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T5110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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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GB/T51103-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1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103-2015,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11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和常州雷宁电磁屏蔽设备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国内最新的工程实践经验,吸收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外先进技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5章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常州雷宁电磁屏蔽设备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常州雷宁电磁屏蔽设备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松涛路52号,邮政编码:21302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
              常州雷宁电磁屏蔽设备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安方高科电磁安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傅斌 王克鲁 郑秉孝 朱玉俊 薛长立 杜宝强 檀喜敬 周启彤 田岭 朱安东 李承士 郭林 吴淳 陈辉 赵琪 诸晓春 魏梅 高兴彬 翟虹 吕致恒
    主要审查人:王元光 王文艺 兰汉焰 程志强 高俊 沈涛 孙晓彦 冯菊梅 黄群骥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确保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磁屏蔽室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 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电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一种专门用于衰减、隔离来自内部或外部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通常由金属材料建成,一般分为焊接式和组装式结构。

2.0.2 电磁屏蔽处理装置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quipment
    对穿越电磁屏蔽层的管道和线缆进行电磁屏蔽处理的装置的统称。

2.0.3 检漏 preliminary shielding check
    在电磁屏蔽效能测量前,对电磁屏蔽室的电磁泄漏进行检查的行为。

2.0.4 测试机构 testing agency
    完成测试并出具报告的机构。


3 基本规定


3.0.1 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能力,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3.0.2 本规范宜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合使用。

3.0.3 电磁屏蔽室工程应符合下列施工质量控制规定:
    1 电磁屏蔽室工程所涉及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报验。其品种、规格、性能、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应齐全,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2 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工序宜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分别按本规范附录C、附录D的内容形成记录。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并应形成记录;未经签字认可,不应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 隐蔽工程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到场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0.4 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等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3.0.5 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并保证使用时在标定有效期内。

3.0.6 施工现场的劳动安全、职业健康、防火措施和环境保护等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7 电磁屏蔽室施工应保持原建筑结构安全。

3.0.8 自检过程中强发射源应由受过培训的测试人员操作。

3.0.9 电磁屏蔽室配套工程施工时,不得破坏电磁屏蔽室的电磁屏蔽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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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工安装


4.1 施工条件和准备


4.1.1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检查,确定现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电磁屏蔽室安装位置的建筑物现场宜进行实测,经确认符合施工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2 安装场地空间结构及平面布置应能满足电磁屏蔽室工程设计图纸的安装尺寸要求。
    3 电磁屏蔽室外表面与建筑结构体之间的隐蔽工程,包括需预留的孔、洞、各种预埋件、管道应已施工完毕,穿墙预留孔、预留洞应无遗漏。
    4 电磁屏蔽室坐落基层地面位置的浮渣、尘土应已清理干净;地坪已坚硬,平整,并应保持干燥。
    5 供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使用的电源、气源、水源均应满足使用要求。
    6 设备和材料堆放的场地应符合设备和材料存放的要求,并应留有设备和材料进场所需要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4.1.2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将施工组织设计经建设单位批准,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并保存记录。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提出开工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


4.2 绝缘层施工


4.2.1 当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对电磁屏蔽室有明确绝缘电阻施工要求时,施工现场除应满足本规范第4.1.1条规定外,还应保证基层地面坚硬结实、表面平整、干燥无油,并具有良好的防水保护。

4.2.2 绝缘层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彻底清理施工现场,保持现场清洁。

4.2.3 绝缘层施工应按区域实时进行绝缘电阻检查,经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区域施工。

4.2.4 电磁屏蔽室主体结构底部框架完成后,宜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绝缘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4.2.5 电磁屏蔽室底部电磁屏蔽层安装完毕,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验收,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本规范表C.0.6的要求做好记录。

4.2.6 施工现场应做好绝缘层保护,严禁周边无关物体与电磁屏蔽室相连接。


4.3 电磁屏蔽室结构施工


4.3.1 电磁屏蔽室可按主体结构分为焊接式和组装式。不同的主体结构对应不同的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并应按各自要求进行施工。

4.3.2 电磁屏蔽室主体结构的施工控制可按照电磁屏蔽体支撑框架和电磁屏蔽层两部分进行,并应按本规范表C.0.2和表C.0.3的要求分别填写电磁屏蔽体支撑框架质量验收记录表和电磁屏蔽层质量验收记录表。

