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13004-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SY 13004-2016 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督工作规范.pdf简介:
Q/SY 13004-2016《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督工作规范》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的一份行业标准,它主要针对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工作提供了一套详细的指导原则和操作规程。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监督原则:强调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督原则,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2. 监督内容:涵盖招标文件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等全过程,确保各环节的合规性。
3. 监督方法:规定了监督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督工作的具体流程和程序。
4. 监督记录:要求详细记录监督过程中的重要事项,以备后续查证。
5. 风险防控:强调对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违规操作进行预防和处理。
6. 信息保密:保护参与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该规范的实施,旨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防止腐败,维护公平竞争,保证企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保障企业业务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
Q/SY 13004-2016 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督工作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督要求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现场监督 评标现场监督 其他 附录A(资料性附录)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现场监督报告格式 附录B(资料性附录)评标现场监督报告格式 参考文献·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督要求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现场监督 评标现场监督 其他 附录A(资料性附录)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现场监督报告格式 附录B(资料性附录)评标现场监督报告格式 参考文献·
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物资采购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DBJ61/T 147-2018标准下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中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 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明健、许莹、林雪原、刘勤志、冯罡、马倩、石绍军、袁利民、钟建华
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督工作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内容、程序和一般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物资、服务采购招标投 标活动的现场监督工作,集团公司认可的外部招标代理机构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SY1587招标项目管理与实施工作规范 Q/SY1588招标评审工作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油监【2010】593号
4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督要求
4.1现场监督人员工作内容
现场监督人员应对以下工作进行监督: a)监督开标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组织开标工作。 b)监督评标委员会和工作人员是否遵守评标纪律,评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评标过程是否严格保密。 c)对开标评标过程的工作人员和评标专家进行廉洁、保密、安全、遵章守纪的教育,监督开标纪 律及评标纪律的宣读和承诺书的签署。开标纪律及评标纪律,监督承诺书可参见Q/SY1588的 相关内容。 d)做好监督情况记录
4.2现场监督人员的工作程序
在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规范行为应立即予以口头警告,有违法行为的应 立即制止,并如实记录;监督人员提出口头制止后,出现评标委员会及工作人员拒绝整改,或整改后 乃达不到监督内容的要求,或原因解释不符合监督内容的要求等制止无效的情况时,现场监督人员应 要求暂停招标工作,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4.3现场监督人员工作权限
现场监督人员具有以下权限: a)要求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b)要求招标实施部门对进入评标场所人员的通信工具(手机、录音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电子 笔记本等)集中管理。 c)要求招标实施部门对评标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理。
4.4现场监督人员组成与要求
现场监督人员可由与招标业务相关的审计部门、 监察部门、财务部门、计划部门、采购部门、招 人员自行监督。现场监督人员应接受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实施部门、监察审计部门 备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监督。现场监督人员对所 监督的内容负责,所监督的内容受到异 应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DB61/T 512-2011标准下载4.5现场监督项目及范围的确定
4.5.1在确定进行现场监督的招标项目时,可选择以下项目: a)国家或集团公司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b)前期存在异议或投诉的招标项目。 c)邀请招标项目。 d)合同估算金额较大的招标项目。 e)本单位同类项目中较少实施采购的项目。 f)本单位认为有必要监督的其他项目。 4.5.2招标投标活动的现场监督范围包括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现场监督、评标现场监督。可选择其中 一个或多个环节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全程现场监督
可采取到场监督,音频、视频监督,网上在线监督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 益督。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现场监督
5.1开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下方面: a)对投标文件接收进行监督。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应按照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对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密封、标识等进行查验并详细记录。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 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应予以拒收或不予受 理。 b)对开标时间、地点及其变更情况的处理方式进行监督。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应按照招标文 件或其补充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开标 时间、地点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c)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撤回进行监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 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后,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 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d)对投标文件保管措施和交接进行监督。对提前接收的投标文件应采取有效的保管措施,并监 督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交接,防止去失、损环、泄密。 e)对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工作人员应按时全部到位。 f)对开标资料进行监督。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在开标前应准备齐全开标记录表、标底文件 (如有)、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等各类开标资料表格。 g)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进行监督。开标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公证人 员进行密封检查和确认。 h)对开标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开标程序和内容应符合Q/SY1587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数量不 足不得开标,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i)对开标记录进行监督。开标结束后应查看开标记录,记录应详细、准确,开标记录与唱标内 容应一致。投标人代表及工作人员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ji)对开标现场异议处理进行监督。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唱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招标人应当场做出答复,并做记录。开标现场工作人员、招标人和监督人员不应在开标现场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做出判断和决定,应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a)开标工作人员接受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b)开标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 c)投标人数量不足仍组织开标。 d)开标工作人员越权对按期送达且密封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书处理 e)开标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经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公证人员检查 f)设有标底的招标项目在开标过程中没有对标底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g)标底密封不合格的JG∕T 49-2000 翻斗车,没有暂停开标并上报相关的招标管理部门处理。 h)设有标底的招标项目在开标过程中没有宣布标底。
1)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工作人员在公开唱标时,应公开的内容没有全部公开。 j)未按投标人书面报价唱标或开标时修改投标人书面报价。 k)开标工作人员对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出的异议没有当场答复及记录。 1)没有制作开标记录的,或者开标记录不符合要求。 5.3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督人员发现工作人员在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口头提示开标 工作人员整改: a)开标主持人对开标程序和开标纪律介绍不全的。 b)唱标有瑕疵的。 c)开标记录表有错误的。 d)无故中止或暂停开标的行为。 5.4现场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监督中认为开标过程中有其他问题的,应进行记录,并在监督结束后 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招标管理部门汇报有关情况;现场监督人员在监督结束后应填写《投标文件接收及 开标现场监督报告》,参见附录A,按照招标项目管理权限要求,递交招标管理部门。
a)对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标资料交接过程进行监督。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开标资料运送、交接过程中工作人员应采取保密措施,禁止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接触,防止资料被替换、修改、损环、去失。 b)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到场情况进行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到达评标现场,并由工作人员 进行身份确认。 c)对评标委员会构成的监督应包括以下方面: 1)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除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特殊项目外,评标委员会应从国家、集团公 司招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并应兼顾区域和专业技术特点。 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3)评标委员会回避情况。工作人员应对评标委员会应回避的情况进行提示,并要求签订承诺 书。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回避。 4)评标委员会更换程序。除非发生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回避的,或因客观原因需退出评标活 动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更换。如需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或招标实施部门 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的相关规定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被替换的评标委员会成 员已经完成的评标结果无效。 d)对保密措施进行监督应包括以下方面: 1)对进入评标现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对手机、录音设 备、移动存储设备、电子笔记本等通信工具应集中管理;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必须经 评标委员会主任批准、现场监督人员在场时使用,并进行记录。 2)评标场所禁止随意进出,无关人员不得参加评标会议。 3)评标工作结束后,应对现场废弃物品、纸张等进行保密处理。除招标组织人员外,其他人 不得携带与评标有关的资料离场。 e)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应包括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