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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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1005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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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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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0055-200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简介:

《GB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是中国关于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和管理的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联合发布,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格的施工升降机。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总则:规定了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要求,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引用标准。

2. 结构要求:对施工升降机的结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制造等进行了规定,确保其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

3. 安全装置:规定了施工升降机必须配置的安全装置,如防坠安全器、限速器、断绳保护装置等,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 操作和维护:规定了施工升降机的操作规程,包括启动、运行、停止、检查、维护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5. 试验与检验:明确了施工升降机在安装、使用前以及定期应进行的试验与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6. 使用管理:规定了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操作人员的培训、设备的日常检查、故障处理等。

7. 安全防护:对施工升降机的使用环境、操作人员的防护措施等进行了规定,保护操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8. 废旧设备处理:对施工升降机的报废和处理提出了要求,确保废旧设备不会带来安全隐患。

GB10055-2007是保证施工升降机安全运行的重要依据,所有相关企业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以预防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GB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部分内容预览:

Safety code for builder's hois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的3.2、8.2.8、9.2.1,9.3.6a)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0055一199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本标准与GB10055一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名称改为“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增加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 增加标准节对不同的立管壁厚要有标识的要求; 增加当标准节立管壁厚有腐蚀或磨损时应报废或降级使用的要求; 增加人货两用或400kg以上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应设置缓冲器; 对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时的吊笼运行速度作出规定; 增加编织网围栏或门的孔眼及开口尺寸的要求: 对层门的净高度分为按全高度层门和高度降低的层门来要求; 增加对额定提升速度超过0.7m/s时的施工升降机设置减速开关的要求: 删去对钢丝绳的连接方式的要求,增加在需要储存预留钢丝绳时,对所用接头或附件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廊坊凯博建 械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东红、李守林、李静、李秀辉、张梅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00551988.GB100551996

DB37∕T 5193-2021 边坡客土喷播生态防护技术标准4.1.2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地面防护围栏。 市防护围栏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网孔的孔眼或开口应符合表2的

4.2.1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地面防护围栏。 4.2.2地面防护围栏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网孔的孔眼或开口应符合 规定

4.2.1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地面防 4.2.2地面防护围栏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 规定。

4.2.3地面防护围栏的任一2500mm的方形或圆形面积上,应能承受350N的水平刀而不产生水久 变形。 4.2.4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8m。对于钢丝绳式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其地面防护围栏的高 度不应低于1.5Ⅱ

4.2.5围栏登机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和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暨时DBJ50∕T-315-2019 岩棉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围栏登机

5.1.1各停层处应设置层门。 5.1.2层门不应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

5.1.1各停层处应设置层门。

5.2.1层门应保证在关闭时人员不能进出。 5.2.2对于全高度层门,除了门下部间隙不应大于50mm外,各门周围的间隙或门各零件间的问隙应 符合表2的规定。 5.2.3层门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网孔门的孔眼或开口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 承载性能应符合4.2.3的规定。 5.2.4层门不得向吊笼运行通道一侧开启,实体板的层门上应在视线位置设观察窗,窗的面积不应小 于25000mm。 5.2.5层门的净宽度与吊笼进出口宽度之差不得大于120mm。 5.2.6全高度层门开启后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0m。在特殊情况下,当进人建筑物的入口高度小于 2.0m时,则允许降低层门框架高度,但净高度不应小于1.8m。 5.2.7高度降低的层门不应小于1.1m。层门与正常工作的吊笼运动部件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0.85m;如果施工升降机额定提升速度不大于0.7m/s时,则此安全距离可为0.5m。 5.2.8高度降低的层门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1m的护栏,护栏的中间高度应设横杆,踢脚板高度 不小于100mm。侧面护栏与吊笼的间距应为100mm200mm。

5.2.1层门应保证在关闭时人员不能进出。 5.2.2对于全高度层门,除了门下部间隙不应大于50mm外,各门周围的间隙或门各零件间的问隙应 符合表2的规定。 5.2.3层门可采用实体板、冲孔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网孔门的孔眼或开口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 承载性能应符合4.2.3的规定。 5.2.4层门不得向吊笼运行通道一侧开启,实体板的层门上应在视线位置设观察窗,窗的面积不应小 于25000mm。 5.2.5层门的净宽度与吊笼进出口宽度之差不得大于120mm。 5.2.6全高度层门开启后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0m。在特殊情况下,当进人建筑物的人口高度小于 2.0m时,则允许降低层门框架高度,但净高度不应小于1.8m。 5.2.7高度降低的层门不应小于1.1m。层门与正常工作的吊笼运动部件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0.85m;如果施工升降机额定提升速度不大于0.7m/s时,则此安全距离可为0.5m。 5.2.8高度降低的层门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1m的护栏,护栏的中间高度应设横杆,踢脚板高度 不小于100mm。侧面护栏与吊笼的间距应为100mm~200mm。

