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8431-2021 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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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8431-2021 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pdf简介:

Q/SY 08431-2021《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是一部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的标准,针对石油天然气行业中的防静电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静电引发的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保障石油天然气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以及生产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该规范涵盖了防静电的产生、传播、消除和管理的全过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静电产生机理、静电的危害、防静电设备的选用和安装、防静电操作规程、静电测试和监测、静电事故的应急处理等方面。它对静电产生的环境、设备、操作人员的防护措施以及静电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等都有明确的要求。

通过遵守Q/SY 08431-2021,企业和机构可以确保在石油天然气行业中,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静电风险,提高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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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Q/SY 08431—2021

GB/T 18916.19-2015 取水定额 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防静电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2液体石油产品防静电技术要求 4.3石油化工粉体防静电技术要求 6 4.4搅拌、混合的防静电要求 X 4.5液体采样、检尺、测温的防静电要求 8 防止人体静电措施 ..+ 8 静电接地 6.1应接地的部位 9 6.2可以不接地的部位 9 6.3静电接地方式 y 6.4静电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6.5静电接地端子和接地板 6.6静电接地的连接 参考文献:

Q/SY 08431—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Q/SY1431—2011《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与Q/SY1431—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导静电防腐蚀涂料涂层的表面电阻率数值(见4.2.3,Q/SY1431一2011的3.2.3); b)更改了进人储罐的油品流速的内容(见4.2.4,Q/SY1431—2011的3.2.4); c)增加了浮顶油罐浮船与罐壁之间的密封圈、密封胶板的内容(见4.2.8); d)增加了储罐连接导线的内容(见4.2.8); e)增加了储罐各金属构件的内容(见4.2.9); f)增加了在罐顶计量、取样操作平台上的内容(见4.2.10); g)增加了油品通过精细过滤器时的内容(见4.2.11); h)更改了加油站防静电的内容(见4.2.20,Q/SY1431一2011的3.2.16)。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商业储备油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娄仁杰、戴丽平、陈思学、张诗博、王金龙、刘学军、王大伟、杨勇、 吕霄汉、董彬彬、赵奕鸣、朱颖、夏晓滨。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 2011年首次发布为Q/SY1431一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O/SY 08431—2021

a)尽量减少可燃液体、 粉体、 粉尘等流动时 静电的产生 b)防止可燃液体中加人 人水分和 气体; c)设法导出或中和产生的静电荷,使其不能积聚 d)防止高能量的静电放电; e)防止爆炸气体混合物的形成。

a)配备能准确发出报警并同时联动的自动检测控制仪表装置,如可燃气体自动报警、静电接地 自动闭锁设施等: b)配置消防器材或设施; c)设置紧急联络通信设施; d)采取通风等措施,减少可燃气体的积聚。 4.1.3生产工艺设施,应在满足操作及使用条件前提下,充分考虑到由于误操作或故障、检修等原因 导致静电危害的各种因素,应采取本质安全或安全防护技术手段消除或减少这些因素。 4.1.4易发生静电危害的设备,其必要的安全防护、安全检测、静电接地与跨接、报警装置及信号系

Q/SY 08431—2021

Q/SY 08431—2021

4.2.1液体石油产品注人储罐时,应复核以下要求: a)甲、乙类液体石油产品不应从储罐上部喷溅注人; b)液体石油产品应脱水后,方可注入储罐; c)装有汽油等高挥发性液体的油罐清洗前,不应直接切换注入低挥发性油品; d)在储罐变更注人油品时,应对储罐进行置换、清洗,然后测定储罐内空气中的油气浓度,直 至符合安全规定。 4.2.2液体石油产品调和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甲、乙类液体石油产品的调和,不得用压缩空气进行调和; b)丙类液体石油产品的调和,如果其中有一个单体组分属于甲、乙类液体石油产品时,不得用 压缩空气进行调和: c)丙A类液体石油产品用压缩空气调和时,风压应控制在0.343MPa以下,调和温度应控制在 该油品闪点20℃以下。 4.2.3液体石油产品储罐内壁使用导静电性防腐蚀涂料时,应采用本征型导静电防腐蚀涂料或非碳系 的浅色加型导静电防腐蚀涂料,涂层的表面电阻率应为10Q~10"Ω。 4.2.4进人储罐的油品流速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固定顶储罐内液位低于进油口顶面以上610mm和进油线管径的2倍中的较小值,或浮顶罐 浮顶未浮起之前,储罐收油管线及收油口的流速不应大于1m/s,管线内的流速以1m/s为宜; b)当液位淹没进油口以上610mm和进油线管径的2倍中的较小值或浮顶浮起后,可逐步提高流 速,但不应大于4.5m/s; c)当液体石油产品中含水量在0.5%~5%时,收油流速不得超过1m/s。 4.2.5储罐在装卸液体石油产品作业后,均应经过一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 业且应符合GB12158一2006的规定。静置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4.2.2液体石油产品调和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固定顶储罐内液位低于进油口顶面以上610mm和进油线管径的2倍中的较小值,或浮顶 浮顶未浮起之前,储罐收油管线及收油口的流速不应大于1m/s,管线内的流速以1m/s为宜 b)当液位淹没进油口以上610mm和进油线管径的2倍中的较小值或浮顶浮起后,可逐步提高 速,但不应大于4.5m/s; c)当液体石油产品中含水量在0.5%~5%时,收油流速不得超过1m/s。 2.5储罐在装卸液体石油产品作业后,均应经过一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 且应符合GB12158一2006的规定。静置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

