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家建企被扣分/部分清出市场!38名包工头被曝光,涉截留工程款/挑唆闹访/恶意讨薪

原标题:46家建企被扣分/部分清出市场!38名包工头被曝光,涉截留工程款/挑唆闹访/恶意讨薪

来源:青岛市住建局

7月17日,青岛市住建局发布通报, 7家建设单位、39家施工单位和38名包工头被处罚

1

7家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给相关施工企业或班组长。

处罚:通报批评并给予 信用考核扣分处理。

2

21家施工企业或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存在违法转包等问题,导致农民工集体讨薪或反复讨薪

处罚:通报批评,将不良行为 记入信用档案 ,同时列为 重点监控企业,并给予 信用扣分处理。

3

18家施工企业未办理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登记,或 无资质非法承揽工程,严重扰乱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带来极大困难。

处罚:通报批评, 属于外地企业的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4

38名人员以“包工头”身份在我市违法承接工程,有的截留挪用农民工工资,甚至携款逃逸;有的组织、唆使、挑动、雇佣农民工集体讨薪;有的缠访闹访或恶意讨薪,意图达到不法目的。针对上述人员,建议全市各建筑 施工企业应慎用

近些年,国家和地方政府为解决拖欠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社会上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些条款,成为违法犯罪的筹码。

劳务碰瓷敲诈工地,百余人获刑

2019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晋勇等27人“劳务碰瓷”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这一流窜多省区以“劳务碰瓷”为手段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追缴违法所得214万余元发还被害人。

10月,天津宝坻法院集中宣判两起对建筑工地实施敲诈勒索案件。法院判处马某等41人七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处海某等43人九个月至二年不等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各被告人共同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此外,据了解宝坻法院此前曾依法对该系列案件各犯罪集团中的部分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及参与人员依法作出判决,对何某等115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处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没收作案工具。

如何避免劳务碰瓷?

1、不随意招收不熟悉的马路工。加强三级安全教育,签订安全用工协议。与民工签订合同,无论困难多大都得签,一旦民工恶意讨薪闹事,拿出合同按合同付款。

2、规范项目部现场劳务管理,做好签到表、考勤单、身份证明、收付款凭证等文件管理。

3、工头带头闹事,施工方可直接发工资给民工,做好合同、签到表,工资表,收款凭证。施工方不欠民工钱,工头即使想闹事也闹不起来。

4、工头从其他地方找民工来闹事,这个只要查他们的身份证和合同是否是你所在项目的便知。有合同的按合同,无合同的恶意讨薪,法律上不予支持。

5、发生碰瓷现象时,及时收集证据,避开在当事人熟悉的区域处理问题。

通报全文: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XX国际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

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青岛西海岸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复工以来,我市多数建筑业企业(含外地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认真履行工资支付责任,建筑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仍有部分建设单位违法发包,使用未办理市场主体考核登记的施工企业甚至班组长。部分施工企业以各种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个别企业消极对待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扰乱我市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青岛XX景园置业有限公司等 7家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给相关施工企业或班组长,为农民工工资清欠带来较大困难。现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给予信用考核扣分处理。

1.青岛XX景园置业有限公司(李沧区书院壹号及安置房项目);

2.青岛XX恒安投资有限公司(市北区台柳路的青年城二标段项目);

3.青岛XX地产有限公司(市北区宜昌路16号黑钻公馆项目);

4.青岛XX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沧区的融创都会中心S20地块项目);

5.青岛XX置业有限公司(大水清沟旧城改造项目B区工程安置区一期三标段);

6.青岛XX河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河西旧村改造商品房即泰城玲珑郡项目);

7.青岛XX气体有限公司(李沧区瑞丰气体孵化园项目)。

二、XX国际建设有限公司等 21家施工企业或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存在违法转包,或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化解问题, 导致农民工集体讨薪或反复讨薪,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同时,通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控企业,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给予信用扣分处理。自通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各相关企业按规定缴存完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XX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市北区远洋万和城装饰装修项目);

2.XX营造建筑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XX嘉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沧区书院壹号及安置房项目);

3.XX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大水清沟旧城改造项目B区工程安置区一期三标段);

4.青岛XX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李沧区上臧、炉房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1地块消防通风工程);

5.上海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北区保利天汇1.1期石膏粉刷项目);

6.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金茂湾C3公寓公共区域及室内精装修工程);

7.深圳市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北区启迪协信青岛科技城项目、市南区澳门路永新公馆项目);

8.深圳XX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李沧区卓越皇后道二期项目);

9.沈阳XX铝业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泰山基业财富中心项目、市南区海逸天成项目);

10.青岛XX正建筑节能开发有限公司(市北区华能郡府项目);

11.青岛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北区秀水山庄外墙保温涂料项目);

12.济宁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胶州市开发区荣盛锦绣外滩1期1批次2标段9#、18#、20#、25#楼保温项目);

13.北京XX仁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沧区上王埠、东王埠、桃园社区旧村改造商品房S8地块);

14.北京XX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沧区上王埠、东王埠、桃园社区旧村改造商品房S8地块项目A7-11号楼B9-10号楼一标段);

15.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沧区王家下河的院士港二期项目);

16.青岛XX劳务有限公司(李沧区石沟社区安置房项目);

17.青岛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沧区上王埠东王埠桃园 社区改造项目);

18.青岛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市北区小港幼儿园项目);

19.青岛 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高新区招商雍华府项目);

20.青岛XX阳光劳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山东大学国际产业园G-2016-014地块);

21.青岛XX劳务有限公司(高新区沽河风情特色街区商业区项目、高新区河东路南项目一标段)。

三、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 18家施工企业或未办理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登记,或无资质非法承揽工程,严重扰乱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带来极大困难,现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属于外地企业的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1.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沧区书院壹号及安置房项目);

2.烟台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北区宜昌路片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二期);

3.安徽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北区台柳路的青年城二标段项目);

4.安徽XX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市北区宜昌路16号黑钻公馆项目);

5.上海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沧区的融创都会中心S20地块项目);

6.潍坊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蓝海新港城项目D1地块石材幕墙工程);

7.天长市XX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市北区保利天汇1.1期石膏粉刷项目);

8.安徽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沧区卓越皇后道项目);

9.徐州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泰山基业财富中心项目);

10.重庆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市北区合肥路678号海斯特改造项目即龙湖新壹城项目);

11.XX昊天(北京)建设有限公司(李沧区融创S8地块精装修项目);

12.青岛XX业通保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沧区书院壹号及安置房项目);

13.青岛XX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市南区金茂湾C3公寓公共区域及室内精装修工程);

14.青岛XX铝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河西旧村改造商品房即泰城玲珑郡项目);

15.青岛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沧区融创S8地块);

16.青岛XX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市北区宜昌路16号黑钻公馆);

17.青岛XX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沧区融创都会中心S20地块);

18.青岛XX禾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四方东部新区配套中学项目)。

四、赵强等 38名人员以“包工头”身份在我市违法承接工程,有的截留挪用农民工工资,甚至携款逃逸;有的组织、唆使、挑动、雇佣农民工集体讨薪;有的缠访闹访或恶意讨薪,意图达到不法目的。针对上述人员,建议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慎用。

全市各在建项目参建主体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 严禁使用“包工头”,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四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做好农民工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引导帮助农民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严查处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6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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