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297-2021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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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 29-297-2021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是针对京津冀地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中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制定的地方标准。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发展理念,旨在通过优化城市水循环,增强城市对雨水的吸收、蓄存、渗透和净化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设计:规定了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设计原则、设计内容、设计方法和设计要求,强调了雨水收集、储存、处理和利用的全过程设计。

2. 施工技术:给出了施工工艺、材料选择、施工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

3. 施工管理:明确了施工组织、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等内容,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

4. 验收标准:规定了工程完工后的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雨水控制和利用效果。

5. 京津冀区域协同:考虑到该区域的地理特点和环境条件,标准融入了区域性的特色和需求,促进区域内海绵城市项目的统一建设和管理。

总体来说,这个标准对于推动京津冀地区海绵城市的建设,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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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的规定; 5绿化种植开挖与回填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82 的规定。 5.2.2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采 取措施加以保护

5绿化种植开挖与回填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82 的规定。 5.2.2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采 取措施加以保护。 5.2.3渗透设施基坑开挖与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开挖时,应根据渗透各功能划分严格控制开挖平面尺寸、基底高程和边坡坡度 采用机械开挖时,基底和边坡应留出不小于200mm的土层由人工挖至设计标高和边坡高度 如局部出现超挖,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2开挖时必须将基坑底部平整并压实,周边须进行夯实或加固处理,防止塌; 3周边护坡宜采用夯实的土壤构建,在夯实过程中应考虑土壤的湿度,不得在阴雨天施 工; 4对沟槽侧壁设立足够的支撑,保证开挖尺寸和施工安全,开挖范围控制在现场范围 不得损坏或干扰附近建筑物;开挖边界以基坑能保持稳定来确定; 5渗滤体应分层填筑,碾压密实,碾压时应保护好渗管、排水管等不受破坏; 6渗透设施填料应能为植物和微生物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并具有良好的透水性。填料 回填后湿地孔隙率不宜低于0.3; 7当有防渗要求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防渗膜铺贴应贴紧基坑底和基坑壁,适度张紧,不应有皱折; 2)防渗膜与溢流井应连接良好,密闭,连接处不渗水; 3)防渗膜接缝应采用焊接或专用胶粘剂粘合,不应有渗透现象。施工中应保护好防渗 膜,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

5.2.4植被浅沟沟槽开挖与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方施工应根据设计和地形控制坡度和高程,坡度应顺畅,以免阻水; 2土方开挖完成后,周边或预留进水口处应设置临时挡水坝等设施以防止沟槽内水土流 失进入管渠系统造成堵塞及污染,并防止周边土壤进入设施对土壤渗透性能及深度造成影 啊; 3水泥混凝土拌合与挡墙砌筑作业等宜在沟槽外围进行,避免沟槽因重型机械碾压、水 泥混凝土拌合作业等降低基层土壤渗透性能:

4边坡应进行压实以防止塌及水土流失; 5为防止冲刷,沟底一般间隔设置挡水堰,沟槽开挖完成后,设计挡水堰的位置应设置 临时挡水坝/袋,防止沟槽内土壤流失; 6沟槽回填应按设计要求回填过滤介质层,铺筑过程不得采用机械碾压。铺筑砾右时 按照每层300mm摊铺,人工压实后再铺筑上面一层。施工时严禁将泥土、树叶等杂物混入 陈石层中。过滤介质层施工完成后,铺透水土工布,分层回填种植土和微生物填料。 5.2.5渗透管、检查井、雨水口、雨水沟等的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完成槽底面的清理并通过监理对沟槽开挖验收后,再行铺敷土工布; 2基坑开挖过程中应设置专人控制基底标高GB50208-2011_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挖至设计标高以上200mm后改由人工开 挖,开挖完毕后应做钎探并记录; 3垫层所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垫层的厚度、平整度和表面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4渗透检查井开挖时并边应预留填充渗透层的空间,并径小于等于600mm时,并体单 侧预留净空不应小于200mm;并径大于600mm时,并体单侧净空不应小于250mm。 5.2.6渗透管、检查井、雨水口、雨水沟的基坑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碎石含泥量应小于1%; 2渗透管敷设时应在其四周设置厚度不小于100mm碎石层,碎石粒径宜为20mm~40mm 碎石层外包土工布,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00mm; 3应分层回填,每层厚度不超过200mm,采用平板振动器夯实,回填后的平整度及压实 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低于0.95: 4渗透管回填时,在碎石层土工布上方应设置不小于100mm厚粗砂保护层 5渗透管的回填土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渗透管顶面上部0.5m覆土内为85%; 2)渗透管顶面上部0.5m外至全地面为80% 6渗透检查井周边设置碎石渗透层时,井底及两侧碎石层厚度不应少于200mm,碎石 粒径为20mm~30mm;并坑底部应铺设厚度100mm的粗砂层;采用硅砂模块并时,壁外可 不设置碎石层。 5.2.7水池基坑开挖与回填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模块化雨水储水设施技术标准》CJJ/T31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颜色规范》GB50141的规定。 528其墙开擦辰合下新宗

