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A002:2020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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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A002:2020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pdf简介:

"CNAS-CL01-A002:2020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pdf"是一份详细的指南文档,它主要针对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的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具体应用进行了阐述。这份文档旨在帮助化学检测实验室理解和遵循CNAS的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符合国际和国内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CNAS-CL01-A002准则涵盖了实验室管理、质量体系、人员能力、设备设施、方法确认、检测程序、结果报告、内部审核、纠正和预防措施等多个方面,特别强调了化学检测中数据处理、质量控制、环境条件控制等关键环节。通过阅读这份文档,实验室可以了解如何提升其检测能力,满足客户和法规的要求,获得CNAS的认可,提升其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公信力和竞争力。

CNAS-CL01-A002:2020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5.2实验室管理层中至少应包括一名在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的化学检测领域内具有 足够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负责实验室技术活动。该人员应具有化学专业或与所从事检 则范围密切相关专业(以下简称化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化学 检测的工作经历

6.2.2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应接受过包括检测方法、质量控制方法以及有关化学安全 和防护、救护知识的培训并保留相关记录。操作色谱、光谱、质谱等复杂分析仪器或 相关设备的人员还应接受过涉及仪器原理、操作和维护等方面知识的专门培训,掌握 相关的知识和专业技能。 6.2.3实验室应确保与化学检测相关的技术人员能力。 6.2.3.1从事化学检测的人员应至少具有化学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的学历。如果学 历或专业不满足要求,应具有至少5年的化学检测工作经历并能就所从事的检测工作 明原理。 注:相关专业是指与所从事检测工作相关的专业。

2020年12月18日发布

2021年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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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样品的保管人应被授权并能履行其工作取

2020年12月18日发布

2021年1月1日实施

c)环境有异味,或现场快速检测仪器检测显示环境异常等: d)样品临时保管场所温度等。

2020年12月1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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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实施

7.1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7.1.1需要时,实验室应与客户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与后续检测相关的抽样(含取样、 采样的方案,包括抽样位置、时间、方法、样本量等信息

7.2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7.2.1方法的选择和验证

2020年12月1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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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如果需要将样品分开用于检测不同的特性,此时抽取后的检测样品应能代表原 始样品。必要时,实验室应制定抽取检测样品的程序,以确保该样品的代表性。应选 择适当的设备用于样品的抽取、包装、提取等,以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示例:开展涉及生态环境检测的现场检测或采样活动时,需根据任务要求制定检 测方案或采样计划,方案或计划需符合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用于判断样品是否可接受 的参数也需记录,如pH值、氧化还原电位、浊度等,以确保过程客观、真实和可追溯。 注:即使样品看起来均匀,实验室也不应假定其均匀。如果一个样品明显为两个 或更多个物理相态,由于每一个相态内分析物的含量可能不同则需要分离各相态并将 其作为单独的样品进行处理。 7.3.3对于有检测时效性要求的样品,应记录抽样时间,并在规定时限内开展检测工 作。样品需控制运输温度等环境条件时,应记录并按相关要求有效控制。抽样设备应 保证不对样品造成污染

7.4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7.4.1实验室应确保检测物品的处理、储存和处置满足客户利益,且不对检测结果产 生影响。

2020年12月18日发布

2021年1月1日实施

7.4.1.1对那些有检测时效性要求的待测(或待分析)物品,应规定最长保留时间并 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

7.4.1.2应对进入样品储存区的人员进行

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7.6.1实验室应有文件规定,明确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当与客户商定判定规则 需要时应评估获得测量不确定度的合理性,并制定报告规则

7.7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2020年12月18日发布

2021年1月1日实施

注:本文件中的“非常规检测项目(方法)”是指检测活动一个月少于1次的检 测项目(方法)。 7.7.1j)针对同一参数由多人多台设备提供检测结果的情况,应根据需要制定实验 室内人员、设备比对的计划。

7.8.1.2检测结果的报告应符合如下要求

a)当检出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或定量限,应在检测报告中提供方法检出限或定量阳 的数值。 注:如实验室使用报告限,应在检测报告中提供报告限的数值。报告限的定义可 参考NATA技术说明17《定性和定量测试方法确认和验证指南》NATATechnical notel7 (Guidelines for the validation and verification of quantitative an qualitative test methods) b)如果报告的结果是用数字表示的数值,应按照所用检测方法的规定进行表述。当 方法没有相关规定时,应依照有效数值修约的规定表述。 注:关于数值修约可参考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c)当需要解释检测结果时,或客户有要求时,或检测方法要求时,实验室应报告质 量控制结果。当质量控制结果不完全满足检测方法要求且无法重新测试时,应在报告 中以适当方式进行标注和说明。 d)必要时,报告中应注明与后续检测相关的抽样(含取样、采样)信息

7. 10 不符合工作

7.11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8.2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8.3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8.4记录控制(方式A) 8.5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8.6 改进(方式A)

8.2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8.3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8.4记录控制(方式A) 8.5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8.6 改进(方式A)

2020年12月18日发布

2021年1月1日实施

8.7纠正措施(方式A)

8.7纠正措施(方式A)

8.8内部审核(方式A

8.9管理评审(方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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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实施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2020年12月1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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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SEI T101-2015标准下载2020年12月18日发布

2020年12月1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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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2020年12月18日发布

2021年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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