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MA 0117-2021 工业设备设施专用齿轮齿条升降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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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MA 0117-2021 工业设备设施专用齿轮齿条升降机.pdf简介:

T/CCMA 0117-2021 是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齿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工业设备设施专用齿轮齿条升降机的标准。这个标准详细规定了这种升降机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其在工业领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工业设备设施专用齿轮齿条升降机,也称为工业电梯,是一种常见的垂直运输设备,广泛应用于工厂、仓库、仓库货架、物流中心等场合,主要用于物料的搬运和输送。它主要由齿轮齿条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安全装置等部分组成。其工作原理是通过齿轮和齿条的啮合,驱动升降平台的上下运动。

该标准涵盖了升降机的尺寸、材料选择、承载能力、安全保护措施、电气系统、润滑系统等方面的规定,旨在提升升降机的整体性能,保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的使用寿命。遵循T/CCMA 0117-2021,制造商和用户可以确保设备的合规性,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运营风险。

T/CCMA 0117-2021 工业设备设施专用齿轮齿条升降机.pdf部分内容预览:

5.5.5.3.1检查层门及门锁装置关闭状态的电气触点应是安全触点,见5.8.6。 5.5.5.3.2全高度层门配备的门锁装置,以及所有相关的致动装置和电气触点,其安装位置或防护应只 能使专业人员在层站上才能接近。 5.5.5.3.3低高度层门配备的门锁装置,应只有借助工具才能使其电气安全装置不起作用。 5.5.5.3.4门锁装置和固定件在锁紧位置应能承受1kN沿开门方向的力。 5.5.5.3.5门锁装置应可维护。不耐粉尘或水的机械零部件,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4208规定 的IP44。 5.5.5.3.6可拆式罩盖的拆除应不干涉任何锁紧机构或配线。所有可拆式罩盖应由防脱落的紧固件固 定(如移开罩盖时紧固件应仍留在罩盖或机构的孔中)。 5.5.5.3.7锁紧元件应借助弹簧或重力保持在锁定位置。若用弹簧,则应是压缩弹簧且有导向,弹簧失 效不应导致锁紧不安全。 5.5.5.3.8只有在门与其约束装置之间的锁紧元件的接合长度不少于7mm时,吊笼才能保持运行。 5.5.5.3.9对于悬板式门锁装置,层门关闭后,悬板应与门扇全宽度重叠,重叠量应足以在进行制造商 预订的维护时防止层门打开

5.5.5.3.1检查层门及门锁装置关闭状态的电气触点应是安全触点,见5.8.6。 5.5.5.3.2全高度层门配备的门锁装置,以及所有相关的致动装置和电气触点,其安装位置或防护应只 能使专业人员在层站上才能接近。 5.5.5.3.3低高度层门配备的门锁装置,应只有借助工具才能使其电气安全装置不起作用。 5.5.5.3.4门锁装置和固定件在锁紧位置应能承受1kN沿开门方向的力。 5.5.5.3.5门锁装置应可维护。不耐粉尘或水的机械零部件,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4208规定 的IP44。 5.5.5.3.6可拆式罩盖的拆除应不干涉任何锁紧机构或配线。所有可拆式罩盖应由防脱落的紧固件固 定(如移开罩盖时紧固件应仍留在罩盖或机构的孔中)。 5.5.5.3.7锁紧元件应借助弹簧或重力保持在锁定位置。若用弹簧,则应是压缩弹簧且有导向,弹簧失 效不应导致锁紧不安全。 5.5.5.3.8只有在门与其约束装置之间的锁紧元件的接合长度不少于7mm时,吊笼才能保持运行。 5.5.5.3.9对于悬板式门锁装置,层门关闭后,悬板应与门扇全宽度重叠,重叠量应足以在进行制造商 预订的维护时防止层门打开

本文件未规定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T23821一2009的相关规定。所有间隙应符合GB/T12 相关规定。

