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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348-2022 建筑中水运行管理规范.pdf简介:
DB11/T 348-2022《建筑中水运行管理规范》是一部北京市地方标准,主要针对建筑中水系统的运行管理进行规定。中水,也称为再生水,是指经过处理后的可再利用的污水,主要用于冲厕、景观灌溉、绿化用水等非饮用目的。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中水系统的运行操作、维护保养、水质监测、设备管理、安全控制等内容。它旨在提高建筑中水系统的运行效率,确保水质达标,减少水资源浪费,促进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内容可能包括中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故障处理、预防性维护、水质控制指标、能源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遵循该规范,建筑管理部门和运营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中水系统的管理和运营,从而确保中水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为环保和节能做出贡献。
DB11T 348-2022 建筑中水运行管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4.1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有明确的中水管理部门。运行维护人员应依法经由市节水管理部门培训并考 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2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中水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4.3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对中水处理过程中的工艺参数进行监测、记录和动态调整,水质、水量、水 压应满足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要求。 4.4用于城市杂用、景观环境的建筑中水出水水质,应分别符合GB/T18920、GB/T18921的规定。当 需满足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较严格水质要求标准确定。 4.5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建筑中水水质进行检测,宜半年检测一次,每年至少一次,其检测 指标、取样和检测的方法应符合GB/T18920、GB/T18921的规定。 4.6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对所辖范围的中水原水、管路、设备设施、取水口、中水用途等进行管理, 确保中水的安全使用
4.7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保证中水的持续供应和正常使用,如确需停止使用的,及时通知用户,必要 时向水务部门报备, 4.8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并应符合GB55020的安全管理要求。
5.1.1 中水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安装单位负责,拟接管的管理人员及运行操作人员应陪向参加。调试连 续时间不应少于2周,有生物处理的不应少于6周。 5.1.2中水系统应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开展调试工作: a)原水达到设计水质和设计水量; b)原水未达设计值,经充分论证、可安全稳定运行。 5.1.3中水系统调试中应检验整个系统和工艺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中水设施调试技术见附 录A。 5.1.4中水系统调试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系统运行技术参数,以及原水水质检测 报告和合格的中水水质检测报告,并确认中水管道与自来水、直饮水管道没有连接后,再向中水管理单 位进行交接验收。管路误接排查及处置流程见图1。
路误接排查及处置流程