4.3.3 当电磁屏蔽室主体结构为金属框架焊接结构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屏蔽体支撑框架几何尺寸应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之后,方可进行电磁屏蔽层板体的电气连续焊接。
    2 电磁屏蔽室的钢结构骨架和电磁屏蔽层板体变形的容许值无具体要求时,宜按表4.3.3取值。
    3 金属框架构件之间焊接应牢固,构件应平整、顺直,表面不应有施工残留和污物,构件焊接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涂装处理。


表4.3.3 结构件变形容许偏差(mm)

注:L为受弯构件的跨度(对悬臂梁为悬臂长度的2倍);H为基础顶面至柱顶的高度。


    4 电磁屏蔽层板体的电气连续焊接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漏焊缺陷;
        2)电磁屏蔽层板体应无明显凹凸、翘曲变形;
        3)焊缝感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应清除干净。
    5 电磁屏蔽层板体电气连续焊接完成后,应用检测仪器对所有的焊缝及电磁屏蔽室后续配套设施的焊接项目进行电磁泄漏检漏,应对发现的泄漏点进行补焊并复检,直至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3.4 当电磁屏蔽室主体结构为组装式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磁屏蔽板体应符合设计要求,防腐涂覆涂刷和导电衬垫敷设应完好,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2 部件与主体结构的连结应严密、牢固、可靠;
    3 电磁屏蔽板体安装应平整、顺直,表面不应有施工残留和污物,外观无明显损伤;
    4 电磁屏蔽板体之间压接缝隙应均匀,并无导电衬垫外露。

4.3.5 电磁屏蔽室结构的支撑框架施工完毕且已做好防腐涂装后应做隐蔽工程报验。

4.3.6 所有电磁屏蔽层板体电气连续焊接缝或联结缝应直观可见,不应在电磁屏蔽效能测试前有隐蔽遮盖。

4.3.7 需在电磁屏蔽层板体上开孔或开洞时,孔或洞的位置应避开梁、柱、主龙骨和板缝。

4.3.8 在已安装电磁屏蔽层板体上开孔或开洞时,宜用开孔器或等离子切割方法。


4.4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的施工


4.4.1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验收,并应按本规范表C.0.4记录。

4.4.2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的进场验收应检查产品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及防腐处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经运输贮存后有无翘角、翘扭、弯曲,如有以上情况,应全部进行修复后方可进行施工。

4.4.3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施工时应用水平尺校平或用挂线法校正其前后左右的垂直度,做到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其平面度不应大于1.5/10002,门扇和窗扇对中位移不应大于1.5mm。

4.4.4 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4.5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与电磁屏蔽层板体的电磁密封连接,应达到电磁屏蔽室电磁屏蔽效能要求。

4.4.6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应启闭灵活。

4.4.7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的表面应洁净、平整、色泽均匀,无凹坑、无锈蚀。

4.4.8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施工完毕,应进行保护,保持导电接触面清洁、无锈蚀。

4.4.9 电磁屏蔽门手动开启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4.10 电磁屏蔽门的应急安全标志应安装牢固,位置醒目。


4.5 附属配套装置的施工要求


4.5.1 电磁屏蔽室配套的电源、通风空调、智能信息系统、等电位接地端子等电磁屏蔽处理装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安装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和施工图进行,并应按本规范表C.0.5的要求记录。

4.5.2 电源、通风空调、智能信息系统、等电位接地端子等进入电磁屏蔽室应选择相应等级的电磁屏蔽处理装置,确保电磁屏蔽室电磁屏蔽效能。

4.5.3 电磁屏蔽处理装置应与电磁屏蔽层连接牢固,相同类别宜相对集中在一起。

4.5.4 不同功能外形相似的电磁屏蔽处理装置应标识清晰,便于区分。

4.5.5 电磁屏蔽处理装置与电磁屏蔽层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焊接方式的电磁屏蔽处理装置与电磁屏蔽层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应严格按焊接工艺进行,焊前应清理焊接处的表面;
        2)焊接过程中对焊缝应随时进行检查,焊缝应光滑,不得有熔渣、气泡、气孔、虚焊等;
        3)焊后应对焊缝做防腐处理。
    2 采用组装式的电磁屏蔽处理装置与电磁屏蔽层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设计要求在电磁屏蔽层上开出相应孔洞,同时清理该基层内外表面,安装基面应无毛刺、异物、锈迹;
        2)紧固件与电磁屏蔽层之间应敷设电磁导电衬垫;
        3)应按设计要求的力矩拧紧紧固件,应确保电磁屏蔽处理装置部件与电磁屏蔽层的连接严密、牢固。
    3 电磁屏蔽体室外配套设备的管、线与电磁屏蔽处理装置连接时,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电磁屏蔽结构。当电磁屏蔽室有明确绝缘电阻要求时,可在管道与电磁屏蔽处理装置之间用绝缘软管连接。


