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5/T 3842-2015 科技信用信息采集和处理规范.pdf简介:
DB65/T 3842-2015《科技信用信息采集和处理规范》是一份由浙江省地方标准制定的文件,它主要针对科技信用信息的管理和操作制定了详细的规范。该规范涵盖了科技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使用、保护和管理等多个环节,旨在促进科技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维护良好的科技信用环境,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具体来说,它可能包括对科技企业的信用评估标准、信用信息的来源渠道、数据采集方法、信息处理流程、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以及如何合规合法地使用这些信用信息等内容。这份规范对于科技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以及各类科技创新活动的参与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有助于他们建立和维护自身的科技信用,同时也有利于规范科技行业的市场秩序。
DB65/T 3842-2015 科技信用信息采集和处理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DB65/T38422015
DB65/T38422015
科技信用信息采集和处理规范
《地面数字电视调谐器基本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GB/T 26272-2010》本标准规定了科技信用信息采集及处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科技信用采集与处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科技信用信息采集和处理过程。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117 信用基本术语
GB/T221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科技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处理应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途径,不应以欺诈、窃取、贿赂、利 迫和侵入计算机等非法手段获得信用信息。并应当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被采集对象的合法权
科技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处理应保证客观公正,对需要核实的信息进行必要的调查,采集的科技信用 信息应与信息源提供的信息完全一致,不应选择性的进行取舍、分割、随意修改和删除,应保持被采集 信息的原始性和完整性。
在采集和处理科技信用信息的过程中不应受到相关方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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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开展相关工作。 注:科技信用信息采集和处理的对象主要是参与或承担相关科技活动或项目的主体;进行科技 息采集和处理的主体可以是开展科技信用管理的相关 部门或提供科技信用服务的机构等。
5.2科技信用信息采集
科技信用信息来源主要包括: a)被采集对象; b)被采集对象的关联机构; c)相关政府部门; d)其他拥有科技信用信息的机构和个人,
5. 2.2 采集方式
5. 2. 2. 1 公开方式
过各种公开渠道采集已被合法公开的科技信用相
5. 2. 2. 2 约定方式
5. 2. 2. 3 其他方式
除以上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合法方式。
5. 2. 3.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是指用于识别基本情况的信息如下: a) 人力资源情况; b) 基础设施情况: c) 近三年承担科技项目情况; d) 其他在研项目; e) 近三年取得的技术成果; f) 社会荣誉: g) 科技研究开发经费情况; h) 管理情况: i) 产品情况: i) 财务管理情况。
6.2.3.2科技实力相关信息
科技实力的相关信息是指反应科技研发水平和能力的信息如下: a)科技投入强度(各种渠道科技经费投入/总收入)(定量指标); b)研发人员比重(研发人员/全部人员)(定量指标):
科技实力的相关信息是指反应科技研发水平和能力的信息如下: a)科技投入强度(各种渠道科技经费投入/总收入)(定量指标); b)研发人员比重(研发人员/全部人员)(定量指标):
5.2.3.3科技信用表现相关信息
科技信用表现相关信息是指反应科技活动业绩、科技活动表现的预期及履约表现的信息如下: a) 已完成科技项目数量及完成情况; b) 已完成项目成果获奖情况; c 米完成项目进度进展; d) 未完成项目预期进度; e 科技活动中的履约表现
5.2.3.4财务信息
财务信息是指反应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的信息如下: 营运能力; b) 偿债能力; 盈利能力。
5.2.3.5科技信用管理相关信息
科技信用管理相关信息是指反应科研管理制度建设、科研经费管理、管理团队水平及相关人员的信 用状况等方面的信息如下: a) 技术开发管理制度的完备性; b) 科技经费管理的规范性: c) 管理团队综合素质; d) 法定代表人的信用状况; e 科研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状况
5.2.3.6关联信用信息
DB21∕T 3354-2020 辽宁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关联信息用信息是指反应信贷信用、纳税信用、合同信用、质量信用及其他关联信用情况等信息如 下: a) 银行信用评级; b) 纳税信用情况: c) 合同信用情况: d) 质量信用情况; e 其他关联信用情况。
5.3科技信用信息处理
5. 3. 1基本要求
科技信用信息处理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信息处理的有效性和客观性:
b)保留原始科技信用信息,实现可追溯管理; c)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科技信用信息的安全性: d)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科技信用信息进行核实,保证信息处理的合法性; e)对处理结果进行客观或主观标示。
《自动化内燃机电站通用技术条件 GB/T 12786-2006》DB65/T38422015
对科技信用征信类产品,可按照信息处理主体内部标准和程序进行处理,需注明信息来源和信息采 集时间。 对科技信用评级类产品,除注明信息来源和信息采集时间外,还需提出分析结论,并列明分析依据、 分析方法和分析程序。
对科技信用征信类产品,可按照信息处理主体内部标准和程序进行处理,需注明信息来源和信息采 集时间。 对科技信用评级类产品,除注明信息来源和信息采集时间外,还需提出分析结论,并列明分析依据、 分析方法和分析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