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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Z 258-2013 船用铝合金焊接工艺要求.pdf简介:
CB/Z 258-2013,全称为《船用铝合金焊接工艺要求》,是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标准,主要针对船舶制造中使用铝合金进行焊接工艺的规范。该标准详细规定了铝合金材料的选用,焊接方法(如电阻焊、TIG焊、MIG焊等),焊接工艺参数的控制,焊接接头的质量检验,以及焊接后的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工艺要求。
以下是CB/Z 258-2013中的一些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适用于船用铝合金结构的焊接,包括船体、舾装、舱室、甲板等部分的焊接工艺。
2. 材料要求:规定了铝合金的牌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要求,以及焊接材料的选择标准。
3. 焊接方法:推荐了包括TIG焊( tungsten inert gas welding)、MIG焊(metal inert gas welding)、电阻焊等在内的多种焊接方法。
4. 工艺参数:详细阐述了焊接工艺参数如电流、电压、焊接速度、焊接层数等的设定原则和操作方法。
5. 焊接质量检验:规定了焊缝的外观质量检查、无损检测(如RT、UT、MT、PT等)和机械性能试验的标准。
6. 后处理:对焊接后的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工艺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保证焊接接头的性能和耐腐蚀性。
遵循CB/Z 258-2013,可以有效保障船用铝合金结构的焊接质量,提高船舶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CB/Z 258-2013 船用铝合金焊接工艺要求.pdf部分内容预览:
CB/Z 2582013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CB/Z258—1989《铝合金船体氩弧焊接工艺规程》,与CB/Z258一1989相比主要技术 变化如下: 一名称改为《船用铝合金焊接工艺要求》; 一增加了3003、3004、5A02、5A03、5083、5052、5456、6082等铝合金的焊接材料、焊接工艺 焊接质量检验等技术要求(见5.2); 一增加了揽拌摩擦焊、等离子弧焊等方法及焊接工艺参数(见8.6)。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船用材料应用工艺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刚、柳军、孙现龙、郭宁、廖志谦、杨辉。 本标准于1989年4月首次发布。
CB/Z2582013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50647-2011》船用铝合金焊接工艺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铝合金焊接设计要求、人员、材料、工艺评定、焊接准备、焊接、产品焊接试板 等。 本标准适用于3003、3004、5A01、5A02、5A03、5A05、5A06、5A30、5083、5052、5456、6061、6082 等铝合金的焊接,其他铝合金的焊接可参照使用。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985.3一2008铝及铝合金气体保护焊的推荐坡口 GB/T3190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分 GB/T4842氩 GB/T4844.2纯氢 GB/T10858—2008铝及铝合金焊丝 GJB1138A一1999铝及铝合金焊丝 CB/T3747 船用铝合金焊接接头质量要求 CB/T3748 船用铝合金焊接工艺评定 CB/T3761 船体结构焊缝缺陷修补技术要求 CB/T3802 船体焊缝表面质量检验要求 JB/T47342002铝制焊接容器 SJ/T10743性气体保护电弧焊和等离子弧焊接、切制用钨铺电极
