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233-2021 水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JTS/T233-2021 水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7.8 M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资源ID:60442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TS/T233-2021 水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JTS/T233-2021 水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pdf"是一个关于水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的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JTS(Jiangsu Transportation Standard)是中国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的标准,T233-2021是标准的编号,表明这是2021年发布的版本。这个规范详细规定了水运工程中结构试验的检测方法、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旨在保证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水运工程结构的安全和性能。

它可能涵盖了诸如材料性能测试、结构承载能力测试、环境影响测试、耐久性测试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设计、施工、监理、运营和维护等各阶段的水运工程结构检测。条文说明部分则会对各项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使用者理解和执行标准。

总的来说,这个文件是水运工程领域的重要技术文件,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JTS/T233-2021 水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5.2.6管桩及接头抗弯试验宜采用图5.2.6所示加载体系,并应符合

图5.2.5四角简支和四边简支双向板的支座形式 (a)四角简支:(b)四边简支

管桩及接头抗弯试验宜采用图5.2.6所示加载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2.6管柱及接头抗弯试验加载体系

JC∕T 2282-2014 快凝快硬硫铝酸盐水泥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JTS/T233—2021

5.2.6.1桩身弯矩应按式(5.2.6)计算

5.2.6.1桩身弯矩应按式(5.2.6)计

式中M一 一弯矩(kN·m); P一荷载(kN),应考虑加载设备重量; 一桩长(m); 一1/2加载跨距(m),外径不大于1000mm时取0.5m,外径大于1000mm时取 桩身外径的1/2; W桩身自重(kN);

5.2.6.2桩长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6抗弯试验用管桩的最

5.2.7试验前应计算试件自重及加载设备的重量、试件在各种临界状态下相应的荷载及 变形预估值、加载量,计算加载量时应扣除试件自重及加载设备重量: 5.2.8试件自重和加载设备的重量应经实测或计算确定,并根据加载模式进行换算,对 验证性试验其数值不宜大于使用状态试验荷载值的20%: 5.2.9承受集中荷载的部位,应采取预埋钢筋网片或钢垫板等局部加强措施,内埋量测 元件布置应合理,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5.2.10结构试验开始前应通过预加载校验支座平稳性和仪表及加载设备,并对仪表进 行调零,

行调零: 5.2.11结构试验的分级加载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1.1进行抗裂试验,每级加载值不宜大于开裂荷载设计值的20%,当达到开裂 荷载设计值的80%后,每级加载值不宜大于开裂荷载设计值的5%: 5.2.11.2进行破坏试验,每级加载值不宜大于极限荷载设计值的10%,当达到极限 荷载设计值的80%后,每级加载值不宜大于极限荷载设计值的5%: 5.2.12每级荷载加载完成后的持荷时间不应少于10min,且每级加载持荷时间宜相等 斯划 一时应判断该试件已达到承载能力极

5.2.11结构试验的分级加载原则应符合

.2.13验证性试验出现表5.2.13所列的现象之一时,应判断该试件已达到承载能力极 狼状太

表5.213试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级加载试验时,试验荷载的实测值应按下列

(1)试件在持荷时间完成后出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取该级荷载值作为试验荷载 实测值; (2)试件在加载过程中出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取前一级荷载值作为试验荷载实 测值; (3)试件在持荷过程中出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取该级荷载和前一级荷载的平均 直作为试验荷载实测值: 5.2.15对于研究试件恢复性能的试验,加载完成后应按阶段分级卸载,卸载和量测应 符合下列规定

值作为试验荷载实测值: 5.2.15对于研究试件恢复性能的试验,加载完成后应按阶段分级卸载,卸载和量测应 符合下列规定

5.2.15.1每级卸载值可取承载力试验荷载值的20%,也可按各级临界试验荷

5.2.15.2卸载时,宜在各级荷载下持荷并量测,持荷时间不宜少于10min,直至卸载 完华, 5.2.15.3全部卸载完成并恢复性能后重新量测残余变形和裂缝等,恢复性能的时间 不宜小于Ih,也可根据需要确定时间

5.3.1试验量测的内容应包括荷载、位移、应力应变和裂缝等

5.3.2试验量测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JTS/T233—2021

5.3.2.2在试件的对称位置应布置一定数量的校核性量测点,并通过测量值的对比复 核,确认测量数据的可靠性: 5.3.2.3进行破坏试验时,位移计和应变计的布置应兼顾试验量测数据的有效性和仅 器仪表的安全

.3.3结构试验用的量测仪表,应符合试验精度要求,并应定期检验校准,读数应比所月 量测仪表的最小分度值小一位,仪表的预估试验量程宜控制在量测仪表满量程的 0%~80%

5.3.4试验中的试件挠度量测应根据需要布置位移量测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3.4.1应在试件最大位移处及支座处布置测点,沿跨度等距布置不少于5个