4.6 等电位连接的施工要求


4.6.1 电磁屏蔽室的等电位接地连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应将电磁屏蔽室预留的等电位连接端子与建筑物内等电位连接带或电磁屏蔽室专用等电位接地装置进行电气连接。

4.6.2 引下线宜采用高导电率的扁状导体,不得与输电线平行敷设。

4.6.3 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完毕通电运行前,应确认已有效接地,且接地线安装牢固。

4.6.4 电磁屏蔽室等电位连接后应进行接地电阻测量,测量数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4.7 涂装的施工要求


4.7.1 有防腐处理的组装式电磁屏蔽室不可进行涂装,但在安装前应做好产品保护。

4.7.2 电磁屏蔽室普通涂料涂装工程应在电磁屏蔽层板体电气连续焊接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4.7.3 电磁屏蔽室的面层涂装材料选择,应按电磁屏蔽室设计要求及电磁屏蔽室所处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求进行。

4.7.4 涂装施工做法按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规定的金属面油漆及防火涂料做法实施,并应保证涂料之间的相容性。

4.7.5 涂装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环境温度宜在5℃~38℃之间,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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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程验收


5.1 一般规定


5.1.1 各工序应按施工组织计划和技术要求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验,相关各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字认可,不宜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1.2 电磁屏蔽室工程所涉及的专用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电磁屏蔽室工程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检验结果应按本规范表C.0.1的要求记录。


5.2 分项验收


5.2.1 绝缘电阻的测量应按本规范第4.2.3条要求进行,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应按本规范表C.0.6的要求填写绝缘层施工记录表。
    检验方法:根据计划进度,用绝缘电阻仪对绝缘承重垫板进行测量并记录,当相邻两次记录变化10%时,应检查原因并解决。

5.2.2 电磁屏蔽室结构质量验收项目,应按下列要求和方法检验:
    1 电磁屏蔽室的外形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尺寸允许公差应符合技术文件规定。
    检验方法:电磁屏蔽室的棱边用卷尺测量,必要时可采用经纬仪或激光测距仪测量。
    2 电磁屏蔽室的支撑框架和电磁屏蔽层板体变形的容许值应满足本规范4.3.3条第2款的要求。
    检验方法:以1.5m的水平尺测量,必要时可采用经纬仪测量。
    3 电磁屏蔽层板体电磁密封连接应连续、可靠、牢固。
    检验方法:目测与手触检查,是否有焊接处未焊或紧固件未拧紧。
    4 电磁屏蔽层板体按设计要求应做涂装处理,焊渣、废弃的连接件等杂物应清理干净,电磁密封连接状况目视可见。
    检验方法:目测。
    5 检验结果应按本规范表C.0.2和表C.0.3的要求记录。

5.2.3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的质量检验应按下列要求和方法检验:
    1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的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坐标位置应按设计规定要求,正确安装。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卷尺测量检查。
    2 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操作正常,运行顺畅。
    检验方法:启动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对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方法运行,观察。
    3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开、闭应灵活,手动到任何位置应能止于该位置不再运动,并应满足本规范第4.4.3条的有关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以卷尺和1.5m的水平尺测量检查。
    4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的导电接触面应保持清洁,无锈蚀。
    检验方法:目测。
    5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的表面应干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电磁屏蔽窗带有的玻璃应完整无破损。
    检验方法:目测。
    6 电磁屏蔽门应急手动开闭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产品要求,用相应量程的弹簧秤检查。
    7 电磁屏蔽门的应急安全标志安装牢固,位置醒目。
    检验方法:目测。
    8 检验结果应按本规范表C.0.4的要求记录。

5.2.4 配套设备质量检验应按下列要求和方法检验:
    1 配套设备应按设计图纸安装到位,标识清晰;排列应横平竖直,外形四边宜与电磁屏蔽层板体对应的四边平行。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检查型号、规格、数量,目测检查安装的正确性。
    2 配套设备与电磁屏蔽层板体的连接应是连续电磁密封的,需要时四周宜加龙骨支撑固定。
    检验方法:目测与手触检查,是否有焊接处未焊或紧固件未拧紧。
    3 检验结果应按本规范表C.0.5的要求记录。

