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铅酸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

废铅酸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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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3728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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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化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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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7281-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废铅酸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简介:

《废铅酸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 37281-2019)是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于2019年12月27日发布,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一项重要技术规范。这项规范主要针对废铅酸电池的回收过程,旨在提高回收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术语和定义:对废铅酸电池、回收、拆解、再生铅、再生塑料等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为行业操作和监管提供统一标准。

2. 回收要求:规定了废铅酸电池的收集、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强调了安全和环保的重要性。

3. 拆解技术:对废铅酸电池的拆解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拆解设备、操作方法、人员防护等,以确保拆解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4. 再生利用:对废铅酸电池中的铅和塑料等主要材料的再生利用过程进行了规范,要求采用环保、高效的再生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5. 环境保护:规定了在回收过程中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如防止铅尘、酸雾等污染物的排放,要求建立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理机制。

6. 记录与报告:要求企业对回收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上报回收情况,以便于监管和评估。

7. 监督与检查:明确了相关部门对废铅酸电池回收的监督和检查职责,以确保规范的执行。

该规范的实施,对促进我国废铅酸电池的规范化、环保化回收,推动铅酸电池行业的绿色发展,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相关企业和个人来说,也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操作指南。

废铅酸电池回收技术规范GB/T37281-2019部分内容预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9)、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天能电池集团 有限公司、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久力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蓄电池研究所、中国质 量认证中心、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骆驼集团蓄电池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金科力电源科技有限 公司、淄博齐源蓄电池有限公司、浙江古越电源有限公司、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华 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河北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浙江赫克力 能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伊晓波、陈中华、毛书彦、杨大伟、韦学忠、骆明非、董捷、高国兴、邢延超、石光同、 曹苗根、周寿斌、郭锡民、楼志强、陈振富、艾宝山、马永刚、洪清富、邓继东、郝硕硕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9)、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天能电池集团 有限公司、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久力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蓄电池研究所、中国质 量认证中心、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骆驼集团蓄电池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金科力电源科技有限 公司、淄博齐源蓄电池有限公司、浙江古越电源有限公司、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华 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河北超威电源有限公司、浙江赫克力 能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伊晓波、陈中华、毛书彦、杨大伟、韦学忠、骆明非、董捷、高国兴、邢延超、石光同、 曹苗根、周寿斌、郭锡民、楼志强、陈振富、艾宝山、马永刚、洪清富、邓继东、郝硕硕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流通领域废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废电池) 行技术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来自“社会源”废电池的回收和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利用的废电池BS EN 1568-2-2000 Fire extinguishing media. Foam concentrates. Specification for high expansion foam,不适用于返厂 更用的旧铅酸蓄电池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41电工术语原电池和蓄电池 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堆放(填理)场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2166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办发(2016199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3.5 废铅酸蓄电池usedleadacidbattery 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使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使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 铅酸蓄电池。 3.6 收集collect 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聚集、分类和整理的过程。 3.7 暂时贮存 temporary storage 符合对废电池暂时贮存场所规定条件的,由暂存点实施的一种贮存、保管方式。 3.8 集中贮存 centralized storage 符合废电池集中贮存场所的所在地、面积、设施和贮存时间等规定条件的,由集中贮存场所实施的 一种贮存、保管方式。 3.9 运输transport 使用专用运输设备,将废电池由暂存点转移至集中贮存场所的过程,包括集货、分配、搬运、装卸等。 3.10 专用运输设备 specialtransportequipment 符合防风、防雨、防腐、防渗漏等功能的运输设备。 3.11 转移 transfer 将收集的废电池,经过分类、包装、存、运输等活动,从集中贮存场所移出的过程。 3.12 再生铅企业 secondary lead 以废铅酸电池为原料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专业从事废电池无害化再利用的企业。 3.13 生产者producers 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 3.14 生产者责任延伸extendedproducerresponsibility 生产者和进口商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 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延伸。 3.15 社会源social sources 来源于社会流通领域,具有来源分散、产量不固定、种类复杂的特点,与工业领域的集中来源相 对应。

4.1.1生产者应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要求,建立“销一收一”的回收体系,应采取自 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生产者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回收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

生产者应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要求对其所生产(进口)的所有铅酸蓄电池产 一的“信息标识”,并确保信息标识与电池产品具有唯一对应性。 生产者、经销网点、再生铅企业等应共同建立和完善废电池闭环逆向物流回收体系(见图1)

