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602-2020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GB∕T 12602-2020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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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602-2020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简介:

GB/T 12602-2020 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技术条件》。这个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如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等)的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超载保护装置)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的基本要求。

超载保护装置是起重机械安全保护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在起重机械超载时,通过检测和判断,自动停止作业,防止因超载可能导致的设备损坏、人员伤害或事故。具体来说,超载保护装置通常包括重量检测、力矩检测、位移检测等功能,当载荷超过设定的额定载荷或力矩,装置会发出警告信号,停止机械的起升运动,保障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GB/T 12602-2020标准对超载保护装置的精度、响应时间、可靠性等方面都做了严格的规定,以确保其在实际使用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同时,也强调了定期的检验、维护和更新,以适应起重机械不断变化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GB∕T 12602-2020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部分内容预览:

GB/T2481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超载保护装置safetydevicesagainstoverloading 起重机械工作时,对于超载作业有保护和/或提示作用的安全装置,包括额定起重量限制器(以下简 称“限制器”)、指示器 3.2 动作值actionvalue 装机条件下,限制器起超载保护作用时起重机械的实际载荷值, 试验室条件下,模拟限制器在起重机械上实际布置情况,对力传感器模拟其实际受力状态加载,使 限制器发生超载保护作用,并输出判定限制器可以使起重机械停止向不安全方向动作的相应控制信号 时,力传感器承受的实际模拟加载值

设定值setvalue 限制器标定的动作值

设定值setvalue 限制器标定的动作值

装置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a)温度:20℃~60℃; b)相对湿度:20℃时为90%; c)海拔:不大于2000m。 注:超过上述环境条件时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碧江区项目监理C1标段监理招标文件定稿.pdf,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解决

装置外露的可操作元件(开关、旋钮等),应有清晰、持久的外部标识。标识应明确。文字标识应至 少有简体中文。

装置所用的元器件应严格筛选 选用 足够强度和耐久性的材料。各安装件、连接件应有防 公和防水措施。金属件应根据使用环境,做相应防腐处理 装置的构造应便于安装、调整、润滑和检修。外壳无裂纹等缺陷

装置的任何部件安装于起重机械承载系统中时,其强度不应小于该系统中承载部件的强度。

4.2.5耐振动冲击性

GB/T126022020

装置应能承受起重机械工作所引起的 并应能通过表1和表2规定的振动和冲击访 验后,零部件不应松动、脱落、破损,导线不应断开,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使用供电电源的装置,在以下电压波动范围内应正常工作: a)交流电源供电,0.9倍~1.1倍额定电压; b)直流供电,0.85倍~1.35倍额定电压

4.2.7工频耐受电压

使用交流电源的装置,应能通过表3规定的工频耐受电压试验。在试验期间装置应无绝缘击多 络现象。

使用交流电源的装置,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Q

4.2.9交变湿热性能

交变湿热试验后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无明显破损和变形:

GB/T12602—2020

c)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装置的防护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a)室内部分不应低于GB/T4208—2017规定的IP44; b)室外部分不应低于GB/T4208—2017规定的IP65; C)传感器不应低于GB/T4208—2017规定的IP65。

4.3.1.1限制器应适合起重机械的设计用途,不应降低起重机械的起重能力。 4.3.1.2当载荷达到额定起升载荷的90%~95%时,应发出视觉和/或听觉预警信号。当载荷达到动 作值时,应能自动停止起重机械向不安全方向继续动作,并应发出视觉和听觉报警信号,同时应能允许 起重机械向安全方向动作。预警与报警信号的要求应符合4.4.1.2、4.4.1.3的要求。 对于仅具有自动停止功能的限制器(例如弹簧式、摩擦扭矩式、泄压阀式等直接作用的限制器),可 不具备预警与报警功能。 4.3.1.3限制器应适应起重机械配置和/或载荷位置引起的额定起重量的变化。在起重机械起吊作业 过程中,限制器应自动地执行规定的功能,不需要手动再设定或调整。 4.3.1.4限制器正常工作状态下,应能够连续地检测到起重机械起升、运行、制动等工况下的实际负载 伏况。限制器一且动作,应能持续可靠地保持执行规定的功能,直到超载解除。任何对起重机械的操作 控制方式,不应影响限制器的动作功能,除非限制器设置可以解除4.3.1.2规定功能的解除开关,解除开 关为特殊情况时使用。该解除开关应为自动复位型或者可以锁定,解除开关应经主管人员同意方可开 启使用。

值也应在式(1)中的范围内起作用(一般情况下,设定值与动作值应在起重机额定起升载荷的 100%~110%)

起升设计的平均加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 g 重力加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 Q一一 设定值,单位为千牛(kN); 总起升载荷,包括起重挠性件自重载荷、固定式吊具自重载荷和额定起升载荷(额定 起升载荷三可分式吊具自重载荷十有效载荷)构成,单位为千牛(kN); 中 GB/T3811一2008规定的起升动载系数。 流动式起重机限制器的设定值应在起重机额定起升载荷的100%~110%,其动作值也在此范 围内起作用。 塔式起重机限制器的设定值应在起重机额定起升载荷的102%~110%,其动作值也在此范围 内起作用。 限制器的综合误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限制器综合误差不应超过5%,综合误差按式(2)计算

