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329.10-2018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0部分:党政机关

DB31/T 329.10-2018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0部分: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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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1/T 329.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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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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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329.10-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1/T 329.10-2018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0部分:党政机关简介:

DB31/T 329.10-2018 是上海市的地方标准,全称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0部分:党政机关”。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党政机关在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方面的需求和规范,以确保党政机关内部的安全,保护重要信息和资产,预防和应对可能的威胁和风险。

该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系统设计: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总体设计进行规范,如系统架构、设备选型、系统集成等。 2. 监控要求:规定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位置、监控范围、图像质量、存储时间等。 3. 访客管理:对于进出党政机关的人员,可能要求有严格的访客管理系统,包括身份验证、访问记录等。 4. 入侵报警:设定入侵报警系统的安装位置、触发条件、报警响应等。 5. 灾害防护:对于火灾、自然灾害等情况,可能需要有相应的报警和疏散系统。 6. 数据安全:对于党政机关的电子数据,可能有特殊的数据加密、备份、恢复等要求。 7. 维护和管理:规定系统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人员培训等。

请注意,具体的条文内容需要查阅标准原文,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差异。

DB31/T 329.10-2018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0部分:党政机关部分内容预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DB31/T329的本部分规定了上海市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评审、检验、验收和 维护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各级党政机关在沪派出机构应按照本部分执行,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 关、重点单位自用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部分执行。 已建各级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按照本部分执行

GB5034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

党政机关governmentauthorities 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木工单头直榫开榫机精度 JB 3105-1992,也包括各级党 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4.1.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 时交付使用 4.1.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 设计要素、系统传输与布线、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GB50348的相关规定,系统供电除符合GB50348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T15408的相关要求。 4.1.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经检验或 认证合格。 4.1.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具备与上一级管理系统联网功能,终端接口及通信协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规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与“本市技防工程监督管理系统”联网。 4.1.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应同上海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建设相协调、配套,作为社会监控报 整接入资源时,其网络接口、性能要求应符合GB/T28181、GA/T669.1等相关标准要求。 4.1.6党政机关重要部位应根据表1的要求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党政机关内其他涉及重点单位重 要部位的,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4.1.7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 标准、规范和规定。

表1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配置表

表1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配置表(续)

表1党政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配置表(续)

4.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a)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应固定焦距和方向,且朝向一致。院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 位一致向外; b)摄像机监视区域应无遮挡,监视图像应避免出现逆光现象; c)摄像机安装支架应稳定、牢固,安装位置应不易受外界干扰、破坏; d)固定摄像机的安装指向与监控目标形成的垂直夹角宜不大于30°,与监控目标形成的水平夹角 宜不大于45°; e)摄像机工作时,环境照度应能满足摄像机获取清晰有效图像的要求,必要时应设置与摄像机指 向一致的辅助照明光源; f)带有云台、变焦镜头控制的摄像机,在停止云台、变焦操作2min土0.5min后,应自动恢复至预 置设定状态 g)电梯轿厢摄像机监控图像应能覆盖轿厢、避免逆光,系统应具有楼层显示功能; h)室外摄像机应采取有效防雷击保护措施。 4.2.3摄像机监视图像基本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摄像机监视图像基本要求

表2摄像机监视图像基本要求(续)

表3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4.2.5视频图像应有日期、时间、监视画面位置等字符叠加显示功能,字符叠加应不影响对图像的监 视和记录回放效果。字符设置应符合GA/T751和相关标准要求的规定,字符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 全土30s以内。 4.2.6有人值守的,图像显示终端最低配置数量应不小于4台,显示尺寸应不小于30in,应采用窄边 框或无边框显示终端,并具有拼接显示功能;系统具有128路以上多路视频图像时,还应按不小于摄像 机总数1/64(含)的比例另行配置图像显示终端,对其中重点图像(如:出入口等)采用固定监视或切 换监视;无人值守的,可配置单台显示终端对视频图像进行单屏多画面或单画面轮巡显示,并应配置用 于回放调阅的客户端及显示终端。切换监视或轮巡显示同步时间应不大于1s,画面停留时间应在5s~ 30s之间, 4.2.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与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联动,当触发报警时,安防中心

当融发报警时,安防 制室的图像显示终端应能自动联动切换出所对应和或关联部位、区域的视频图像,并根据联动视 的数量,自动调整显示窗口、显示终端。触发报警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s,单个触发报警联动 频图像的能力应不小于4个。

