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418—2019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技术标准

DB23T 2418—2019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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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23T 24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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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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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2418—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3T 2418—2019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技术标准简介:

DB23T 2418—2019是黑龙江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技术标准》。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在黑龙江省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技术要求、方法、程序以及相关的质量控制等内容。它是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可靠和耐久性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鉴定对象:明确了适用于哪种类型的建筑工程,如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

2. 鉴定内容: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应涵盖的各个方面,如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施工质量等。

3. 鉴定方法:详细描述了各种鉴定技术及其应用条件,如目测、量测、无损检测、试验等。

4. 鉴定程序:规定了从接受鉴定任务、现场调查、数据收集、分析评价到出具鉴定报告的完整流程。

5. 质量控制:对鉴定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做了详细要求,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准确。

6. 鉴定结果的判定和处理:对如何根据鉴定结果判定工程质量,以及质量不合格时的处理方式等做了规定。

请注意,具体的标准内容可能还会包括地方特色和法规要求,这需要查阅最新的标准文本获取详细信息。如果你需要进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建议咨询专业的鉴定机构或参考该标准进行操作。

DB23T 2418—2019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技术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技术规程》JGJ/T378中的方法进行; 4钻芯法,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 规程》JGJ/T384中的方法进行。 6.3.4钢筋配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混 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中的方法进行。 6.3.5通过钢材表面硬度推定钢材抗拉强度时,可按照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中的方法进行,钢材表面 硬度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 方法》GB/T230.1 中的方法进行。

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中的方法进行,钢材表面 硬度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 方法》GB/T 230.1 中的方法进行。

6.3.6混凝土构件的厚度宜采用超声波测厚法,可按照现行国家标

圭《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中的规定,参照超声波 仪说明书的操作步骤进行。

和动力测试《1000kV交流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GB/Z24846-2009》,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50344、《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中的方 法进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件或部位承载力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 中的规定。

6.4.3混凝土结构工程可靠性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

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的规定。

6.4.4混凝土结构工程抗震鉴定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6.4.4混凝土结构工程抗震鉴定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规定。

7.1.1砌体结构工程可分为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配 筋砌体、填充墙砌体等工程的质量鉴定。

7.1.1砌体结构工程可分为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配 捞砌体、填充墙砌体等工程的质量鉴定。 7.1.2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砌体结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 1砌体结构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产品进场质量证明文件、进场 复试报告缺失或不真实; 2砌体结构及构件存在明显的倾斜、裂缝等质量缺陷: 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缺失或不真实: 4 对砌体结构工程质量有疑义; 5 其他需要对砌体结构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情况。 7.1.3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鉴定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均匀分 布、具有代表性的要求。对有争议的检验批可约定抽取检验位置

定项目所包含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确定。 7.2.2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鉴定可核查下列资料: 1设计图纸、合同约定以及发生变更的设计变更通知书; 2砌体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和 进场复试报告; 3砌筑块材、砂浆、混凝土及钢筋的复试报告,填充墙砌体分 项工程植筋受拉检测记录,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记录; 6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7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7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的质量可采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进场复试报告的 方法核查。

7.2.4当砌体结构工程所用块材、砂浆、混凝土、钢筋等材

品的质量证明文件缺失时,应从同批次的材料或制品中抽取样品, 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复试;必要时,可从工程上截取相应的样 品进行复试。

实物核查时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应针对资料缺失检验批的实物质量进行核查; 2实物核查宜剔除抹灰层,选择对砌体结构无损环的外观质 量、尺寸偏差等项目进行; 3当需要通过破环方式对实物进行核查时,宜选择对结构性能 影响不大且容易修补的部位进行: 4实物核查项目无法进行时,可对相关部位进行实体检测。 7.2.6块体的品种规格和外观质量、砌体组砌方法及灰缝质量可采 用观察检查的方法核查。 7.2.7无筋砌体应进行砌筑质量评价,评价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 7.2.8砖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可采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的方 法核查;竖向灰缝宽度可采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的方法核查。 7.2.9小砌块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可采用尺量5皮小砌块高度折算的 方法核查,竖向灰缝宽度可采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的方法核查。 7.2.10配筋砌体工程下列项目可采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结合 高部剔缝观察、尺量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的方法核查: 1钢筋网规格及钢筋网放置间距; 2砌体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

