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城市风貌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2021年12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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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城市风貌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2021年12月).pdf简介:

《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城市风貌建设设计导则(试行)》是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联合发布的指导性文件。这一导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重庆市中心城区,特别是两江四岸地区的城市设计与建设工作,以提升城市风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生态环境和谐,提升城市品质。

以下是该导则可能包含的主要内容:

1. 城市设计原则: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历史与现代融合,以及地域文化特色的表现。

2. 空间布局:提出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策略,包括公共空间、居住区、商业区、绿地等的规划布局要求。

3. 建筑风格与风貌:倡导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设计,注重建筑与城市风貌的协调统一。

4. 文化遗产保护:强调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体现城市的历史积淀和文化传承。

5. 生态环境:注重绿色生态设计,包括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城市绿化等方面。

6. 基础设施:提出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如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

7. 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城市设计和建设过程,提升城市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该导则旨在通过科学的设计方法和严格的执行,打造具有重庆特色的城市景观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城市风貌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2021年12月).pdf部分内容预览:

依据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或者部门已有的规划,参照建筑工程、水利水务、道路工利 市绿化、市容管理等标准规范,编制形成本导则

1.6“两江四岸”相关导则说明

本导则从属于“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建设设计导则”系列,内容聚焦于城市 的建设DB3206/T 1001-2019标准下载,主要对滨江建筑、滨江道路、岸线、江岸桥梁等具体空间载体的建设实施进 导。

图1.6涵盖内容示意图

导则系列还包括《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重庆市中心 成区“两江四岸”夜景照明建设设计导则》《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特色交通建设设计 导则》《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智慧滨江建设设计导则》,分别对中心城区“两江四岸” 的公共空间、夜景照明、特色交通及智慧滨江建设进行了引导

指其区别于其他城市的个性特征,使其具有高度的识别性和标识性,在本导则中指对 中心城区“两江四岸”范围内的建筑、道路、岸线、桥梁、设施及公共空间等物质空间形态的 塑造。

1. 7. 2 人工护崖

指人工建造的对原有岸坡采取砌筑加固的工程措施,用以防止波浪、水流的侵袭、 和在土压力、地下水渗透压力作用下造成的岸坡崩册

指滨江第一层车行道路。

1. 7. 4 滨江步道

指从水域区到滨江路间的人行步道及步道连接线

指靠滨江路内侧(向城市腹地方向延伸)的第一排建筑以及靠滨江路外侧(向江面方 向延伸)的既有建筑,按修建情况分为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按功能类型分为综合类、居住 类、传统类和工业类建筑

指以商业、公共建筑为主,一般具有体量大,形态独特的风貌特点

指以住宅建筑为主,一般具有密度高、构成元素复杂的风貌特点。

1. 7. 14 高切坡

指岩质边坡高度≥15米,土质边坡高度≥8米的岩土工程。 1. 7. 15深开挖

指填方最大高度≥8米的岩土工程

指色彩鲜艳程度,即色彩是鲜艳还是浑浊

强化峡口、江心岛、滨江区城中山体的自然生态保护和管控,严格保护湿地、林地等原 主态区域,以自然或近自然方式塑造岸线,形成符合生态功能的景观空间,满足城市改善 生态环境和市民回归自然的双重需求

2.3标志景观特色化

凸显“两江四岸”区域位置显要、形象突出的自然、人文景观及特色建构筑物,使其成 为辨别方位的参照物和对特定地区记忆的象征。重点塑造半岛、崖壁、堡坎、湿地等自然 标志景观,优化美化跨江桥梁、特色建构筑物等人工滨江地标,彰显滨江特色景观风貌。

激活滨江工业遗址、码头遗址、历史街区、文化建筑群等历史场所。将这些历史文化 资源以遗址公园、特色街巷、文创建筑群等方式有机串联,活化利用,使周边环境与之相 融,形成滨水沿线的城市历史文化展示窗口

3.1.1应遵循自然保护和生态恢复的原则,严格保护自然生态资源,综合考虑洪水、地表 径流、水文坡度、高程等地貌特征。 3.1.2应通过详细城市设计或进行条件细化研究,对范围内拟出让土地中的建筑高度 退让距离、视线通廊、公共空间、屋顶形式、建筑色彩等内容进行预研预控。 3.1.3应尊重、保护和利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地域特色的自然与人工景观要素。 3.1.4宜采用绿色、节能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

3.1.2应通过详细城市设计或进行条件细化研究,对范围内拟出让土地中的建筑高度

3.2.1尊重现有地形地貌,保护自然山水格局。 3.2.2针对已经或即将遭到人工破环的自然生态系统,采用生态修复的手法,依照自然 规律并通过人工干预,恢复天然的生态系统。 3.2.3鼓励采用自然或生态工程护岸,构建湿地公园和动物栖息地,重新恢复城市与自 然的和谐关系,凸显重庆独特的山城风貌

3.2.1尊重现有地形地貌,保护自然山水格局。

3.2.4在整体协调和管控城市风貌各控制要素的前提下,重点对范围内的生态控制要 点、城市设计控制要点与人文景观控制要点进行设计指引。 3.2.5结合地形、水体、植被、历史遗迹等特色资源,兼顾腹地功能,全面提升滨江城市风 貌的品质。

Ⅲ分区构建,强化特质

3.2.6根据滨江城市风貌各控制要素的分布类型特征,划定沿江风貌分区,凝练各区风

2.6根据滨江城市风貌各控制要素的分布类型特征,划定沿江风貌分区,凝练各区 特质,分析各区风貌影响要素,统筹设计与建设,促进各分区城市风貌在独具特色的 上协调发展。

