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797-2020 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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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3/T 179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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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3.4 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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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1797-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3/T 1797-2020 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pdf简介:

"DB43/T 1797-2020 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是一份由中国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发布的文件,其全称为《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这份标准主要针对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中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安全操作,旨在规范和指导高校实验室在处理、存储、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时的行为,以确保实验室环境的安全,防止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的健康和实验室设施的完好。

它详细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安全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分类、储存设施的建设、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应急处理措施等方面。这份规范是高校实验室进行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提升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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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ty managementtechnicalrulesforhazardous chemicals usedinlaboratoryofcollegesanduniversities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GB∕T 9465-2008 高空作业车DB43/T1797—2020目次前言I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与定义4组织机构·5制度6人员培训·7采购管理8储存管理9使用管理·10危险废物管理11安全设备设施12应急管理附录A(资料性附录)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DB43/T1797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教育厅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湖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湖南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燕、田兆君、李润求、刘勇、李树清、李石林、游波、刘何清、曹基联、刘 学勇、罗晓晴、吴鹏、刘秀云、黄仕军、王海桥、周荣义、生会永、潘伟、刘荣华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教育厅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湖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湖南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燕、田兆君、李润求、刘勇、李树清、李石林、游波、刘何清、曹基联、刘 学勇、罗晓晴、吴鹏、刘秀云、黄仕军、王海桥、周荣义、生会永、潘伟、刘荣华

DB43/T17972020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本标准规定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术语与定义、组织机构、制度、人 员培训、采购管理、储存管理、使用管理、危险废物管理、安全设备设施、应急管理等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中试性质和工业化放大性质的实验室和试验场所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30000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GB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15346 化学试剂包装与标志 GB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7144 气瓶颜色标志 GB/T16163 瓶装气体分类 GB/T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T31190 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 TSGR0006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V GA1002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GA1511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HJ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术语的含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 术规范》中界定的危险废物等术语的含 义适用于本标准

实验室Laboratory 隶属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等活动的实验场所以及配套的附属场所

DB43/T1797—2020

5.1普通高等学校和有关部门

普通高等学校和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制定以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a)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守则; 实验室安全培训及准入制度; ) 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发放、领取、使用、退回和危险废物暂存的管理制度: d) 爆炸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相应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f 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制度: g) 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和使用制度; i 气瓶、气体管路安全管理制度; g)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 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应编制危险化学品相应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2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应编制危

a)涉及易燃易爆性物质的实验操作规程 b) 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实验操作规程; c) 气瓶、气体管路安全操作规程; d) 其他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

普通高等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管理人员)应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能力,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和考核,考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岗培训之后,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次。

6.2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湖南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 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等知识; C 实验室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d)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e):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3管理人员在本校内调整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接受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重新上岗培训, 合格后上岗

考核。安全培训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a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b) 有关危险化学品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c)气瓶、气体管路等相关设备安全使用知识; d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疏散、自救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使用知识; e 实验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 f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5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应有记录

6.5实验室安全培训、考核应有记录

DB43/T17972020

7.1实验室所需危险化学品应向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购买。纳入法规、规章管控的化学品, 购买前应在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7.2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应保存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记录。 7.3实验室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符合GB/T16483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妥善保管, 险化学品包装上应粘贴符合GB15258的安全标签

8.1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气瓶间或专柜等专门的储存场所内。剧毒化学品储 存应符合GA1002的规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应符合GA1511的规定,其他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储存 应符合其主管部门的要求。

a 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具有通风或吸收净化功能的储存柜内: b) 需低温存放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应存放在具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内: C 腐蚀性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在具有防腐蚀功能的储存柜内,并有防遗撒托盘; d 剧毒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在双锁的专用储存柜中,实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 锁、双本帐”的“五双”制度管理: e 危险化学品应标签完整,包装不应泄漏、生锈和损坏,封口应严密;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盛 放化学试剂和样品。 饭多 5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存放限量要求如下: a)每间实验室内(面积≤50m)存放的除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外的危险化学品总量不应超 过100L(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 于20L(kg); b) 每间实验室内(面积≤50m)存放的氧气和可燃气体各不宜超过一瓶或两大的用量 C 实验室内与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气体钢瓶,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气瓶、空瓶不应放置在 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共享交换数据标准(试行)2020年DB43/T17972020

1危险化学品的发放、领取与退回应符合以下

a)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应有专人负责,并根据实际需要的数量发放,发放要有台账; b 危险化学品发放台账应包括品种、规格、发放日期、退回日期、领取单位、经手人、数量以及 结存数量等;发放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时还应记录用途; c)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领取,应由双人以当日实验的用量领取,如有剩余应在当日由双人退回 d)瓶装气体应注意其气瓶检验有效期,并坚持先入先出的使用原则。 9.2实验室气瓶的分类应符合GB/T16163的规定。气瓶使用应符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O0006)的规定。 9.3瓶装气体严禁分装、倒瓶。 9.4当危险化学品由原包装物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包装物内时,转移或分装后的包装物应及时重新粘贴 标签。 9.5实验室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识,标识应保持清晰、完整。 9.6应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9.7实验人员应熟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使用时做好个体防护

1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应符合GB18597、GB/T31190的规定 2实验室应按HJ2025、GB/T31190的规定进行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并按要求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3开展实验操作的实验人员应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具体要求如下: a)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应设置专用内部危废暂存区,暂存区内原则上存放本实验室产生的危险 废物,存放两种及以上不相容危险废物的,应分不同区域暂存;暂存区外边界地面应施划30mm 宽的黄色实线,并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b) 暂存区应建设防遗撒、防渗漏设施,或采取防溢容器作为防遗撒、防渗漏措施; 防溢容器容积应当大于收集容器容积的10%:防溢容器中放置多个收集容器时,容积应不小于 最大收集容器容积的150%或所有收集容器容积总和的10%《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GB51102-2016》,取其最大值; d 暂存区内的危险废物应及时处置,存放时间最长不宜超过30d,如有特殊情况需单独处理的 据实际情况安排临时处置。V e)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暂存区收集容器和防溢容器密封、破损、泄漏情况,标签粘贴及投放登记 表填写情况,以及贮存期限等定期检查。 4应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的危险废物

11.1使用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室,应安装相应的有毒有害气体测报仪和通风装置。 11.2使用或产生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实验室,应设置防静电装置,且应设置相应的可燃气体报警仪 和通风装置,风机应为防爆型风机。 11.3实验室内气瓶颜色应符合GB/T7144的规定。气瓶应有效固定,防止倾倒。 11.4经常使用强酸、强碱、有化学品灼伤危险或有液体毒害危险的实验室区域应配备应急喷淋和洗眼 装置,走廊有显著引导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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