图1废电池闭环逆向回收体系架构示意图

4.1.4经销网点、暂存点、集中贮存场所等应落实废电池的最终去向,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再生铅企业进行无害化利用,不得将废电池转移给无废铅酸蓄电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4.1.5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废电池的装置应根据废电池的特性而设计,具有不易破损、变形、绝缘,能 有效防止渗漏、扩散,并耐酸腐蚀特性;装有废电池的装置应按照GB18597的要求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见图2),禁止在收集、贮存、运输、转移过程中擅自倾倒电解液,拆解、破碎、丢弃废电池。

1.6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 或记录薄)和视频监控系统,如实记录 量或数量来源 等信息,保存相关视频监控录像,并至少按

电池应处于独立状态,带有连接线(条)的应将连接线(条)拆除。 电池应按以下方法进行鉴别和分类: 铅酸蓄电池的鉴别:按废电池外壳上的回收标志(图3)鉴别或确认为铅酸蓄电池。额定电压 通常为 2 的倍数,如 2 V、6 V、12 V 等。

铅酸蓄电池的鉴别:按废电池外壳上的回收标志(图3)鉴别或确认为铅酸蓄电池。额定电压 通常为 2 的倍数,如 2 V、6 V、12 V等。

铅酸蓄电池的回收标志

完整废电池和破损废电池的鉴别:目测法检查电池外观,无外壳破损、端子破裂和电解液渗漏 的为完整废电池若存在外壳破损、端子破裂或电解液泄漏问题的应鉴定为破损废电池。

完整废电池和破损废电池的鉴别:目测法检查电池外观,无外壳破损、端子破裂和电解液渗漏 的为完整废电池;若存在外壳破损、端子破裂或电解液泄漏问题的应鉴定为破损废电池

4.3.1.1具有独立的集中场地和足够的贮存空间。

.1.1具有独立的集中场地和足够的贮存空间。 .1.2应按GB15562.2的规定设立警示标志(见图4),禁止非专业工作人员进人

4.3.1.3地面应进行耐酸防渗处理。 4.3.1.4应配备相应的废电池存放装置、耐酸塑料容器以及用于收集废酸的装置。 4.3.1.5应防雨,配备防火设施并设置防火标志。

金属饰面板安装施工交底记录4.3.1.3地面应进行耐酸防渗处理。

4.3.2.1作业人员应配备耐酸工作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4.3.2.2完整废电池应分类按区域正立(端子朝上)、有序地存放在耐酸装置上,并做好标识,防止正负 极短路。 4.3.2.3破损废电池应装入耐酸的塑料容器内单独存放,并按照GB18597的要求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见图2)。 4.3.2.4应有完整的出人库记录、台账等资料,并至少保存1年。 4.3.2.5禁止擅自倾倒电解液,拆解、破碎、丢弃废电池。 4.3.2.6贮存量不应超过 10 t

4.4.1废电池运输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事故应急及 设备和物品。 4.4.2运输车辆应做简单防腐防渗处理,配备耐酸存储容器。 4.4.3运输前完整电池应在托盘上码放整齐,并用塑料薄膜包装完善,破损废电池及电解液

.1废电池运输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事故应急及个人防 备和物品。 2运输车辆应做简单防腐防渗处理,配备耐酸存储容器。 .3运输前完整电池应在托盘上码放整齐,并用塑料薄膜包装完善,破损废电池及电解液应单独

放在耐酸存储容器中,不得混装。 4.4.4装卸废电池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严禁摔掷、翻滚、重压。

4.5.1.1贮存场所应按照GB18597的有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4.5.1.2贮存场所应选择在城市工业地块内,并符合当地环境保护和区域发展规划;新建的集中贮存场 所建设项目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4.5.1.3贮存规模应与贮存场所的容量相匹配,贮存场所面积应不小于500m,废电池贮存时间不应 超过1年。 4.5.1.4应按GB15562.2的规定设立警示标志(图4),禁止非专业工作人员进入。 4.5.1.5贮存场所应划分装卸区、暂存区、完整废电池存放区和破损废电池存放区,并做好标识。 4.5.1.6贮存场所应有废水收集系线 电池溢出的液体进行收集。

废电池转移过程应采用符合GB13392、GB21668要求的危险货物车辆运输GB∕T 32989-2016 墙体材料中废渣掺加量分析方法,并应严格按照最新版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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