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质[2011]11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7月21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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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质[2011]11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7月21日).pdf简介:

"建质[2011]110号"文件,全称为《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的通知》,是由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1年7月21日发布的。这份文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升城市道路工程的设计工作,确保城市道路的建设质量、安全和可持续性。

该通知详细阐述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中应遵循的一系列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强调了设计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设计审批程序,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提出了对道路结构、路基、路面、排水、照明、交通设施、无障碍设施等方面的具体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3. 要求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城市交通流量、道路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因素,实现人车和谐、绿色可持续的城市道路建设。 4. 提倡采用先进的设计方法和信息技术,提高设计效率和精确度。

总的来说,这份文件是针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的一项重要指导性文件,对提升我国城市道路建设质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质[2011]11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7月21日).pdf部分内容预览:

2降雨量天的地区路拱设计横坡度宜取高值,可选1.5%~2%。 3严寒积雪地区、透水路面路拱设计横坡度宜采用低值,可选1.0%~1.5%。 ②非机动车道路拱宜采用直线单面坡,横坡根据路面面层类型选用。 ③人行道横坡度宜采用单面坡,横坡度为1%~2%,坡向路面。 ④路肩中路缘带部分的横坡度与路面相同,其余部分的横坡可加大1%,坡 ③超高段路拱设计坡度应按相关规定确定。

3. 1.5 平面交叉口设计

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或主干路与次干路相交,经交通量预测采用平面交叉不能满足要求,可以采用一 立交型式

2次干路与次十路相交,采用环形交叉口应充分论证。 2平面交叉口设计的一般规定。 1)平面交叉口的位置宜选择在两条相交道路的直线段上,交叉口功能区内不宜设置小半径曲线端 点,也不宜设置桥梁、隧道起、点;当无法避免时,应首先保证功能区范围内的交通功能和视距要 求

5)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妨碍驾驶人视线的障碍物应予清除,形成视距三角形的车道组合应以 最不利情况考虑。停车视距应采用路段设计速度进行计算。在停车让行的支路上,如上述交叉口视距不 能满足,应满足停车让行最小安全视距三角形。对于城市高架桥、立交下的地面道路交叉口,桥墩多位 于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应注意调整停车线和人行横道位置,满足停车视距的要求,以保证行人和车辆的 通行安全。 6)交叉口渠化设计。 ①交叉口进出口道车道数,应根据进口道通行能力同路段通行能力相匹配的原则增加,进出口道 应确保增加车道数所需的宽度。确定进出口道的宽度及车道数量应遵循下列原则: a新建交叉口进口道展宽段的宽度,应根据预测的各交通流向的流量所需的车道数来决定。 b改建交叉口进口道展宽段的宽度,应根据实测或预测的各交通流向的流量所需车道数来决定。 C治理性交叉口进口道展宽段的宽度,应根据实测的各交通流向的流量所需的车道数来决定。 d当高峰15min内每信号周期进入交义口左转车平均流量达2辆时,宜设左转专用车道;当每信号 周期左转车平均流量达10辆,或需要的左转专用车道长度达90m,宜设两条左转专用车道。左转交通 量特别大且进口道上游路段车道数为4条或4条以上时,可设3条左转专用车道。 e当高峰15min内每信号周期进人交叉口右转车平均流量达4辆时,宜设右转专用车道。 f新建及改建交叉口的出口道车道数,应与上游各进口道同一信号相位流人的最大进口车道数相远 配,并按出口道总宽展宽;治理性交叉口在条件受限制时,出口道车道数亦应尽量和上游进口道的直行 车道数相

·4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11年版)

注:1长度>750m的交织段看作分离的合流区和分

5快速路设计。 1)城市快速路有地面快速路、高架快速路、地下(路堑)快速路三种形式。从道路功能来看,快 速路一般包含有全封闭全立交的快速系统和沟通区域路网的地面道路系统两大部分,即“快速路+辅 路”模式。一般有“地面快速路+两侧辅路”、“高架快速路+地面辅路”、“地下(路堑)快速路+地 面辅路”等形式。 ①不同组合形式的快速路特点见表3.2.1-5。不论是地面快速路、高架快速路、地下(路堑)快 速路都可较好地实现城市快速路快速交通和集散交通的双重功能,但在对城市和环境的影响、占地和工 程造价上有着较大的差异

