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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25-3087-2014 绿色公共建筑检测标准.pdf简介:
"DB62/T25-3087-2014 绿色公共建筑检测标准.pdf" 是一份关于绿色公共建筑的检测标准文件。"DB"通常代表地方标准,"62/T25"是标准编号,"3087-2014"则是标准的发布年份,即2014年。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绿色公共建筑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达到的环保、节能、健康、舒适等方面的检测要求和评价体系。它旨在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公共建筑的环境质量和可持续性。阅读这份标准,可以帮助相关人员了解和执行绿色公共建筑的相关规定,以创建更环保、更宜居的建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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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9采用锅炉的系统均应进行锅炉热效率检测,检测前应根 据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对锅炉进行性能核查。 5.3.20锅炉热效率检测参数包括锅炉的输入热量和利用热量 检测方法应符合《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10180的有 关规定
5.4供配电与照明系统
DBJ04∕T 258-2016 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分项计量电能回路用电量校核
5.4.1安装分项计量电能回路应在核查工程验收记录的
5.4.1安装分项计量电能回路应在核查工程验收记录的基础上 抽检总数的5%,且不少于2个回路。 5.42分项计量电能回路用电量校核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配供电系统的有功最大需量检测应与当地电力公司 测量方法相一致; 2校核时应采用0.2级标准三相或单相电能表作为标准电 能表。标准电能表的采样时间应与分项计量安装的电能表采样时 间一致,且累计采样时间不应小于1小时
5.4.3每类房间或场所至少抽测1个进行照度值检测。
5.4.3每类房间或场所至少抽测1个进行照度值检测。 5.4.4照度值检测方法应采用《照明测量方法》CB/T5700中规定 的照度值测试方法。测点分布应根据所检房间或场所的实际灯具 安装情况进行优化布置
5.4.5对照度检测抽取的房间或场所使用光源均需进行一般显 色性指数检测。 5.4.6一般显色性指数应按《光源显色性指数》CB/T5702规定的 方法进行检测
5.4.7功率密度值检测应根据资料核查情况,选取每类典型功能 空间或场所,至少抽测1个进行功率密度值测试。 5.4.8功率密度值测试应按《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中规定的 方法进行。
5.4.9 9同类型灯具应抽测5%,最少不低于1套进行灯具效率检 测。 5.4 10灯目效率应参照《灯且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CB/T
68规定的测试方法,分别测试灯具发射光通量和灯具内所有元 发射光通量,计算其比值即为灯具效率
5.4.11光环境参数测量应按《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的有关规 定进行。 5.4.12眩光计算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 定。
5.4.11光环境参数测量应按《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的有 定进行。
5.4.12眩光计算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 定。
空调余热回收装置热回收效率
5.5.3热电冷联供系统年平均综合利用率检测应包括年有效 余热供热总量、年有效余热供冷总量、年净输出电量和燃料消耗量 5.5.4热电冷联供系统年平均综合利用率计算应符合《燃气冷热 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的要求。 5.5.5热电冷联供系统年平均综合利用率应采用核查方法
5.5.3热电冷联供系统年平均综合利用率检测应包括年有效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检测参数为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Qni
5.6.2太阳能热利用系统检测前应进行核查。对已进行过可再生 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可采信测评报告中全年集热系统 导热量数据。对未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或测 评报告中未提供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数据的项目,应进行现场全 年集热系统得热量的检测。 5.6.3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Qm可按下列公式 计算;集热系统得热量Qi、Qz、Qi3、Qi4应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机进德玲派
十算;集热系统得热量Qi、Qz、Qi3、Qi4应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 程评价标准》GB/T50801短期测试的规定进行检测
Qm=(a1Q1+x2Q2+x3Q3+x4Qu)
中: Q 全年集热系统得热量,MJ: A 太阳能光热系统总集热面积,m; A, 测试太阳能光热系统集热面积,m: 1、Qi2、Qj3、Qj4 分别为当地日太阳辐照量小于8MJ/m²、大于 等于8MJ/m²且小于12MJ/m²、大于等于12MJ/ m²且小于16MJ/m²以及大于等于16MJ/m²时集 热系统得热量,MJ; X12304 分别为当地日太阳辐照量小于8MJ/m²、大于等 于8MJ/m²且小于12MJ/m²、大于等于12MJ/m 且小于16MJ/m²以及大于等于16MJ/m²的天 数。
5.6.4太阳能光伏系统检测参数为光伏系统年发电量E.。 5.6.5太阳能光伏系统检测前应进行核查。对已进行过可再生能 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可采信测评报告中系统年发电量数 据。对未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或测评报告中 未提供系统年发电量数据的项目 应进行现场系统年发电量的检
5.6.6太阳能光伏系统年发电量E.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系统 光电转换效率M应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CB/T 50801短期测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Md: E,= 3.6
