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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梁连续箱梁悬臂法浇筑专项施工方案简介:
公路桥梁连续箱梁悬臂法浇筑是一种常用的桥梁施工技术,尤其适用于大跨径桥梁的建设。专项施工方案主要针对这种施工方式的特点和难点进行详细规划。
悬臂法浇筑是箱梁施工中的一种重要工艺,它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在桥墩上预先预制一段箱梁,然后通过悬臂浇筑的方式,逐步向前延伸,最后形成完整的箱梁。这种方法可以减少支架的使用,减少施工占地,降低施工难度,但也需要精密的施工控制和严谨的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施工准备:明确施工目标、施工场地、设备材料准备、人员组织和培训等。
2. 箱梁设计:根据桥梁设计图纸,确定箱梁的形状、尺寸和浇筑顺序。
3. 施工流程:详细描述悬臂浇筑的施工步骤,包括模板制作、混凝土拌合、运输、吊装、浇筑、养护等。
4. 安全措施:对高空作业、设备操作、混凝土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5.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遇到的施工问题,如混凝土裂缝、结构变形、天气影响等,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6.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检查点,确保每一步施工都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7. 施工进度计划:明确施工的各个阶段和时间节点,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公路桥梁连续箱梁悬臂法浇筑专项施工方案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综合考虑施工技术、安全、质量和进度等因素,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桥梁的质量。
公路桥梁连续箱梁悬臂法浇筑专项施工方案部分内容预览:
根据设计施工图,施工技术规范、编写各工序施工技术方案,编制的施工方案经业主和监理同意批复后方可施工。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总工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质量测试人同及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活动,使全体施工人员了解与掌握设计要求,施工注意事项、质量控制标准及施工操作规程,以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均符合控制要求。
8.11.3 完善的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对忽视质量、不按操作规程或施工方案所引起的,可能对工程造成不良影响的施工活动,工程质检科有权责令其停工或返工。
8.11.4 工程变更联系单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的《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 GB 13544-2011》,工程施工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或材料代用等需变更设计时,以项目部统一的工程变更单以书面提出,未经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签证的工程变更均属无效。
8.11.5 文件资料和质量记录的整理,收集工作对各种文件资料和质量记录的分类汇总工作应做到标准统一,查询方便,准确无误,未经检查验收签证的部位一律不得列入完成产值数量,每月月底由质量测试组资料人员负责整理有关质量记录上报项目部。
8.11.6 严格执行质量奖罚制度,认真执行质量一票否决权,确保质量目标实现。
8.12 冬季、雨季、夜间施工技术措施
项目部根据施工总体计划安排于低温、雨季、夜间施工的工程项目,我们将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订阅淳安县气象旬报,与气象站保持密切联系,专人监听气象预报,以提前了解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确保低温、雨季、夜间施工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和总体进度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8.12.1 低温施工技术措施
8.12.1.2 砂、石材料堆场应保持不积水。
8.12.1.3 混凝土搅拌时间应比正常温度情况下多增加一些。
8.12.1.4 浇筑混凝土前,应清除模板内和钢筋上粘附的冰块、雪,做好防风,保温设施。
8.12.1.5 配制混凝土时,宜掺入早强型外加剂。
8.12.1.6 混凝土的养护:在低温季节施工期,对灌注完的混凝土时采取保温措施,必要时采取蒸汽养护。
8.12.1.7 机械加强低温季节保养,对加水、加油润滑部件勤检查、更换,防止设备冻裂。
另外,为防气温突然下降,使工程遭受冻害,在冬季施工前后的时间,注意天气变化,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8.12.2 雨季施工技术措施
8.12.2.1 在雨季来临前,本承包人将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进行雨季施工地段,并编制实施性的雨季施工计划,提交工程师审查批准。
8.12.2.2 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及时疏通排水管道,不堵塞现状管线。
8.12.2.3 混凝土工程,刚浇注和砌筑完时要复盖好,必要时采取搭棚防雨,不能让雨水冲刷。
8.12.2.4 备好防雨物品和其他的劳保用品。
8.12.3 夜间施工技术措施
施工安排时,尽量避免或减少夜间作业。需要连续施工的工程,夜间施工将采取如下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8.12.3.1 各级组织机构建立夜间施工值班制度,亲临现场指挥,检查施工。大型项目的夜间施工,做好周密的组织和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资源,确保夜间施工顺利进行。
8.12.3.2 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夜间工作有良好照明条件。
8.12.3.3 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事先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
8.12.3.4 夜间施工,加强复核检查制度,确保技术放样准确无误。
9.1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严格控制工程施工,按照一级施工企业标准执行,不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避免重伤,因工受伤事故率控制在0.5‰以下。具体措施如下
9.1.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明确各自的岗位责任,各专职机构和业务部门要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
9.1.3 加强安全员的安全教育,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组织职工有针对性的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生产知识,做到思想上重视,生产上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工、焊工等工种,必须经专门安全操作技术训练,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操作。
9.1.4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需进行全面且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者、受交底者须履行签字手续。
9.1.5 项目部每旬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每月进行安全检查。
