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后礼堂整体改造工程安全技术总交底

总后礼堂整体改造工程安全技术总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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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后礼堂整体改造工程安全技术总交底简介:

"总后礼堂整体改造工程安全技术总交底"是一个关于对总后勤部礼堂进行全面改造项目的安全和技术的全面讲解和交接过程。这个简介可能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项目背景:首先,会简要介绍工程的背景、规模、改造目的和预期效果,以及施工的时间节点和重要性。

2. 安全管理:会详细阐述在施工过程中对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的管理措施,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内容。可能还会强调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伤害。

3. 技术要点:对改造工程的技术难点、关键工序和技术要求进行讲解,比如结构改造、电气改造、消防设施升级等,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4. 施工流程:介绍整个改造工程的施工步骤和顺序,强调各阶段的重点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 风险提示:识别并列出可能遇到的风险,如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天气因素、设备故障等,以及应对策略。

6. 责任划分:明确各参与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技术责任,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等。

7. 培训与沟通:强调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的必要性,确保每个人都明白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这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交底过程,旨在确保所有参与人员都对改造工程的安全和技术细节有深入的了解,从而确保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人员的安全。

总后礼堂整体改造工程安全技术总交底部分内容预览:

2.2.7.1.1 在高处(2m或2m以上)、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2.2.7.1.2 绑扎墙体或立柱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在高处、深坑(槽)绑扎立柱、墙体钢筋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2.7.1.3 绑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墙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高于4米的钢筋骨架应撑稳或拉牢。

2.2.7.1.4 绑扎基础钢筋,因按规定安放钢筋支架、马凳,铺设走道板。深基础或夜间施工应使用低压照明灯具。

2.2.7.1.5 钢筋骨架安装,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至楼、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DB36∕T 1331-2020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范,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吊装较长的钢筋骨架时,应设控制缆绳。持绳者不得站在骨架下方。

2.2.7.1.6 在楼层上拉钢筋或钢筋调向时,必须事先观察上方及周围附近,严防碰触现场南侧高压电线。绑扎钢筋的绑丝头,应弯回至骨架内侧。

2.2.7.1.7 切断长料时,应设专人扶稳钢筋,操作时动作应一致。钢筋短头应使用钢管套夹具夹住。钢筋短于30cm时,应使用钢管套夹具,严禁手扶。手工切断时,夹具必须牢固。

2.2.7.2 钢筋机械

2.2.7.2.1 使用钢筋除锈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调直机安装必须平稳,料架料槽应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心线。电机必须设可靠接零保护。严禁在除锈机正面站人,操作者应站在钢丝刷和喷砂器侧面。

操作人员必须束紧袖扣,戴防尘口罩、手套和防护眼镜。

2.2.7.2.2 使用调直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机械上不得堆放物料。送钢筋时,手与轧辊应保持安全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轧辊。严禁戴手套作业。作业中机械周围不得有无关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与钢筋保持安全距离。调直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应低速进行。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作业中严禁打开防护罩及调整间隙。严禁戴手套操作。

2.2.7.2.3 使用钢筋切断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手扳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刀刃间隙,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切断钢筋时,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少于15cm。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等,应立即停机检查。严禁在切刀向前运动时送料,严禁两手同时在切刀两侧握住钢筋俯身送料。手握端的钢筋长度不得短于40cm,手与切口间距不得小于15厘米。切断小于40厘米长的钢筋时,应用钢导管或钳子夹牢钢筋。严禁直接用手送料。作业中严禁进行检修、加油、跟换部件。

2.2.7.2.4 使用钢筋弯曲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配合,不得放反。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停机后进行。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该机对钢筋直径、根数机械转速的规定。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必须戴护目镜及口罩。作业中不得用手清除金属屑。清理工作必须在机械停稳后进行。

