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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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pdf简介:

"TSG 11—2020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全称为《特种设备安全法》下的《锅炉安全技术规程》。这是一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锅炉安全领域的技术标准。该规程于2020年修订,旨在规范和指导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改造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防止锅炉事故的发生。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锅炉的设计要求、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安装和调试的标准、运行操作和维护的规定、定期检验和安全附件的要求,以及对于锅炉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等。它涵盖了各种类型的锅炉,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等,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安装、使用和检验的锅炉设备。

TSG 11—2020 是锅炉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锅炉相关企业的生产活动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执法都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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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安全阀的理论排放量,kg/h; P 安全阀进口处的蒸汽压力(表压),MPa; 元d2 A一—安全阀的流道面积,可用 计算, mm²; 4 d一安全阀的流道直径,mm。 K一安全阀进口处蒸汽比容修正系数,按照公式

YB 4099-1996 钢渣砌筑水泥TSG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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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安全阀启闭压差 一般为整定压力的4%~7%,最大不超过10%。当整定压力小于0.3MPa时 最大启闭压差为0.03MPa。 5.1.10安全阀安装 (1)安全阀应当铅直安装,并且安装在锅筒(壳)、集箱的最高位置,在安全阀 涡筒(壳)之间或者安全阀和集箱之间,不应当装设阀门和取用介质的管路; (2)几个安全阀如果共同装在一个与锅筒(壳)直接相连的短管上,短管的流通 积应当不小于所有安全阀的流通截面积之和; (3)采用螺纹连接的弹簧安全阀时,应当符合GB/T12241《安全阀一般要求》 要求;安全阀应当与带有螺纹的短管相连接,而短管与锅筒(壳)或者集箱筒体的 接应当采用焊接结构。 5.1.11安全阀上的装置 5. 1.11. 1基本要求 (1)静重式安全阀应当有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 (2弹簧式安全阀应当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随便拧动调整螺钉的装置; (3)杠杆式安全阀应当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 5.1.11.2控制式安全阀 控制式安全阀应当有可靠的动力源和电源,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脉冲式安全阀的冲量接人导管上的阀门保持全开并且加铅封; (2)用压缩空气控制的安全阀有可靠的气源和电源; (3)液压控制式安全阀有可靠的液压传送系统和电源; 4)电磁控制式安全阀有可靠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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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蒸汽锅炉安全阀排汽管 (1)排汽管应当直通安全地点,并且有足够的流通截面积,保证排汽畅通,同时 排汽管应当固定,不应当有任何来自排汽管的外力施加到安全阀上; (2)安全阀排汽管底部应当装有接到安全地点的疏水管,在疏水管上不应当装设 阀门; (3)两个独立的安全阀的排汽管不应当相连; (4)安全阀排汽管上如果装有消音器,其结构应当有足够的流通截面积和可靠的 疏水装置; (5)露天布置的排汽管如果加装防护罩,防护罩的安装不应当妨碍安全阀的正常 动作和维修。 5.1.13热水锅炉安全阀排水管 热水锅炉的安全阀应当装设排水管,排水管应当直通安全地点,并且有足够 的排放流通面积,保证排放畅通。在排水管上不应当装设阀门,并且应当有防冻 措施。 5.1.14安全阀校验 (1)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1次,校验一般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2)如果现场校验有困难或者对安全阀进行修理后,可以在安全阀校验台上进 行,校验后的安全阀在搬运或者安装过程中,不能摔、砸、碰撞; (3)新安装的锅炉或者安全阀检修、更换后,应当校验其整定压力和密封性; (4)安全阀经过校验后,应当加锁或者铅封; (5)控制式安全阀应当分别进行控制回路可靠性试验和开启性能检验; (6)安全阀整定压力、密封性等检验结果应当记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5.1.15锅炉运行中安全阀使用 (1)锅炉运行中安全阀应当定期进行排放试验,电站锅炉安全阀每年进行一次, 对控制式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控制系统进行试验; (2)锅炉运行中安全阀不允许解列,不允许提高安全阀的整定压力或者使安全阀 失效。 5.2压力测量装置 5.2.1设置 锅炉的以下部位应当装设压力表: (1)蒸汽锅炉锅筒(壳)的蒸汽空间; (2)给水调节阀前; (3)省煤器出口;

