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3033-2017 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

SH/T 3033-2017 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SH/T 3033-201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3M
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资源ID:35869
免费资源

SH/T 3033-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H/T 3033-2017 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简介:

SH/T 3033-2017《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是中国石油化工行业的一项重要设计标准,主要针对石油化工企业的汽车、叉车运输设施的设计工作进行规范,以确保运输设施的安全、高效和环保。

该规范涵盖了以下内容:

1. 设计原则:规定了设计应遵循的总体原则,包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考虑安全、环保、经济、适用性等因素。

2. 设施布局:对汽车、叉车的停车场、行驶路线、装卸区、加油加气站、维修保养区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强调了合理布局,方便使用,同时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设施构造:对路面、路缘、标志标线、照明、防护设施等具体构造提出了要求,确保设施的耐用性和通行效率。

4. 安全防护:规定了防止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的安全措施,包括消防设施的设置、防静电措施、通风设施等。

5. 环保要求:强调了设施在设计时应考虑环境保护,如油品泄漏的应急处理、噪声控制、废弃物处理等。

6. 维护管理:对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提出了指导,确保设施的长期良好运行。

该规范的实施,对于规范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的设计,提高运输效率,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保护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SH/T 3033-2017 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SH/T30332017

二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车辆选型、计算及车库、停车场、叉车加油、加气、充 电设施的设计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化工工程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遂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不适用于消防车、环保监 测车、清扫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设计。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CJJ/T15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JGJ100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 汽车运输设施automobileconveyancefacilities 用于运输、检修及吊装等作业的汽车、吊车、叉车及其车库、维修间等。 .2 叉车forklift 利用自带可升降货叉或铲斗,对物料进行堆垛、拆垛、装卸或短途运输的起重运输机械。 .3 叉车加油、加气、充电设施filling&chargingfacilitiesforforklift 为叉车进行加油、加气或蓄电池充电的设施

1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a)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汽车、叉车运输设施的使用效率; b)尽可能利用社会运输能力和设施,缩小企业自备汽车运输设施的规模:

2017 c)选用性能优良、价格低廉、维修方便的车型。 4.2石油化工企业运输车辆应按“取货制”原则计算。 4.3短距离搬运或装卸单件重量不超过3t的物料,宜选用叉车

5汽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SH/T30332017

SH/T3033—2017

中对于液体罐车的载重量可按下式计算:

5.6客车配备应符合下列原则

a)客车仅限于居住区至厂区的通勤客运和行政用车; b)职工通勤客运用车数量应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居住区的分布情况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一计划线路所需客车数量,辆; 计划线路职工乘车人数,人:

SH/T30332017

K6 客车备用系数,取1.1; qo 选用车型额定载客量,人; 上班高峰期延续时间内客车周转次数,次; T2 上班高峰期延续时间,min,取30~40; 43 客车周转一次所需时间,min; L 单程运输距离,km; V 一平均计算行车速度,km/h,取20~40; Ci——中途站个数,个; 14 中途站停车时间,min,取1~2; 5 起点站或终点站调车时间,min,取5。 客车数量可按下列指标估算: 1)大客车或中型客车,按全厂设计定员每100人200人一辆 2)小客车(旅行车),按全厂设计定员每300人一辆; 3)小汽车(包括轻型越野车)按全厂设计定员每100人150人一辆。 汽车吊车或轮式吊车应根据检修规模、检修工程量、单件重量及外部协作条件等因素计算,无计 据时,可按2辆~3辆估算。吊车吨位不宜大于12t。

6叉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6.1叉车仅包括企业的检修叉车、仓库堆场内倒运叉车、短距离定点运输的叉车。 6.2叉车类型应根据使用环境、运输与装卸货物的性质、单体重量、包装形式、货运量、装卸货物的 堆放高度等因素按下列原则确定: a)根据单体货物重量,装卸货物的堆放高度选用叉车时,宜以2.0t4t起重量的叉车为主体车型。 根据检修或运输货物的条件、作业场所如装置、仓库、堆场的性质和要求选用叉车时,宜选用 清洁能源叉车:对尾气排放敏感或封闭的建筑物内宜选用电动叉车。 c)在爆炸性危险场所内作业的叉车必须选用与爆炸性危险环境相适应的防爆叉车。 6.3用于生产检修的叉车可按每两套工艺装置1辆2辆叉车确定。 6.4短距离定点运输的叉车数量应按不同货物的运输量、叉车日生产能力及所需车型分别计算确定:

