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97-2020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

HJ 1097-2020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814.1K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资源ID:37900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HJ 1097-2020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简介:

HJ 1097-2020《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一项技术指南,旨在规范和指导汽车制造业在进行污染源源强核算时,有统一、科学、准确的方法和标准,以便更有效地进行环境管理,降低工业生产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这份指南主要涵盖了汽车制造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如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水体污染物(如COD、氨氮、重金属等)、固体废物(如废油漆、废活性炭、废旧轮胎等)和噪声等。它详细规定了这些污染物的监测方法、计算方法以及如何进行排放总量的核算。

此外,该指南还对污染控制措施、清洁生产、废物回收利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要求,鼓励汽车制造业采用更环保的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总的来说,HJ 1097-2020是汽车制造业进行环保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推动汽车行业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HJ 1097-2020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部分内容预览:

非正常工况时,具备有效自动监测数据或手工监测数据的现有工程污染源,采用式(13) 和式(14)计算。

非正常工况时,去除效率取0,按照污染物产生量核算,采用式(15)、(16)和式(17) 计算。

6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

GB∕T 23650-2009 超市购物环境发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可 比法适用原则见5.2

6.2.1实测法是通过实际废水排放量及其所对应污染物排放浓度核算污染物排放量,适用于 具有有效自动监测或手工监测数据的现有工程污染源,

6.2.2采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核算

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的废水污染源,应采用符合相关规范的有 效自动监测数据核算废水污染物源强。采用自动监测数据核算废水污染物源强,应采用核算 时段内所有的日平均数据进行计算。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及数据需符合HJ/T353、HJ/T354 HJ/T355、HJ/T356、HJ/T373、HJ630、HJ819、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及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等要求。 废水中某污染物排放量按式(20)核算。

式中:d一核算时段内废水中某污染物排放量,t: P;一第i日排放质量浓度,mg/L; q;一第i日废水排放量,m²/d; n一核算时段内废水污染物排放时间,d。

2.3采用手工监测数据

废水自动监测系统未能监测的污染物或未安装废水自动监测系统的污染源、污染物,采 用监督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手工监测数据,核算污染物源强。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核算 污染物源强,应采用核算时段内所有有效的手工监测数据进行计算。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频次、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数据有效性等须符合GB8978、HJ/T91、HJ/T92、HJ/T373、HJ630、 HJ819、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及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等要求。除监督监 测外,其他所有手工监测时段的生产负荷应不低于本次监测与上一次监测周期内的平均生产 负荷,并给出生产负荷的对比结果。 废水中某污染物排放量按式(21)核算。

式中:d一核算时段内废水中某污染物排放量,t; P;一第i日监测废水中某种污染物日均排放质量浓度,mg/L; q:一第i日监测废水排放量,m"/d; n一核算时段内有效日监测数据数量,量纲一的量; 1一核算时段内污染物排放时间,d。

E(p ×q) ×t×10

Pi二核算时段内某工序某污染物的产生量,t; M一核算时段内某工序产品产量、原材料或表面处理面积,台产品、t产品、t原辅 料、m处理面积; 理面积,生产废水产污系数可参考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普查数据(以最 新版本为准),生活污水排放可参考GB50015中的参数。 核算时段内某工序某污染物排放量采用式(23)进行核算,

式中:d,一核算时段内某工序某污染物的排放量,t; D,一核算时段内某工序某污染物的产生量,t; n2一废水回用率,%。 核算时段内混合废水某污染物排放量采用式(24)

式中:d一核算时段内所有工序某污染物的排放量,t; d,一核算时段内某工序某污染物的排放量,t; n2一废水回用率,%。 典型废水污染治理技术的污染物去除效果可参考附录

d,=D,× n n2 100 100

噪声源可采用设备商提供的源强数据。类比对象的优先顺序为噪声源设备技术协议中确 定的源强参数、同型号设备、同类设备。 设备型号未定时,应根据同类设备噪声水平按保守原则确定噪声源强,或者参考附录G 确定噪声源强

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对现有汽车制造企业正常运行工况下各种产噪设备的噪声源强进行 实测。

8固体废物源强核算方法

施、管理水平的污染源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确 汽车制造业常见固体废物种类见附录H。

