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166-2020 曳引驱动电梯 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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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 2166-2020 曳引驱动电梯 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规范.pdf简介:

DB14/T 2166-2020 是中国地方标准,全称为"曳引驱动电梯 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规范"。这份标准主要针对曳引驱动类型的电梯,规定了在特定载荷条件下进行制动试验的方法和要求。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是电梯安全性能的重要测试之一,通常用于验证电梯在超过其标准载重量情况下(比如满载运行或超载)的制动系统是否稳定、可靠,以确保乘客安全。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制动性能的测量、试验条件、试验步骤以及试验后的数据分析等,确保曳引驱动电梯在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制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对于电梯制造商、安装单位、检验机构以及电梯使用者来说,这份标准都是必须遵守的重要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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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216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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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1056-2013标准下载动电梯125%额定载荷制动试

本标准规定了引驱动电梯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含下行制动工况电引试验)的基本要求、准 备工作、现场试验的流程及方法、紧急情况处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内曳引驱动电梯的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

始发层 电梯装载125%额定载荷下,预备接收信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并断电制动前,电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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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梯轿厢内装载125%额定载荷,从高层往底层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时,切断电动 和制动器供电,以验证电梯的制动与叟引能力

应保持平层状态不打滑 4.2.2轿厢装载125%额定载荷紧急制动时, 其减速度的值不应超过安全钳动作或缓冲器(包括减行 程的缓冲器)作用时减速度的值, 同时符合GB7588中的相关要求

a 轿厢失控持续下溜至底; b 轿厢有明显的变形和损坏; C 驱动主机移位、倾覆; d 电引钢丝绳绳头组合拉脱: e) 电引钢丝绳断股、受损、脱槽; f) 导轨及其附属物扭曲、变形; g 安全钳损坏、脱落、变形; h 其他异常状况。 4.3 试验实施主体 4.3.1 在监督检验中,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检验机构现场观察确认。 4.3.2在定期检验检测中, 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并保障试验所需的各项资源, 维护保养单位具体执行,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观察确认。 4.3.3在日常的维护保养与自行检查中,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并保障试验所需 的各项资源,维护保养单位具体执行, 4.4试验实施时机 4.4.1 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涉及驱动主机制动与电引系统的改造或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应进行125% 额定载荷制动试验。 4.4.2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乘客电梯与消防员电梯每5年应进行一次125%额定载荷制 动试验。 4.4.3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制动能力或电引能力不足时,应进行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以验证其安全 性能。

a) 轿厢失控持续下溜至底; b) 轿厢有明显的变形和损坏; c) 驱动主机移位、倾覆; d) 电引钢丝绳绳头组合拉脱: e) 电引钢丝绳断股、受损、脱槽 fy 导轨及其附属物扭曲、变形; g) 安全钳损坏、脱落、变形; h) 其他异常状况

4.5.1试验时应使用标准的在检定周期内的码作为试验载荷,如确需码车进入轿厢,应提供足以证 月码车重量的资料,才充许将础码车的重量折算到总载荷中。 4.5.2不宜使用其他非标准重物进行试验,不应往轿厢内装载超过125%额定载荷的重物。

5. 1风险预知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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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如果设备自身存在缺陷或隐患,在试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参见附录A): a 轿厢结构变形、损坏; b 钢丝绳及绳头组合拉脱,甚至造成轿厢、对重坠落; C 由于曳引力过小或制动力不足而出现轿厢失控、底; d 导轨扭曲、变形,安全钳报废; e 因轿厢超载造成老旧电气设备(如大功率模块、电子板)损坏; 其他异常情况。 5.1.2 试验涉及的使用单位应知制动试验是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不应因其潜在的安全风险 而抵触、拒绝进行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 5.1.3试验实施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并进行培训及演练,以确保在自检环节、现场 试验环节发生意外时,具备足够的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应包含危险分析与评价、处置人员 及其职责、资源调配与处置措施、信息报告等内容。

5.3.1对于4.4.2中规定的制动试验,使用单位应提前联系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协调试验所需的载荷、 人力等事宜,提供资源保障,督促维护保养单位完成试验前的自检工作。 5.3.2试验实施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协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载荷搬运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风险提 示,亲自或调派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场指挥装卸工作,并提前准备好通讯装置,保证装卸层与机 房(或机器设备间)的作业人员能够及时有效的沟通。 5.3.3检验检测机构应提前与试验实施单位沟通,协调试验时间。 5.3.4检验检测机构负责现场观察确认的人员应提前熟悉现场环境和试验人员,遵守使用单位和试验 实施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事先了解试验电梯的日常维保与自检记录、修理改造记录、历年检验报告等 资料中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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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流程如图1所示:

