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PPEA 5004.6-2020 核电厂常规岛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6部分:建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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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PPEA 5004.6-2020 核电厂常规岛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6部分:建筑.pdf简介:

"T/CEPPEA 5004.6-2020"是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关于核电厂常规岛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的标准,其中第6部分专门针对建筑简介部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

1. 概述:对建筑的总体介绍,包括其功能、位置、规模和设计原则等。

2. 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物的平面布局图,各功能区域的划分,建筑材料和结构类型的选择,以及建筑的高度、形状、尺寸等参数。

3. 环境适应性:描述建筑物如何适应周围环境,如气候条件、地震风险、风荷载等。

4. 建筑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的建筑规范和安全规定。

5. 节能与环保:可能涉及的绿色建筑设计、能源效率、废物管理和排放控制等。

6. 施工要求:详细的施工说明和注意事项,包括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点、安全措施等。

7. 维护与管理:对建筑物的日常维护和长期运营管理的需求进行说明。

8. 图纸目录:列出所有与建筑简介相关的图纸,如总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详图等。

请注意,实际内容可能会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和设计阶段进行调整,详细内容应参考具体的设计文件。

T/CEPPEA 5004.6-2020 核电厂常规岛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6部分:建筑.pdf部分内容预览:

T/CEPPEA5004的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常规岛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文 容深度的基本要求,涵盖了施工图设计中各工艺系统建筑和辅助、附属建筑部分的设计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扩建和改建压水堆核电厂常规岛及其配套设 施工图设计。

工程常规岛施工图设计的规范化管理,确定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2设计单位应认真贯彻国家的各项技术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2.3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应充分体现设计意图,满足采购、施工、调试、运行技术以及管理等方面 的要求。 2.4设计说明表达要条理清楚、文字简练,图纸表达应清晰完整,图例符号宜符合DL/T5028.4一2015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第4部分:土建部分》的规定。所有文件的签署应齐全,印制质量良好 2.5设计文件的表达,可借鉴国际同行业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与国际通行的惯例、方式接轨 2.6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数字化等设计手段的进步,采用更为合理和完善的表达方式。 2.7计算书作为施工图设计过程的中间成品,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 2.8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常规岛施工图设计建筑部分的内容深度,具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深 度应以合同为准。 2.9本部分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设计单位专业分工及施工 册划分的依据

《锯齿取水头部设计规程 CECS113:2000》.1.1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主要指核电厂常规岛及其配套设施各类建(构)筑物的建筑设计。 .1.2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主要涵盖以下范围:建筑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及卷册目录及汽轮发电机厂房 建筑设计、地下管廊的建筑设计、机组柴油发电机厂房、辅助锅炉房、氢气站、冷却水泵房(如有)、高、 中压配电装置楼、网络继电器室等其他生产与辅助、附属建(构)筑物的建筑设计

3.1.1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主要指核电厂常规岛及其配套设施各类建(构)筑物的建筑设计。

3.1.1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主要指核电厂 常规岛及其配套设施各类建(构)筑物的建筑设计。 3.1.2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主要涵盖以下范围:建筑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及卷册目录及汽轮发 的建筑设计、地下管廊的建筑设计、机组柴油发电机厂房、辅助锅炉房、氢气站、冷却水泵房( 中压配电装置楼、网络继电器室等其他生产与辅助、附属建(构)筑物的建筑设计

3.2.1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总说明及卷册目录和各卷册施工图

.1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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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应按有关的要求设计并归档保存。

a) 卷册检索号: b) 工程名称; c) 设计阶段; d) 专业名称; e 卷册序号; f) 卷册名称; g) 图纸及卷册内相关设计文件数量; h) 卷册相关人员签署; i) 卷册出版日期; j 卷册内每张图纸的图号、版本号、状态、图名和相关信息等。 3.3.2如果卷册内图纸张数较多,除目录首页外,可带有多张目录附页,以分别按行记录卷册内每张图 纸的图号、版本号/状态、图名和相关信息等。卷册目录首页及附页宜为A4标准幅面的图纸。

4施工图总说明及卷册目录

4.1.1施工图总说明及卷册目录应对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的总体情况和基本设计原则进行说明,并提 出施工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说明中应附有建筑部分卷册目录。 1.1.2建筑施工图总说明及卷册目录宜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厂址自然条件及主要技术数据、主要 设计原则、施工图卷册目录等内容

4.2.1工程概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建设规模及特点,主要说明本期工程建设规模、规划容量。如为扩建工程,应描述前期工 程的相关概况, b)厂址简介,主要说明工程所在的地理位置及周围的环境

程的相关概况。 b) 厂址简介,主要说明工程所在的地理位置及周围的环境。 4.2.2 设计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 b) 施工图设计原则及其评审意见; ) 工程合同及附件; d) 执行的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法规和规范;(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e) 建设方提出的书面要求。 4.2.3厂址自然条件及主要技术数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水文气象条件,主要为气温、气压、降水量、相对湿度、风速、风向、风压等; b)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抗震设防烈度。 4.2.4建(构)筑物设计原则及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