2.2.7.2.5 使用钢筋冷垃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每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卷扬机钢丝绳、滑轮组、地锚、钢筋夹具、电气设备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卷扬机出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卷扬机位置距中线不得少于5m。用配重控制的设备必须与滑轮匹配,配重框提起的高度应限制在离地面300mm以内,且四周应设警示标志。冷拉时,应设专人值守,操作人员必须位于安全地带,离开冷拉钢筋2m以外。钢筋两侧3m以内及冷拉线两端严禁有人。严禁跨越钢筋或钢筋绳。严禁非生产人员在冷拉线两端停留,严禁穿越冷拉现场。发现滑丝等情况时,必须停机并放松钢筋后,方可进行处理。卷扬机运转时,严禁人员靠近冷拉钢筋和牵引钢筋的钢丝绳。运行中出现滑脱、绞断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维修或停机,必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2.2.7.2.6 使用电焊机焊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作业前,必须清除上、下两电极的油污。通电后,检查机体外壳应无漏油。启动前,应首先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调整极数,然后接通水源、气源,最后接通电源。电极触头应保持光洁,漏电应立即更换。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保持干燥。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严禁加大引燃电路中的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不能发生电弧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控制箱如长期停用,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如果换闸流管亦要预热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时间不得少于5min。

2.2.8 混凝土工

2.2.8.1 材料运输

作业前应检查运输道路和工具,确认安全。使用手推车运输时应平稳推行,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向搅拌机料斗内倒砂石时,应设挡掩,不得撒把倒料。运输混凝土小车通过或上下沟槽时必须走便桥或马道,便桥和马道的宽度应不小于1.5米。途经的构筑物或洞口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马道应设防滑条。垂直运输使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运输混凝土时,车把不得超过吊盘(笼)以外,车轮挡掩,稳起稳落;用塔吊运送混凝土时,小车必须焊有固定吊环,吊点不得少于4个,并保持车身平衡。使用专用吊斗时吊环应固定可靠,吊索具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垂直运输时必须明确联系信号。用提升架运输时,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应挡掩。中途停车时,必须用滚杠架住吊笼。用起重机运输时,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无关人员。

2.2.8.2 混凝土浇注与振捣

浇注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胶鞋),待绝缘手套。在沟槽、基坑中浇注混凝土前应检查槽帮,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沟槽深度大于3米时,应设置混凝土溜槽,溜槽节间必须连接牢靠,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帮上操作,溜放时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使用混凝土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名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浇注圈梁、雨篷、阳台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浇灌高度2米以上的壁、柱、梁、板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浇注人员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踩踏、行走。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应严密牢靠。浇注混凝土作业时,模板仓内照明用电必须使用12伏低压。

2.2.8.3 混凝土养护

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孔洞必须按规定设牢固盖板或围栏,并设安全标志。使用电热法养护应设警示牌、围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域。严禁折叠使用电热毯,不得在电热毯上压重物,不得用金属丝捆绑电热毯。

蒸汽养护、操作和冬施测温人员,不得在混凝土养护坑(池)边沿站立和行走。应注意脚下和磕绊物等。加热用的蒸汽管架高或使用保温材料包裹。

2.2.9.1 各种油漆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调制有害油漆涂料时,应戴好防毒口罩、护目镜,穿好与之适应的个人防护样品。

2.2.9.2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作业范围内不准有火种。

2.2.9.3 刷外开窗扇等外部部位时,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

2.2.9.4 高处作业时必须支搭平台,平台下方不得有人。高度2m以下作业(超过2m按规定搭设脚手架)使用的人字梯应四脚落地,摆放平稳,梯脚应设防滑橡皮垫和保险拉链。脚手扳两端搭接长度不得少于20cm。脚手扳中间不得同时两人操作。人字梯顶部较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扳。

2.2.9.5 临边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2.2.9.6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工具及残余材料送回库房保管。

2.2.10 劳务普工

2.2.10.1 人工清槽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2.2.10.1.1 下沟槽(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严禁掏洞挖土、槽底扩槽、在槽内休息。配合挖土机械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2.2.10.1.2 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2.2.10.1.3 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及其他构筑情况及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

2.2.10.1.4 清槽(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护坡。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护坡、支撑和护壁。与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清槽。

2.2.10.1.5 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1m以外堆物高度不得超过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爬梯两侧挂密目安全网。

DB32/T 1595-2010标准下载2.2.10.1.6 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2.2.10.1.7 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运土容器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2.2.10.1.8 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坑)作业。

2.2.10.1.9 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作业人员上下沟槽,必须走上下坡道、安全梯。上下坡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米。不得直接从槽、坑、沟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

2.2.10.1.10 槽上堆土应距槽边1米以外地块地下室地坪施工方案(修改版).doc,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

2.2.10.2 人工回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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