图3.2.6滨江风貌分区平面图

3.1应对峡、滩、喷等特色水文地貌与自然景观进行保护和展示,详细参考《重庆市

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相关章节(第

表3.3.1长江、嘉陵江特色景观保护名录

3.3.2应对消落带进行自然保护和生态修复,详细参考《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公 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相关章节(第四章4.4)。 3.3.3在满足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宜采用植生块、生态袋、生态混凝土等生态防护措施以 及垂直绿化、植被修复等手段美化硬质护岸,详细参考《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公共 空间建设设计导则》相关章节(第七章7.2.1)。 3.3.4宜保持支流的自然状态,严格遵守城市蓝线、绿化缓冲带控制线、外围协调区范围 线等。 3.3.5取水点附近必须采取适当的岸线处理手法,杜绝排放口、码头、公共娱乐设施等污 染源。 3.3.6宜景观化处理排水口,利用土壤、人工介质、净化类水生植物,通过微生物的物理、 化学、生物三重协同作用,提升水质, 业台

1新建建筑后退重要崖线边缘不少于20米; 2崖线下的新建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崖线相对高度的三分之二; 3控制崖线上的建筑轮廓线起伏和层次,对重点地区进行景观视线论证,形成错落 有致的城市天际线。 4因用地条件限制无法满 规定的建筑,需进行专题论证

3.4城市设计控制要点

3.4.1滨江建筑群应疏密有致,高度应合理过渡,目滨江在后排纵深方向应遵循前低后 高的退台式布局原则,并在色彩或材质上进行适当变化,丰富空间层次。 3.4.2应协调滨江空间和腹地之间的空间风貌关系,注重构建多层级、多维度的横向、纵 向视线通廊系统,强化立体城市特色,并符合以下规定: 1距蓝线15m内的滨江空间中,应保证跳望江景的视觉通畅。 2应保证滨江绿带中的树冠轮廓线与腹地的大际轮郭线相协调,树冠轮廓不应遮挡

3.4.1滨江建筑群应疏密有致,高度应合理过渡,目滨江在后排纵深方向应遵循前低后

垂直于江岸的景观视廊。 3滨江路沿线应对通江或通向对岸的视域进行控制,景观廊道内应避免遮挡视线的 树木、建(构)筑物、围栏(不含防护型护栏)等,已经遮挡的应通过更新改造的方式逐步散 开通江或通向对岸的视野。

图3.4.3山体背景区建筑高度控制方法示意图

3.4.4应控制跳望点视域范围内的建筑高度,景观通廊等,详细参考《重庆市中心城区 “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相关章节(第七章7.3)。 3.4.5应在保留场地原有地形地貌等因素的前提下对滨江建筑、建筑前区、岸线进行整 体竖向设计,避免过度地形改造,不同高差场地之间应运用景观绿化等方式优化衔接形 态,使之自然过渡。

3.4.4应控制跳望点视域范围内的建筑高度,景观通廊等,详细参考《重庆市中心城区

.4.6公园广场应结合周边用地和建筑物的功能来进行设计,在使用功能与形象气质上

3.5人文景观控制要点

3.5.1应挖掘与整理以沿江历史建筑、历史特色遗存物等为代表的“物质形态”文化载 体DBJ50∕T-290-2018 低影响开发设施施工及验收标准,以及以生活方式、口头传统与表现形式、地方表演艺术、沿江特有仪式与节庆活动、与 滨江生活相关的传统技艺等为代表的“非物质形态”文化载体,详细参考《重庆市中心城区 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相关章节(第六章6.2)。 3.5.2应对历史风貌保护区内与“两江四岸”历史沿革密切相关的历史特色场所、历史特 色建筑、历史特色遗存物等空间要素进行保护,详细参考《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公 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相关章节(第六章6.3)。

滨江生活相关的传统技艺等为代表的“非物质形态”文化载体,详细参考《重庆市中心城区

3.5.3应通过设施完善、功能调整、环境优化等方式活化各类型历史建筑

存物,结合山水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策划特色旅游项目,详细参考《重庆市中心城区 “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相关章节(第六章6.4)。 3.5.4应展现时代主流文化特征,弘扬巴渝传统优秀文化的精粹,不断增强重庆历史文 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详细参考《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相 关章节(第六章6.5)

3.6防洪排涝相关要求

3.6.1应结合城市更新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城市公园、绿地、建筑、道路、广场等新建 改建项目中,因地制宜建设屋顶绿化、植草沟、干湿塘、旱溪、下沉式绿地、地下调蓄池等设 施,整体提升城市对雨水的蓄滞、净化能力。 3.6.2防洪工程建设应统筹兼顾两岸城市风貌JTG 3362-2018(高清扫描正式版)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杜绝大开大挖,减少对城市风貌的破坏 3.6.3应预控河道两侧绿地通廊,严格落实沿江新建建筑后退红线的要求。 3.6.4应实施消落带生态修复,结合防洪排涝、稳定库岸工程,分类整治沿江护岸,恢复 岸线生态功能。 3.6.5沿线水文水利设施(如水文监测站等)的造型、色彩设计应与岸线风貌协调统一。 3.6.6应推进行洪通道清理、公共空间优化、沿江建筑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重现“水

3.6.7既有建筑位于警戒水位线以

家论证后决定是否保护和确定相应保护修措施。 4.1.17滨江建筑夜景照明应参考《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夜景照明建设设计导则》 进行建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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