6.2.1试验现场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劳保鞋等防护用品,调试好通讯工具,在装卸层、始发层、轿厢 内及其他必要的地方设置安全防护栏和警示标志。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乘客, 避免非专业人员进入试验区域。 6.2.2临时取消厅外选梯功能和超载装置功能,在装卸层将载荷搬运至轿厢内。载荷(如码)应均 匀可靠地平铺在轿厢内,确保不出现严重的偏载和倾翻现象。如码车整体搬入轿厢进行试验,则应采 取充足的固定措施。 6.2.3加载接近完毕时,人员应尽量避免进入轿厢,可留轿厢门口部分放置最后的载荷,加载过程中, 人员应快进快出,不应停留在层、轿门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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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加载至125%额定载荷时,确认未出现溜梯现象后,再进行下一步制动试验。装卸层应尽量选择 最低层站,以防在发生溜梯时能尽快利用缓冲器制停轿厢。 6.2.5对于电梯无法或不宜在底层装载125%额定载荷向上正常运行至试验始发层的情况,可利用检 修走车的方式向上运行,也可以分多次将125%额定载荷运载至试验始发层,并在此将125%额定载荷 统一放至轿厢。 6.2.6轿厢装载125%额定载荷并位于试验始发层后,应再次确认轿内无人且电梯所有层门均已关闭 锁紧。触发信号使电梯向下正常行驶,至中下部位置达到正常运行速度后断电。 3.2.7应通过主开关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的供电,断电时应注意安全,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对于有 自动救援装置的电梯,试验前应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断电后自动救援装置介入而出现电梯自启动的现象。 5.2.8试验中,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以指导提示为主,集中精力认真观察试验过程与结果。对于有机 房电梯,现场相关人员应站立在引轮、限速器的侧面,以防止断绳后钢丝绳高速抽离、甩动而对人身

6.2.9试验后应先检查驱动主机、轿厢、导轨等各部位是否完好。将轿厢移动至装卸层清空载荷并恢 复厅外选梯功能和超载装置功能,验证电梯处于良好状态后方可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 6.2.10如果需要进一步确定制动试验的有效性,可对制动距离进行测量并分析(参见附录B)。 6.2.11对于超低层电梯(如2层2站),在进行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时,为克服电梯运行时间过短 难以选取合适的断电时机,允许在轿厢未达到正常运行速度时断电,此时不应有较大的制停距离。 6.2.12对于超高层电梯(如34层以上),在进行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时,为提高试验效率和安全 性,允许将装载125%额定载荷的轿厢提升至中下区间层站后开始向下运行进行制动试验,但应保证有足 够的运行距离能够使轿厢在正常运行速度下断电制停。 6.2.13对于无机房电梯,如果难以直接在井道外观察到制动器与曳引轮的试验实时情况,可以采用井 道内放置摄像头,并连接到井道外显示装置的方式,予以观察确认。但摄像头的安装位置与相关走线不 应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与相关试验。

6.3.1若制动试验符合本标准中4.2的要求,现场检验检测人员应判定试验结果为合格;反之,若不 符合,则判定为不合格,电梯应停止使用,检验检测人员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在改造或修理完成后再次试验合格方能启用。 6.3.2试验实施单位应认真填写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记录表(参见附录C),并留使用单位处存档 必要时还可留存试验相关的影像资料。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观察确认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作业细则对制动试 验的相关过程与结果进行记录并存档

7.1试验中出现紧急情况时,试验实施单位应立即启用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专项预案,根据实际情况 采取针对性的处理程序与处置措施。 7.2在试验前自检、载荷搬运与装卸、电梯超载运行、断电制动、恢复正常运行等环节均有造成人身 伤害或设备损坏的风险。如出现砸伤、剪切、挤压等人身伤害,应立即停止试验,将受伤人员送医治疗; 如出现主机移位、轿相变形、安全钳脱落等设备损坏状况,应立即停梯并采取相关措施,防止设备带病 运行。 7.3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试验实施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并及时、如实地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后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不应有阻挠和 干扰调查工作的行为。

DB32∕T 4172-2021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验收规程DB14/T216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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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性附录) 125%额定载荷制动距离参

125%额定载荷制动距离参考因素

其中,s为制动距离,为制动时初速度,即为正常运行速度,t为制动时间,α为制动减速度,vo为 制动后最终速度,其值为0,因此,可以通过运行速度与制动减速度的范围,来获得一个制动距离的范 围值。 考虑到在正常速度下行中,轿厢是通过制动力与电引力来制停轿厢,而不应依靠碰撞缓冲器来停止 运行,故最大的制停距离应不能超过在最不利点处制停时,该点到轿厢缓冲器的距离。而最接近缓冲器 的能够正常速度运行的点位于轿厢下行过程中最低层站的减速平层点,所以还应注意,125%额定载荷 制停试验中允许的滑行距离应不超过电梯额定速度运行时的正常减速平层距离加上轿厢缓冲器的越程 距离。 测量制停距离的方法: a 标记法:在制动试验前,提前选择好预备断电处且方便观察的电引钢丝绳位置,对该处钢丝绳 及周围静止处参照点上涂好醒目的标记,试验时,当钢丝绳标记处与参照点重合时,断开电动 机与制动器电源,等待轿厢完全静止时,用卷尺测量钢丝绳标记处与参照点之间的距离,然后 除以更引比,即为轿厢的制停距离:

JGJ∕T 290-2012 组合锤法地基处理技术规程DB14/T216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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