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415-2020 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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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415-2020 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简介:

GB 51415-2020《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是一部中国国家标准,它主要针对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治理提出了技术规定。有色金属冶炼包括铜、铝、铅、锌、镍、钛等金属的冶炼过程,这些过程会产生各种废气,如硫酸雾、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该标准明确了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运行、维护和管理的要求,包括废气的监测、排放限值、治理设施的性能、运行效率评估等。它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废气治理技术,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大气环境,实现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的绿色发展。

该标准的发布,对于推动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提升行业环保技术水平,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它也为相关的设计、施工、运营、监管等各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GB 51415-2020 有色金属冶炼废气治理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部分内容预览:

5.4.1含重金属废气处理设备应满足废气工况条件、重金属脱除 率高、能耗低的要求。 5.4.2含重金属废气处理设备,宜采用干法脱除设备,可选择多 电场除尘装置、覆膜布袋除尘装置、颗粒过滤床、吸附装置及各种 除尘、吸附组合装置等。

5.4.3采用活性炭层吸附除汞时,活性炭宜预先充氯处理。

DB13(J)∕T 8355-2020 城镇用水用气报装服务导则5.4.5固定床吸附器吸附层的风速应根据吸附剂的材质、结

主能确定,采用颗粒状活性炭时,风速宜为0.2m/s~0.6m/s;采 活性炭纤维毡时,风速宜为0.1m/s~0.15m/s;采用蜂窝状吸 寸剂时,风速宜为0.7m/s~1.2m/s。

5.5.1脱硝材料应根据经济、适用的原则选择,应满足脱硝系统 的工艺要求;脱硝剂贮存设施宜按照5d消耗量计算,液氨储罐应 按压力容器管理。

5.5.2脱硝催化剂选择应根据工艺特点,选择具有化学稳定性、 热稳定性和机械稳定性,以及压力损失低、使用寿命长和利用率高 的材料。

5.5.3采用氮介质脱硝时,直接挂

件不得采用铜材质或铜合金材质

5.5.4氨区等防爆区域的仪表、设备应选用防爆型,氨气管道

可能接触腐蚀性介质的区域,应根据脱硝系统不同部位的实际情 况,内衬抗腐蚀性和磨损性强的非金属材料。

6.0.1检测设备和过程控制系统应符合废气治理工艺提出的检 测、控制及连锁保护等要求。 6.0.2对于工艺中的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点监 管危险化工工艺,必须设置安全仪表系统。 6.0.3冶炼废气系统宜在治理设备、设施处安装检测仪器仪表 并宜将检测数据引入控制室。 6.0.4仪表选型应满足烟气温度、含尘、含酸或爆炸性的环境的要求。 6.0.5脱硫溶液槽应设置液位、密度、酸碱度检测及报警系统,循 环泵出口应设置流量和压力检测装置。 6.0.6除尘、脱硫及脱硝控制室可结合治炼废气系统和现场情况 设置独立控制室,或并入主工艺控制室统一监控。 6.0.7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存设施区域内,应设 置有毒气体泄漏检测与报警系统,泄漏检测与报警系统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石油化工可燃 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的有关规定。 6.0.8重有色金属冶炼废气的过程控制宜包括下列检测指标: 1 各处理工段的温度、流量和含氧量等工艺参数; 压力、电流和轴承温度等设备运行状态参数: 3 污染物浓度; 4 脱硫液的酸碱度、密度、流量、温度和成分等。 6.0.9 轻金属冶炼废气的过程控制宜包括下列检测指标: 1 各处理工段的温度及流量等工艺参数; 2 压力、电流和轴承温度等设备运行状态参数; 3污染物浓度。

7.1.1药剂和产物储存间、药剂制备间、产物处理或装运间,应设 置机械排风净化系统,地面应设置收集沟和事故池,并应采取防 渗、防腐和安全隔离措施。 7.1.2污泥分离处理脱除的污水应收集返回废水处理系统,固体