(1)锅炉运行中安全阀应当定期进行 对控制式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 (2)锅炉运行中安全阀不允许解列 失效。 5.2压力测量装置 5.2.1设置 锅炉的以下部位应当装设压力表: (1)蒸汽锅炉锅筒(壳)的蒸汽空间: (2)给水调节阀前; (3)省煤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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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过热器出口和主汽阀之间; 5)再热器出口、进口: (6)直流蒸汽锅炉的启动(汽水)分离器或其出口管道上; (7)直流蒸汽锅炉省煤器进口、储水箱和循环泵出口: (8)直流蒸汽锅炉蒸发受热面出口截止阀前(如果装有截止阀); (9)热水锅炉的锅筒(壳)上; (10)热水锅炉的进水阀出口和出水阀进口; (11)热水锅炉循环水泵的出口、进口; (12)燃油锅炉、燃煤锅炉的点火油系统的油泵进口(回油)及出口; (13)燃气锅炉、燃煤锅炉的点火气系统的气源进口及燃气阀组稳压阀(调压 闵)后。 5.2.2压力表选用 (1)压力表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A级锅炉压力表精确度应当不低于1.6级,其他锅炉压力表精确度应当不低 于2.5级; (3)压力表的量程应当根据工作压力选用,一般为工作压力的1.5倍~3.0倍,最 好选用2倍; (4)压力表表盘大小应当保证锅炉作业人员能够清楚地看到压力指示值。 5.2.3压力表校验 压力表应当定期进行校验,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并且注明 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 5.2.4压力表安装 压力表安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装设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且防止受到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 (2)锅炉蒸汽空间设置的压力表应当有存水弯管或者其他冷却蒸汽的措施,热水 锅炉用的压力表也应当有缓冲弯管,弯管内径不小于10mm; (3)压力表与弯管之间装设三通阀门,以便吹洗管路、卸换、校验压力表。 5.2.5压力表停止使用情况 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停止使用: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 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的允许误差; (2)表面玻璃破碎或者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封印损坏或者超过校验期; 4表内泄漏或者指针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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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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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水位测量与示控装置 5.3.1设置 5.3.1.1基本要求 每台蒸汽锅炉锅筒(壳)应当装设至少2个彼此独立的直读式水位表,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的锅炉可以只装设1个直读式水位表: (1)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锅炉; (2)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2t/h,并且装有一套可靠的水位示控装置的锅炉; (3)装设两套各自独立的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的锅炉; (4)电加热锅炉; (5)有可靠壁温联锁保护装置的贯流式工业锅炉。 后 5.3.1.2特殊要求 (1)多压力等级余热锅炉每个压力等级的锅筒应当装设两个彼此独立的直读式水 位表; (2)直流蒸汽锅炉启动系统中储水箱和启动(汽水)分离器应当装设远程水位测量 装置。 5.3.2水位表的结构、装置 (1)水位表应当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水位表的下 部可见边缘应当比最高火界至少高50mm,并且比最低安全水位至少低25mm,水位 表的上部可见边缘应当比最高安全水位至少高25mm; (2)玻璃管式水位表应当有防护装置,并且不妨碍观察真实水位,玻璃管的内径 应当不小于8mm; (3)锅炉运行中能够吹洗和更换玻璃板(管)、云母片; (4)用2个以上(含2个)玻璃板或者云母片组成的一组水位表,能够连续指示 水位; (5)水位表或者水表柱和锅筒(壳)之间阀门的流道直径应当不小于8mm,汽水 连接管内径应当不小于18mm,连接管长度大于500mm或者有弯曲时,内径应当适 当放大,以保证水位表灵敏准确; (6)连接管应当尽可能短,如果连接管不是水平布置时,汽连管中的凝结水能够 流向水位表,水连管中的水能够自行流向锅筒(壳); (7)水位表应当有放水阀门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 (8)水位表或者水表柱和锅筒(壳)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应当装设阀门,锅炉运行 时,阀门应当处于全开位置;对于额定蒸发量小于0.5t/h的锅炉,水位表与锅筒(壳

标准库下载5.3水位测量与示控装置

5. 3. 1. 2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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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汽水连管上可以不装设阀门。 5.3.3安装 (1)水位表应当安装在便于观察的地方,水位表距离操作地面高于6000mm时, 应当加装远程水位测量装置或者水位视频监视系统; (2)用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监视锅炉水位时,信号应当各自独立取出:在锅炉控制 室内至少有两个可靠的远程水位测量装置,同时运行中应当保证有一个直读式水位 表正常工作; (3)亚临界锅炉水位表安装调试时,应当对由于水位表与锅筒内液体密度差引起 勺测量误差进行修正。 5.4温度测量装置 5.4.1设置 在锅炉相应部位应当装设温度测点,测量以下温度: (1)蒸汽锅炉的给水温度(常温给水除外); (2)铸铁省煤器和电站锅炉省煤器出口水温; (3)热水锅炉进口、出口水温; (4)再热器进口、出口汽温; (5)过热器出口和多级过热器的每级出口的汽温; (6)减温器前、后汽温; (7)空气预热器进口、出口空气温度; (8)空气预热器进口烟温; (9)排烟温度; (10)有再热器的锅炉炉膛的出口烟温; (11)A级高压以上的蒸汽锅炉的锅筒上、下壁温(控制循环锅炉除外),过热 器、再热器的蛇形管的金属壁温; (12)直流蒸汽锅炉上下炉膛水冷壁出口金属壁温,启动系统储水箱壁温。 在蒸汽锅炉过热器出口、再热器出口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7MW的热水锅 户出口,应当装设可记录式温度测量仪表。 5.4.2温度测量仪表量程 表盘式温度测量仪表的温度测量量程应当根据工作温度选用,一般为工作温度 勺1.5倍~2倍。 5.5排污和放水装置 排污和放水装置的装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菜汽锅炉锅筒(壳)立式锅炉的下脚圈和水循环系统的最低处都需要装设排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 GB/T 13499-2002》5.4.2温度测量仪表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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