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T 265-2022 河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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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41T 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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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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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1T 265-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1T 265-2022 河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pdf简介:

DBJ41T 265-2022,《河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是河南省制定的地方标准,它主要针对绿色建筑设计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这个标准的出台,是为了推动和引导河南省建筑行业的绿色发展,提高建筑的能源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可持续建筑的发展。

DBJ41T 265-2022标准涵盖了绿色建筑设计的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如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照明和空调系统的能效、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水资源管理,如雨水收集利用、节水设备的选用等;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强调环保、可持续和资源节约;以及建筑的环境影响,如噪声控制、空气质量、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河南省的建筑项目从设计阶段就导入绿色理念,提升建筑设计的环保性能,减少建筑运营过程中的环境负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符合国家对于绿色建筑、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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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满足室内空气品质要求,当自然通 风不满足要求时,采取以下措施: 1设置集中通风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对通风系统及空调净化 系统进行合理设计和选型: 2无集中通风空调的建筑,可采用空气净化器或新风系统等 借施控制室内空气的颗粒物及污染物的浓度。 9.1.8应根据室内允许噪声级要求进行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 消声与隔振设计。

9.2.1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工业余热的区域,热源宜采用废热或 工业余热。

空气源热泵冷热风机组:2.2; 2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2.4。 9.2.5以供冷为主、兼有供热需求的建筑,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 提下,可采取措施对冷水机组的冷凝热进行回收利用。 9.2.6对冬季或过渡季存在供冷需求的建筑,应充分利用新风降 温:经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可利用冷却塔提供空气调节冷水或 使用具有同时制冷和制热功能的空调(热泵)产品。 9.2.7根据当地的分时电价情况和建筑物的空调负荷特性,经技 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宜采用蓄能空调系统。 9.2.8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分散设置的空调装置或系 统:

1全年需要供冷、供暖运行时间较少,采用集中供冷、供暖 系统不经济的建筑; 2需设空气调节的房间布置过于分散的建筑 3设有集中供冷、供暖系统的建筑中,使用时间和要求不同 的少数房间: 4需增设空调系统,而机房和管道难以设置的既有建筑:

5居住建筑。 9.2.9采用人工冷热源的建筑JGJ/T 372-2016 喷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主要功能房间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规定的室内人工 冷热源热湿环境整体评价II级的面积比例不宜低于60%。

9.3.1供暖空调系统供回水温度、温差应根据采用的系统形式、 冷热源装置、末端设备等因素合理确定,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9.3.2供暖空调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调冷热水宜采用变流量水系统,循环水泵宜采用变频调 速控制; 2选用低阻力的设备、管件及阀门等: 3根据当地的水质情况对水系统采取必要的过滤除污、缓 蚀、阻垢、灭藻等水处理措施: 4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并根据计算结果采用调整管径、设 置阻力阀门等平衡措施。 9.3.3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空调冷热水系统 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及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 功率,均不应低于现行地方标准《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41/T075的规定值。 9.3.4风机选型时,风机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通风机能 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规定的通风机能效等级的2级; 水泵选型时,循环水泵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 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9.3.5当通风系统使用时间较长且运行工况(风量、风压)有较

大变化时,通风机宜采用双速或变频调速风机

9.4.1全空气空调系统,宜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 错施,并宜设计相应的排风系统 9.4.2大型公共建筑和其它人员密度相对较高且变化较大场所 的空调系统应设置新风量按需求调节的措施,变风量全空气空调 系统应采用变频自动调节风机转速的方式。

用辐射供暖或分层空气调节系统。

9.4.5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易产生污 染物的区域应合理设置通风系统,避免污染物扩散

9.4.5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易产

9.5.1集中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进行监测与控制。 9.5.2应对建筑供暖空调冷热源、输配系统等各部分能耗进行分 项计量。在同一建筑中宜根据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等,合理分区 计量。 9.5.3供暖空调系统能耗计量宜采用自动远传计量装置,纳入能 源管理系统。 9.5.4设置PM10、PM2.5、CO2浓度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具有 存储至少一年的监测数据和实时显示等功能。 9.5.5设置机械通风的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 化碳浓度监测装置

