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T 58-2021 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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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01/T 58-2021 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技术规范.pdf简介:

"DB5301/T 58-2021 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技术规范.pdf"是一个具体的文件标题,它是中国(湖南省)的地方标准,编号为DB5301/T 58,发布日期为2021年。这个标题涉及的是关于机械式停车场(库)的建设管理和技术规范。机械式停车场通常是指利用机械设备进行车辆存取的现代化停车设施,它包括自动存取车系统,对于停车场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方面都有具体的要求和指导。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机械式停车场在设计规划、施工安装、使用维护、安全操作等方面的标准和操作流程,旨在提高机械式停车场的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率,确保公共安全和用户便利。它适用于各类机械式停车场的建设和改造项目,是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验收和监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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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 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云南正元安泰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昆明有色治金设计研究院股份 公司、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云南昆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云南昆船数码 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何毅刚、游苇、李昊、甘甜、李林澳、高威巍、唐、苏镜荣、张开基、杨 洁、卢佳、彭刚、罗文兵、李照德、艾茗、曹祥、胥劲、周容、杨荣伟、曾涌、杨斌、陈朝晖、杨现、 马、周伟、冯婷婷、帅春燕、张智勇、卯彦、黄艇、姜荣奇、王志德、杨海河、郑平。

DB5301/T582021

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技术

本文件对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中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申报程序、工程设计、施工、验收 和运行维护做出了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主城建成区范围内新建及改(扩)建的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其他区域参照 实施。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 GB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7907 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 GB22337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26429 设备工程监理规范 GB/T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3082 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与操作安全要求 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67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201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5301/T582021

4.1停车场(库)建设选址应符合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经市级交通行政主 管部门批准列入停车场专项规划。 4.2停车场(库)的建设规模应综合考虑周边用地情况、停车需求、交通出行特征、路网承载能力及 城市交通管理等因素确定,原则上单个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规模应控制在1000个泊位以内。 4.3停车场(库)配套商业用房面积应满足车库运营管理需要,原则上不宜超过停车设施面积的10% 管理用房面积不应超过停车设施面积的5%。 4.4停车场(库)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方案和设计。停车场(库)的设计应符 合JGJ100和JGJ/T326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DB5301/T582021b)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可按附录A确定。4.5全自动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可采用平面移动类、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垂直循环类、水平循环类和多层循环类;复式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可采用升降横移类和简易升降类。4.6停车场(库)设备选型应根据交通环境、用地面积、空间布局、建筑物规模、设计泊位数等具体条件进行选择和设计,单车进(出)时间均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鼓励采用智能化较高的市场成熟合格产品。4.7设备选型应与建筑工程设计同步进行并预留安装操作空间。4.8停车场(库)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4.9停车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4.10停车场(库)不应停放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车辆。4.11新建停车场(库)应设置顶棚及2面围护装饰,不应将主体结构及设备暴露在外。4.12停车场(库)应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联网接入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接入标准应满足DB5301/T59有关要求。0市地5申报与建设程序35.1分类与申报55.1.1停车场(库)按建设性久性和过度性两类永久性停车场(库)的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库)分为A、)B两类:基本建设程序。过渡性停车场三层以的机械式停车场(库);b)B类:设置三层(含以上的地上机械式停车场(库)5.1.2停车场(库)建设项目实行申报管理,原则上应由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作为项目业主进行申报。在住宅区自有用地和集体用月地范围内建设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政府国有平台公司采用土地租赁等方式建设的项目,有平台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进行申报。5.2建设程序5.2.1通用程序5.2.1.1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第三方检测制和工程审计相关规定,向属地统计部门申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未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推荐项目业主建立工程监理制和第三方试验检测制。5.2.1.2利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及闲置土地建设的项目,项目业主向市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选址和建设方案,通过涉路安全、交通影响、环境影响评价(仅限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大型停车场(库),环境敏感区按附录E确定)后,由市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报经市政府原则同意选址建设后,按照项目建设性质进行申报建设。5.2.1.3项目建成后,项目业主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峻工验收。同时,项目业主应按昆明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指南》(2019)要求向属地市场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停车设备方可投入使用。5.2.1.4项目投入使用前,属于经营性停车场(库)的需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4

5.2.2A类申报程序

建筑面积232.05平方米二层独栋别墅DB5301/T582021

5.2.2.1项目业主向市或区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备案。 5.2.2.2立项备案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报送属地政府(管委会),并由属地政府 (管委会)审核并出具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 5.2.2.3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建设的项目,项目业主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选址申 请,并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选址书面意见。 5.2.2.4建设选址获批后,由项目业主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开工建设申请,并由市交通运 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同步抄送市级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管委会)。申报材料应 包含: a 开工建设申请: b) 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 建设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d) 土地有关证明文件; e) 审图合格证或审图意见(含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f) 环境影响评价表(仅限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大型停车场(库),环境敏感区按附录E确定): g)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h)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安装的施工告知; i)涉及高速公路的应通过涉路安全评价及专家评审。 5.2.2.5取得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开工意见后,项目业主应向市交通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申请 质量安全监督备案,

5. 2. 3B 类电报程序

5.2.3.1项目业主向市或区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备案。 5.2.3.2立项备案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报送属地政府(管委会),并由属地政府 (管委会)审核并出具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 5.2.3.3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建设的项目,项目业主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选址申 请,并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选址书面意见。 5.2.3.4建设选址获批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报规方案,报送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并由属 地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并核发规划意见及附图,附图内容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一致,核发规划意 信息服务平 见前须按附图进行放线。申报材料一般应包含: a 立项备案材料; b) 选址意见; 1/500地形图; d 项目建设方案; e 土地有关证明文件; 项目报规申请; 8) 环境影响评价表(仅限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大型停车场(库),环境敏感区按附录E确定); h)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i 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 j) 取得规划意见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自行委托审图单位并取得审图意见 (含消防设计审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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