渗、防腐和安全隔离猎施。 7.1.2污泥分离处理脱除的污水应收集返回废水处理系统,固体 残渣宜利用或经属性鉴别后按本标准第3.0.2条要求进行存、 处置。

7.1.2污泥分离处理脱除的污水应收集返回废水处理系统,固体

7.2.1电气设备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室外电气设备、热控设备 应采取防雨、防雷等防护措施。 7.2.2配电线路应设置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7.2.3设备负荷等级应按用电负荷的重要性确定。 7.2.4在高温、多尘、潮湿、腐蚀及爆炸性场所中的电气设备,宜 集中配置在与电气设备所处环境相隔离的配电室或控制室内。 7.2.5脱硝系统液氨的卸料、储存及氨气制备区域的防雷应采用 独立避雷针保护,并应采取防止雷电感应的措施,接地材质应采取 防腐措施。 7.2.6厂房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选用防腐型电缆,电缆桥架宜 采用防腐处理,局部控制柜宜选用防腐、防尘和防水型式,宜选用 防腐型混合光或金属卤化物灯具。

.2.6厂房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选用防腐型电缆,电缆桥架工 采用防腐处理,局部控制柜宜选用防腐、防尘和防水型式,宜选月 防腐型混合光或金属卤化物灯具。

7.2.7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

规范》GB50673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的有关规定。

7.3.1生产厂房等存在有害物质逸出的场所应设置通风设施,事 故通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条件通过计算确定,且事故通风换气次 数不应小于12次/h。

风量,不应小于15次/h。

7.3.3处理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液、冲洗废水等各类废水的厂 污泥脱水间,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和净化装置,排风量不应小 次/h,

3.4室内吸风口应设置在房间下部,排风口应接至室外,并应 高出屋面。

7.3.4室内吸风口应设置在房间下部,排风口应接至室外,

7.3.5通风系统进风口宜设置在清洁干燥处,电缆夹层不应作为

7.3.6有爆炸性气体、粉尘的车间应采用防爆型排风机。

7.3.6有爆炸性气体、粉尘的车间应采用防爆型排风机。 .3.7废气治理构筑物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 规定。

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 规定。

7.4.1对于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工程,废气治理系统的消防站宜由 全厂统一设置;已建有色金属冶炼工程加装废气处理装置时,宜利 用已有的消防设施和消防给水系统,在废气治理系统区域内宜布 置消防给水管网及添置消防器材,设备选型宜与治炼工艺主体工 程一致。

理点设置监控点,并应与全厂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联网。

4.3废气治理系统给排水设计应雨污分流,吸收液和场地初期

7.4.3废气治理系统给排水设计应雨污分流,吸收液和场地

7.4.4消防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4.4消防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和《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630的有关 规定。

7.5.1操作、检查、维修点应设置安全通道、平台,并应采取防护 措施。

处,应设置盖板或安全栏杆。

7.5.3废气治理工程的道

通、消防、行人通过需要,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GB50187和《有色金属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544 的有关规定。

8.0.1废气治理装置应采取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防腐蚀、防 泄漏、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和抗震加固等措施。 8.0.2操作人员应配备工作服、手套、劳保鞋、防毒面具和过滤式 口罩等劳保用品

8.0.3有色金属治炼废气治理设施设计、施工、安装、运行和

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和《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的有关规定。

9.1.1废气治理工程施工不应影响冶炼工艺生产

9.1.1废气治理工程施工不应影响治炼工艺生产

力管道、阀门试压试验外观检查应在24h内无漏水现象,废气管 气密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的有关规定

9.1.6在废气治理工程空载联动和试运行完成前,不得打开废 源接口。

9.2.1废气治理工程验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排污 许可要求。

GB/T 25122.3-2018标准下载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 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电气装置安 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电气装置安装工

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风机、压缩机、 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和《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等的有关规定。 珍

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

录A有色金属冶炼废气处理技术路线

炼典型工艺流程废气污染源及污染物

炼典型工艺流程废气污染源及污染物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CJ∕T 215-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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