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按时支付工资/落实实名制,5170个项目被通报!拒不整改的将限制承接新业务
来源:黑龙江建设网
8月7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未落实治欠保支制度情况, 共5170个项目被通报。其中:
- 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共 2296个 ;
- 未开设或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项目,共 1503个 ;
- 未农民工实名制项目,共 1371个 。
通报中指出,对以上在建项目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责令项目停工,并对责任方处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8月15日前未整改完成的, 纳入不良信用记录,限制在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全省范围内承接新施工任务。
具体名单如下:
文件原文:
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未落实治欠保支制度情况的通报
各市(地)住建局、相关单位: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在即,按照省治欠保支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行业监管责任,现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未落实治欠保支制度的在建项目予以通报(见附件)。
各市(地)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治欠保支工作,及时督促所属县(市)和有关责任单位,通过黑龙江省施工现场管理平台落实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对在建项目治欠保支制度覆盖率未达到考核标准要求的,我厅将汇总有关情况反馈省治欠保支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报至各市(地)人民政府。
各级住建部门要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建设单位未按约定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的 在建项目,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对责任方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8月15日前未整改完成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限制在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全省范围内承接新施工任务。
附件:
1.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项目表
2.未开设或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项目表
3.未农民工实名制项目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7日
培训通知(8月7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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