1土方应随挖、随运,宜将适用于回填的土分类堆放备用; 2基坑开挖的顺序、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遵循“对称平衡、分层分段(块)、限 时挖土、限时支撑”的原则; 3雨期施工基坑边坡不稳定时,其坡度应适度放缓,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4设有支撑的基坑,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和严禁超挖”的原则升 艺,并应按施工方案再基坑边堆置土方,基坑边堆置土方不得超过设计的堆置高度; 5在地下水高于基坑坑底的地段,应采用人工方式将水位降至基底位置以下方可开挖 5.2.9基坑如遇软土或淤泥地段,应采取换土或设置桩基等处理方法满足设计承载力要求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规定。 5.2.10基坑的边坡应经稳定性验算确定。质条件良好、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面高程、周 围环境条件允许时,深度在5m以内边坡不加支撑时,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5.2.10的规定

表5.2.10深度在5m以内的基坑边坡的最陡坡

挖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5.2.12基坑支护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规定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3基坑支护应综合考虑基坑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基层深度等因素; 4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5.2.13基坑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开挖时,基坑底标高以上0.2m~0.3m的原土层应采用人工清理;

DB33/T 2167-2018标准下载5.2.13基坑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屑填平夯实,密实度应不应小于95%; 3基坑底存在不均沉降地段应按设计要求加固; 4不满足设计承载能力的软土基底,应按设计要求加固补强; 5处理后的基坑承载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2.14基坑土方回填应在埋地设施验收合格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块水池四周回填土保护层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护层外的回填土采用现场开 挖的土方及砂质土壤; 2渗透储水池在靠近池体或土工布宽度100mm~200mm范围内,应采用确保渗透功能 的砂质土; 3塑料模块储水池池顶应铺设土工布; 4回填土应分层回填,如池顶为小型车停车场、轻质货物堆场时,每层应为200mm; 非前述场所每层应为300mm; 5中粗砂回填部分应采用人工夯实,其他部位可采用机械夯实; 6回填土应在池体周围同时进行。 7模块化储水池位于绿地地面之下时,池周围密实度应不小于90%;池顶0.5m以内密 实度应不小于85%;池顶0.5m之外至地面的密实度应不小于90%; 8模块化储水池位于运动场、广场及小区道路面以下时,水池顶面0.5m以上的密实度 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9拼装水池顶部覆土小于500mm时严禁施工机械在顶板上行驶和停放; 边然摇确定,整平并利王排水

5.3.1既有建筑的绿化屋面改造工程,其屋荷载和防水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工前应对 屋面结构荷载进行复核,必要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检测评估结构承载能力。 5.3.2绿化屋面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规 定。绿化屋面的基层、绝热层、找坡(找平)层、防水层、保护层、排水/蓄水层和过滤层、 种植土层、植被层的施工做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种植 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的规定。 5.3.3改造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拆除原有屋面层,对建筑屋面顶板找坡并做混凝土保护

层,重新施工防水层。 5.3.4既有防水层仍具有防水能力时,应在其上增加一层耐根穿刺防水层;既有防水层无防 水能力时,应进行拆除,重新做防水。 5.3.5绿化屋面防水层应有防根刺做法,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过滤布(土工布)采用30mm塑料排水凸片(凸点向上)或聚丙烯渗排水网板; 220mmDS砂浆找平层,最薄40mm加气混凝土找2%坡,厚度超过120mm时,先铺 干加气碎块振压拍实,再覆50mm加气碎块混凝土。 5.3.6绿化屋面的排水层和过滤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层必须与屋面雨水系统连通,保证排水畅通; 2凹凸塑料排(蓄)水板宜采用搭接法施工,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网状交织、 快状塑料排水板宜采用对接法施工; 3采用卵石、陶粒等作为排水材料铺设时,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陶粒及砾石 蓄排水层时,陶粒的粒径宜为10mm~25mm,堆积密度不宜大于500kg/m3,铺设厚度不宜 小于100mm;级配碎石粒径宜为15mm~30mm;卵石的粒径宜为25mm~40mm,铺设厚 度均不宜小于100mm; 4板材类排水板设计为满铺时,应铺设至排水沟边缘或雨水斗周边;设计为局部铺设时 应按一定间距设置排水管道,并接至排水沟或雨水斗; 5砾石类排水层与排水沟和雨水斗(口)之间需进行格挡处理,避免砾石进入排水管道; 6雨水斗(口)上方应设置雨篦,雨篦孔径大小应能阻挡枯枝落叶、碎石等进入排水管 道; 7过滤层空铺于渗排水层之上时,铺设应平整、无皱折,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边缘沿种植挡墙上翻至与种植基质高度一致。过滤层无纺布的搭接,宜采用粘合或缝合固 定;

5.3.8容器种植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容器种植的基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的规定; 2种植容器置于防水层上应设置保护层; 3容器安装施工前,宜按种植设计要求预先铺设灌溉系统; 4应按种植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容器放置平稳、固定牢固,并与屋顶排水系统相连通;

5安装时应避开水落口、檐沟等部位DB61∕T 1091-2017 公路工程沥青混合料机制砂技术规范,不得将容器安装或放置在女儿墙上和檐口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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