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500-2019 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住租混合型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DB42/T 1500-2019 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住租混合型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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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2/T 1500-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33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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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500-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2/T 1500-2019 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住租混合型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简介:

DB42/T 1500-2019 是湖南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住租混合型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这份标准主要规定了智慧社区中,特别是住租混合型小区的安全防范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旨在提升社区的安全管理效率,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是推进社区智能化建设的重要依据。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系统架构: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的总体架构,包括前端采集设备(如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传输网络、后端处理系统(如视频分析、报警处理等)以及用户界面等组成部分。

2. 技术性能:对各个子系统的技术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视频监控的清晰度、覆盖范围、夜视能力,门禁系统的安全性、便利性,以及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等。

3. 数据安全:要求系统在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数据过程中,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篡改。

4. 操作界面:对系统的用户界面进行规范,要求界面友好、操作便捷,方便用户使用和管理员监控。

5. 系统兼容性:考虑到智慧社区的长期运营和发展,标准可能也会要求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兼容性,能与未来可能接入的新技术、新设备无缝对接。

6. 维护和服务:规定了系统维护和服务的相关要求,以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以上是一个大致的解读,具体的内容可能需要查阅标准原文以获取详细信息。

DB42/T 1500-2019 智慧社区 智慧家庭住租混合型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部分内容预览:

表B.3“一标三实”对接信息的数据格式示例(续)

B.1.4居民基础数据的使用

B.1.4.1居民基础数据应按照4.4.4的要求上传至综治/公安系统的前置平台。 B.1.4.2居民基础数据可用于小区各相关系统,使用的居民基础数据应按照4.5.2.2.e)的 敏处理

B.1.4.3脱敏居民基础数据可用于小区安全防范预警综合管理系统的小区和楼栋出入管理

GB∕T 3390.3-2004手动套筒扳手 传动附件DB42/T15002019

表B.4房屋基础信息的数据格式示例

DB42/T 15002019

(规范性附录) “雪亮工程”上传数据接口

C.1.1应按照4.4.1至4.4.3的要求采集和处理数据,数据采集应符合GB/T21741、GB/T50314的要求。 C.1.2应按照综治/公安系统关于“雪亮工程”的规定上传相关数据,具体数据内容应根据当地综治 公安部门的具体要求。上传数据接口应参照A.1.2、符合4.4.4的要求,

C.2.1抓拍人像信息的数据格式示例如表C.1。

表C.1抓拍人像信息的数据格式示例

C.2.2视频监控信息的数据格式示例如表C.2

表C.2视频监控信息的数据格式示例

C.2.3机动车出入信息的数据格式示例如表C.3

DB42/T15002019

表C.3机动车出入信息的数据格式示例

C.2.4紧急报警(求助)信息的数据格式示例如表C.4

表C.4紧急报警(求助)信息的数据格式示例

DB42/T 15002019

D.1.1可将4.5.2中所述住户认证及发卡管理系统、4.5.3中所述小区出入管理系统、4.5.4中所述单元 门禁及出入监控系统集成为按照图D.1所示的综合门禁系统,

图D.1综合门禁系统

0.1.2综合门禁系统可包括发卡授权及管理、数据存储(含人脸库)、统计分析、数据上传等功能模块 和居住管理、小区出入、单元门出入功能单元: a)居住管理应包括发卡设备、认证核验设备、登记录入系统等: b)小区出入应包括通道设备(如摆闸、速通门、电动门等)、出入管理设备、视频监视设备等; c)单元门出入单元门禁设备、出入管理设备、视频监视设备等

1.2综合门禁系统可包括发卡授权及管理、数据存储(含人脸库)、统计分析、数据上传等功能 居住管理、小区出入、单元门出入功能单元: a)居住管理应包括发卡设备、认证核验设备、登记录入系统等: b)小区出入应包括通道设备(如摆闸、速通门、电动门等)、出入管理设备、视频监视设备 c)单元门出入单元门禁设备、出入管理设备、视频监视设备等。

D.2.1发卡授权及管理应作为整个综合门禁系统的核心功能模块 D.2.2综合门禁系统应具备4.5.2、4.5.3、4.5.4所述全部功能。 D.2.3综合门禁系统应具备全小区出入相关数据的存储(含人脸库)和综合统计分析功能 D.2.4综合门禁系统集成的各系统相关数据可集中上传。

2.1发卡授权及管理应作为整个综合门禁系统的核心功能模块 2.2综合门禁系统应具备4.5.2、4.5.3、4.5.4所述全部功能。 2.3综合门禁系统应具备全小区出入相关数据的存储(含人脸库)和综合统计分析功能。 2.4综合门禁系统集成的各系统相关数据可集中上传。

E.1.1租房管理平合应能满足

DB42/T15002019

a)混合型小区的房屋租赁业务需求; b)房屋租赁业务的实名认证和管理的要求; c)租客(长租/短租)不同业务出入小区、单元楼栋的管控: 长租按照4.4.1.2.a)的要求进行管理; 短租按照4.4.1.2.b)的要求进行管理; d)租客出入租住居室的管控: 满足E.1.1.b)的要求; 一采用附录D的租房管理用智能门锁。 E.1.2租房管理平台应包括租房业务、房屋管控、权限管理等系统功能和通信网络、系统设备等基础 支撑,租房管理平台功能架构如图E.1所示。

图E.1租房管理平台功能架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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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2. 1 认证管理

E.2.1.2录入租房管理平台(按小区)的房源应通过房源认证。房源认证应由业主(房东)采用人 证核验设备现场配合操作完成。 E.2.1.3租客进入租房业务时应通过租房实名认证,租房认证可由业务坐席、移动智能终端APP等完成。 .2.1.4入住认证应纳入小区的安全防范预警综合管理系统,应由E.1.8的人/证核验设备现场配合操 作完成:人/证核验时应录入指纹,应能按照4.5.7.6.b)和c)的要求导出指纹数据(加密)。