4.2.3厂址自然条件及主要技术数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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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建筑物室内外墙体的材料选用原则以及厚度,砌筑砂浆等级,防潮层的设置以及抗震构造 措施等; b) 主要建筑物屋面、楼地面防排水等级及做法; 主要门窗类别、材料、颜色、玻璃及特殊门窗的要求; 全厂主要建筑物室内外装修要求,包括室内外墙面、楼地面、顶棚、吊顶、踢脚、窗台板等的材料 及颜色; e) 主要建筑构造做法,包括室内外墙面、楼地面、顶棚、屋面、雨棚、门窗、栏杆及扶手、室外台阶、 坡道、散水等; f 全厂建筑风格和色彩处理的统一要求; g 建筑节能要求。可根据工程的实际不同要求,接照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1245《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和各不同地区居住建筑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对厂区建 筑进行建筑节能设计,提出对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等设计要求。 .5列出本工程使用的主要设计规范规程、参考图集和标准图。 .6建筑施工图卷册目录可依据施工图设计成品范围编制总的卷册目录,一般应有序号、文件编码 册号、卷册名称4栏。 .7施工图卷册目录可参照附录A编制

5汽轮发电机厂房建筑施工图

设计范围应包括汽轮发电机厂房建筑总图、汽轮发电机厂房门窗订货图、汽轮发电机厂房建筑详 图。建筑详图包括汽轮发电机厂房楼梯建筑详图、汽轮发电机厂房钢梯建筑详图、汽轮发电机厂房电梯 建筑详图、汽轮发电机厂房金属构件详图

《电源电压为1100V及以下的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5部分 GB 19212.5-2011》5.2设计说明内容深度

5.2.1本子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性文件、批文和本专业所采用的相关规范、标准(包括标准名称、 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5.2.2本子项工程概况应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设计使用年限、建筑结构形式、建筑层数和建 筑高度、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屋面防水等级、质保等级等,以及能反映建 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 5.2.3说明工程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5.2.4建筑材料及室内外装修说明,内容应包括: a)墙体、墙身防潮层、地下室防水、屋面、外墙面、勒脚、散水、台阶、坡道、油漆、涂料等的材料和做 法,可用文学说明或部分文字说明,部分可直接在图上引注说明或加注索引号,其中应包括建 筑节能材料的说明; b) 室内装修部分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在表上填写相应的做法或代号;若要 求二次装修的部分应另行委托室内装修设计,可不列装修做法表和进行室内施工图设计,但对 原建筑设计、结构和设备设计有较大改动时,应征得原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同意。室内装修 表的格式可参照附录B执行。 5.2.5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应进行说明.对特殊的建箱造型和建简构造应进行说明

5.2.5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应进行说明,对特殊的建筑造型和建筑构造应进行

/CEPPEA5004.62020

5.2.6说明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空气渗透、雨水渗透等)、用料、颜色、玻璃、五金 件等的设计要求。 5.2.7幕墙工程(包括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的屋面工程(包括玻璃、金属等)应由有幕墙设计 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深化设计,本图需说明设计原则、性能指标(节能、防火、安全、隔声构造等)及 接口要求。 5.2.8墙体及楼板预留孔洞封堵方式说明。 5.2.9本子项工程的建筑防火设计,结合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对防火分区设置、建筑 与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安全疏散等进行说明。 5.2.10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2.8墙体及楼板预留孔洞封堵方式说明。 5.2.9本子项工程的建筑防火设计,结合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对防火分区设置、建筑 与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安全疏散等进行说明。 5.2.10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3.1应标注承重墙、柱的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编号及定位尺寸、门的开启方向,并应 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 5.3.2应标注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门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 5.3.3应标注墙身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柱与壁柱宽、深尺寸(必要时)及其与轴线的关系尺 寸;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5.3.4当设有变形缝时,应标注变形缝位置、宽度及做法索引。 5.3.5应标明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关做法索引,如卫生器具、雨水管、水池、台、橱、柜, 隔断等;表示主要工艺设备和楼地面预留孔洞的位置 5.3.6应标明电梯、楼梯(爬梯)位置和楼梯上下方向示意与做法索引。 5.3.7应标注主要建筑和结构构造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天窗、地沟、地坑、重要设备基础、 各种平台、夹层、人孔、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 5.3.8应标注楼地面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道竖并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墙体(主要为填充 墙、承重砌体墙)预留洞和预埋件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 5.3.9应标注特殊工艺要求的土建配合尺寸。 5.3.10 应在相应的平面图中标注室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 5.3.11 底层平面图中应标注剖切线位置、编号及指北针。 5.3.12 应标明有关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 5.3.13 应在相应的平面图中注明楼(地)面地漏位置,楼(地)面找坡的方向、坡度及找坡方式。 5.3.14 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必要时可选择绘制局部放大平面图。 5.3.15 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应在各分区平面图适当位置上绘出分区组合示意图,并 标明本分区部位编号。 5.3.16对紧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面,并索引新建筑与原有建筑结合处的详图号。 5.3.17应标明图纸名称、比例,

HJ 1116-2020标准下载5.4屋面平面图内容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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