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港路某道路程施工组织设计

共港路某道路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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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港路某道路程施工组织设计简介:

共港路某道路程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预览:

碾压前应控制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碾压。

碾压时直线段由两边向中间,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横向接头对振动压路机一般重叠0.4~0.5m,对三轮压路机一般重叠后轮宽的1/2,前后相邻两区段(碾压区段之前的平整预压区段与其后的检验区段)宜纵向重叠1.0~1.5m。应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路面的两侧应多压2~3遍。

4.1路基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细料填缝GTCC-111-2019标准下载,在软土上回填山场碎石,第一层应在50~60厘米,以保证稳定,第一层应用小吨位压路机稳压。

4.2第一层稳压后可分层填筑、压实,摊铺厚度以30厘米为宜。路基分层填筑分层压实,要求无轮迹,无弹簧、无翻浆、干松现象。

4.3路基碾压机械应先轻型后重型,碾压方法应由弱振到强振、由边缘向中心碾压,前后二次轮迹重叠15~20厘米,相邻两次无下沉,最后碾压轮迹小于5mm。

4.4最后一层找平碾压须用50t 振动压路机进行,以保证其密实。必须符合路基标高,宽度、平整度及其它几何尺度要求后进行沉降值观测,达到设计要求。

1) 观测点位的布设:

0+100、0+250、0+400、0+500、0+650、0+800处各埋设一个。

原地面按设计要求开挖或处理后,回填一层50 cm厚的山场碎石,在其顶面设置浅层沉降。沉降管每节长度1m(亦可根据填筑厚度酌情调整),施工期间应注意加强保护。

施工期间每次填筑都要加强沉降观测,每填一次观测一次。

a.雨污水工程结束后,每天需观测一次,因故停止施工则每三天观测一次。施工过程中若日沉降量达到4mm/d,水平位置超过2mm/d,则表明路基失稳,应立即停止填筑,待稳定后方可继续施工。施工期间第一个月每三天观测一次,第二个月至第三个月每七天观测一次,以后每半个月观测一次。

地基路堤设计按沉降和稳定两部分进行控制,在路面设计使用年限内,一般路堤工后沉降≤30cm路基稳定系数不低于1.1。

4.5碾压结束后,及时进行密实度检测,合格后进行养生。

5.1本工程沟槽土方开挖时,采用机械开挖沟槽,为防止沟槽边坡失稳,沟槽边坡:管道敷土≤1米时,边坡1:1.0,敷土>1米时,边坡1:1.5,敷土>2米时,边坡1:3。沟槽开挖深度>4米以上时应采取钢板桩支护工作,或采用挖机 及人工共同分工台阶式分层开挖,并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5.2沟槽开挖时应向操作人员详细交底,指定测量员与挖机操作手配合,及时测量槽底高程和宽度,防止超挖或多挖。

可能准确地将槽底按规定高程整平,设计槽底高程以上应预留20CM左右一层不挖,用人工清底修平。

5.3人工清挖槽底时,应认真控制槽底高程和宽度,并注意不使槽底土壤结构遭受扰动或破坏。

5.4沟槽开挖应充分考虑地下水位高,须设置集水坑进行雨水及地下水外排,以防泡槽,确保施工安全。

雨污水管道中心线和检查井平面定位,除有定位坐标外,管渠中心线位置根据道路中线线平行距离确定,检查井位置根据道路里程桩号确定,雨、污水管道一般用大开挖埋设,本工程雨水管道采用双侧布管,分段收集路面及周边雨水后排入规划河道,沿线每隔40m左右设置雨水检查井及雨水口,每隔120m左右设置预留检查井,预留支管管径为DN600,坡度为I=0.005%,坡向干管检查井,雨水管采用钢筋砼Ⅱ级排水管,橡胶圈接口,管道基础根据各管道顶覆土深度分别采用135钢筋混凝土基础(施工详见变更设计图),雨水口采用偏沟式双篦雨水口,雨水口采用聚脂复合材料篦子,雨水口连接管除注明外全部采用DN300,以I=0.02%坡向干管雨水检查井。雨水口连接采用砼排水管,路口雨水口布置以道路专业的路口竖向位置为准。污水管道采用单侧布管,污水干管每隔30~40m左右设置污水检查井,每隔90~120m左右设置预留检查井,预留支管管径为DN400,

坡度为I=0.005%,坡向干管检查井,污水管采用钢筋砼Ⅱ级排水管,橡胶圈接口,管道基础根据各管道顶覆土深度分别处理:埋深大于6.0米的采用顶管施工,埋深小于6.0米的,根据各管道顶覆土深度分别采用120。180。混凝土基础(施工详见04S516),预留支管检查井1000*1000,污水预留支管检查井直径1000,

混凝土基础→砾石(石粉)垫层→下管→安管→(土)回填→养护→井室砌筑→预制盖板。

6.3本工程检查井模板采用木模和钢模,排水盖板边沟及检查井采用C25钢筋混凝土整板基础,以便于下层混凝土的灌注和振捣。

6.4模板的接缝应紧密吻合,如有缝隙,应用木条或胶条等紧密嵌塞,以防跑浆.

