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740-200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CT740-2006 磷渣硅酸盐水泥.pdf简介:
JCT740-2006 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SCEC)发布的一项关于磷渣硅酸盐水泥的技术标准。这份标准,全称应该是《磷渣硅酸盐水泥》(Portland slag cement,PSC),它对磷渣硅酸盐水泥的生产、性能、检验方法以及在工程中的应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磷渣硅酸盐水泥是以工业副产品磷渣为主要原料,经过特殊生产工艺制成的一种水泥。它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耐热性、耐酸性以及良好的环保特性,常用于化工、环保、冶金、建筑等多个领域,特别是在对环保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中应用广泛。
JCT740-2006 标准明确了磷渣硅酸盐水泥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指标、强度要求、耐久性指标、检验方法以及在施工中的使用注意事项,是保证磷渣硅酸盐水泥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依据。同时,这份标准也对于水泥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具有指导作用。
JCT740-2006 磷渣硅酸盐水泥.pdf部分内容预览:
磷渣水泥中粒化电炉磷渣掺量应占水泥质量的20%~50%。 可用粒化高炉矿渣代替部分粒化电炉磷渣,代替总量不得超过混合材料总量的50%
可用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粉煤灰、石灰石、窑灰中的任一种材料,或包括粒化高炉矿在内的任两种材 料代替部分粒化电炉磷渣。代替总量不得超过混合材料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中,石灰石不得超过水泥总质量 10%,密灰不得超过水泥总质量8%。代替后水泥中粒化电炉磷渣掺量不得少于20%。
4.2.2粒化电炉磷酒
[名企]地下室抗浮管理流程及相关动作宣贯符合本标准附录A及附录B的有关规定。 4.2.3粒化高炉矿渣 符合GB/T203的有关规定。 4.2.4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符合GB/T2847的有关规定。 4.2.5粉煤灰 符合GB/T1596的有关规定。 4.2.6石灰石 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不应超过2.5%。 4.2.7窑灰 符合JC/T742的有关规定。
磷渣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
6. 1. 2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含量不应超过4.0%。
6. 1.3 氮离子含量
水泥中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0.06%
6. 1. 4 碱含量
水泥中碱含量按Na:0+0.658K.0计算值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要限制水泥中的碱含量时 商定。
水泥细度以0.080mm方孔筛筛余表示,且不得超过6.0%。 6.2.2凝结时间 水泥初凝不应早于45min,终凝不应迟于10h。 6.2.3安定性
用沸煮法检验,水泥安定性必须合格。
磷渣水泥各强度等级各龄期强度不应低于表2中要求
JC/T7402006
同强度等级各龄期强度指
7.1氧化镁、三氧化硫、碱含量 按GB/T176进行。 7.2氯离子含量 按JC/T420进行 7.3细度 按GB/T1345进行。 7.4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按GB/T1346进行。 7.5压蒸安定性 按GB/T750进行。 7.6强度 按GB/T17671进行
7.1氧化镁、三氧化硫、碱含量 按GB/T176进行。 7.2氯离子含量 按JC/T420进行 7.3细度 按GB/T1345进行。 7.4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按GB/T1346进行。 7.5压蒸安定性 按GB/T750进行。 7.6强度 按GB/T17671进行
2组批与编号 磷渣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组批编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组批和编号。每 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a)120万吨以上,不超过1200吨为一编号; b)60万吨以上120万吨,不超过1000吨为一编号; c)30万吨以上60万吨,不超过600吨为一编号; d)10万吨以上~30万吨,不超过400吨为一编号: e)10万吨以下,不超过200吨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 超过取样规定吨数。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磷渣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组批编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组批和编号。每 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a)120万吨以上,不超过1200吨为一编号; b)60万吨以上~120万吨,不超过1000吨为一编号; c)30万吨以上60万吨,不超过600吨为一编号; d)10万吨以上~30万吨,不超过400吨为一编号: e)10万吨以下,不超过200吨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 超过取样规定吨数。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检验结果符合第6章技术要求时,判为出厂检验
JC/T7402006
8.3.2磷渣水泥中氧化镁、三氧化硫、氯离子、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时, 判为废品。 8.3.3磷渣水泥中细度、终凝时间、强度等级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判为不合格品。包装 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时,也判为不合格品。