5.5.6.2吊笼下方的间距

JB∕T 5931.2-2017 高原型轮胎式装载机 第2部分:试验方法T/CCMA01172021

为维护须进人吊笼下方时,当吊笼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应按照GB/T7588.1一2020中 5.2.5.8.1的要求提供一个有足够避险空间的底坑。否则,应采取措施(移动式支架或类似工具)使其下 方空间的垂直距离不少于1.8m,该空间应延伸至吊笼下方全部区域,该空间支承的安装和拆卸,应不 需在吊笼下面进行,参见第7章。 应提供符合5.8.6的限位开关以确保当移动式支架或类似工具就位时升降机不能移动,

5.5.6.3越程余量和吊笼上方的间距

5.5.6.3.1越程余量

为预防吊笼在升降通道的顶部越程,应有充分的导向高度作为越程余量。越程余量应为: a)对重质量大于空吊笼质量的升降机:≥2m; b 对重质量不大于空吊笼质量的升降机:≥0.5m; c)无对重的升降机:≥0.15m。 带对重的升降机,越程余量应从对重与对重缓冲器接触点算起;不带对重的升降机,越程余量应从 上极限开关的动作点算起。 如果额定速度大于0.85m/s,越程余量应增加0.1²(m),其中为额定速度(m/s)。

5.5.6.3.2吊笼上方的间距

对于临时安装的升降机(如安装在建设施工工地塔式起重机上的升降机),当吊笼运行到达顶部越 程余量终点时,运动部件最高位置与运行通道最低部件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30cm,且吊笼顶部应提供 个空间,该空间应能至少放下一个水平尺寸0.5m×0.7m、高度1.0m的长方体,见7.1.2.8.2.3。 对于永久安装的升降机,当吊笼运行到达越程余量终点时,应按照GB/T7588.1一2020中5.2.5.7 的要求提供足够的吊笼顶部避险空间和顶层间距

5.6.1.1基本要求

除5.6.1.5.1.2外,吊笼应完全封围。吊笼内的净高度应不小于2.0m 规定吊笼最多可载人数时,应按人均占吊笼底板面积0.2m²、最小体重75kg计算。吊笼结构应根 居5.2计算。 吊笼应有刚性的导向装置以防止脱落或卡住。 吊笼应具有有效的装置使吊笼在导靴或滚轮失效时仍能保持在导轨架上。 应有防止吊笼驶出导轨的措施,这些措施在升降机正常作业、安装、拆卸或维护/检查时,均应起 作用。

5.6.1.2吊笼底板

吊笼底板应能承受5.2.2.10规定的力,并能防滑(如采用花纹钢板)和自排水

5.6.1.3吊笼围壁

吊笼底板与吊笼顶之间应全高度有围壁,并应符合5.5.4.1的规定。

T/CCMA01172021

围壁上的并口应符合GB/T23821一2009表4的规定,且应防止手穿过 任何危险的凸出物.均应按GB2894进行标识

5.6. 1.4吊笼顶

5.6.1.4.1吊笼应封顶。

5.6.1.4.2如果吊笼顶用于升降机自身的安装、拆卸、维护/检查或设有紧急出口,则顶板应防滑且周围 应设护栏,见5.6.1.6.5。 护栏应由上部栏杆、半高的中间横杆和护脚板等组成,上部栏杆应至少高出吊笼顶1.1m,护脚板 的高度不小于150mm。在吊笼顶护栏封围的区域内,应可安全地进行安装、维护或检查作业。吊笼顶 板边缘与护栏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200mm。 5.6.1.4.3吊笼顶结构应根据5.2.2.8和5.2.2.9计算。 5.6.1.4.4若吊笼顶有通孔,则应不能穿过直径为15mm的球体,

.1.4.2如果吊笼顶用于升降机自身的安装、拆卸、维护/检查或设有紧急出口,则顶板应防滑且周 设护栏,见5.6.1.6.5。 护栏应由上部栏杆、半高的中间横杆和护脚板等组成,上部栏杆应至少高出吊笼顶1.1m,护脚 高度不小于150mm。在吊笼顶护栏封围的区域内,应可安全地进行安装、维护或检查作业。吊笼 边缘与护栏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200mm。 1.4.3吊笼顶结构应根据5.2.2.8和5.2.2.9计算, .1.4.4若吊笼顶有通孔,则应不能穿过直径为15mm的球体。

