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4052-2017 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划分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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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34052-2017 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划分检验标准简介:

NBT 34052-2017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工矿用地复垦区土壤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这个标准主要针对工矿用地复垦后的土壤质量进行评估,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复垦后的土地能够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特别是粮食作物的种植。

关于"宜能非粮地划分检验标准",这可能是指对工矿用地复垦后不适合直接用于粮食作物种植,但可以用于其他非粮食作物种植的土地进行的评估标准。这种土地可能因为土壤质地、养分、重金属污染等因素,不适合直接用于粮食生产,但可以通过特定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如种植耐受性更强的作物,或者用于林业、牧业等。

这个检验标准可能包括土壤的物理性质(如质地、结构)、化学性质(如pH值、营养元素含量、重金属含量)、生物活性等多方面的指标,以确定土地的适宜性,并为后续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NBT 34052-2017 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划分检验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NB/T34052—2017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能源行业非粮生物质原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2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国家能源非粮生物质原 科研发中心、中国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立朴、刘金铜、谢光辉、于淑会、付同刚、陈硕、刘慧涛、高会、王文惠、曹佳艺 李晓荣、段俊枝、袁彬彬

NB/T34052—2017

农业部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试行)》的通知-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划分检验

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的划分、检验标准和 非粮生物质原料生产领域,涵盖了我国所有工矿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一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T14529国家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 GB15618一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645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594一2010水功能区划分标准 LY/T1607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NB/T34028—2015宜能非粮地术语 NY/T1342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 TD/T 1031.1—2011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一通则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NB/T340522017

NB/T340522017

工业用地和采矿用地的合称。包括: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和采矿、采石、采沙场、盐田、 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工矿生产建设活动过程损毁的土地,经过土地整治过程,形成的具有一定生产功能的不同土地复垦 类型区域。

宜能挖损陷地复垦区reclamationlandofdigeddamageareaforenergyproduction 工矿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采矿、挖沙、取土造成土地损毁和因地下开采导致的地表塌陷、变形、沉降失 去原有功能的地区,经过土地复垦后具有种植、养殖生物质能源原料功能的土地复垦区域 3.5.3 宜能工矿污染地复垦区reclamationlandofindustrialandminingpollutionareaforenergypro duction 工矿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浸矿、滴淋、喷淋或自然因素导致的危废冲积引起的污染物排放,造成土壤 理化性状恶化,致使土地生产力降低、生态系统退化的场地,经过土地复垦后具有种植、养殖生物质能源 原料功能的土地复垦区域。

4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划分标准

4.1宜能非粮工矿用地复垦区类型

依据土地损毁主体、损毁方式和生产建设工艺,以及复垦方向等将复垦后的土地分为2个分类级 别,分别是一级分类和二级分类。

4.1.2宜能非粮工矿用地复垦区类型分级内容

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一级分类包括宜能废弃工矿仓储复垦区、宜能挖损塌陷地复垦区和宜 能工矿污染地复垦区;二级分类包括复垦宜能非粮耕地、复垦宜能非粮林地、复垦宜能非粮园地、复垦宜 能非粮草地、复垦宜能非粮水面等,具体分类参见附录A,

4.2宜能非粮工矿用地复垦区类型划分标准

复垦宜能非粮耕地田面坡度不宜超过25°,有水浇条件的地面坡度不宜超过15°。有效土层厚度大 于40cm,土壤具有较好的肥力,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一1995规定的I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配套设施(包括灌溉、排水、道路、林网等)应满足GB50288以及当地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参 见附录B

4.2.2复垦宜能非粮林地

有效土层厚度大于20cm,西部干旱地区等生态脆弱区可适当降低标准;确无表土时,可采用无 垦、岩土风化物复垦和加速风化等措施。复垦区内道路等配套设施应满足当地同行业工程建设标 要求,林地建设条件要满足LY/T1607的要求,

4.2.3复垦宜能非粮园地

NB/T34052—2017

地面坡度宜小于25°。有效土层厚度大于40cm,土壤具有较好的肥力,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 15618一1995规定的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配套设施(包括灌溉、排水、道路等)应满足GB50288等 标准以及当地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有控制水土流失措施,边坡宜植被保护,满足GB/T16453 的要求

4.2.4复垦宜能非粮草地

地面坡度应小于25。有效土层厚度大于20cm,土壤具有较好的肥力,土壤环境质量符合 618一1995规定的I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配套设施(灌溉、道路)应满足GB50288、NY/T1342 当地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

4.2.5复垦宜能非粮水面

露采场、沉陷土地等用于 原生物适宜生态 积为宜,深度以2.5m~3.0m为宜。有排水设施,防洪标准满足当地要求。水质符合GB11607 求。根据水生能源生物适生条件,水质可按照GB3838一2002中V、V类水域标准执行。排水、防 设施满足当地标准。沿水域布置树草种植区,控制水土流失

5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检验标准

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检验标准的确定应体现综合控制的原则,充分考虑各宜能复垦区在地 形、土壤质量、配套设施等方面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工矿用地复坚区宜能非粮地检验标准的确定应依据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兼顾目然条件与土地类 型,选择适用的复垦土地作为宜能非粮地使用方向,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 草,宜水则水,宜园则园

定应遵循保护土壤、水资源和环境质量,保护文化古迹, 保护生态,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次生污染的原则

5.2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检验标准

复垦区宜能非粮地检验标准的具体表述,见附录

6工矿复垦区宜能非粮地限制与禁正

工矿用地复垦后达到农业耕地基本要求,且被划分到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可有限制地开展粮能表 能源作物种植生产

[6. 1.2限制水域

工矿用地复垦后,依据GB/T14529重新划人自然保护区的。禁止在GB/T14529规

工矿用地复垦后,依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将复垦区域划入水功能保护区的。禁止在GB50594一 2010规定的一级功能区中的保护区、保留区和缓冲区,以及二级功能区的引用水源区开展水生能源生 物生产作业

工矿用地复垦后,依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将复垦区域划入水功能保护区的。禁止在GB50594一 2010规定的一级功能区中的保护区、保留区和缓冲区,以及二级功能区的引用水源区开展水生能源生 物生产作业

宜能非粮工矿用地复垦区类型见表A.1

宜能非粮工矿用地复垦区类型见表A.1

NB/T34052—201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宜能非粮工矿用地复垦区类型

表A.1宜能非粮工矿用地复垦区类型

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划分标准见表B.1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划分标准见表B.1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划分标准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划分标准

表B.1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划分标准

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检验标准见表C.1

NB/T34052—2017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检验标准

GB∕T 26750-2011 卫生洁具 便器用压力冲水装置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检验标准

表C.1工矿用地复垦区宜能非粮地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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