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试验结果、混合材料名称和掺加量、由旋密还是 立窑熟料生产。当用户需要出厂检验报告时,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天内寄发除28天强度以外的 各项试验结果。28天强度数值,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32天内补报。
8.5交货、验收及仲裁检验
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 衣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8.5.2验收与仲裁检验
8.5.2.1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 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天,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 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在40天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 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8.5.2.2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或委托卖方)在同编号水 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三个月。 在三个月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 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9包装、标志、运输与购存
磷渣水泥可以袋装或散装,袋装水泥每袋净重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重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总 重量不得少于1000kg。其它包装形式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重量要求,应符合上述原则规 定。 水泥包装袋符合GB.9774的规定,
水泥袋上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重、执行标准号、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 称和地址、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年、月、日)以及防潮字样。包装袋两侧应清楚标明水泥名称和强度 等级,并用黑体印刷。 散装运输时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凡用电炉法制黄磷时,所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熔融物,经淬冷成粒,即为粒化电炉磷渣(简 称磷渣)。 注:可通过在磷渣中掺入经试验证明对水泥及混凝土性能无害的少量钙质和硅铝质材料对磷渣进行改性
A.4.1氧化钙、氧化镁、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氟含量 按GB/T176进行。若磷渣中五氧化二磷含量大于0.5%,则应采用EDTA络合滴定钙盐返滴定法检测 A.4.2五氧化二磷含量 按GB/T1871.1进行。
A.4.1氧化钙、氧化镁、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氟含量 按GB/T176进行。若磷渣中五氧化二磷含量大于0.5%,则应采用EDTA络合滴定钙盐返滴定法检测。 A.4.2五氧化二磷含量 按GB/T1871.1进行。
A.4.2五氧化二磷含量
K值应按公式A.1计算:
K值应按公式A.1计算:
K=C+M+A S+P
(A.1) S+P 式中: K一质量系数; C一磷渣中氧化钙质量百分比,%; M一磷渣中氧化镁质量百分比,%: A一磷渣中氧化铝质量百分比,%; S一磷渣中二氧化硅质量百分比,%; P一磷渣中五氧化二磷质量百分比,%.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JC/T 7402006
于10mm颗粒的含量用孔径为符合GB/T6005标准的10mm圆孔筛检验。测定2kg左石磷澄试样的 大于10mm颗粒的质量百分数按公式A.2计算。
R——大于10mm颗粒占总样品量的百分数,(%); W——10mm圆孔筛筛余质量,单位为千克(kg); G—磷渣试样质量,单位为千克(kg)。 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
R—大于10mm颗粒占总样品量的百分数,(%); W——10mm圆孔筛筛余质量DL∕T 5399-2007 水电水利工程垂直升船机设计导则,单位为千克(kg): G一—磷渣试样质量,单位为千克(kg)。 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
将磷渣磨细成粉状,然后用符合GB175要求、拟采用磷渣作为混合材料的企业生产的硅酸益水 渣粉按质量比1:1混合均勺,再按GB6566方法检验混合样品的放射性。
样品数量约20kg。样品经混合均匀后,用四分法进行缩分至5kg进行试验。取样时应除去150mm~200mm 外层
A.5.2.1出厂检验
A.5.2.1.1磷渣供应单位应按A.3.1~A.3.3条要求对每批磷渣进行检验。出厂检验报告应随磷渣一向 提供给磷渣用户。 A.5.2.1.2磷渣的质量系数、五氧化二磷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时,判为废品GB∕T 23711.3-2019标准下载,不可作为混 合材用于水泥生产。 A.5.2.1.3干磷渣的松散容重、块状磷渣的最大尺寸、大于10mm的颗粒质量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 技术要求时,判为不合格品。
A.5.2.2型式检验
A.5.2.2.1检验结果符合A.3章所有技术要求时,判为型式检验合格。 A.5.2.2.2如原材料、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应对磷渣进行型式检验。 A.5.2.2.3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一次。 A.5.2.2.3水泥厂启用磷渣时,应对磷渣进行型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