中:E一一太阳能光伏系统年发电量,kWh; N一整个太阳能光伏系统中不同朝向和倾角采光平面 上的太阳能电池方阵个数,当所有电池板朝向一致 时取1; B一一整个太阳能光伏系统中第i朝向和倾角电池板面 积,m; H一整个太阳能光伏系统中第朝向电池板采光平面 上全年单位面积的总太阳辐照量,MJ/m²,可根据当 地典型气象资料进行统计得出
5.6.7地源热泵系统检测参数为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 数。 5.6.8地源热泵系统检测前应进行核查。对已进行过可再生能源 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可采信测评报告中的数据。对未进行可 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或测评报告中未提供系统制冷 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数据的项目,应进行系统制冷能效比和制热 性能系数检测。 0 法aA
5.6.7地源热泵系统检测参数为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 数。 5.6.8地源热泵系统检测前应进行核查。对已进行过可再生能源 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可采信测评报告中的数据。对未进行可
5.6.7地源热泵系统检测参数为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 数。
5.6.9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应按《可再生
5.6.10水源热泵系统按热源形式分为地下水源、地表水源、污水 源,地源热泵系统检测参数为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 5.6.11水源热泵系统检测前应进行核查,对已进行过可再生能 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可采信测评报告中的数据。对未进行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的项目或测评报告中未提供系统制 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数据的项自,应进行系统制冷能效比和制 热性能系数检测
5.6.12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应按《可再生能源建筑
5.6.12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应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 用工程评价标准》CB/T50801短期测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5.6.13空气源热泵系统检测参数为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 系数。 5.6.14空气源热泵系统制冷能效比、制热性能系数参照《可再生 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50801短期测试的有关规定进 行检测
5.7建筑年采暖空调能耗
建筑年采暖、空调能耗
5.7.1建筑年采暖空调能耗包括采暖空调系统耗电量、其他类型的 耗能量(燃气、蒸汽、煤、油等),及区域集中冷热源供热、供冷量。 5.7.2当1栋建筑物的空调系统采用不同的能源时,宜通过换算 将能耗计量单位统一为标准煤、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换算系数 应以当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为准
应面积年采暖空调能耗两个指标分别进行统计, 5.7.4对于采暖空调系统设备无分项计量的建筑,建筑物年采暖 空调能耗可根据建筑物全年的运行记录,采暖空调设备的实际运 行参数和建筑的实际使用情况等统计分析得到。统计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对于冷水机组、水泵、空调机组、冷却塔、新风机组和通风 机以及电锅炉,运行记录中记录了实际运行功率和运行电流,运行 数据经校核后,对全年运行时间进行积分统计得到设备的年运行 能耗; 2当运行记录中无相关电功率和电流数据时,应现场测试 个完整运行周期的电功率和电流数据,并从运行记录中得到设备 的实际运行时间,再进行全年积分得到设备的年运行能耗。 5.7.5对于采暖空调设备设置分项计量的建筑,建筑物年采暖空 讲绘然汁组到滋
5.7.5对于采暖空调设备设置分项计量的建筑,建筑物年采暖空
5.7.6单位建筑面积年采暖空调能耗应按下列
5.7.7公共建筑年总能耗包括暖通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办公系 统动力设备和生活热水等所有耗能系统的耗能总量。耗能的种类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9年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4月)5.7.7公共建筑年总能耗包括暖通空调系统、照明系统、
5.7.7公共建筑年总能耗包括暖通空调系统、照明系
统、动力设备和生活热水等所有耗能系统的耗能总量。耗能的种类
包括电能、燃气、燃油、蒸汽等各种能源形式 5.7.8对于不同类型能源形式,应统一单位折算为标准煤当量 值,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5.7.9公共建筑年总能耗宜进行分类统计,对不同用能系统宜计 算其占总能耗的白分数 5.7.10公共建筑年总耗电能耗可通过大楼总的计量电表或分项 计量电表数据统计得到 5.7.11公共建筑年总耗燃气能耗可通过大楼总的燃气计量表或 者分项计量表数据统计得到。 5.7.12公共建筑年总耗油能耗可通过计量表或者各月耗油账单 使用数据进行统计得到。 5.7.13对于采用集中式供冷供热系统的公共建筑,通过冷热源 总的热表和冷表计量数据计算得到。 5.7.14公共建筑年总能耗应按照单位建筑面积年总能耗指标进 行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Eu单位建筑面积年总能耗,tce/m²; E一各种能源形式一年的总能耗,tce; A一建筑面积,m² 5.7.15 公共建筑年总能耗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基本概况: 2 报告年份气候状况; 3 建筑功能及使用情况; 4 能源系统运行管理情况; 5 分类能耗统计数据及汇总数据
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检测
6.1.1绿色公共建筑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检测项自包括:非传统水 源进、出水水质、污水排放水质、建筑管道漏损量、生活给水系统入 占管表前供水压力等。 6.1.2对缺水地区或使用了非传统水源的工程DBJ∕T 15-182-2020 既有建筑混凝土结构改造设计规范,应进行水源进 出水水质检测
6.2非传统水源进、出水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