式中: ZG一 一综合误差; Q2d 装机条件下动作值,单位为千牛(kN); Q一一装机条件下设定值,单位为千牛(kN) b) 对额定起重量不变的起重机械,综合误差有效范围仅指相对设定值的误差,非全量程。对额 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械,综合误差的有效范围应在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标牌上明 确说明,原则上应能满足配用起重机械的全部使用工况, 4.3.1.7限制器动作误差不应超过3%,动作误差按式(3)计算

G一一动作误差; Qa一一试验室条件下动作值,单位为千牛(kN); Q一一试验室条件下设定值,单位为千牛(kN)。 4.3.1.8限制器的过载能力应能承受配用起重机械的最大试验载荷。试验后,限制器应能执行规定的 功能,符合规定的误差要求 4.3.1.9限制器应能承受以额定载荷加载1000次的连续作业试验。试验后,限制器应能执行规定的 功能,符合规定的误差要求

4.3.2以力传感器为测力元件的限制器附加要求

3.2.1安装于桥式和门式起重机、臂架起重机上的限制器应具备能区别起重机实际超载与止常 吊物起升、制动、运行等产生的动载影响的功能。 3.2.2限制器应有自检功能,对报警、显示等功能进行检验。在起重机械不加载的情况下,能确负 器的有效性

GB/T 126022020

4.3.2.4限制器宜有对起重机械工作时间、工作循环及超载动作等危险状态进行记录的功能。 4.3.2.5对于具有记录功能的限制器宜留有通信输出接口,其中采用数字通信型接口时,通信协议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对外开放的协议,方便使用者获得重量/力矩等基本数据

4.4.1额定起重量指示器

4.4.1.1额定起重量指示器应具备下列功能: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90%~95%时,应发出视觉和/或听觉的预警信号; b 当载荷达到报警动作值时,应发出视觉和/或听觉的报警信号。 4.4.1.2视觉和/或听觉信号应清晰和连续,信号一经触发,应在起重机械吊载一个工作循环过程中持 续保持,直至超载解除。音响预警与报警信号应不同,并与起重机械环境噪声有明显区别。距发声部位 1m及在司机位置测量均不应低于75dB(A)。灯光预警信号应使用黄色,灯光报警信号应使用红色, 应在司机视野范围内清晰可见。 4.4.1.3起重机械操作员不应从控制站取消警告,除非在同一状况下同时使用了听觉和视觉警告,在这 中情况下听觉警告可以在其作用5s之后通过操作手动取消装置来取消。如果便用了这种取消装置: 在起重机械需要恢复听觉警告时应自动作用。 在起重机械校准和试验期间可取消听觉警告

4.4.2数值信息指示器

4.4.2.1提供数值信息的指示器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 指示器的设置应满足司机各操纵位置清晰可见; b) 模拟显示应从左到右、从下到上或顺时针方向增加; 指示器的响应时间应与所示参数的变化速度相适宜,使之总是显示当前的状态。 4.4.2.2如果起重机械能以不同的配置工作,指示器应有起重机械配置的指示信息。若装配了配置选 降装置,在该装置上宜提供所选配置的直接描述或代码,该代码可以通过代码/配置列表来核对DL/T 1731-2017标准下载, 4.4.2.3起重量指示器、臂架长度指示器、幅度指示器的各示值与实际值相对误差及臂架角度指示器的 示值与实际值偏差应符合表6的要求

4.5.1装置应在裸露的金属表面涂装防

5.1装置应在裸露的金属表面涂装防护层

4.5.2涂装时,钢材表面应进行除锈处理,处理等级应达到GB/T8923.1一2011中规定的Sa2级或 St2级。 4.5.3涂装时,面漆应均匀、细致、光亮、完整和色泽一致,不应有粗糙不平、漏漆、错漆、皱纹、针孔及严 重流挂等缺陷

5.1.1且测检查装置样品

a)结构牢固,装配件是否松动; b) 外壳是否有裂纹、砂眼、划痕等缺陷; 传感器、插接件等部件的装配位置是否与说明书相符; 各连接部位及进线孔是否有防水措施; e 查阅主要部件所用材料的质量证明,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计算书规定; f 外露的可操作元件是否有标识; 是否装设供电电源开关: h) 如果设置功能解除开关和音响信号取消装置,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5.1.2查验装置样品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a) 对于安装于起重机械承载系统中的装置的零部件,查验相应的材料质量证明、设计图样和设计 计算书,并确认其强度不应小于该系统中承载部件的强度。 b)具有配用起重机械动载荷状态的分析、计算和处理功能。必要时用信号发生器模拟动载荷状 态,对限制器样品输人动载荷信号。 5.1.3对于以力传感器为测力元件的限制器,将样品部件接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开机时查 验是否具有自检功能。 5.1.4对于提供数值信息的指示器,查验样品指示器的设置位置是否正确和信息是否清晰正确 5.1.5对于配有起重机械配置选择装置的以力传感器为测力元件的指示器,目测检查配置选择装置是 否满足配置的要求。如果配置选择装置,应检查装置上所配置的直接描述或代码是否与使用相符。 5.1.6对于以力传感器为测力元件的限制器,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用信号发生 器模拟加载,在加载过程中断开样品供电电源,恢复供电电源后,查验样品设置是否为原设置

JGJ/T455-2018标准下载5.1.2查验装置样品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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