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436-2022 海绵城市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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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436-2022 海绵城市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pdf简介:

DB11T 1436-2022《海绵城市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是一部关于海绵城市建设中集雨型绿地设计的专业技术规范。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发展模式,其目标是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使城市在下雨时能够像海绵一样吸水、蓄水、净水,然后在需要时释放,以达到缓解城市洪涝、保护水资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效果。

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设计原则:强调绿地的生态功能,要求设计时充分考虑雨水的自然渗透、净化和再利用,同时兼顾景观效果和城市功能。

2. 绿地类型:规定了不同类型的集雨型绿地,如雨水花园、雨水操场、雨水湿地等,以及它们的适用范围和设计要求。

3. 雨水收集设施:规定了雨水收集设施的设计标准、位置设置、材料选择等,以确保雨水的有效收集和储存。

4. 绿地系统布局:指导如何通过合理的绿地布局,实现雨水的有序流动和利用,同时保护和改善城市微气候。

5. 生态设计:强调绿地设计中的生态友好评价,包括植物选择、土壤处理、生物多样性维护等。

6. 施工与维护:给出了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绿地后期维护的标准和方法。

该规范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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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水externalstorm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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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应充分评估场地条件,分析绿地功能及历史文化资源价值,收集区域降雨、水文、地质 史资料,综合考虑绿地周边竖向与市政给排水条件、城市水系受纳条件,充分发挥自然条件优 绿地对雨水径流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能力。评估和设计使用基本参数见附录A。 4.2应保证绿地的生态、游憩、美化、文化、科普等基本功能,将雨水控制与利用功能与之有 4.3应构建多功能绿地雨水系统。雨水系统的控制与利用功能包括以下方面:

4.3应构建多功能绿地雨水系统。雨水系统的控制与利用功能包括以下方面: 减少雨水径流外排总量; 错峰延时排水,控制峰值流量; 雨水资源化回用; 一一控制雨水径流污染; 一一根据上位规划要求接纳客水。 4.4设计指标应根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指标进行确定,并结合场地特点和条件校核 指标的可实施性。无明确规划指标时,建设目标可按DB11/T1743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常用数据速查手册丛书 02电气工程.pdfDB11/T 1436—2022

附属绿地宜承担客水实现项目总体控制指标;客水水质应符合绿地土壤安全和植物健康生 长要求; 承担区域内涝防治调蓄指标的绿地,在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和年径流污染削减率指 标的基础上,设施调蓄容积不低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调蓄容积; 应采取经济可行的措施提高雨水回用指标; 排水系统应满足绿地及设施的排空时间要求,外排雨水管渠及泵站应满足排水规划要求,并 与市政或水利排水能力相匹配; 一外排水排入河湖水体时,水质和含沙量均应满足受纳水体要求。 应以安全为本,保障人员、地质、绿地、建构筑物、电力设施及地下水安全。 应尊重生态本底,保护自然河湖、湿地、坑塘、沟渠等生态水敏感区,并充分利用纳入绿地雨水 应控制地下工程建设,保护土壤结构及地下水回补渠道。 绿地灌溉宜优先使用非常规水为水源补给,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实施节水灌溉制度。 应利用下凹式绿地自然入渗功能、乔灌草复层种植方式以及景观水体调蓄功能,提高绿地对雨水 然滞蓄能力。

