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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T 1020-2009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pdf简介:
"TD∕T 1020-2009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pdf"是中国的一项技术标准,具体来说,它属于"土地利用与管理"领域,是关于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图规定。这份规范详细规定了在编制和设计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图纸的制图内容、格式、比例尺、图例、符号、颜色使用等技术要求,旨在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图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读性,便于土地管理和决策。
这份规范可能包括了地图的制作原则,如如何清晰地表示土地类型、用途、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区域、人口分布等内容,以及如何进行空间数据分析和可视化等。它对于土地管理部门、规划设计人员、科研人员以及公众理解和使用土地利用信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由于它是一个技术标准,可能涉及到专业术语和详细的技术要求,需要一定的相关知识背景才能理解和使用。
TD∕T 1020-2009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3. 2. 3 比例尺 地图册
A3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三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A4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四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3.3图件内容
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他土地)在规划期内的转换关系
JC∕T 2447-2018 散装建筑材料气力输送设备D/T 10202009
包括制图区域内山脉、山峰、山梁、高地、山盛等,标注名称和高程值。
4.1.4.1高程、高差对土地利用有较大影响的地区可添加等高线;水底地势对土地利用有影响的地区 可添加等深线。等高线和等深线可在相应地形图上的首曲线或计曲线基础上选择, 4.1.4.2基本等高距可依据同区域地形图基本等高距的1~5倍设置。一幅地图内只采用一种基本等 高距。等高线注记注在平缓处,其字头朝向高处
成情况可选择表达其他重要地物,图式可参考地形图相
TD/T1020—2009
TD/T 10202009
4. 3.3 地理位置示意图
图1图廊(局部放大)示意图
4.3.4指北针与风向玫现图
4.3.4.1指北针与风向攻瑰图可绘制在图幅内右上角或左上角 4.3.4.2有风向资料的地区采用16方向或8方向风向攻瑰图,见图2和图3;其他地区采用指北 样,见图4。
16方向风向玫瑰图(示例)图38方向风向玫瑰
挂图宜采用数学比例尺或数字比例尺十直线比例 的形式。比例尺绘于图廊外图幅正下方。数字比例尺形式如“1:100000”。直线比例尺总长度 10cm,尺头长为2cm
1.3.6.1图件配置图例。图例由图形(线条、色块或符号)与文字组成。 4.3.6.2图例绘制在图幅内左下角或右下角。
4.3.7署名和制图日期
4.3.7.1图件应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单位、制图单位的正式名称和规划编制日期。 4.3.7.2规划编制日期为全套成果的完成日期。 4.3.7.3规划编制单位和编制日期注于图廊外左下方,制图单位注于图廊外右下方。 4.4图式说明 4.4.1附录中图式尺寸单位为毫米(mm)。
4.5图纸幅面和图件打印要求
图纸幅面大小选择应根据制图!
TD/T1020—2009
图件打印图纸宜采用重磅防水涂料纸(125g/m)。零号图纸建议采用宽0.914m的简纸。采用 8色墨盒(粗面黑、照片黑、浅灰色、青色、品红色、黄色、浅青色、浅品红色)打印。
1)行政界线。 2) 政府驻地。 3) 等高线与等深线。 4) 道路网。 5) 水系。
1)土地现状用途,见附录A。 2)大型居民点及工矿企业等的范围和名称。 3)市域及周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民用机场、重要港口码头、重要水利设施等。
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 理要素、土地现状用途。
1)行政界线。 2) 政府驻地。 3) 等高线与等深线 4) 道路网。 5) 水系。
一般包括: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林、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可以进一步划定林业 发展区和牧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 护区等。见附录B。 2 中心城区、次中心城区、县城城区和重点镇镇区城镇村发展区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内建设用地区分现状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 3)土地现状用途。见附录A。 4)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图式见附录E、附录K
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 理要素、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土地现状用途、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 土地利用功能区。
1)行政界线。 政府驻地。 3) 等高线与等深线。 4)道路网。 5)水系。 6)现状建设用地。
D/T 10202009
1)行政界线。 2) 政府驻地。 3) 等高线与等深线。 4) 道路网。 5) 水系。
1)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用边界线表达。 2)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用途。见附录A。 3) 贯穿中心城区的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民用机场、重要港口码头、重要水利设施等。
JGJ∕T 30-2015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TD/T 1020—2009
11.4图层控制 11.4.1对于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外的图幅部分,可采用半透明表达或灰色表达等方式绘制,以突出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要素。 11.4.2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 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中心城区土地现状用途。
12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各市(地)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采用土地用途区或者土地用途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绘制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1)行政界线。 2)政府驻地。 3)等高线与等深线。 4)道路网。 5) 水系。
12.2.1当采用土地用途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时,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的专题要素包括: 1)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用边界线表达, 2)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用途区。见附录C。 3)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用途。见附录A 4 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内建设用地区分现状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 用地。 5) 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 12.2.2 当采用土地用途作为主要表达要素时,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的专题要素包括: 1)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用边界线表达。 2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规划用途。见附录A。 3)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用途。见附录A。 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5)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
12.2.1当采用土地用途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时,中 1)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用边界线表达。 2)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用途区。见附录C。 3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用途。见附录A 4) 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内建设用地区分现状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 用地。 5) 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 12.2.2 当采用土地用途作为主要表达要素时,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的专题要素包括: 1)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用边界线表达。 2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规划用途。见附录A。 3)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用途。见附录A。 4 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5)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
1)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用边界线表达, 2)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用途区。见附录C。 3)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用途。见附录A。 4) 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内建设用地区分现状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 用地。 5) 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 12.2.2 当采用土地用途作为主要表达要素时,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的专题要素包括: 1)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用边界线表达。 2)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规划用途。见附录A。 3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用途。见附录A。 4 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5)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 12.3图式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的图式见附录J、附录K和附录L。 12.4图层控制 12.4.1对于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外的图幅部分,可采用半透明表达或灰色表达等方式绘制,以突出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规划要素。 12.4.2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当采用土地用途区作为主要表 达要素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 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中心城区土地现状用途、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有 条件建设区、中心城区土地规划用途区。 12.4.3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当采用土地用途作为主要表达 要素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 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中心城区土地现状用途、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有条 件建设区,中心城区十地规划用途
2.4图层控制 12.4.1对于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外的图幅部分,可采用半透明表达或灰色表达等方式绘制,以突出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规划要素。 12.4.2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当采用土地用途区作为主要表 达要素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 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中心城区土地现状用途、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有 条件建设区、中心城区土地规划用途区。 12.4.3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当采用土地用途作为主要表达 要素时【江门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9年),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 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中心城区土地现状用途、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有条 件建设区,中心城区土地规划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