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HEPI 06-2022 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收集与模块化生物处理技术规范.pdf

T/AHEPI 06-2022 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收集与模块化生物处理技术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4 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资源ID:139016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AHEPI 06-2022 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收集与模块化生物处理技术规范.pdf简介:

"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收集与模块化生物处理技术规范"(T/AHEPI 06-2022)可能是一个特定的行业或技术标准,它关注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这个规范可能详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方式、处理流程、设备选型、工艺技术、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T/AHEPI,通常代表某个行业协会或组织的技术建议(Technical Advisory Group Proposal),它可能不是国家强制性的标准,但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参考价值,用于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的科学管理和合理处理,以保护农村环境,提高农村生活质量。

具体的内容会包括污水的初步收集设施设计(如雨水收集系统、污水收集池等),模块化生物处理单元的设计(如厌氧消化、好氧氧化、湿地处理等),以及如何确保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或回用要求。此外,它还可能涉及到运行维护、监测评估等方面的规定。

如果你需要详细了解这个规范的具体内容,建议查阅相关的官方发布或联系制定该规范的组织获取详细信息。

T/AHEPI 06-2022 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收集与模块化生物处理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

T/AHEP106—2022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设计污水水量和水质 污水收集系统, 污水处理系统 施工、调试与验收 安全、卫生与环境 10运行与维护 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标准编写导则 JTG A04-2013》T/AHEP106—2022

第1命力:材座化文仟的知构相他早规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瑞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瑞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建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乡村振兴局、合肥农业农村局、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 究总院有限公司、安徽福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湖泊生态环境研究院、安徽省农业工 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祥红、吴东彪、唐建设、张云华、谷锡果、陈勇、万能胜、王晓蓉、鲍燕荣、 关洵、吴常军、吴瑞爱、肖波、李从军、谭茜、石文君、马凤伟、陶烨、曹亚东。

T/AHEP1 06—2022

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收集与模块化生物处理技术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收集与模块化处理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与验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500㎡”/d以下规模(不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程,其他类 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等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141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4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3196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8836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 CJJ124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JB/T14095农村生活污水净化装置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农村生活污水ruraldomesticsewage 农村(不含乡镇政府驻地)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等排水, 不包括工业废水。 3.2 分散式收集decentralizedcollection 根据村庄的地形地貌,将单户或多户的污水进行收集并经过管网就近接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收集 方式。 3.3 模块化生物处理modularbiologicaltreatment 以微生物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为主要工艺,由工厂预制生产的成品污水处理设备,现场根据污水处理 规模大小,采用一套或多套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安装的污水处理技术。 3.4 接户井servicemanhole 连接村民庭院内污水收集系统与户外公共污水收集系统的检查井。 3.5 接户管serviceconnection 连接接户井与村民庭院内建筑物污水排出管的管道。

农村生活污水ruraldomesticsewage 农村(不含乡镇政府驻地)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等排水, 不包括工业废水。 3.2 分散式收集decentralizedcollection 根据村庄的地形地貌,将单户或多户的污水进行收集并经过管网就近接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收集 方式。 3.3 模块化生物处理modularbiologicaltreatment 以微生物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为主要工艺,由工厂预制生产的成品污水处理设备,现场根据污水处理 规模大小,采用一套或多套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安装的污水处理技术。 3.4 接户井servicemanhole 连接村民庭院内污水收集系统与户外公共污水收集系统的检查井。 3.5 接户管 serviceconnection 连接接户井与村民庭院内建筑物污水排出管的管道。

应根据村庄常住人口、规划发展情况、实际生活用水量等,科学确定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 建设规模。处理设施应按近期规模设计建设,设施用地按远期预留。

4.2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及选址应符合村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要求, 对于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位置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a)便于处理后出水回用和安全排放:

+.Z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及选址应符合村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要求, 对于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位置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a) 2 便于处理后出水回用和安全排放; b) 少拆迁,不占或少占农田、林地; C) 避免受到洪涝灾害影响; d) 不宜靠近学校及医院等敏感建筑,并与其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

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农户实际产生排水量确定,缺乏实测数据的,可 水现状、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等确定或参考同地域、同类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经验值,也可 1进行取值和确定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参考值和排放系数

5.2.1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宜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确定,缺乏实测数据的,可根据用水现状、生活习惯、 经济条件等确定或或参考同地域、同类型村庄生活污水水质资料,也可参考表2进行适当取值。污水 收集系统完善的地区可取高值,反之取低值。

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质

2.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符合流域或县域 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