5.1.1绿地雨水系统设计应与绿地总体设计同步进行,与功能分区、竖向设计、园路系统设计、建筑 布局设计、种植设计、电气设计等相协调。附属绿地雨水系统设计在此基础上还应与主体工程的设计同 步进行。绿地雨水系统设计流程图见附录B。 5.1.2绿地总平面布局应和绿地雨水系统主要设施的布局与规模相互协调。 5.1.3绿地雨水系统的构建应与地形塑造和设施布置相结合,包括雨水入渗系统、雨水调蓄系统、雨 水回用系统的单一系统或几种系统的组合。 5.1.4绿地地形塑造应有利于雨水的入渗,并保证行泄通道内外有效连通。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一 山形水系布局与汇水分区划分相统筹,相互校核调整; 一山形水系布局为超过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的暴雨设置调蓄空间或行泄通道,行泄通道不影响 绿地主路系统的通行; 一一利用地形阻挡雨水径流流向位于低洼区域的已有建筑物和配电设施,必要时可设置挡墙配合 地形阻挡并分流雨水径流。 5.1.5地形平缓的场地以地表入渗为主,地表入渗能力不够或入渗面积不足时,可增设人工渗透设施。 地形坡度大于20°时,宜以分散拦截、汇集、集中调蓄为主;地势低洼处宜布置调蓄设施。 5.1.6以下场所不宜建设雨水入渗系统: 一一可能造成陡坡塌、滑坡灾害的场所; 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的场所; 可能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塌陷的场所; 一一地下水位高,布设渗透设施空间不足的场所。 5.1.7水源不足的区域不应建设景观水体。水体区域宜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景观为一体的多 功能景观水体。

5.1.1绿地雨水系统设计应与绿地息体设计同步进行,与功能分区、整向设计、园路系统设计、建筑 布局设计、种植设计、电气设计等相协调。附属绿地雨水系统设计在此基础上还应与主体工程的设计同 步进行。绿地雨水系统设计流程图见附录B。 5.1.2绿地总平面布局应和绿地雨水系统主要设施的布局与规模相互协调。 5.1.3绿地雨水系统的构建应与地形塑造和设施布置相结合,包括雨水入渗系统、雨水调蓄系统、雨 水回用系统的单一系统或几种系统的组合。 5.1.4绿地地形塑造应有利于雨水的入渗,并保证行泄通道内外有效连通。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一山形水系布局与汇水分区划分相统筹,相互校核调整;

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的场所; 可能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塌陷的场所; 一一地下水位高,布设渗透设施空间不足的场所。 5.1.7水源不足的区域不应建设景观水体。水体区域宜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景观为一体的多 功能景观水体。 5.1.8承担区域内涝防治要求的绿地可结合绿地的功能分区布置暴雨时短时淹没的雨水调蓄绿地。 5.1.9渗透塘、雨水调蓄绿地选址宜远离游人活动场所。边坡坡度大于20°或与游人活动场所相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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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透塘、雨水调蓄绿地应采取植物阻隔措施或设置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应设置警示标识。 5.1.10含有重金属污染和化学污染等场地雨水不得使用雨水收集回用系统。有特殊污染源的各类绿 地,雨水系统设计应经专题论证。 5.1.11雨水回用系统应结合灌溉管网、回用范围设计布局。 5.1.12有文物保护要求的绿地,不宜布置雨水调蓄绿地。 5.1.13绿地率较高的建筑小区,应优先采用雨水入渗、滞蓄系统。绿地率低、建筑密度高的建筑小区 应优先采用屋面雨水间接排放、透水地面、下凹式绿地、分散调蓄等措施。