5.1.5在交接验收时《城市地下工程盖挖逆作法结构设计指南》宣贯培训材料(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中水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协助开展操作岗位培训,并向运行管理单位提供完整的 技术资料和中水处理站的操作规程,包括: a)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设计说明书和峻工图以及各项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计量仪表检测校验 证书以及设备维护、维修、检修规定,药品和备品备件的规定等文件; b)中水处理站的操作规程,包括各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和操作控制要求,中水处理站启动和停运的 操作程序和方法,装置设备和仪器仪表操作运行规定,突发情况的应变措施等。 5.1.6中水管理单位接管后,宜安排1至2个月的连续试运行,以便培训人员、检验设备、积累经验、 健全管理。
b 具有10日以上的连续稳定运行记录; C) 有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全
5.2.1中水水质检测项目与周期见表B.1和表B.2,必要时应对中水及其原水进行同步检测。 5.2.2日常水质检测方法见表C.1。 5.2.3中水水样取样点应有清晰的标识。中水原水取样应在调节池进水口,建筑中水取样应在中水池 出水口。余氯指标的取样点应包含控制点和辅助控制点,控制点应设于管网末端,辅助控制点应设于中 水处理站内的消毒接触反应池后。
5.3.2管理制度包括:
5.4.1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开展定期培训。 5.4.2建筑中水的井盖、水箱(池)、管道及取水口等设施应有浅绿色标识,并在显著位置标注“不 得饮用”、“中水”等提示字样,并有专人巡视和定期检查。 5.4.3室外和公共场所的建筑中水取水口,应设锁具或专门的开启工具。 5.4.4物业管理单位应: a)告知室内装饰、装修人(或企业):不得擅自拆改中水管道和设施,禁止将中水管道与生活饮
1.1应定时清除栅渣,并妥善处置。 1.2除污机运行时,应监视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并定期对减速箱注油,注意传动链条和轴承 ,发现故障应停车检修。 1.3宜每年对除污机进行一次彻底清洗和防锈蚀处理。 1.4汛期应加强巡视,增加清污次数,
6.1.1应定时清除栅渣,并妥善处置。
6.2.1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曝气设施或搅拌装置。 6.2.2应每日查看调节池水质状况,当池内出现大量泡沫、有油污漂浮等异常情况时,应查找原因并 及时处置。 6.2.3宜每年清洗调节池至少一次,定期检修曝气设施或搅拌装置。 6.2.4清洗调节池前,应通风换气,并应按DB11/T852中有限空间作业的要求配置装备、开展检测和 实施操作。 6.2.5当发生溢流时,应对调节池液位控制器的上下限位或整个系统进行调节。 6.2.6宜每周检验液位控制器,防止异物缠绕
6.3.1活性污泥法和膜生物反应器在运行前,应先进行活性污泥培养驯化。当中水原水有机物含量偏 低时,可酌情投放生物营养剂。 6.3.2应使生物反应池的进水流量均匀稳定,尽量减少间断进水。 6.3.3宜每年放空检修生物反应池一次,清通曝气头,检修各种装置。或根据运行情况,如水面曝气 的均匀性判断曝气装置的堵塞程度,必要时进行放空检修。 6.3.4生物接触氧化池出口处的溶解氧浓度应保持在3mg/L~4mg/L范围内,活性污泥曝气池出口处 应保持在2mg/L~4mg/L。当停止进水超过2d以上时,应适当降低供气量,如间歇曝气,或减小接触氧 化池供气量。 6.3.5定期检查生物接触氧化池填料,并按维修规定进行更换或补充,生物接触氧化池的运行维护按 HJ2009执行。 6.3.6活性污泥法曝气池的运行维护按CJJ60执行。 6.3.7膜生物反应器全过程应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实现全自动运行管理,膜生物反应器的运行管理按 GB/T33898执行。 6.3.8为了保持膜生物反应器良好的处理能力,应监测并及时调整污泥浓度、污泥沉降比、溶解氧及 pH、水温、跨膜压差、产水流量等指标。 6.3.9采用膜生物反应器时,应有清洗工艺以保障膜滤法的正常运行,膜清洗装置应同时具备对膜组 件实施反向化学清洗和池外浸泡化学清洗的功能设施,并宜实现在线清洗。