4构造柱预留拉结筋的位置、规格、尺寸、数量; 5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及锚固长度、搭接长度。 7.2. 11 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可采用表 7. 2. 11 的方法核查。

表7.2. 11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核查方法

表7.2.12构造柱一般尺寸允许偏差的核查方法

7.2.13填充墙砌体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墙底部现浇混凝土 坎台的高度可采用尺量检查的方法核查

测技术标准》GB/T50344中的规定进行检测: 1 砌筑块材质量; 2 砌筑砂浆质量; 3 砌体强度; 4 砌筑质量与构造; 5 砌体结构的变形与损伤。 7.3.2 砌体结构工程中下列项目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非烧结砖砌

体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71中的规定进行检测: 1非烧结砖砌体强度; 2 砌筑砂浆强度; 砌筑块材强度。 7.3.3 砖砌体强度检测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 术标准》GB/T50315中的规定,选择下列相应方法: 1 原位轴压法: 2 扁顶法; 3 切制抗压试件法; 4 原位剪切法; 5 原位单剪法; 6 原位双剪法。 7. 3. 4 非烧结砖砌体强度检测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非烧结砖砌体 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71中的规定,选择下列相应方法: 1 原位轴压法: 切制抗压试件法; 3 原位双剪法。 7.3. 5 砖砌体砌筑砂浆强度检测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现 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中的规定,选择下列相应方法: 1 推出法; 2 简压法; 3 砂浆片剪切法; 砂浆回弹法; 5 点荷法。 7.3.6非烧结砖砌体砌筑砂浆强度检测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非烧 结砖砌体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71中的规定,选择下列相应方 法: 1推出法; 2筒压法:

推出法; 2 筒压法;

3 砂浆回弹法; 4 点荷法; 砂浆片局压法

./ 永要受不以 大外出 刃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钻芯法检测砌体抗剪 及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JGJ/T368中的相关方法进行。

7.3.8砖和小砌块的抗压强度检测宜采用回弹法,可按照现行

有关标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非烧 体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71中的方法进行:也可从工程 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

有关标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非烧结砖砌 体现场检测技术规程》JGJ/T371中的方法进行:也可从工程实体上 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7.3.9砌体抗剪强度检测可按照现行行业有关标准《钻芯法检测砌 体抗剪强度及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JGJ/T368中的方法进行。 7.3.10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采用化学植筋连接时GB∕T 20445-2006 刨光材, 淄固钢筋的拉拨试验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 规程》JGJ145的规定进行。

7.4.1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鉴定的结果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码 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7.4.2通过材料性能检测结果或实体检测结果评定砌体结构构件 或部位承载力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中广

7.4.1砌体结构工程质量鉴定的结果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 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7.4.3砌体结构工程可靠性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鉴定标准》GB50023的规定。

8.1.1钢结构工程可分为钢构件制作、钢结构组装、钢结构拼装、 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等工程的质量鉴定。 8.1.2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钢结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 1 钢结构工程所使用材料和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试报 告缺失或不真实; 2 钢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缺失或不真实; 3 对钢结构工程的质量有异议: 4其他需要对钢结构工程的质量和性能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况, 8.1.34 钢结构工程质量鉴定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匀 具有代表性的要求。对有争议的检验批可约定抽取检验位置。

8.2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

8.2.1钢结构工程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应根据鉴定 项目所包含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确定,

1钢结构工程竣工图纸、相关设计文件以及发生变更的设计变 更通知书; 2 钢结构工程的施工方案; 3原材料、成品、钢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性 能检测报告; 4原材料、成品进场复试报告及验收记录; 5钢结构焊接分项工程焊接工艺评定报告DB33∕T 1157-2019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技术规范,焊缝内部焊接质量 的检测报告; 6钢结构紧固件连接工程的高强度螺栓的轴力扭矩系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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