若容器内设有专用量槽时,则按液体容积小于1×10m取值。 4.2.6在进行石油产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得进行有可能产生静电引燃火花的现场试验或测试。 4.2.7储罐内不得存在任何没有静电接地的浮动物体。 4.2.8浮顶油罐浮船与罐壁之间的密封圈、密封胶板等应采用导静电橡胶制作。外浮顶储罐应采用 两根导线将浮顶与罐体做电气连接,外浮顶储罐的连接导线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50mm²的扁平镀锡 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内浮顶储罐的连接导线应选用直径不小于5mm的不锈钢钢 丝绳。

《建筑用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应用技术规程 CECS286:2015》Q/SY 08431—2021

O/SY08431—2021

路线起始点15m以内,第二组设在进入装卸区前。 3)在每组绝缘轨缝的电气化铁路侧,应设一组向电气化铁路所在方向延伸的接地装置,接地 电阻不应大于10Q。 4)专用电气化铁路线第二组隔离开关后的高压接触网,应设置供搭接的接地装置。 g)铁路油品装卸设施的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做等电位跨接并接地,两组跨接点 的间距不应大于20m,每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 h)栈台应设专用槽车静电接地报警联锁装置,静电接地报警联锁装置与槽车的连接应符合下列 要求: 1)接地连接工作应在打开盖之前完成; 2)连接应紧密可靠,不准采用缠绕连接; 3)静电接地线与槽车连接点距槽车口应大于1.5m; 4)在达到静置时间,且关上盖后方可拆除连接。 i)装卸人员应是本岗位人员,非本岗位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装卸作业。装卸人员应穿着防静电 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作业前应泄放人体静电。 j)装卸人员不应在装卸现场进行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以及其他产生静电或者火花的行为。 16汽车栈台防静电要求应符合GB13348一2009的相关规定,且满足以下条件: a)装卸油前,应检查罐车内部,不应有未接地的漂浮物。 b)汽车罐(槽)在进行装卸作业之前,应将车体接地。 c)采用顶部装油时,鹤管应放入到罐的底部,鹤管出口与槽车的底部距离不应大于200mm;卸 油台卸油时,卸油管与卸油池底部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m。 d)汽车罐车装油的速度宜满足公式(2)关系:

vD≤0.5或≤4.5,两者取最小值

式中: 液体流速,单位为米每秒(m/s); D 鹤管直径,单位为米(m)。 e)装油完毕,应静置不少于2min后,再进行提取鹤管、采样、测温、检尺、拆除地线等工作。 f)用于运输油品的汽车罐车需使用导电橡胶拖地带,拖地带内部导电金属线与车体间处于电气 导通状态;不得使用金属拖地链。 g)采用底部进油的汽车罐车,其进口处应设置导流板。 h)罐车未经清洗不应替换装载或换装油品(品种)。 i)使用胶管装卸油品时,胶管应为防静电胶管,胶管单位长度的电阻不得大于1×10"Ω,导电 耐油胶管两端的金属快速接头应处于连通状态。 j)栈台应设专用汽车罐车静电接地报警联锁装置JC 69-1982 衬垫石棉纸、板,静电接地报警联锁装置与槽车的连接应符合 下列要求: 1)接地连接工作应在打开罐车的顶盖之前完成; 2)连接应紧密可靠,不准采用缠绕连接; 3)要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处; 4)静电专用接地端子距装卸油口应大于1.5m; 5)在达到静置时间,且关上顶盖后方可拆除连接静电接地线。 k)作业前,应检查作业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放掉罐内垫水或存水,清除罐内杂物,尤其是未接 地的浮动物

式中: 液体流速,单位为米每秒(m/s); D 鹤管直径,单位为米(m)。 e)装油完毕,应静置不少于2min后,再进行提取鹤管、采样、测温、检尺、拆除地线等工作。 f)用于运输油品的汽车罐车需使用导电橡胶拖地带,拖地带内部导电金属线与车体间处于电气 导通状态;不得使用金属拖地链。 g)采用底部进油的汽车罐车,其进口处应设置导流板。 h)罐车未经清洗不应替换装载或换装油品(品种)。 i)使用胶管装卸油品时,胶管应为防静电胶管,胶管单位长度的电阻不得大于1×10*Ω,导电 耐油胶管两端的金属快速接头应处于连通状态。 j)栈台应设专用汽车罐车静电接地报警联锁装置,静电接地报警联锁装置与槽车的连接应符合 下列要求: 1)接地连接工作应在打开罐车的顶盖之前完成; 2)连接应紧密可靠,不准采用缠绕连接; 3)要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处; 4)静电专用接地端子距装卸油口应大于1.5m; 5)在达到静置时间,且关上顶盖后方可拆除连接静电接地线。 k)作业前,应检查作业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放掉罐内垫水或存水,清除罐内杂物,尤其是未接 地的浮动物。

Q/SY08431—2021参考文献[1]GB12014防护服装防静电服[2]GB21148足部防护安全鞋[3]GB50813石油化工粉体料仓防静电燃爆设计规范[4]SY/T7354本安型人体静电消除器安全规范[5]Q/SY08004防静电产品安全性能检测技术规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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