5.6. 1.5吊笼门

5.6.1.5.1手动操作的门

T/CCMA01172021

要求。 5.6.1.5.1.10吊笼门锁装置及其相关的致动装置和电气触点,其安装位置或防护,应能使在所有的吊 笼门关闭后,未经授权的人员难以从吊笼内接触到

5.6.1.5.2动力驱动的门

吊笼门如是动力驱动,则其动力操作系统应符合GB/T7588.1一2020中5.3.6.2的相关要求,并 意环境如雨、冰等的影响。除此之外,应符合5.6.1.5.1的相关要求

5.6. 1.6 紧急出口

6.2吊笼防坠安全装置

5.6.2.1应设有在吊笼超速时动作的防止吊笼坠落的超速安全装置。 5.6.2.2安全装置在任何时候都应起作用,包括安装、拆卸和动作后重新设置之前。除齿条外,其他常 规的传动件不应用于超速安全装置的触发和制动。 5.6.2.3安全装置应能使装有1.3倍额定载荷的吊笼停止并保持停止状态。安全装置应根据5.2特别 是5.2.2.7进行计算。在吊笼内载荷不超过额定载荷时,安全装置停止吊笼时的平均减速度应在 0.05g~1.0g之间,且减速度峰值大于2.5g的时间应不大于0.04s。如果在动作后重新设置之前安 全装置再动作,则可超过前述的规定值。 5.6.2.4一旦超速安全装置动作,应由符合5.8.6的电气安全装置自动阻止通过正常控制方式操控吊笼 的运行。 5.6.2.5 安全装置的释放方法应要求专业人员介人,以使升降机恢复正常运行。 5.6.2.6 应能在与吊笼有充分安全距离的位置,对安全装置进行试验。 5.6.2.7 安全装置应安装在吊笼上并由吊笼超速来直接触发。 5.6.2.8 应有措施(如铅封)防止对超速安全装置动作速度作未经授权的调整。 5.6.2.9 超速安全装置应是机械触发的,不应借助于电气、气动装置来动作。 5.6.2.10 除超载外,在所有载荷情况下,安全装置动作后,吊笼底板相对于正常位置的倾斜应不大于 5%,且能恢复原状而无塑性变形。 5.6.2.11 安全装置的动作速度应不大于升降机额定速度0.4m/s。 5.6.2.12 应有措施防止安全装置因外部物质的积聚或大气状况的影响而失效。 5.6.2.13 作用一个以上齿条的安全装置应在所有齿条上同时起作用。 5.6.2.14 由弹簧来施加制动力的安全装置,其任一弹簧的失效都不应导致超速安全装置产生危险 故障

T/CCMA01172021

CJ∕T 68-1999 城市污水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光度法5.6.2.15防坠安全装置的齿轮及啮合的齿条的安全系数要求应按GB/T34025一2017计算。

5.6.3超载检测装置

5.7.1.1每个吊笼应至少设有一套独立的传动系统。 5.7.1.2每套传动系统应根据5.2,包括5.2.6给出的具体要求计算。 5.7.1.3 驱动电动机应通过不能脱开的强制式传动系统与驱动齿轮连接。 5.7.1.4 在正常作业及维护时,吊笼应始终在动力作用下升降。 5.7.1.5在正常作业工况,吊笼空载上升或额定载荷下降的速度应不超过其额定速度的15%

5.7.1.1每个吊笼应至少设有一套独立的传动系统。

.1.1每个吊笼应至少设有一套独立的传动系统。 .1.2每套传动系统应根据5.2,包括5.2.6给出的具体要求计算。 .1.3驱动电动机应通过不能脱开的强制式传动系统与驱动齿轮连接。 .1.4在正常作业及维护时,吊笼应始终在动力作用下升降。 .1.5在正常作业工况,吊笼空载上升或额定载荷下降的速度应不超过其额定速度

T/CCES15-2020 桥梁健康监测传感器选型与布设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5.7.2防护装置和可接

5.7.3.1齿轮齿条传动

5.7.3.1.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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