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04/T 12-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404/T 12-2021 检验检测机构检毕样品处置要求.pdf简介:
DB1404/T 12-2021 是一个关于检验检测机构检毕样品处置的规范或技术标准。这个标准可能详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在完成样品检测后,如何处理这些样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样品保存:根据检测结果的有效期和样品的特性,规定合适的保存方式,如冷藏、冷冻、干燥等,以防止样品质量和结果的改变。
2. 样品处置:对于未达检测标准或超出有效期的样品,可能需要进行销毁或特殊处理,但必须遵循环保和安全规定。
3. 数据管理:样品检测结果应记录并归档,包括原始数据和处置记录,以备查阅。
4. 保密性:涉及到客户隐私或商业秘密的样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处理。
5. 环保要求:在处理样品时,应考虑到对环境的影响,尽量减少废弃物和有害物质的排放。
6. 文件管理:所有样品处置过程应有详细的操作规程和记录,以符合质量管理体系和环保法规的要求。
请注意,具体的处置要求应根据DB1404/T 12-2021 的详细内容来执行,如果你需要更具体的信息,建议查阅该标准的原文或咨询相关机构。
DB1404/T 12-2021 检验检测机构检毕样品处置要求.pdf部分内容预览: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原则· 要求· 附录A(资料性) 样品处理登记表
别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原则· 要求· 附录A(资料性) 样品处理登记表
DB 1404/T 12202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检毕样品处置要求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验检测机构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 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来源:RB/T 214—2017,3.1] 3.2 样品 检验检测机构用于检验的,取自某一整体的一个或多个部分,旨提供该整体的相关信息,通常作为 判断该整体的基础。 [来源:SN/T 3509—2013,修改 3.1] 标准 3.3 副样品 由客户提出的交由检验检测机构,不用于检验检测仅用于留样的样品,并经客户签字确认与样品同 息服务平 质的样品,必要时作为备查、复测或仲裁复议。 [来源:SN/T3509—2013,修改3.2] 3.4 保留样品 检验检测机构出于样品备份的需要,在实验室内制取样品的同时分装制备的可代表样品原始特性的 样品,当没有副样品时,保留样品可作为复查、复测或仲裁复议。 来源:SN/T3509一2013,修改3.3
DB 1404/T122021
全处置样品的过程中,应该按照一定的制度规范处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进程,使得 置程序化。
在处置样品时应该兼顾效率和效益,既要保障检验检测机构的高效运作,也要尽可能的降低处置 减少人力成本,寻求最佳途径。
详品处置过程中,要不遗余力减少化学品对环境的损害和影响,环保是样品处置的必要前提和最
5.1.1样品、副样品和保留 吉后的仲裁申诉期结果 5.1.2对于上级监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应采取有效的方式,保存至检验检测结果发布之日起 三个月为止。在此期限内达到明示保质期或保存期的,以保质期或保存期为止。 5.1.3行业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2.1仍具有使用功能的样品,退回被检单位或按照上级规定处理。 5.2.2接受退样人应出示该样品抽样单,办理退样手续。 5.2.3不具有使用功能的产品或既无使用价值也无保留价值的检毕报废样品,由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审 批程序统一处理。 5.2.4送样单位超期未取的样品,视为自动放弃,由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样品管理程序统一处理,并做 好处理记录。 5.2.5对环境和安全有影响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危险样品,按照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处理,避免 发生次生危害。 5.2.6封存在企业的备份样品,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后,由抽样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详品处理应填写样品处理登记表,主要包括样品编号、名称、规格、数量、处理方式、日期、经 批准人等信息(见附录A)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2013.pdf附 录 A (资料性) 样品处理登记表 表A.1提出了样品处理登记的信息内容
表A.1样品处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