Q一 一货物的年计算运输量,t/a; 毛重系数,采用桶装液体物品为1.12,纸箱包装物品为1.15,木箱包装物品为1.20,袋装 物品为1.02; Qi一货物净重年运输量,t/a。 b)叉车日生产能力:

SH/T30332017

7.1.1货运车辆汽车库、停车场宜集中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并应靠近工厂主要货流出

运车辆汽车库、停车场宜集中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并应靠近工厂主要货流出口、入口或仓

SH/T30332017

库区,与建(构)筑物、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GB50160和GB50067的规定。客运车 辆汽车库、停车场宜布置在管理区附近。 7.1.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或贮存区内。 7.1.3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 7.1.4应避免汽车库、停车场进出道路与铁路平交。 7.1.5汽车库及停车场的面积应根据停放汽车的数量、型号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当地规划要求。 7.1.6货运汽车、大客车的停放方式应以露天停放为主。其车辆入库率在非采暖地区不宜超过15%

8.1.1又车库应布置在其服务设施内或其附近,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

8.1.2应避免义车出入库行进路线与交通繁忙的道路或铁路交叉。 8.1.3叉车库的面积应根据叉车的停放和检修、维修需要确定。 8.1.4为叉车库服务的面积不超过200m²的充电间可与叉车库毗邻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设 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8.1.5叉车库所产生的含油、含酸、含碱等污水应排入相应污水系统。 8.1.6叉车库的照明、给排水及采暖等可按JGJ100的规定执行。

8.2叉车加油、加气设施

SH/T30332017

B.2.1叉车加油、加气设施应布置在叉车集中使用场所附近,并应符合GB50160和GB50156的规定。 8.2.2叉车加油、加气设施储罐的储存能力不应大于GB50156中三级站的规定。 8.2.3叉车加油、加气设施应设置供值班休息的站房,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 8.2.4桶装柴油、液化气钢瓶的储存间设置及其与周围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和GB50160

SH/T30332017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SH/T3033—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H/T3033—2017

SH/T3033—2017

汽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叉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14 汽车库、停车场· 15 叉车库及加油、加气、充电设施 16

GB∕T 31294-2014 风电叶片用芯材 夹芯板面层剥离强度的测定汽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叉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14 汽车库、停车场· 15 叉车库及加油、加气、充电设施 16

SH/T30332017

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

4.2“取货制”指由物资的需方到供方处提取所需物资,也称“提货制”。“取货制”符合大部分石油 化工企业的现状,统一按照取货制配备车辆,可以免除“取货制”和“送货制”同时配备车辆造成的重 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物流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 济增长点。如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物流园区等,以满足客户需要为宗旨的专业化物流产业正在蓬勃兴 起。得益于物流社会化、专业化,对于企业外物流,除了大宗原料由管道输送外,其他如化学品、催化 剂等辅助原料、化工产品等的运输均通过签订物流服务合同的方式,由签订合同的专业物流公司或企业 改制单位承运。 4.3通过对部分石油化工企业的调查和叉车运输能力的分析,年运量2×10°t(每天约55t)及以上 和长距离采用汽车运输。单件重量3t考虑到目前大部分叉车的起重吨位

5汽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自卸汽车10台,汽车铲车1台,各类叉车77台); 燕山分公司(大型客车30台,中型客车42台,小型客车23台,轿车228台,重型货车1台,中 型18台,轻型货车105台,厢式货车8台,汽车吊车4台,汽车槽车1台,汽车铲车4台,各类叉车 250台); 茂名分公司(大型货车3台,轻型货车3台,汽车吊车3台,各类叉车169台);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型货车1台,轻型货车3台,各类叉车85台); 上海分公司(大客车5台,中型客车22台,小型客车40台,小轿车100台,大型货车3台,中型 货车7台,轻型货车17台,厢式货车76台,汽车吊车8台,各类叉车236台)

JTS∕T 175-2019 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港口岸上接收设施设计指南SH/T30332017

SH/T3033—2017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