4.3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4.4.1识读式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识读装置安装应安全、牢固,安装高度应便于操作、识读和识别; b)执行部分的输入电缆在该出入口的对应受控区、同级别受控区或高级别受控区以外部分,应封 闭保护,其保护结构的抗拉伸、抗弯折强度应不低于镀锌钢管; c)出入口控制器、区域控制设备及其联网设备应安装在便于日常维护、检修的部位,应设置在该 出入口的对应受控区、同级别受控区或高级别受控区内; d)系统应具有防范对手具备攻击系统的详细计划和所需的能力或资源,具有所有可获得设备,且 董得替换出入口控制系统部件的方法的能力;当对手意识到可能会被认出及抓获,有可能放弃继续攻击 的念头; e)系统不应禁止由其他紧急系统(如火灾等)授权自由出入的功能,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 的相关要求。当通向疏散通道方向为防护面时,应与火灾报警及其他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 需紧急疏散时,人员不使用钥匙应能迅速安全通过。 4.4.2出入口控制系统重要部位的出入口应设置不同的出入权限,应采用双人双锁的管理模式,控制 装置应能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联动。 4.4.3各类识别装置、执行机构应保证操作性和可靠性。系统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按不同的 通行对象及其准入级别进行控制与管理。对非法进入的行为或连续3次不正确的识读,系统应发出报警 信号。安防中心控制室的声光报警应保持至人工操作复位。 4.4.4系统应具有人员的出入时间、地点、顺序等数据的设置,以及显示、记录、查询和打印等功能, 并有防篡改、防销毁等措施。 4.4.5应具有系统自动校时功能,每天自动校时应不少于1次。 4.4.6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应能保证在市电断电后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小于48h。当供电不正常、断 电时,系统配置信息及记录信息不得丢失。 4.4.7组合认证出入口控制装置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市组合认证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 4.4.8来访人员身份/人像采集系统应具有脸部抓拍、人脸比对、自动认证等功能,应提供与上级平 台进行集中数据交互、应用等功能,其技术要求除满足GA/T1093的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的相 关规定。 4.4.9车辆数据采集系统应能获取所有进出车辆的时间、牌照、颜色、照片(含全景)等基本信息 并提供联网集中数据服务、与上级部门系统交互等功能,其技术要求应符合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4.4.10图片数据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80d,系统数据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60d。 4.4.11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设备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A/T992的要求。 4.4.12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96、GA/T72、GA/T394的相关规定,停车库(场)安 全管理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A/T761的相关规定。

4.5.1声音复核装置与该处安装的摄像机应一一对应,音视频信号应同步记录,回放时应能清楚辨别 客户与服务接待人员的对话内容。 4.5.2声音复核资料保存时间应与相关区域视频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保持一致,

4.6实时电子巡检系统

DBJ61∕T 135-2017 停车场(库)设置及交通设计技术规范4.6.1实时电子巡检系统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4.6.1实时电子巡检系统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巡查钮或读卡器安装应牢固、隐蔽,安装高度宜离地1400mm土100mm; b)采集识读装置配置数量应满足巡检人员、班次、路线的需要,且应不少于2个; c)采集识读装置识读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s,采集识读装置识读信息传输到管理终端(含保安集成 管理移动手持终端)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0s; d)巡检人员、班次、路线及其时间、周期应能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设定和修改; e)应能通过管理终端(含保安集成管理移动手持终端)查阅各巡查人员的到位时间,应具有对巡 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设置,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应用功能: f)应具有巡查违规记录提示。 4.6.2系统应具有确定在岗保安员数量,即时上传上/下岗签到记录功能,签到记录除签到时间、地点 位置外,还应至少包括签到人员的保安员持证信息、所属专业派遣公司、所属保安从业公司及上传终端 信息等。 4.6.3图片数据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80d,系统数据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60d。 4.6.4实时电子巡检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A/T644和“本市实时电子巡检系统技术规范”的相关规 定。

4.7.1来电号码显示应清晰。

.8.1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12899的要求。 4.8.2通过式金属探测系统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15210的要求。 4.8.3联网型X射线安全检查系统技术要求应符合GB15208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4.9.1视频安防监控、入侵和紧急报警、实时电子巡检的终端设备,以及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报警信号 输出终端均应设置在安防中心控制室,应具有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显示等功能。 4.9.2安防中心控制室应配备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应配备保安专用防护器械和消防专用设备、 器材、装备。 4.9.3安防中心控制室宜单独设置,也可设置在符合规定的其他场所。安防中心控制室面积宜不少于 20m。安防中心控制室设在门卫值班室内的CJ∕T 187-2003燃气蒸箱 标准免费下载,应设有防盗安全门或金属防护门与门卫值班室相隔离。 4.9.4安防中心控制室内应配置送排风空调设施,室内主要工作区域照度应不低于2001x,温度宜为 18℃~28℃,相对湿度宜为30%~70%。 4.9.5安防中心控制室其他要求应符合GB/T15408、GB50348、GB50394、GB50395和GB50396的 相关规定。

4.10.4金属防护机

5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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