5.3.4.2对宽度较大的试件,应在试件的两侧布置测点,并取量测结果的平均值作 核处的实测值

5.3.4.3对具有边肋的单向板,除应量测边肋挠度外,还应量测板宽中间的最大挠度 5.3.4.4量测得到的构件挠度应考虑两边支座的不均匀沉陷影响,并按附录A的判 定进行修正:

5.3.5.1采用电阻应变计量测应变时,应有可靠的温度补偿措施,在温度变化

5.3.5.1采用电阻应变计量测应变时,应有可靠的温度补偿措施,在温度变化较大的 地方采用机械式应变仪量测应变时,应对温度影响进行修正: 5.3.5.2量测混凝土应变的电阻应变片长度不应小于50mm和4倍粗骨料粒径

5.3.7裂缝出现后,应在试件上描绘裂缝的位置、分布、形态,记录裂缝宽度和对应的荷

5.3.裂缝出现后,应试件上描绘袭缝的位直、分布、形态,记求袭缝宽度和对应的何 载值或荷载等级,并全过程观察记录裂缝形态和宽度变化,绘制构件裂缝形态图 5.3.8试验结果宜进行误差分析

4.1结构试验试件的几儿何形状、结构尺寸、截面配筋数量、配筋形式、施加荷载 构造措施等,宜满足表5.4.1所示的结构与原型结构的相似关系,当相似关系无 去完全满足时可按照等强度、等刚度的 则进行等效换算

表5.4.1混凝土结构试验与原型结构的相似关系

注:表中SS.分别为的几何尺寸和应力相似系数

5.4.2研究参数变化对结构性能影响的试验,宜通过改变主要影响参数设计系列试件 当影响参数较多时,可采用正交设计法对多个影响参数进行组合设计, 5.4.3试验中加载设备、支撑装置之间的连接方式和构造措施应能反映原型结构的 边界约束条件。 5.4.4设计制作试件应考虑试件安装和加载量测的需要: 5.4.5试件的材料宜与实际结构一致: 5.4.6试件混凝土的骨料粒径应根据的几何尺寸确定,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截面 最小尺寸的1/3, 5.4.7制作的构件几何尺寸充许误差应为±5%:

运工程结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JTS/T233—2021

6.1.1水运工程结构在下列情况可进行现场结构试验:

(1)结构大修前的可靠性鉴定、改扩建前的鉴定、抗震鉴定、超期或超载使用前的安 全鉴定,需进行结构性能评估时: (2)新建结构试运行期间或结构改扩建后需验证结构的有关设计性能时; 3)对结构质量有怀疑或争议GB 50922-2013 天线工程技术规范,需通过试验检测分析结构性能的可靠性时: (4)对资料不全、情况复杂或质量存在明显缺陷的结构,需进行结构性能评估时; (5)需要验证结构设计计算参数、方法和计算结果时; (6)结构发生材料劣化、结构损伤、变形等变化,使结构计算分析存在较大困难时: (7)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结构或难以进行理论分析的复杂结构,需通过试 验对计算或设计参数进行复核、验证或研究其结构性能和设计方法时; (8)结构受灾或发生事故 平估结构的可靠性时

6.1.2现场结构试验可分为下列类型

(1)根据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检验项目成果,验证或评估结构的使用功能所进行 使用状态试验; (2)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检验项目成果,验证或评估结构的承载能力所进行的 承载能力试验; (3)对复杂结构或有特殊使用功能要求的结构有针对性进行的其他试验

6.1.3试验前应收集、分析结构的下列内

(1)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分析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2)工程所在区域水文、气象和地质等资料,分析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 (3)已进行的试验检测资料和试验结构施工记录; 4)结构服役历史、后续使用年限内的荷载和功能要求; (5)已有的缺陷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惠等: 6.1.4试验前应进行结构现状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4.1结构现状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 规范》(JTS304)的有关规定: 6.1.4.2对检测发现的结构已有缺陷、已发生的材料劣化、结构损伤和变形、节点弱 化、搭接不足等结构不良状况,应进行详细的量测、记录和现场标识,并应分析其对试验安 全和试验结果的影响程度,必要时应采取维修加固措施,

(1)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分析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2)工程所在区域水文、气象和地质等资料,分析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 (3)已进行的试验检测资料和试验结构施工记录; (4)结构服役历史、后续使用年限内的荷载和功能要求; (5)已有的缺陷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惠等

6.1.4.1结构现状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 规范》(JTS304)的有关规定: 6.1.4.2对检测发现的结构已有缺陷、已发生的材料劣化、结构损伤和变形、节点弱 化、搭接不足等结构不良状况,应进行详细的量测、记录和现场标识,并应分析其对试验安 全和试验结果的影响程度,必要时应采取维修加固措施DB11∕T 1885-2021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