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示例

黑龙江省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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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别: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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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示例简介:

在黑龙江省进行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时,通常会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概述:首先,会介绍项目的名称、地点、施工阶段以及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电梯、升降机等)的类型和规格,明确施工任务和目标。

2. 安全法规与标准:介绍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等,以及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规定。

3. 设备操作与维护:详细说明如何正确操作和维护垂直运输设备,包括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设备检查点等,以防止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4. 人员安全培训:强调所有参与垂直运输作业的人员都需要接受安全培训,包括操作人员、信号工、指挥人员等,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5. 作业安全规定:介绍在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设备启动和停止等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如何应对突发情况,如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

6. 风险识别与控制: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如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并提供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7. 安全监督与检查:强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检查、人员操作行为检查、工作环境检查等,确保所有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示例,实际的技术交底会根据具体项目和设备的特性进行详细定制。

黑龙江省垂直运输安全技术交底示例部分内容预览: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土20V,送电前启动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空载运转中医药科技产业园落地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面。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 米。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 不得变幅。

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了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下。

两台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或在相近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米。

主卷扬机未安装在平衡臂上的上旋式起重机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4.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橱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

将每个控制开关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塔吊司机和信号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有关部门发给操作证。

实行专人专机管理,机厂负责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新安装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须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整机试运转。

塔吊距架空输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司机室内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器材。

认真阅读塔机说明书,司机必须遵照不同的塔机说明书要求使用。

检查路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清扫轨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发生电缆线拉断或塔机出轨事故。

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方法应该在作空载试车的同时进行各限位试验,不能只检验安全装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规定作运行试验。

做空载试运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种运行动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进行空车试验,试车中应注意各部件及传动声响的检查。

第一次吊重物时,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进行试吊,做到慢起钩,重物离地面50cm左右时稍停,认为没有问题再继续走升。

当挂好钢丝绳索具或吊钩钢丝绳绷紧时,操作人员要立即远离吊重物,防止重物坠落伤人。

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明确后,方可开始操作;动作前先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不要随意操作。

规定塔吊每班应有两名司机,一名司机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监护,以避免因指挥不当发生事故。

提升重物时,要确认重物的真实重量,要做到不超过规定荷载,不得超载作业。

不准起吊被埋住、冻粘的物件,否则因重量不清,发生超载事故。

不准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稳。

起重臂改变仰角时,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不能同时做其他动作。

禁止做快速回转,因为回转速度过快会造成:构件就位困难,塔身过大扭矩和重物的过大离心力容易发生危险。

两台塔吊在同一条轨道作业时,应保持安全距离。

操作中遇大风(六级以上)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夹好轨钳,当风力达到十级左右时,吊钩落下勾住轨道,并在塔身结构架上拉四根钢丝绳,固定在地锚上。

工作完毕,起重机开到轨道中间位置停放,吊钩升到距起重臂端部2~3米处,松开回转制动装置,所有控制器开到零位,切断电源,夹紧轨钳。

四限位、两保险安全装置、起重力矩限位装置:是用来限制起重机荷载超过规定荷载装置。在作业中由于荷载产生的倾覆力距接近额值时发出警报信号。

起重量限制装置:是用来限制荷载重量超过允许值的装置,当荷载超过允许值时,限制器就动作,切断吊钩上升电源停止起重作业,还可以作下降动作,把重物卸下。

变幅限位装置:对俯仰架式起重机,是限制起重机臂落极限位置的装置。起臂时,当仰角达60度以上时,上限位动作,切断起臂电源,使起重臂爷仰的不致太高造成背杆事故。落臂时,当臂杆仰角到10~0度某一位置时,下限位动作,切断落臂电源,以免臂杆受力不匀造成摔杆事故。

吊钩超高限位装置:是控制起重机在轨道上最大行走极限位置的装置,是防止跺钩发生冲顶,拉断钢丝绳等事故发生。

行程限位装置:是控制起重机在轨道上最大行走极限位置的装置,防止出轨倾翻事故。

吊钩保险装置:是防止挂在吊钩上的吊索自动脱落的保险装置。

卷筒保险装置:是防止卷筒钢丝绳松脱勒出的装置。

塔式起重机除四限位两保险以外还应安设幅度显示器、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旋转限位装置等。

首次投入使用的新型塔吊起重机在安装前,施工技术负责人或工地负责机械设备的工程技术人员要熟悉“使用说明书”有关内容,然后编制安装施工方案,并和安技人员编制安装与拆除的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保证安装过程中关键环节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必要时可向生产厂家联系协助安装、调试。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固定式起重机基础必须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混凝土基础,该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荷载并满足起重机稳定性要求。

碎石基础:起重机轨道不得敷设在地下建筑物的上面,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要求压实、平整捣实,道木之间填满碎石,钢轨接头处必须有道木支承,不得悬空,路基两侧或中间设排水沟,保证路基没有积水。

起重机轨道应可靠地通过垫块与道木联接。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得移动,轨道每间隔6米设轨距拉杆一个。

轨道纵向和横向坡度均不大于1/1000,轨道误差不大于名义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钢轨接头间隙不大于4mm,接头处应在道木上高差不大于2mm。

龙门、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安全技术交底

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原厂规定要求,轨道接地电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电缆的龙门式起重机,必须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

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各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须设置防护栏杆。

电动葫芦在露天工作时,电动机应有防雨雪设施。

2.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轨道应平直、连接螺栓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龙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机械结构的外观应正常;

钢丝绳的磨损符合规定;

各安全限位装置应齐全可靠。

接通电源前应先把控制器拨到零位,接通电源后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作室必须使用专用扶梯。

3.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开动前,先要鸣声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要平衡,提升大件不得用快速,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需经主管安全部门批准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吊运的重物应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通行,严禁行人从设备上通过。

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和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米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上去。

操作人员由操作室或房架走台通过仓门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否则必须事先切断电源。

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如遇暴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龙门、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修理加固,使主梁挠度恢复正常方可使用。

4.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后,桥式起重机应将吊钩提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停在两条轨道中间,龙门式起重机应将夹轨器锁紧。

将控制开关拔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作室门窗。

建筑施工电梯安全技术交底

1.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大于15T/m2,找平后其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设施。

2.基础座5m以内,不得开挖井沟,30m范围内不得进行对基础座有较大振动的机械施工。

3.为保证电梯的整体稳定性,电梯导轨架的纵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应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电梯应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接地装置YD/T 5162-2017 通信管道横断面图 集.pdf,并应经常保持接地情况良好。

5.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核准。其不垂直度不得超过其高度的万分之五。

6.导轨架顶端自出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间距和最低附壁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原厂规定。

7.电梯的专用电闸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电梯直接启动的要求。

8.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层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栏杆应安全可靠。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并应搭设必要的防护屏障。

9.电梯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必须在全行程范围墙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电梯,必须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层站编号标志灯具。

10.限速制动器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原厂规定进行调试、试验、检查、维修。

GB 51041-2014 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11.电梯的安装和拆卸必须在专业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安装后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座和附壁支座以及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

12.作业前检查和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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