5.2.10垂直滑动层门至少应有两套独立的悬挂支承系统。 5.2.11层门的平衡重必须有导向装置,并且应有防止其滑出导轨的措施。门与平衡重的重量之差不 应超过5kg,应有保护人的手指不被门压伤的措施。 5.2.12正常工况下,关闭的吊笼门与层门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200mm。 5.2.13装载和卸载时,吊笼门框外缘与登机平台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50mm。 5.2.14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机械传动层门的开、关过程应由吊笼内乘员操作,不得受吊笼运动的直接 控制。 5.2.15层门应与吊笼电气或机械联锁。只有在吊笼底板离某一登机平台的垂直距离土0.25m以内 时,该平台的层门方可打开。 5.2.16对于机械传动的垂直滑动层门,采用手动开门,其所需力大于500N时,可不加机械锁止装置。 5.2.17层门锁止装置应安装牢固,紧固件应有防松装置。锁止装置和紧固件在锁止位置应能承受 1kN沿开门方向的力。 5.2.18层门锁止装置及其附件的安装位置应设在人员不易碰触之处。层门锁止装置应加防护罩,且 维修方便。 5.2.19所有锁止元件的嵌入深度不应少于7mm

6.1载人吊笼应封顶,且在吊笼底板与顶板之间应全高度有立面(含门)围护。立面的强度应符合 GB/T10054一2005中5.2.3.4.3的要求,网孔立面的孔眼或开口还应符合表2的规定。载人吊笼门框 的净高度至少为2.0m,净宽度至少为0.6m。门应能完全遮蔽开口CJ∕T 32-2004 液化石油气钢瓶焊接工艺评定,其开后高度不应低于1.8m。 6.2如果吊笼顶作为安装、拆卸、维修的平台或设有天窗,则顶板应抗滑且周围应设护栏。该护栏的高 度不小于1.1m,护栏的中间高度应设横杆,踢脚板高度不小于100mm。护栏与顶板边缘的距离不应 大于100mm。 6.3若吊笼顶板用作安装、拆卸、维修或有紧急出口,则在任一0.1m×0.1m区域内应能承受不小于 1.5kN的力而无永久变形。 6.4封闭式吊笼顶部应有紧急出口,并配有专用扶梯。出口面积不应小于0.4m×0.6m,出口应装有 向外开启的活板门,并设有电气安全开关,当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 6.5若在吊笼立面上设紧急逃离门,其尺寸应是:宽度不小于0.4m、高度不小于1.4m,且应向吊笼 内侧打开或是滑动型的门,并设有电气安全开关,当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 6.6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吊笼也应设置顶棚,侧面围护高度不应小于1.5IⅡ。 6.7吊笼不允许当作对重使用。 6.8封闭式吊笼内应有永久性的电气照明,在外接电源断电时,应有应急照明。只要施工升降机在工 作,吊笼内都应有照明,在控制装置处的照度不应小于501x。实休板的吊笼门上应设供采光和观察用 的窗口,窗口面积不应小于25000mm。 6.9吊笼的额定乘员数为额定载重量除以80kg,舍尾取整。吊笼底板的人均占地面积不应小于 0.18m;当吊笼仅用于载人的场合时,人均占用面积不应大于0.25m。 6.10吊笼底板应能防滑、排水。其强度为:在0.1m×0.1m区域内能承受静载1.5kN或额定载重 量的25%(取两者中较大值,但最大取3kN)而无永久变形。 6.11吊笼结构应能满足GB/T10054规定的全部载荷试验要求。 6.12当吊笼翻板门兼作跳板用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6.13吊笼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和电气安全开关,只有当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 6.14应有防止吊笼驶出导轨的设施。该设施不仅在正常工作时起作用,在安装、拆卸、维修时也应起作用。 6.15应有防止吊笼门导向滚轮失效的设施。

7.1当施工升降机有一施工空间或通道在对重下方时,则应设有防止对重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 7.2当对重使用填充物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其窜动。 7.3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 7.4采用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吊笼不应使用对重。 7.5为了防止对重从导轨上脱出,除了对重导轮或滑靴外,还应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 7.6安装、加节时应留出对重在导轨架顶部越程余量,当吊笼的额定提升速度大于1.0m/s时,对重越 程不应小于2.0m。 7.7对重导轨可以是导轨架的一部分,柔性物体(如链条、钢丝绳)不能用作对重导轨,

7.1当施工升降机有一施工空间或通道在对重下方时,则应设有防止对重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 7.2当对重使用填充物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其窜动。 7.3对重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涂成警告色。 7.4采用卷扬机驱动的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吊笼不应使用对重。 7.5为了防止对重从导轨上脱出,除了对重导轮或滑靴外,还应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 7.6安装、加节时应留出对重在导轨架顶部越程余量,当吊笼的额定提升速度大于1.0m/s时,对重越 程不应小于2.0m。 7.7对重导轨可以是导轨架的一部分,柔性物体(如链条、钢丝绳)不能用作对重导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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