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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ZSSIA 012-2022 城市群协同业务数字化构建指南.pdf简介:
T/SZSSIA 012-2022 城市群协同业务数字化构建指南.pdf部分内容预览:
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发布
/SZSSIA012—2022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基本原则. 协同业务数字化构建参考框架. 6.1总体框架.. 6.2战略与机制层 6.3业务协同层 6.4共性支撑层. 6.5基础设施层, 6.6运行与保障层 协同业务数字化构建流程, 7.1概述...... 7.2规划和设计 7.3建设和实施 7.4运营和管理 7.5评价和优化 附录A(资料性) 数据架构构建参考示例 附录B(资料性) 网络信息安全架构构建参考示例. 参考文献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基本原则, 协同业务数字化构建参考框架. 6.1总体框架.. 6.2战略与机制层 6.3业务协同层 6.4共性支撑层. 6.5基础设施层 6.6运行与保障层 协同业务数字化构建流程, 7.1概述...... 7.2规划和设计 7.3建设和实施 7.4运营和管理 7.5评价和优化 附录A(资料性) 数据架构构建参考示例 附录B(资料性) 网络信息安全架构构建参考示例. 参考文献
暖气管道施工方案T/SZSSIA012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大学、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严涂、赵迎迎、刘晓静、贺彪、李晓明、陈君丽、陈相宇、耿雅楠、董睿博、 涂伟、李敏敏、单、岳隽。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大学、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严淦、赵迎迎、刘晓静、贺彪、李晓明、陈君丽、陈相宇、耿雅楠、董睿博、 涂伟、李敏敏、单、岳隽。
城市群协同业务数字化构建指南
本文件给出了城市群协同业务数字化构建的基本原则、参考框架、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跨区域、跨城市、跨领域、跨层级等方面的城市群协同业务数字化规划与构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月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31495(所有部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保障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GB/T32168一2015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 GB/T33850一2017信息技术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GB/T34077.1一2017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管理规范第1部分:服务质量评估 GB/T34680(所有部分)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GB/T36073一2018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 GB/T36112一2018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现场管理规范 GB/T36113一2018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投诉处置规范 GB/T36114一2018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 GB/T36621一2018智慧城市信息技术运营指南 GB/T37988一2019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 GB/T40656.1一2021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第1部分:总体要求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协同业务数字化collaborativebusinessdigitalization 通过体制机制变革、业务流程再造,并运用数字化技术支撑等方式,实现该业务的智能化办 便捷高效协同的体系工程。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I: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t) CIM:城市信息模型(CityInformationModel)
城市群协同业务数字化构建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系统构建:根据城市群协同业务的现状,自顶向下将协同业务的战略、制度、流程、信息 等因素进行分解,并对各类因素间的关系进行全面分析,反映出城市群协同业务数字化的 整体态势; b) 1 便捷高效:从使用者的核心需求出发,以服务的便捷获取和业务的高效处理为导向,进行 城市群业务协同、数字化平台等的构建; C) 1 共享开放:以跨区域、跨城市、跨领域、跨层级的数据要素共享开放和高效流通为基础, 优化城市群业务流程,促进城市群技术融合创新,推动城市群业务的协同化与数字化; d) 可持续发展:宜综合考虑与可持续性相关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技术、资金、组织、 机制等,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建设成果的选代升级。