下料、机械加工、冲压、粉末冶金、树脂纤维加工等工序,各种废料产生量按式(25) 进行核算。

D一核算时段内某工序废料产生量,t: b)废清洗溶剂产生量 废清洗溶剂产生量按式(26)进行核算

式中:D一核算时段内废清洗溶剂产生量,t; G一核算时段内清洗溶剂消耗量,t; y一废清洗溶剂回收率,%,采用设计值,无设计值时参考附录E确定 W一废清洗溶剂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取95。 c)废活性炭产生量 废活性炭产生量按式(27)进行核算。

100G D= +G

式中:D一核算时段内废活性炭产生量,t; G一核算时段内活性炭吸附挥发性有机物量,t; y一活性炭的吸附饱和率,%,采用设计值,无设计值时参考附录E确定。 d)废漆渣产生量 废漆渣产生量按式(28)进行核算。

式中:D一核算时段内喷涂工序漆渣 G一核算时段内喷涂用物料投用量,t:

W一核算时段内物料中固体分含量,%; 入一该喷涂工艺固体分附着率,%,不同喷涂工艺漆料固体分附着率采用设计值,无 设计值时参考附录E确定; 7一污染治理设施对漆雾的去除效率,%,参考附录F确定。

9.1源强核算过程中,工作程序、源强识别、核算方法及参数选取应符合要求。 9.2如存在其他有效的源强核算方法,也可以用于核算污染物源强,但须提供源强核算过 程及参数取值,给出核算方法的适用性分析及不能采用本标准推荐方法的理由。 9.3对于没有实际运行试验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等,可参考工程化试验数据确定污 染物源强。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汽车制造产品分类与主要工序参考表 汽车制造生产过程主要包括下料、铸造、机械加工(简称“机加”)、锻造、冲压、焊接、 铆接、粉末冶金、树脂纤维加工、粘接、热处理、预处理、电镀、转化膜处理、涂装(电泳、 溶剂擦洗、浸涂、喷涂、流平、烘干等)、装配、检测试验等工序,以及工业炉窑和公用系 统。 汽车制造行业类别、产品分类及主要工序组成见下表

表A.1汽车制造产品分类与主要生产工序一览表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汽车制造各工序产排污情况对照表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汽车制造各工序产排污情况对照表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汽车制造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列表形式表 C.1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有组织无组织排气筒排放排工污染污染物核算度气排放量排放量时间温高度直径放序源方法产生产生质产生收集效治理去除效度气排排放质度量浓度量放量量浓度口量率(%)工艺率(%)类(mh)(mg/m²)(kg/h)(m/h)(mg/ml)kg/ht/akg/ht/ahmc型颗粒物二甲苯物料衡喷涂挥发性算法涂装设施有机物...二氧焊接化碳保护颗粒物实测法焊.注1:环境影响评价中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为最大值,现有工程污染源为平均值,注2: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排放量核算,采用产污系数法时,去除效率取0。注3:应对照HI971,识别排放口类型,26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

表C.3污水处理站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核工序污染物废水产生质量治处理废水回核度水排放质量排放量放算产生量理算排放口名排放方产生量浓度工效率用比例方排放量浓度时(kg/d)口类(m/d)(mg/L)(%)(%*)(m’/d)(mg/L)间法艺法型(kg/d)(t/a)h总镍车间、处理设施1车间或车总铬间处理设车间、处理设施2施排放口废液、废水预处石油类理设施1pHCOD全厂综合废水处氨氨废水总排理设施石油类放口磷酸盐注1:环境影响评价中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为最大值,现有工程污染源为平均值,注2:应对照HJ971,识别排放口类型"废水回用比例是指从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回用的比例,28

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

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机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涂装原辅料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涂装原辅料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附录F (资料性附录) 汽车制造污染治理技术及效果

《电涌保护器 第3部分:在电子系统信号网络中的选择和使用原则 QX/T 10.3-2007》表E1废气污染治理技术及去除效率一览表

表F2废水污染治理技术及去除效率一览表

附录G (资料性附录) 汽车制造噪声源强及控制措施的降噪效果

表G.1主要噪声源声压级

CCGF 308-2008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表G.2典型降噪措施降噪效果一览表

附录H (资料性附录) 汽车制造主要固体废物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