船体焊接设计要求如下: a)船体结构设计宜以施焊工艺的先进性和可行性为原则; b)船体焊缝的数量应减至最少; c)焊接接头的位置应相对于船体结构的横截面和纵断面对称布置; d)坡口设计应使熔敷金属量减至最少: e)焊接接头应尽量布置在平行于希望有最小的总焊接变形的方向上; f)在不进行强度计算的T型接头中,应采用工艺上能实现的最小焊角尺寸; g)船体外板拼板焊缝,应取“T”字形,避免“十”字形,避免焊缝小角度相交 h)船体构架与船体板的角焊缝,采取双面间断焊; 焊缝的焊接位置应考焊工的可达性; i)船体构架之间间距宜不小于200mm,否则有碍焊工施焊:
CB/Z 2582013
k)船体零部件在下料、装配等过程中应考虑焊接变形因素,预放反变形及焊接收缩等工艺余
4.1焊工及焊接操作工
及焊接操作工应经过培训考核,获得资格证书
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获得资格证书,并持证
符合GB/T3190的要求,或符合设计技术条件中
5.2.1焊丝的选用应使焊缝金属的抗拉强度不低于母材(非热处理强化铝为退火态,热处理强化铝为 指定值)的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或指定值,并使焊缝金属的塑性和耐蚀性不低于母材,或满足图样要求; 必要时,焊丝选择还应保证焊缝金属表面颜色与母材表面颜色能相互匹配。 5.2.2铝合金焊接时可选用表1推荐焊丝,也可以通过焊接试验或工艺评定最终确定焊丝。
表1母材及推荐焊丝牌号
CB/Z 258—2013
a)带临时垫板的1型坡口对接接头
b)【型坡口对接接头
)带固定垫板的I型坡口对接接头
i)带固定垫板的V型坡口对接接头
1铝合金对接接头坡口
坡口宣采用机械的方法加工,也可用等离子切割,激光切割或水力割等方法加工。加工后的坡口 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裂纹、分层、夹渣、毛刺和飞边等。若采用等离子切割,激光切割或水刀切 割等方法加工时,还应使用硬质合金磨轮或锉刀将坡口表面打磨出金属光泽。当对接接头板厚有厚度差 且厚度差不小于3.mm时,厚板应削斜,削斜宽度一般为板厚差的4倍。
需要时,铝合金焊接可在焊缝背面增加固定式或临时性垫板。固定垫板可以用同材质铝件做成;临 时垫板宜采用不锈钢制成的棒或板。
7.7.1焊件及焊丝施焊前应清洁,若粘有油污时需进行化学清洗;若表面有氧化膜时,可采用机械方
7.7.1焊件及焊丝施焊前应清洁,若粘有油污时需进行化学清洗;若表面有氧化膜时,可采用机械方 法清除:
焊件及焊丝施焊前应清洁,若粘有油污时需进行化学清洗;若表面有氧化膜时,可采用机 徐: a)化学清洗:将焊件或焊丝放入浓度为8%,温度为60℃~70℃的氢氧化钠溶液中浸蚀1mi 3min,随即用清水冲净,再将焊件放在浓度为30%的硝酸溶液中光化1min~2min,取
后用清水冲净,最后经干燥处理。如化学清洗后,仍有局部达不到要求,则可辅之以机械清理。 b) 机械清理:用不锈钢丝刷(轮)、锉刀、刮刀等将焊件坡口表面清理干净,直至露出金属光泽, 不应采用砂轮或砂布。 7.7.2对于包装完好、已经表面处理并能满足焊接质量要求的焊丝,可以不再进行上述处理。 7.7.3焊件和焊丝经化学清洗后不应有水迹或碱迹,否则需重新清洗。 7.7.4清理后的焊件和焊丝放置时间不宜过长,并严禁接触油污脏物,重要结构一般要求在清洗后 24h内施焊,逾期应重新清洗。 7.7.5焊丝应妥善存放、保管,不得受潮、受腐蚀。为了便于区别各种不同牌号的焊丝,应作各种标 识加以区别。
