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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学教学楼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简介:
一个小学教学楼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通常会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项目概述:首先,会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包括教学楼的规模、结构、位置、施工周期等,以及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和目标。
2. 施工组织:明确施工队伍的组织架构,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角色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各施工阶段的人员配置和分工。
3. 安全管理计划:详细阐述安全管理制度和程序,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应急预案等。特别强调对小学生安全的特殊考虑,如防止高空坠落、防止触电、防止火灾等。
4. 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脚手架安全、用电安全、塔吊安全管理、物料搬运安全等。
5. 安全教育培训:强调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定期的安全知识更新培训,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6.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救援措施、应急救援联系人等。
7. 评估与改进:设定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机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持续改进。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保障小学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工具,必须被严格遵守和执行。
某小学教学楼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预览:
①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活区内厕所、食堂、宿舍、
办公室、娱乐室、卫生室等,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
确定的施工平面布置,搭建整齐。
②生活区的临时用水、用电设专人管理。
③在生活区、办公区《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06》,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当数
量的宣传标语、黑板报,并及时更换内容,切实起到鼓舞人心,表扬先进的作用。
④我们要经常保持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及其周围地
区的清洁,建立卫生区域,每日二次设专人打扫卫生。
⑤工地食堂的墙裙、灶台、买饭台统一用白瓷片镶贴,地面
铺设防滑地砖,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到整洁卫生,使生、熟食
物隔离,案板分开,并且采取防苍蝇、防尘措施。
⑥ 在生活区内设水冲式临时厕所,用白瓷片镶贴,设专人
打扫,保持其清洁,设有一个加盖子的简单化粪池。门窗齐全,
5)、其它方面文明工地管理
在管理过程中,我们将实行严格的门卫制度和群体形象
制度,工人一律戴黄色安全帽,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
食堂炊事人员一律穿白色卫生服。
为了防止工伤、爆炸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
(一)、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设计图技术交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队长等有关部门及人员交底。各工序、工种由项目责任工长负责向各班组长交底。
1)、特殊工程及特殊部位或特殊工种的施工组织及设计中未明确的有关问题。
2)、由公司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关键施工问题,主要施工工艺、特殊的技术要求。
3)、技术和材料试验项目及要求等。
3、生产管理技术交底
1)、交底组织:由总工办负责,向项目技术负责人,单位工程负责人和有关职能人员交底。
2)、交底重点:
(1)传达或遵照公司技术交底的有关内容。
(2)施工图的内容,工程特点,图纸会审纪要和关键部位。
(3)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顺序、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和工效的措施。
(5)冬雨施工措施及特殊条件下的技术安全措施等。
4、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
1)、交底组织:由责任工长向栋号技术员和班交底。
2)、交底重点:
(1)图纸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部位及标高,轴线尺寸,预留洞,预埋件的位置、结构设计意图等有关说明。
(2)施工操作方法,对不同工种要分别交底,施工顺序和工序间的穿插、衔接要详细说明。
(3)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操作工艺。
(4)冬雨季施工措施及在特殊施工中的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要点等。
(5)对原材料的规格、型号、标准和质量要求。
(6)各种混合材料的配合比添加剂要求详细交底,必要时,对第一使用者负责示范。
(7)各工种各工序穿插交接时可能发生的技术问题预测。
(8)降低成本措施中的技术要求等。
5、施工员(工长)交底
1)、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幢号工长交底,下达任务书。
2)、班组长应结合具体施工任务讨论落实,弄清关键部位,质量要求,安全施工和操作要点,然后分工明确任务和相互配合关系,建立责任制,确定保证措施,保证顺利地完成任务。
技术交底可以采用会议口头形式,文字图表形式,甚至示范操作形式,视工程施工复杂程度和具体交底内容而定。各级技术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关键项目,新技术项目应作文字交底。
(二)、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三)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1、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2、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这里总公司补充强调几点,要求项目部做好。
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6、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7、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使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对各外包单位、各施工作业层、班组实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各外包单位、施工作业层、班组应按本制度的规定积极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条 项目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防范意识、责任意识、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项目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是综合办公室。
第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对安全教育培训资料进行管理,办理各类相关资格证书,对每期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评价和考核,对各期安全教育培训进行通讯报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理论研究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协助部门是安全生产部。
第八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协助部门应拟订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拟订计划应围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结合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新条例、新标准,列明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等;协助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做好相关记录并报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备案;对在岗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能力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教育、知识教育、技能教育及法制教育等。
第十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为参加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公司请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及学习安全教育讲座光碟等。
第十一条 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入岗培训、转岗培训、在岗培训和应急培训等。
第十四条 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参加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培训并要求考核合格,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的针对该工种与本行业特点的培训并要求考核合格等。
第十五条 对新员工(含待岗、换岗及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建筑施工和安全生产的一般知识和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特点、规章制度的要求及事故案例教育;了解事故预防的措施、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19全现浇大模板多层住宅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重大危险源的具体预防要求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所使用工具、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 对公司所有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参加安全宣传活动,参观施工现场等。
第十八条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新员工、临时聘用人员、实习人员等,在进入项目部之前必须进行3 天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九条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特殊高处危险作业、机动车驾驶、机械操作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作业的人员,组织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特殊工种培训,取得岗位证书的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条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械的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考试合格的,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施工人员,在每年年初和工程开工前组织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的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供水系统用弹性密封轻型闸阀 GB/T32290-2015》,由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下达《安全学习通知书》,进行为期不少于3 天的安全学习,考试合格的可上岗工作。
(六)、安全生产奖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