6.1.1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应与污水处理系统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运行,并与农村人居环境整 治项目建设紧密衔接、相互协调。 6.1.2村庄排水体制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新建地区宜采用分流制;现有合流制排水地区,应随村 庄的改造和发展以及水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逐步完善提升排水设施。 6.1.3工业废水不应接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其水质应符合

放限值及GB/T31962白

T/AHEP106—2022

行业排放限值及GD/13190Z的规定。 6.1.4污水收集管道应优先考虑重力自流,管道敷设宜避开池塘、水渠、河道等区域。 6.1.5粪便污水宜先经户用化粪池或沼气池无害化处理后,通过接户井进入公共污水收集系统;已完 成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的住户,冲厕污水可通过接户井直接进入公共污水收集系统;洗浴、洗涤和家庭 厨房污水可直接进入接户井;集中式厨房或农家乐饭店污水进入接户井前,宜设置隔油装置,隔油装置 宜采用成品隔油池(井)。 6.1.6对于需要将化粪池污水接入管网的收集系统,若农户已有户用化粪池,在户用化粪池最后一格 接出管道,接出管公称外径应不小于dn110mm。若需要新建户用化粪池,户用化粪池宜采用塑料或玻璃 钢成品三格式化粪池,化粪池容积不小于1.0m”。化粪池的设置应符合GB/T38836相关要求。

6.2.1分流制污水管道断面应按规划期内的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设计;截流管道断面宜按合流管道 设计流量设计;合流管道的截流倍数宜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设计水量、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和排水区 域条件等因素经计算确定,一般可选用1~3,特别重要地区的截流倍数宜大于3。 6.2.2农村生活污水管道宜采用埋地塑料管,也可采用钢管、球墨铸铁管、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 等。 6.2.3污水收集系统管道包括接户管、支管、干管,其管道的最小管径和相应最小坡度宜按表3规定 取值DL/T 2042-2019 高压直流输电换流阀晶闸管级试验装置技术规范,接户管管径不得小于建筑物排出管管径。管道坡度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酌情减小,但应采取 防淤、清淤措施。

表3最小管径和相应最小设计坡度

为公称内径。 6.2.4埋地管道宜采用砂石(土弧)基础,埋地对软土地基及其余不良地基,先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 6.2.5排水管道宜理设在冰冻线以下。 6.2.6管道不宜埋设在机动车道下。管道的最小覆土深度应根据外部荷载、管材强度等条件确定。在 机动车道下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m;在绿化带下或庭院内的管道覆土深度可酌情减小,但不宜小于0.3 Ⅲ。对于明露管道,应保证管道防渗防震防撞防压,可考虑专门的管道保护措施。 6.2.7位于机动车道下的塑料管,其环刚度应不小于10kN/㎡²;位于非机动车道下、绿化带下、庭院 内的塑料管,其环刚度应不小于4kN/㎡²。 6.2.8污水收集管道宜采用柔性接口。

6.3.1检查井的位置,应设在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改变处、跌水处以及直线管段上每隔 定距离处。 6.3.2跌水井、截流井、倒虹管的设计、直线管段检查井的间距应符合GB50014的相关规定。 6.3.3在排水管道每隔100~150m的距离的检查并内、泵站或处理系统前一检查井内宜采用带沉泥槽 的沉泥检查井,沉泥槽深度宜为0.2m~0.5m。 6.3.4检查井宜采用成品塑料井、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钢筋混凝土检查井,配置防坠网,并应进行

6.3.1检查井的位置,应设在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改变处、跌水处以及直线管段上每隔 定距离处。 6.3.2跌水井、截流井、倒虹管的设计、直线管段检查井的间距应符合GB50014的相关规定。 6.3.3在排水管道每隔100~150m的距离的检查井内、泵站或处理系统前一检查井内宜采用带沉泥槽 的沉泥检查井,沉泥槽深度宜为0.2m~0.5m。 6.3.4检查井宜采用成品塑料井、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钢筋混凝土检查井,配置防坠网,并应进行

DBJ∕T 13-414-2022 智慧小区物业设施建设标准6.3.5污水提升泵站宜采用成品一体化预制泵站。

T/AHEP106—2022

7.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遵循资源化利用优先的原则,采用综合效益较高的利用或处置方式。 7.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构筑物应满足防水、防渗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7.1.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构筑物的外观设计应注重与农村环境和景观协调一致,尽量减少对周围 环境的影响。 7.1.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艺选择应因地制宜,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应优先选择成熟可 靠、运行管理简易稳定的处理工艺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