7.8.1铝合金装焊施工场地一般设在室内,外场施工时应有防风,防雨等措施;室内应少尘、无尘, 保持环境清洁、干燥,不应同时进行钢结构产品的施工。 7.8.2除采取有效措施外,焊接环境满足如下情况时,方可施焊: a) 焊接环境风速不大于0.5m/s,其中熔化极氩弧焊不大于1m/s; b) 焊接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90%; C 非雨、雪天气时室外作业; d)焊件温度不低干0℃。
8.1.1焊工在焊前应明了焊件、焊丝的牌号,被焊工件的工作条件及一般技术要求,严格按焊接工艺 要求施焊。 8.1.2宜采用引出板和引弧板。 8.1.3主要对接焊缝宜采用倾角小于20°的位置进行平对接焊。 8.1.4应采用合理的焊接顺序、施焊方法或刚性固定,以减少焊接变形与应力。 8.1.5弧坑应填满,接弧处应当熔合焊透。 8.1.6除另有要求外,一般不进行焊后热处理
8.2.1装配时应保持所用夹具及焊接坡口的清洁。除特殊要求外装配错边量不宜超过接头最薄部分公 称厚度的10%,且不应超过2mm,装配间隙应符合图纸规定及工艺要求。 8.2.2若定位焊缝不构成焊接接头的一部分,则应在焊前或焊接过程中将其完全清除;若定位焊缝熔 入焊接接头,则其表面上应无缩孔、弧伤、裂纹、气孔、咬边和可能影响焊接实施的其他缺陷。施焊定 位焊应采用与主焊缝相同的焊接材料及焊接工艺进行焊接。若定位焊缝质量不合格,应将他全部清除, 且不得在同一部位重新实施定位焊。 B.2.3定位焊宜采用手工钨极情性气体保护焊,定位焊的参考尺寸及距离取决于焊件厚度,见表4。
表4定位焊的参考尺寸及距离
保护气体系统的气体导管、阀、减压器、流量计、软管、管道、焊炬和其他有关设备应清洁,每 次开焊前应预先通气,排除焊接保护气体系统残存的空气。
8.5.1焊接前应在引弧板上试焊,确认无气孔后再正式焊接。 8.5.2应在引入板或坡口内引弧,禁止在非焊接部位引弧,应在引出板上熄弧。防止电线、地线、焊 接工具等与焊件打弧。电弧擦伤处的弧坑应经打磨,使其均匀过渡到母材表面,若打磨后的母材厚度小 于规定值时,则应焊补。
8.6.1按照工艺评定或相关资料JGJ 71-199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选择焊接工艺参数,保证焊缝成形良好,避免产生缺陷,并尽可能 采用最小热输入量的焊接规范。 8.6.2手工、自动钨极交流氩弧焊,钨极尖宜呈半球形。 8.6.3交流钨极情性气体保护焊推荐工艺参数见表5。搅拌摩擦焊推荐工艺参数见表6。熔化极惰性气 体保护焊推荐工艺参数见表7,其中打底焊宜采用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焊或背面加成形垫板。等离子弧焊 8.6.4接推荐工艺参数见表8。
表5铝合金交流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焊工艺参数
D 允许的最大焊缝宽度手工焊等于坡口的开口宽度加3mm,自动焊等于坡口的开口宽度加2mm, 无坡口除外; 角焊缝应符合CB/T3747标准的要求,且应圆滑过渡
8.9.1焊接完成后,焊工应对焊缝表面质量进行自检,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缺陷应进行补焊。补焊应在 无损检测前完成。 8.9.2除另有规定外,焊缝表面和内部质量检验应按CB/T3747和CB/T3802的要求进行检验。
8.10焊接缺陷的修补
3.10.1当发现焊缝上有不允许的缺陷时,应进行补焊,补焊工艺可按CB/T3761的要求执行。补焊应 得到主管焊接工程师的同意,同时应制定焊缝补焊工艺,并符合本标准要求。 3.10.2焊缝的同一部位补焊次数一般不超过两次,补焊次数超过两次时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8.10.3如需校正局部焊接变形,可用木锤或铝锤,禁止用铁锤。若采用加热校正武汉智慧城市概念设计.pdf,加热温度不宜超过 300℃。
接及补焊后,应将焊接的原始记录记入质量跟路
需要时,焊接过程中应制作焊接试板,产品焊接试板制备可根据JB/T4734一2002附录C的要求进行, 焊缝接头性能检验可按CB/T3747或TB/T47342002附录C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