9.1.6 开展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实行考核。
9.1.8 技术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要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1.9 通过改进施工方法、施工工艺,采用先进设备等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预防疾病的发生。
9.1.10 生产、生活设施的现场布置要结合防汛考虑,并在汛期到来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9.1.11 施工现场有健全电气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严格的安全规程。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需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所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做到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安装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做到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电零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指定专人定期测试。
9.1.1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告牌,进入施工现场须戴好安全帽,上、下沟槽有扶梯,过沟槽设有扶栏的走道板。
9.1.13 现场施工的坑、洞、危险处,设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任意移动。
9.1.14 搭设施工脚手架、支撑要按照设计严格执行并加挂检查验收牌,对重要的承重型或支撑结构要经设计验算后确定。
9.1.15 预应力张拉作业时,张拉工作人员要站在钢筋(或钢绞线)两侧,以免钢筋(钢绞线)或锚具弹出伤人。
9.2 水上施工安全应急措施
由于本工程处在新安江水库,水深较深,在施工中可能出现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它气象性灾害。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必须制定实际、可行的安全措施以及应急预案。
9.2.1 水上安全措施
项目部在水上高空作业,作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救生衣,系好安全带,在工作班组的场地上悬挂救生圈,工人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员班前必须有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在案,告知从业岗位存在危险地方,进行上部结构施工时,要有海事部门协助在周边地段设明显的标示、标牌,水上设有浮标、信号灯,固定好各种设备,根据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操作。
组建20至30人训练有素的防汛抢险队;
各施工点及各船舶要配对讲机或其它通讯工具,随时保证通讯联系畅通;
9.2.1.1 做好个人劳动保护工作。上施工平台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跳板要固定(必要时应装扶手),水上工作平台四周安装栏杆和安全网。
9.2.1.2 根据“以避(防)为主,以救(抗)为辅,留有余地,自我保护”的原则。制定应对施工湖区异常水文、气象(台风)和复杂湖区环境以及保障内部安全的各项防范措施,包括湖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船舶火警、机损故障、人员伤病等的应急预案。
9.2.1.3 晚间各施工作业点按规定显示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建筑物,在安装灯光照明时应避免强光直射湖面,影响船舶驾驶人员的了望。
9.2.1.4 为安全防风,根据气象台提供的预报风力等信息,在附近水域选择合适的避风锚地避风,风力较大时船舶严禁出航,以确保安全。
9.2.1.5 各施工作业工区应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作进行事故预测,并加强该环节的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控制管理。
9.2.2水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有必要时向附近水上船只求助。
在 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电传)报告发生水上事故地点、时间、事故概况、伤亡人数(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
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事故详细情况。伤亡事故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处理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后,以书面形式提供完整的报告(含事故发生的经过、抢险救护过程、伤亡损失情况、事故处理结果、事故原因、教训、整改措施等)。
设备打捞出水后应及时的对设备进行修复,尽快恢复生产,准备材料与保险公司相谈事故理赔事宜。
9.2.3水上突发事故救援程序
9.2.3.1 应急处置原则,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及时控制、措施果断、相应处置、责任到位、讲究策略、及时向上级报告,控制损失。
9.2.3.2 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后,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同时组织自救,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9.2.3.3 项目部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各相关人员参加现场救援,以尽可能缩小事故影响及损失为原则,同时在整个抢救过程中,负责现场通讯和对外联系。
9.2.3.4 项目部根据事故性质及趋势,向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紧急救援。
9.2.3.5 项目部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亡人员建筑工程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通用模板,并以最快速度将伤员救离现场。
9.2.3.7 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事故调查工作,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9.2.3.8 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有关处理规定,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理。
9.2.3.9 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部应当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及早恢复施工,减少损失。
9.2.4龙卷风、汛情、雾等气象性灾害应急预案
9.2.4.1 防龙卷风应急预案
(1)接收到有龙卷风的预报时,启动2小时一收听气候气象预报;预先选择人员紧急避风点,指派专人加强了望,及时加固设备、设施,清除可能被吹动的小型物件。
(2)龙卷风开始袭击时DB11/T 1862-2021 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pdf,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进入紧急避风点,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电伤事故的发生;启动紧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