
nal board (FEB)
建筑物内,楼层设置的接地端子板,供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 板作等电位连接用。
2.0.14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localequipotentialearthin
nal board (LEB)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内,作局部等电位连接的接 板
2.0.15等电位连接网络
由一个系统的诸外露导电部分作等电位连接的导体所 网络。
2.0.16浪涌保护器
至少应包含一个非线性电压限制元件,用于限制暂态过电压 和分流浪涌电流的装置。按照浪涌保护器在电子信息系统的功 能,可分为电源浪涌保护器、天馈浪涌保护器和信号浪涌保护 器。
采用放电间隙、气体放电管、晶闸管和三端双向可控硅元件 构成的浪涌保护器。通常称为开关型浪涌保护器。
采用压敏电阻器和抑制二极管组成的浪涌保护器。通常称为 限压型浪涌保护器。
tem 建筑物采用外部和内部防雷措施构成的防蕾系统,
建筑物米用外部和内部防雷猎施构成的防蓄系统
3.1地区雷暴日等级划分
3.1.1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 B.1.2地区雷暴日等级宜划分为少雷区、多雷区、高雷区、强 雷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少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在20天及以下的地区; 2 多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20天,不超过40天的地区; 3高雷区:年平均雷暴日大于40天,不超过60天的地区; 4强雷区:年平均雷暴日超过60天以上的地区。 3.1.3地区雷暴日数按国家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为准 见附录D。
3.1.1地区雷暴日等级应根据年平均雷暴日数划分。
3.2.1雷电防护区的划分是将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 境的建筑物,从外部到内部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LPZ)。 3.2.2雷电防护区应划分为:直击雷非防护区、直击雷防护 区、第一防护区、第二防护区、后续防护区(图3.2.2),并符 合下列规定: 1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 都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属完全暴露的不设防区。 2直击雷防护区(LPZOp):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很 少遭受直接雷击,属充分暴露的直击雷防护区。 3第一防护区(LPZ1):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经各 类导体的雷电流比直击雷防护区(LPZOp)减小,电磁场得到了 初步的衰减,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 4第二防护区(LPZ2):进一步减小所导引的雷电流或电
磁场而引人的后续防护区。 5后续防护区(LPZn):需要进一步减小雷电电磁脉冲 以保护敏感度水平高的设备的后续防护区。
图3.2.2建筑物雷电防护区(LPZ)划分
4.1.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 截效率划分为A、B、C、D四级。
率划分为A、B、C、D 四级。
4.1.2雷电防护等级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划分:
1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所处环境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确 定雷电防护等级; 2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雷电防 护等级。
护等级。 4.1.3对于特殊重要的建筑物,宜采用4.1.2条规定的两种方 法进行雷电防护分级,并按其中较高防护等级确定。
4.1.3对子特殊重要的建筑物,宜采用4.1.2条规定的两种方
4.2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2.1按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和建筑物人户设施年预计 雷击次数N2确定N(次/年)值,N=N+N2(计算方法见附 录A。
当0.90 4.3.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按表4.3.1选择雷电防护等级。 4.3.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按表4.3.1选择雷电防护等级。 表4.3.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的选择表 5.1.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满足雷电防护分 区、分级确定的防雷等级要求。 5.1.2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 5.1.3对于新建工程的防雷设计,应收集以下相关资 1被保护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地形、地物状况、气象条件 (如雷暴日)和地质条件(如土壤电阻率)。 2被保护建筑物(或建筑物群体)的长、宽、高度及位置 分布,相邻建筑物的高度。 3建筑物内各楼层及楼顶被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分 布状况。 4配置于各楼层工作间或设备机房内被保护设备的类型 功能及性能参数(如工作频率、功率、工作电平、传输速率、特 性阻抗、传输介质及接口形式等)。 5电子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网络的结构。 6电子信息系统各设备之间的电气连接关系、信号的传输 方式。 7供、配电情况及其配电系统接地形式。 5.1.4对扩、改建工程,除应收集上述资料外,还应收集下列 相关资料: 1F 防直击雷接闪装置(避雷针、带、网、线)的现状。 2防雷系统引下线的现状及其与电子信息设备接地线的安 全距离。 3高层建筑物防侧击雷的措施 4电气竖井内线路布置情况。 5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安装情况。 6电源线路、信号线路进人建筑物的方式。 7总等电位连接及各局部等电位连接状况,共用接地装置 状况(位置、接地电阻值等)。 8地下管线、隐蔽工程分布情况。 5.2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 5.2.1电子信息系统的机房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电气和电子 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屏蔽线缆外层、信 息设备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浪涌保护器(SPD)接地端 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 等电位连接网络的结构形式有:S型和M型或两种结构形式 的组合(见条文说明中的图1、图2)。 5 2 2在直主霞非防护区(IPZ0.)或直击雷防护区(LP70) 5.2.3共用接地装置应与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通过接地 5.2.3共用接地装置应与总 千线引至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由此引至设备机房的局部等电 位接地端子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应与预留的楼层主钢筋接 地端子连接。接地干线宜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其截面积不 应小于16mm²。接地于线应在电气竖井内明敷,并应与楼层主钢 筋作等电位连接。 1 不同楼层的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或不同雷电防护区的 接间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楼层配线柜的接地线 绝缘铜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²。 JB∕T 7698-2007 轮胎式装载机车轮轮辐与轮毂 安装尺寸.2.4不同楼层的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或不同雷电防护 2.5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 电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 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5.2.6接地装直应优元利用缝筑物的目然接地体,兰目然接地 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坡外大于1m处埋设成环形接地体,并可作为总等电位连接带使 用。 JB/T 13639.1-2019 工作台移动式单柱立式车床 第1部分:精度检验.pdf3.1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低层中心部 位,其设备应远离外墙结构柱,设置在雷电防护区的高级别区域 内。 2金属导体,电缆屏蔽层及金属线槽(架)等进人机房 时,应做等电位连接。 3当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为非金属外壳,且机房屏蔽未达到 设备电磁环境要求时,应设金属屏蔽网或金属屏蔽室。金属屏蔽 网、金属屏蔽室应与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 5.3.2线缆屏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需要保护的信号线缆,宜采用屏蔽电缆,应在屏蔽层两 端及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2当采用非屏蔽电缆时,应敷设在金属管道内并埋地引 人,金属管应电气导通,并应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 并接地。其理地长度应符合下列表达式要求,但不应小于15mo 端及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2当采用非屏蔽电缆时,应敷设在金属管道内并埋地引 人,金属管应电气导通,并应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做等电位连接 并接地。其埋地长度应符合下列表达式要求,但不应小于15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