6.4.1定期检查并调整二沉池的配水设备,确保进入各沉淀池的进水流量均匀。 6.4.2定期检查并调整出水堰板的平整度,防止出水不均和短流现象的发生,及时清除出水堰板上的 浮渣和出水槽上的生物膜及藻类。 6.4.3定期检查排泥阀门和管路,保持管路畅通。 6.4.4应每日巡检,观察出水的感官指标,如污泥界面的高低变化、悬浮污泥量的多少、是否有污泥 上浮现象等TCUA 05-2021 中型混凝土自保温砌块.pdf,发现异常后应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6.4.5应及时清理池面的浮泥和堰口的积泥,并按操作规程,定时定量排放污泥。夏季或污水量较大 时,应适当增加排泥次数,每日不宜少于一次。排泥时宜快速开启,排泥时间不宜过长,可多次操作, 6.4.6每年宜放空检修二沉池一次,当水下设备、管道、池体等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修复。
6.5.1应建立滤池运行、反冲洗、清洗、消毒、检修等操作规程,规范滤池的运行管理与操作要求, 使滤池安全稳定运行。 6.5.2新装滤料后的滤池,应消毒浸泡至少24h方可使用。 6.5.3临时停用时,滤池液位应保持在排水槽以上,并每周进行消毒。停用一周以上,应将滤池放空, 6.5.4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反冲洗,并安排人员现场监管。滤池停运时间超过3d以上,应在停运前反洗 干净。反冲洗不应导致滤料大量流失。对煤砂双层滤料,在滤池冲洗刚结束时,应缓闭排水阀,让煤、 砂恢复分层。在滤池冲洗完成后,应等3min,再缓慢启动过滤。在过滤启动5min内,初期滤水应排放 或返回调节池。 6.5.5宜经常开启压力过滤器的排气阀,排除顶部的存气。对其反冲洗时,应缓慢开启进水阀。应按 产品说明书的要求维护保养安全泄压装置和排气阀。 6.5.6当压力过滤器存在下列异常情况:承压部件出现裂纹、鼓包、变形、焊缝或可拆连接处泄漏, 安全装置失效,连接管件断裂,紧固件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6.5.7应按TSGR7001的要求定期检验压力过滤器的安金附件
6.5.1应建立滤池运行、反冲洗、清洗、消毒、检修等操作规程,规范滤池的运行管理与操作要求, 使滤池安全稳定运行
6.5.8应保持压力表、温度计清洁,表盘上的玻璃应能清晰读数。压力表、温度计应按JJF(京)63、 JJF(京)35、JJF(京)3004的要求定期校核检查,不合格应及时更换。 6.5.9应作定期检查滤池或过滤器内的过滤介质,按维修规定进行更换或补充。也可定期对过滤介质 进行体外清洗,如有缺损应补充。 6.5.10超滤设备的运行维护应按照CJ/T170执行。
GB50128-2014标准下载6.6.1消毒系统运行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a)运行中确保中水管网末端总余氯满足相关要求; b)设置消毒质量控制点,各控制点定时检测或自动监测,余氯量达到控制点设定要求; c)每日检查消毒系统投药、储药区洗眼器和喷淋装置设施的完好性; d)每月检定计量器具。采用高位罐加转子流量计时,每月清洗转子流量计。采用压力投加时,定 期清洗加药泵或计量泵。 6.6.2应配备专人负责消毒设备的维护保养,并按产品说明要求进行检查、运行和维护。 6.6.3药剂的进货、保存与管理: a)在使用次氯酸钠溶液消毒时,宜每周测定储存药剂的次氯酸钠含量以调节投氯量,合理确定送 货量和送货周期,减少有效氯的损失; b)商品次氯酸钠保存温度不宜超过25℃,应在干燥、避光、有通风设施的室内贮存,并与易燃 还原性物质分开存放; c)应有专人保管药品药剂,并有使用登记记录; d)次氯酸钠等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的药剂包装不得随意丢弃。 6.6.4如无余氯自控装置,应依据有效氯含量和处理水量、水质、水温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次氯酸 钠投加量的设定值。 6.6.5注意观察加氯计量泵的运行状况,出现异响时,应及时检查进药管滤头,如有堵塞应及时清洗 6.6.6检修和清洗加氯泵时,操作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配戴防护面具、耐腐手套等用品。 6.6.7应加强二氧化氯发生器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如下: a)严格控制二氧化氯制备过程中的原料稀释浓度,防止出现误操作; b)经常检查和维护密闭式反应器的各项安全措施; c)经常检查清理投药射流器,预防堵塞; d)定时地进行设备的通风排气,排除装置内凝结残液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可爆炸气体; e)分仓库存放强氧化性和强酸化学品,且搬运路线不应重叠; f)每次使用前,由专人对发生器进行检查; g)与其他设备分开布置。二氧化氯发生器设备间应设置洗眼器等应急防护设施。 6.6.8紫外线消毒设备运行维护按GB/T19837执行。 6.6.9臭氧发生器设备运行维护按CJ/T322执行。 6.6.10消毒剂发生器所在的室内,严禁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