5.2.5 施工单位对电磁屏蔽室工程进行检漏和调试时,宜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漏和调试应在电磁屏蔽室主体、电磁屏蔽门、电磁屏蔽窗和电磁屏蔽附属配套装置安装结束后,涂装施工前进行。
    2 焊接式电磁屏蔽室宜采用电磁屏蔽检漏仪对所有可能泄漏的位置进行检漏,发现泄漏点并修复、复检,并应按本规范表C.0.7的要求记录。
    检验方法:用检漏仪对可能泄漏的结构处进行检测,并修复。
    3 在检漏合格后,宜进行规定频率的辐射测试,发现泄漏点应修复,并应按本规范表C.0.9的要求记录。
    检验方法:宜按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GB/T 12190进行检验。
    4 组装式电磁屏蔽室宜按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GB/T 12190的相关规定,对所有可能泄露的位置进行相应频率的辐射测试,发现泄漏点应修复且复检合格,并应按本规范表C.0.8的要求记录。

5.2.6 电磁屏蔽室工程的涂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涂装前应对基层的毛刺、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渍等进行处理,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并应按本规范表C.0.1的要求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铲刀检查。

5.2.7 当电磁泄漏调试结束后,应进行电磁屏蔽室电磁屏蔽效能确认验收。电磁屏蔽室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宜向第三方专业测试机构提出电磁屏蔽效能测试要求,由测试机构编制测试大纲,并应经批准后实施。

5.2.8 电磁屏蔽室电磁屏蔽效能确认验收后,在进行内部装饰前应当做好隐蔽工程的检验记录,并应按本规范表C.0.10的要求记录。


5.3 竣工验收


5.3.1 竣工验收应在电磁屏蔽室工程电磁屏蔽效能确认合格后进行。

5.3.2 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由各机构组成验收组,根据合同、设计文件、本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进行竣工验收。

5.3.3 竣工验收应提交竣工资料供审核。竣工验收应包括下列资料:
    1 竣工验收报告;
    2 图纸会审记录;
    3 原材料和设备合格证、质量证明、说明书;
    4 开工报告;
    5 安装及质量验收记录;
    6 电磁屏蔽效能测试报告;
    7 设计更改或洽商记录;
    8 竣工图;
    9 移交清单。

5.3.4 电磁屏蔽室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本规范表D.0.1的要求记录,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代表应签章。

5.3.5 电磁屏蔽室工程竣工宜出具竣工验收证书,并应按本规范表D.0.2的要求记录。


附录A 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工序流程



图A 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工序流程


附录B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表B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附录C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用表


C.0.1 通用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并应按表C.0.1记录。


表C.0.1 通用质量验收记录表


C.0.2 电磁屏蔽体支撑框架质量验收记录表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并应按表C.0.2记录。


表C.0.2 电磁屏蔽体支撑框架质量验收记录表


C.0.3 电磁屏蔽层板体质量验收记录表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并应按表C.0.3记录。


表C.0.3 电磁屏蔽层板体质量验收记录表


C.0.4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质量验收记录表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并应按表C.0.4记录。


表C.0.4 电磁屏蔽门和电磁屏蔽窗质量验收记录表


C.0.5 附属配套装置质量验收记录表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并应按表C.0.5记录。


表C.0.5 附属配套装置质量验收记录表


C.0.6 绝缘层施工检查记录表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并应按表C.0.6记录。


表C.0.6 绝缘层施工检查记录表


C.0.7 焊接式结构电磁屏蔽室检漏和调试记录表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并应按表C.0.7记录。


表C.0.7 焊接式结构电磁屏蔽室检漏和调试记录表


C.0.8 拼装式结构电磁屏蔽室检漏和调试记录表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并应按表C.0.8记录。


表C.0.8 拼装式结构电磁屏蔽室检漏和调试记录表


C.0.9 电磁屏蔽效能测试记录表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并应按表C.0.9记录。


表C.0.9 电磁屏蔽效能测试记录表


C.0.10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并应按表C.0.10记录。


表C.0.10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

附录D 电磁屏蔽室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用表


D.0.1 电磁屏蔽室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用表应按表D.0.1的规定填写并签字盖章。


表D.0.1 电磁屏蔽室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


D.0.2 电磁屏蔽室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应按表D.0.2的规定填写并签字盖章。


表D.0.2 电磁屏蔽室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说明:如本工程存在需要整改问题,会签单位可将整改意见另附页。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电磁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GB/T 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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