协同业务数字化构建总体参考框架包括战略与机制层、业务协同层、共性支撑层、基础设施 运行与保障层,如图1所示
图1协同业务数字化构建总体参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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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协同标准:主要涉及跨域协同的业务流程规范、数据标准规范、技术标准规范等。
业务协同层负责规范协同业务数字化的协同业务、协同场景、协同流程和协同应用GB 51345-2018-T: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无水印,带书签),其中: a) 协同业务:针对市民、政府、企业三类服务对象,城市群间的协同业务主要分为民生服务 协同业务、城市治理协同业务、产业经济协同业务,其中民生服务协同业务涉及政务协同 服务、医疗协同服务、教育协同服务等方面;城市治理协同业务涉及应急协同管理、交通 协同管理、环境协同治理等方面;产业经济协同业务涉及宏观经济监测、市场协同监管、 跨域企业服务等方面; b) 11 协同场景:依据协同业务的需求,分解涉及城市群跨区域、跨城市、跨领域、跨层级的协 同业务场景,如政务跨城通办、跨城交通、跨城就医、跨城执业、跨境企业开办等场景; C) 协同流程:依据协同场景需求的确认,形成的业务运行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申报、业 务审批、业务运行、业务评估等; H) 协同应用:依据各业务协同流程建立的支撑应用系统或平台,如深港跨境交通车牌审批系 统(简称“一号通道”系统)、深港教育资格认证审批系统、“湾区通”专题系统等
共性支撑层负责提供支撑城市群协同业务的基础信息环境、业务平台、数据共享等,其中: a) 1 共性支撑平台:主要为协同业务提供共享数据支撑、基础能力支撑等的可跨域共享共用平 台,如跨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区块链基础平台、AI能力平台以及CIM能力平台等基础使 能平台等; 6X 共性支撑数据服务与接口:主要为协同业务提供不同维度的数据服务、基础能力调用接口 等。
基础设施层为城市群协同业务的数字化构建提供感知设施、网络通信、计算存储等相关基础设
运行与保障层负责规范协同业务数字化的运营管理、网络信息安全以及评价优化等,其中: a)运营管理:为协同业务的数字化提供基础设施、平台与应用等方面的策划、管理、效益体 现等; b) 网络信息安全:从技术和管理两个层面为数字化体系的构建提供安全保障,并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个人与公共信息安全,实现数据合规; 一 评价优化:为协同业务的可持续运行与发展提供必要的评价与改进。
7协同业务数字化构建流程
明确协同业务数字化的目标和任务,营造必要的规划环境,宜做以下构建准备: 日) 1 开展背景评估:评估相关的资源、环境等现状,分析与法律法规、业务发展以及服务对象 在需求等方面的差距,为协同业务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明确协同业务数字化的前置必要 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构建协同业务数字化所需的城市数字化资源,如跨城网络、数据、标 准等; b 开展需求分析:面向城市群中市民、企业、政府等不同主体的业务需求进行分析,包括但 不限于协同业务服务对象、协同业务内容、协同业务流程、协同业务数字化架构、支撑技 术与平台、协同业务规范等维度,需求分析的参考示例见表1;
表1 面向不同对象的协同业务数字化构建需求示例
注1:面向市民的协同业务主要指智能公共服务,集中解决公共服务中的效率和公平等问题,通过破除“信息 孤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开发智能、便捷的服务渠道。 注2:面向企业的协同业务主要指智能产业服务,集中为跨域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融资等过程中提供信息共 享服务,如主动信息推送、智能报表等服务, 注3:面向政府的协同业务主要指协同业务决策,集中解决政府决策信息碎片化与封闭化、决策能力差异化、 决策机制经验化等问题: 1)政府决策信息碎片化是指政府决策信息来源分散,缺乏可比对、可验证的信息; 2)政府决策信息封闭化是指信息主要来源政府内部,缺乏社会、行业的整合共享,进而造成面向政府 的决策缺乏对城市综合态势的有效掌控; 3)政府决策能力差异化是指单个领域纵向决策水平较高,横向参差不齐,需要突破跨领域、跨层级协 同决策的瓶颈; 4)政府决策机制经验化是指传统政府的决策主要靠人的经验判断,缺乏大数据层面的有效利用与发掘, 尚未形成决策信息识别、预判、预警的智能服务能力。
C 开展协同业务数字化规划与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协同业务场景、业务流程、架构设计、 协同应用、阶段任务、实施策略等;规划设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 协同业务数字化的设计以应用为目的GB∕T 30711-2014 摩擦材料热分解温度测定方法,以实际需求为基础,确保简单实用,为用户提 供操作简便、快捷的服务,确保不同的用户都能熟练使用; 2) 1 协同业务数字化宜实现智能化、自动化,减少人工干预,能从外部系统自动导入相关 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和操作步骤,各模块间能够平滑衔接; 3) 协同业务数字的架构设计中宜注重数据架构与网络信息安全的架构设计,数据架构宜 充分考虑不同来源数据的规范管理,保障数据可跨域共享交换;网络信息安全架构的 设计宜依据现有的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充 分保护个人与公共信息的安全;数据架构与网络信息安全架构可参考附录A与附录日 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