10.1.1合理确定供配电系统和智能化系统方案,采用高效、节 能和环保的电气技术和设备。 10.1.2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采用太阳能发电系统等作为 电力能源的补充。 10.1.3照明设计采用高效光源和灯具及节能控制技术,并满足 绿色建筑照明要求。 10.1.4电气设计应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

10.2.1配变电所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 10.2.235kV、20kV或10kV公共配电系统中,同一电压等级的 配电级数不宜多于两级,低压系统不宜多于三级。 10.2.3三相照明配电线的各相负荷宜平衡分配,最大相负荷 不宜大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 荷平均值的85%。 10.2.4供配电系统设计应进行负荷计算。当功率因数未达到供 电主管部门要求时,应采取无功补偿措施。当采用高、低压自动 补偿装置效果相同时,宜采用低压自动补偿装置 10.2.5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截面应结合技术条件、运行工况和 经济电流截面选用方法选择, 10.2.6建筑结构与建筑设备管线宜分离设计

T∕CHTS 20004-2018 高速公路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要求10.3.1 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

准》GB50034的规定。

准》GB50034的规定。 10.3.2采取以下照明节能控制措施: 1公共区域以及大空间应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等控制措施: 2有天然采光的场所,其照明应根据采光状况和建筑使用条 件,采取分区、分组、按照度或按时段调节的控制措施:采光区 或的照明控制应独立于其它区域的照明控制: 3大型公共建筑宜按使用需求采用适宜的自动(含智能控 制)照明控制系统。 10.3.3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 明产品。 10.3.4选用L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 国家标准《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 10.3.5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和《建筑 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10.3.6供行人和非机动车使用的道路交通系统有充足照明,并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的规定。 10.3.7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照 明于扰光限制规范》GB/T35626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 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 10.3.8建筑景观照明应设置平时、一般节日及重大节日等多种 控制模式。

10.4.1电力变压器、照明产品、电动机、交流接触器的能效水 平应高于能效限定值或能效等级3级的要求。 10.4.2电梯应采取变频调速或能量反馈等节能措施,两台及以

10.4.1电力受压器、照明产品、电动机、文流按融

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 矫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 10.4.3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应采取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 制措施。 10.4.4当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且容量较大时,宜选用智能 快速应急电源系统(ISPS)。 10.4.5水泵、风机以及电热设备应采取节能自动控制措施,

10.5.1应按照明插座、空调、动力、特殊用电进行分项计量, 并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的每套住宅、公寓或需计量的宿舍应设置电能 表; 2公共建筑应按功能区域设置电能表。 10.5.2电能计量宜设置自动远传计量系统。 10.5.3居住建筑的公共区域和公共建筑宜设置能源管理系统, 进行能效分析和管理,实现能耗数据在线、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 10.5.4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并符合下 列规定: 1监控的设备范围宜包括冷热源、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给 水排水、供配电、照明、电梯等,并宜包括以自成控制体系方式 纳入管理的专项设备监控系统等; 2采集的信息宜包括温度、湿度、流量、压力、压差、液位、 照度、气体浓度、电量、冷热量等建筑设备运行基础沃态信息 3监控模式应与建筑设备的运行工艺相适应,并应满足对实 时状况监控、管理方式及管理策略等进行优化的要求: 4宜具有向建筑内相关集成系统提供建筑设备运行、维护管 理状态等信息的条件。

10.5.5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系统的配置应标准化、模块化, 兼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GB∕T 13477.20-2017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20部分:污染性的测定,并宜适度超前, 10.5.6智能化服务系统宜具有远程监控功能和家电控制、照明 控制、安全报警、环境监测、建筑设备控制、工作生活服务等功 能,并宜与智慧城市(城区、社区)平台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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