E. 2. 2 用户管理

E.2.2.1用户管理的内容应包括对用户角色、基础信息、认证方式、注册时间、用户状态

安全防范预警综合管理系统; 经认证的第三方租房管理机构; b)人证核验设备(含指纹输入)授权; c)租房管理平台/移动智能终端APP授权。 E.2.2.5应以在租房管理平台注册时为用户的注册时间。 E.2.2.6用户状态针对租客可包括入住、续订、退房等,针对房东(个人或第三方租房管理机构)可 包括迁入、迁出等。

E.2.2.7可实现的用户管理功能应包括:

a)依据权限对E.2.2.1用户管理内容进行录入、删除、修改、查询等操作; c)用户信息的导入/导出; d)用户数据的统计分析,如用户数量、年龄分布、性别比例等并以图表方式呈现。

2.3.1房源管理应包括房源发布(实景、地址、户型、付款方式)、房源状态(待租、已租、空 2.3.2房源管理的系统功能要求应包括:

房源管理的系统功能要求应包括: 依据权限对E.2.3.1用户管理内容进行录入、删除、修改、查询等操作:

a)依据权限对E.2.3.1用户管理内容进行录入、删除、修改、查询等操作:

DB42/T15002019

c)房源地址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付款方式等信息应统一、规范; d)房源状态应与合同管理、房屋管控系统(智能锁管理)自动关联、同步; e)可快速查询房源,查询要素可以是区域、地址、租金范围、户型、付款方式等; f)租房数据的统计分析,如房源情况、区域分布、入住率、空置率、退租率等并以图表方式呈现

E. 2. 4 合同管理

E.2.4.3合同管理的系统功能要求应包括:

a)租客可以使用移动端直接支付: b)租客签订代扣协议后按每月房租缴纳日自动代扣房租,代扣协议可随时取消; c)租客可查询租金缴纳信息。 E.2.5.3应能提供相关方关于支付流水查询的功能。

E. 2. 6 账务管理

E.2.6.1账务管理应包括资金管理、收支明细、报表统计等。

账务官理应包指资金管官理

a)依照权限对资金进行操作管理,包括预存、缴纳、退还、转账和资金的分类管理; b)账务管理的收支明细和报表统计功能; c)与房屋管控系统自动关联、同步:未按时缴费时对应使用权限失效、补缴后恢复

E.3. 1 设备管理

E.3.1.1房屋管控系统的设备管理主要针对智能门锁。

a)4.5.7.6.b)的联网或间接联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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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设备添加、绑定、解绑、删除等操作;正常、异常、离线等的设备状态监测;获取设备信息, 包括开锁的用户、方式、时间,设备状态、实时电量等; c)用户添加和使用授权;对开锁权限、密码时效、用户信息等进行管理;重点人员标注并上报; d)根据需求灵活配置附录F所述租房管理用智能门锁的多种开锁功能; e)自动识别非法用户及非法操作;具备异常开锁、防撬报警、胁迫报警、暴力开锁、低电量以及 设备异常等的异常报警功能。 E.3.1.3智能门锁配置SIM卡时应具有对应的唯一标识,可实现对设备的精准管控、后续充值续费和故 障追踪。

E.3. 2 角色管理

E.3.2.1用户角色应包括E.2.2.2所列和物业、保安、临时访客等。 E.3.2.2角色管理可针对用户不同属性进行分类管理, E.3.2.3应满足管理者的角色权限要求,可添加角色并定义权限,角色所建立的新角色权限应小于或 等于建立者权限:非管理者不能建立角色,如租客不能添加其他租客至房源,

E. 3. 3且志管理

E.3.3.1日志管理对平台操作信息进行管理《室内工作环境的不舒适眩光 GB/Z 26211-2010》,日志管理的系统功能要求应包括: a)上级平台对下级平台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的平台权限配置信息;

E.3.3.1日志管理对平台操作信息进行管理,日志管理的系统功能要求应包括:

3.3.1日志管理对平台操作信息进行管理,日志管理的系统功能要求应包括: a)上级平台对下级平台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的平台权限配置信息; b)注册、登录、IP、退出及重要功能操作的管理者后台操作信息; c)用户操作、门锁记录、异常报警、门锁状态等的设备使用情况信息。 3.3.2日志管理应进行便于搜索查询的分类管理,支持模糊查询

E.4.1权限管理对系统权限进行管控,权限管理的系统功能要求应包括: a)依据隶属关系,上级平台对下级平台进行添加、修改、删除等权限设置; b)不管理者角色的用户可对被管理者的权限进行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 c)灵活组合设备功能,管理者可授权被管理者在一定权限范围内操作使用设备。 E.4.2权限管理应与房源管理、合同管理、支付管理等自动关联、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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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租房管理用智能门锁 应符合4.5.7.6.a)、b)、c)的要求。按照E.2.1.2 的要求通过房源实名认证的拟出租居室应

《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241-2011》F.1.2智能门锁应具备:

十.2.1智能1锁应具备指纹、数密码、智能卡(含身份证物的理卡号)、机械钥匙、网络远程等基本 开锁功能。 F.2.2智能门锁开锁功能应由租房管理系统统一管控并依权限设置。业主、租户应不能自行设置。 .2.3智能门锁应具备内部鉴权,应确保每一条指令仅作用于目标门锁;对于非法指令或不具备操作 权限的人员应能鉴别并正确响应(如拒绝、报警等)。 F.2.4对尝试非法开锁的智能卡(含身份证物的理卡号)、手机等设备应记录其ID或设备号并上传租房 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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