.2.1绿地雨水系统的竖向控制应明确主要控制点高程,并保障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建筑物、古树名 大、配电设施、游人密集区的安全。主要控制点高程包括外排水口、客水进水口、地形和主要景物、行 世通道的控制高程。 2.2承接客水的绿地,竖向控制高程应有利于雨水通过地面径流汇入、滞蓄控制及排放,绿地雨水 系统应与城市排水防涝系统有效衔接。 2.3当绿地承接客水时,进水点宜选择绿地边缘高点处,且低于外部地面标高,便于绿地内形成重 力流排放路径。 2.4绿地竖向设计应优先利用地形和植草沟等绿色设施组织雨水的汇集、传输与排放。当径流通道 皮道路、铺装、建筑等阻断无法满足地表排水联通要求时,可采用雨水管渠进行衔接。 2.5地形竖向应结合汇水分区的划分进行调整,使绿地雨水系统与周边地表高程、城市雨水管渠、 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合理衔接。汇水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一结合地形走势和外部排水条件确定主要汇水分区规模、汇水区位置和排水出路; 利用地形脊线画出汇水分区,保证汇水分区内的雨水以地面径流的方式排入该分区的出水口, 并确定雨水径流组织路径; 无法满足雨水调蓄需求的汇水分区,将雨水径流输送至下游汇水分区并合理控制下游汇水分 区的调蓄压力; 一一汇水分区划分时同步确定采用的雨水系统及主要设施。 2.6应明确雨水调蓄绿地的最高蓄水水位,协调排放口与河道水系水位或市政道路雨水管网的高差 关系;优先考虑重力流排出,条件不允许时采用加压提升排放。 2.7利用景观水体调蓄雨水时,应明确景观水体的常水位、最低水位、最高水位,以及可作为雨水 周蓄容积的水位差值等数据。溢流口高程和规模应满足流量控制要求。 2.8园路及广场铺装宜采用平道牙,与之相连接的绿地宜低于硬化地面50mm~100mm。 2.9市政道路隔离绿化带边缘高程应低于路缘石顶部80mm~100mm。 2.10市政道路隔离绿化带消纳客水时,隔离绿化带内应布置雨水滞留设施,并设置溢流口,雨水滞 留设施高程应低于相邻硬化路面50mm~250mm,溢流口顶面标高应高于雨水滞留设施低点100mm以 二,且不应高于路缘石顶面

5.3.1 雨水设施应根据总平面布局要求合理组合选用,并确定位置、规模及标高。雨水设施 录C

观赏需求高、游人密集的区域布置环境融合度高的雨水设施; 区分汇水渗透绿地与开放游憩绿地,避免相互影响。

5.3.3不能确定使用环保融雪剂的市政道路,其车行道雨水径流进入隔离绿化带时应设置雨

流设施。雨水初期弃水量应按照公式(6)进行计算。 5.3.4覆土建筑顶面的生物滞留设施排水层铺设排水管时,排水管应与绿地排水系统相衔接。 5.3.5在景观水体、雨水湿地等调蓄设施前应设置植被缓冲带、卵石过滤带、沉砂池等雨水预处理设 施。 5.3.6地形坡度大于25°时,应种植护土固坡植物,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减小产流量,避免水土流失 地形坡度大,坡长长时,应分段设截水沟分流雨水径流。 5.3.7建筑区域周边地势低洼时,除设置设施阻挡客水外,还应设置强排泵、雨水监控报警等设施,

DGJ32 TJ 06-2017标准下载5.3.8设置雨水入渗设施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入渗设施距建筑物基础水平距离不小于3.0m,且不对其他构筑物、管道基础产生影响; 一入渗设施渗透面距地下水位大于1.0m,渗透面从最低处计,地下水位取季节性高水位; 一入渗设施选在地势低处,设施规模与汇水面产生的径流量相匹配,并布设溢流通道。

5.3.10雨水系统末端应设置超量溢流排放设施与市政排水管渠系统或排涝除险系统衔接,并采取措

5.3.10雨水系统末端应设置超量溢流排放设施与市政排水管渠系统或排涝除险系统衔接,并采取措 施防止市政排水管渠雨污水倒灌。

6.1绿地雨水系统计算应校核规划指标,确定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需控制的雨水径流体积、年径 流污染削减率、外排流量、初期弃水量、雨水回用量及水量平衡计算。 6.2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日降雨量见附录A表A.1。设计降雨量应按多年平均降雨量计算 典型频率降雨量见附录A表A.2。径流系数见附录A表A.3。土壤渗透系数见附录A表A.5。 6.3根据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计算设计需控制的雨水径流体积,应按公式(1)计算:

式中: V 设计需控制的雨水径流体积,单位为立方米(㎡) hy 设计降雨量,见附录A表A.1,单位为毫米(mm) 综合径流系数,按照公式(2)确定;

V =10hWzcF

.4不同种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无实测资料时见附录A表A.3取值。综合径流 系数应按公式(2)计算:

汇水面积GB/T 12754-2019 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单位为公顷(h血) 6.4不同种类下垫面的径流系数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无实测资料时见附录A表A.3取值。综合径流 系数应按公式(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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