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90-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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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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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990-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简介:

HJ 990-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是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一项标准,专门针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算的技术规范。纺织印染工业属于其中的一个行业类别。

纺织印染工业是将天然或人造纤维通过染色、印花、整理等工艺,制成各种颜色和图案的纺织品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多种污染物。废水可能含有染料、助剂、有机物等,废气可能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甲醛等,固体废物则可能包括染布废料、废水处理污泥等。

HJ 990-2018对纺织印染工业的污染源强核算,要求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详细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的核算,包括对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估,以便于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许可管理和环境绩效考核。企业需要按照指南要求,定期进行污染源强报告,以确保其生产和运营符合环保法规要求。

HJ 990-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部分内容预览:

6.1.3.2采用连续在线监测(CEMS)数据核算

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时,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及数据需符合HJ75 HJ76、HJ/T373、HJ/T397、HJ630及排污许可证等等要求。 某排放口某种污染物核算时段内排放量为企业正常排放期间有效正常小时排放量之和, 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D一一某排放口某污染物时段排放量,t; P:——某排放口废气中某污染物第i小时排放质量浓度,mg/m²; 9一—某排放口废气中第i小时废气排放量,m。

《卡丁车场建设规范 GB19197-2003》6.1.3.3采用手工采样监测数据核算

采用监督性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手工监测数据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时,监测频 次、监测期间生产工况、数据有效性等需符合GB/T16157、HJ/T397、HJ/T373、HJ630、 HJ879、排污许可证等要求。除监督性监测外,其他所有手工监测时段的生产负荷应不低于 本次监测与上一次监测周期内的平均生产负荷,并给出生产负荷对比结果。 某排放口废气中某种污染物核算时段排放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D一一某排放口废气中某污染物时段排放量,t;

9一—核算时段内第i次监测的标准状态下小时排气量,m3/h; n一核算时段内取样监测次数,量纲一的量; 核算时段内某主要排放口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时间,h。

6.1.4.1产污系数

纺织印染工业废气产污系数可参考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普查数据(以最新版本 为准)等相关资料,普查数据没有的,咨询当地行业组织、专家、其他纺织印染企业技术人 员或相关文献资料确定。

6.1.4.2核算时段污染物产生量

污染物的产生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d一—核算时段内废气中某种污染物的产生量,t; c一—单位产品某种废气污染物的产污系数,kg/t;

6.1.4.3核算时段污染物排放量

有组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D无组织 核算时段内废气中某种污染物的排放量,t; d一—核算时段内第i加工批次废气中某种污染物的产生量,t: 7h 核算时段内某种污染物进入废气治理设施的收集率,%。

6.2非正常排放的各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非正常排放的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与正常排放相同。 采用连续在线监测数据核算非正常排放期间污染物时段排放量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D一 某排放口废气中某污染物时段排放量,t; P:——某排放口非正常排放阶段废气中某污染物第i小时浓度,mg/m²; 9——某排放口非正常排放阶段废气中某污染物第小时废气排放量,m/h; n非正常排放持续时间,h。 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时段排放量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D=Z(P×0 ×H, ×10°)

式中:D 某排放口废气申某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期间时段排放量,t 9——某排放口废气中某污染物第次非正常排放阶段的累积废气排放量,m/h; H一某排放口第次非正常排放的累积小时数,h; 一 非正常排放次数,量纲一的量。

废气治理设施失效的情况下,印染工艺(涂层、复合、静电植绒等)中使用的沸点小 于或接近涂层工艺温度的溶剂等挥发性污染物(如甲苯、二甲苯),在高温过程中全部进入废 气,核算时段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D一一核算时段(批次)内废气中某种污染物的排放量,t; U一 为核算时段(批次)某种挥发性溶剂的使用量,t。

核算某污染物时段内排放量为所有废气 1正常和非正常排放的排放量之和

噪声源可采用设备商提供的源强数据。类比法采用类比对象的优先顺序为技术协议源 强参数、同型号设备、同类设备。设备型号未定时,应根据同类设备噪声水平按保守原则 确定噪声源强。 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时,对于同一企业有多个同类型污染源时,其他污染源可类比 本企业同类型污染源实测污染源数据核算源强,

根据相关噪声测量技术规范,对现有污染源正常运行工况下各产噪设备或车间进行实 测,作为噪声源强。

8固体废物源强核算方法

类比法适用于新(改、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核算。 新(改、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可类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现有项目固体废物实 标产生情况(台帐)进行核算。类比条件包括: a)原料的类别相同(棉、麻、丝、毛、化纤),混纺比例相近(差异不超过10%),且 原料中与污染物产生相关的成分相似(差异不超过10%); b)辅料类型相同; c)产品类型相同; d)原料或产品生产规模差异不超过30% e)类比污泥产生量的,污水处理工艺相同。

通过企业固体废物的类别、产生量、处置、流向等台帐记录核算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产生 量。

核算时段内固体废物产生量按照产污系数与核算时段内产品产量的乘积进行核算。固体 废物的产生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d一一核算时段内固体废物的产生量,t; C一一单位产品某种固体废物的产污系数,t/t; W一一核算时段内产品产量,t。 纺织印染工业固体废物的产污系数可参考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普查数据(以最新 版本为准)等相关资料,普查数据没有的,可咨询当地行业组织、专家、其他纺织印染企业 技术人员或相关文献资料确定。

9.1源强核算过程中,工作程序、源强识别、核算方法及参数选取应符合要求。 9.2如存在其他有效的源强核算方法,也可以用于核算污染物源强,但须提供源强核算过 程及参数取值,给出核算方法的适用性分析及不能采用本标准推荐方法的理由。 9.3对于没有实际运行经验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等,可参考工程化实验数据确定污 染源源强。

DBB模式下施工合同全过程管理效率评价研究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纺织印染工业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列表形式

表A.1工序/生产线产生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表A.2综合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表A.3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工序生装置排放源污染物核算废气产生产生质量浓产生量/效率/核算度气排放排放质量浓排放量/排放时产线方法量/(m/h)度/(mg/ml)(kg/h)工艺%方法量/(m/h)度/(mg/ml)(kg/h)间/h定型(含排气筒颗粒物焙烘)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印染生产线非甲烷总烃涂层排气筒甲苯二甲苯注: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为最大值某项目综合布线工程投标书模板,现有工程污染源为核算时段平均值18

表A.4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表A.5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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