6.5模板的支柱及支杆不得直接支在槽底或槽帮上,支点应垫以木板或方木,使有足够的支撑面积,以保证所灌注的混凝土结构不致发生不允许的下沉或变形。

6.6为防止模板内移,在模板内部设一道加撑杆,在灌注混凝土时随灌注随将内撑拆除。

6.7模板应支撑牢固,不跑模,板缝严密,不漏浆,且在灌注混凝土前应保持湿润。

7.1检查井施工前,应在已安装完毕的排水管的检查井位置处,放出检查井中心位置线。

7.2雨水检查井底采用50cm的山场碎石,山场碎石视土质情况增减厚度,检查井内外壁涂刷美羚PHA105涂料防腐。井基槽开挖如淤泥含水量太大,视土质情况以抛毛石或适当增加山场碎石土厚度进行处理。污水检查井基本雨水相同,当污水管道管底标高小于1.0米时,基础底加铺竹芭两层,宽度与基础宽度相同。400g/m2土工布包裹,雨污水底层均10cmC10混凝土垫层找平。

7.3在检查井钢筋混凝土基础面上,雨水井体采用C25钢筋砼,对接入的支管应随浇注随安,管口应伸入井内3CM,且管顶应砌砖圈进行加固;污水检查井井体、井筒采用直径600当地预制砼井筒。

7.4井室砌完后,用1:2.5水泥砂浆内粉,1:3勾平缝,并及时安装钢钎维井盖,安装时墙面应用水冲刷干净,并铺砂浆按设计高程找平,井盖面应高出场平标高

7.5本工程钢筋接头数量不大于总钢筋数量的25%(受拉区),50%(受压区),本工程钢筋锚固及搭接长度见下表:

8.1管道工程应在其主体结构经隐蔽验收合格及污水闭水试验合格后及时回填;

8.2本工程沟槽回填顺序按沟槽排水方向由低向高,且沟槽两侧应同时回填夯实,以防管道位移;管顶以上20厘米至管底均用石屑回填. 余均用土回填;

8.3井室回填应四周同时进行;

8.4为防止管道在回填夯实中裂损,其胸腔部分必须按虚铺厚度不超过30CM分层夯实。排水管道顶30CM以下采用灌水密实及洼式夯机夯实,50CM以上用挖机拍实再加振动压路机碾压密实。局部地段在机动车道范围内采用浆砌片石包封。

9、二灰碎石基层(厂拌略)

9.1二灰碎石基层技术指标:35cm二灰碎石基层

9.1.1二灰碎石基层石料采用级配碎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30毫米,施工前应认真选择石料,并能够级配试验,测量其强度,选择合适的级配,以提高二灰碎石基层强度。其配合比为(重量比):石灰:粉煤灰:级配碎石=8:12:80,七天无侧限抗强度应不小于0.8Mpa,石灰应符合Ⅲ级以上的技术标准,粉煤灰烧失量应小于10%。集料压碎值小于30%,针片状小于15%。基层集料级配组成参照交通部《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有关内容执行。推荐集料级配及合成级配如下表:

二灰碎石基层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洒水养生,养生期不小于七天,二灰碎石基层在施工期及养生期内应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1)在下承层上恢复中线,直线段每20M钉一根中桩,平曲线每10M钉一中桩,并在两侧路面边缘0.5M外设指示桩。

(2)进行水平测量,在桩上用红漆标出二灰碎石铺设的标高。

试铺100米长的试验路段,检测二灰碎石松铺系数、压实状况、强度、混合料中的各种材料含量(拌合效果)、外形质量、最佳的摊铺方法,为大面积施工提供有效数据,改善施工工艺,提高工程质量。

运到工地的混合料应及时摊铺,若由于施工条件所限不能及时摊铺时,在工地上的堆放时间不应超过24h ,混合料的适宜含水量以二灰细料“手捏成团,落地能散”为度。

①混合料运至现场后,机械摊铺,人工进行局部找补。小范围内倒车,设专人负责指挥,避免运料车撞击、压桩等,影响摊铺进度和质量。

②人工铺设后设专人负责检查质量:用弹性极小的棉线互拉对角线检查其平整度,对集料离析现象用粉煤灰拌石灰处理。

③摊铺时取样用电炉烘干测得含水量,碾压前,测量人员检测其松铺高程。

9.4.2混合料摊铺宜使用摊铺机械并辅以人工整平,严禁用齿耙搂平。坚持“宁高勿低、宁铲勿补”为原则。切忌薄层加铺,以免产生脱壳。

9.4.3施工安排上宜尽量减少纵、横向接缝。对于机动车道部分需分层施工,其纵横接缝均应错开,横缝错距不小于1米,总缝错距不小于0.3米。

9.4.4混合料在摊铺中应尽量做到一次整平,摊铺后如果发现局部粗粒料集中产生蜂窝现象时,即用少许较干的二灰嵌实再行碾压。严禁在已碾压成型的二灰碎石上找补薄层。初压后用路拱板及3米直尺检查路拱平整度,及时进行铲修整平,低凹处应翻松休整,翻松深度不得小于10厘米。

9.5.1摊铺后的混合料必须当天碾压完毕,中途若遇降雨,应将已摊铺好的混合料至少普压一遍,以利排水,天晴后待混合料含水量适当时再补压。

(1)整型后,检测其含水量JGJ/T 470-2019 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在二灰碎石处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如水份不足,应适当洒水。

(3)严禁在刚压实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作压路机或送料车的转弯、调头、急刹车等,避免刚刚有初期强度的二灰碎石产生细小裂缝,从而降低其最终强度,以保证基层质量。

(4)碾压过程中,如有“弹簧”、松散、起皮等现象,局部掺入二灰碎石混合料,应及时处理,使其达到质量要求。

(5)接缝与“调头”处理;

前一工作段如与后一工作段的施工间隔时间较短,预留5米长不进行碾压,后一段施工时,再一起碾压,如施工段间隔时间太长,则预留2米长不进行碾压,后段施工时给予清除。

②严禁在已成型的二灰碎石上进行“调头”。必要时,须用草袋或砂子垫铺一定的厚度,才可进行施工机械的“调头”。

T/CEC 183-2018标准下载9.6早期养护和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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