②地面快速路的形式工程费较小、环境融和度好,但对城市功能影响较天、占地大、征地拆迁难 度高,适合建在建筑密度较低、土地使用较为富余、相交道路间距较大的城市外围地区。如北京环线、 天津中环多采用地面快速路形式。 ③高架快速路交通功能最强,占用土地较少,造价相对较低,但在景观要求高、噪声敏感的区域 需慎重考虑。如果通过在景观和环保上采取一定措施后,仍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较好措施,在一定场 合下,高架快速路的整体流线造型和现代城市景观也能很好融和。高架快速路适合在城市用地受限、交 通压力大以及对城市本体噪声要求相对较低的地区采用。在日本、东南亚等亚洲城市新城区、上海、广 州等城市都有采用高架道路来解决交通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④地下(路堑)快速路交通功能受到一定影响,其建设和运营的费用较高,但占用土地较少,对 城市原有氛围的影响较小。往往在历史风貌保护区、居住区、高校园区或中心商业区等对城市环境要求 较高的区域,当面临较大交通压力而又没有绕行线路时,推荐采用这种道路行驶。 ③关于城市快速路形式的选择,可综合从沿线用地规划、路网规划、交通功能、环境景观、占地, 工程地质、总投资等多方面综合分析,比选论证。 2)总体布置。 ①立交布设思路: a快速路与快速路相交应设置枢纽互通式立交。 b快速路与主干路相交可设置一般互通式立交,也可采用分离式立交,辅路(地面道路)与相交道 路平面交叉,通过设置上下匝道(或出入口)实现快速路与其交通衔接。

其他W,、We、Wμ、W。、W.、Wr、Wm、Wm、W等符号意义详见本章的3.1.4。 2)高架快速路按道路用地和交通运行特征可分别选用整体式横断面(上下行在同一平面运行)或 分离式横断面(上下行在不同平面),分离式横断面又分为单层高架和双层高架两种形式。高架快速路 横断面布置详见本章中3.2.5的相关规定。 3)地下(路堑)快速路按道路用地和交通运行特征可分别选用整体式横断面(上下行在同一平面 运行)或分离式横断面(上下行在不同平面),而分离式横断面又分为单层地道和双层地道两种形式。 地下(路堑)快速路横断面布置详见本章中3.2.6的相关规定。 3车行道。 1)车行道可分为主路车行道与辅路车行道,并应符合下述规定: ①主路路段车行道按交通量可分为单向2车道、3车道、4车道。 ②快速路车行道宽度可按设计车速及设计车型划分,车行道宽度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2.2一条机动车车道

2)当出人口端部间距不能满足本章甲 根据出入口间距、交通量分析确定集散车道的规模、与主路车行道之间是否设物体分隔。集散车道宽度 可与直行方向干路的车道宽度相同或采用3.5m。 3)变速车道(加、减速车道)的设计应符合下述规定: ①快速路出人口均应设置变速车道。 ②变速车道宜设一一条车道,宽度应与直行方向主路车道宽度相同。 4)在单向2车道的高架快速路上,应设2.5m宽连续或不连续紧急停车带;不连续紧急停车带应 每隔500m左右设一处。 5)辅路的设置应符合下述规定: ①辅路在地面快速路中应设于主路两侧或单侧,在高架快速路中应设于高架快速路下的地面层, 在地下(路堑)快速路中应设于地道上的地面层。位于城区的快速路辅路宜连续设置,位于郊区的快 速路辅路,可根据需要连续设置或间断设置。 ②设于主路两侧的辅路应采用单向交通苏J08-2006 室外工程,设于主路单侧的辅路可采用双向交通,但应做好交通组 织设计。 ③高架快速路、地下(路堑)快速路与地面辅路应通过上、下匝道联系;地面快速路与地面辅路 可通过出人口联系。 ④在地面快速路辅路的横断面布置中,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应采用物体分隔或划线分隔。单向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用物体分隔时,机动车道宽度应≥7.5m;单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用划线分隔时,辅 路的宽度应≥8.5m;当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量均较大时,辅路宽度可采用(12~13)m。 4快速路的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必须设置中间带分隔,中间带应由中央分隔带及两侧路缘带组 成。中间带应符合下述规定: 1)中间带宜为3.0m,即中央分隔带为2.0m,两侧路缘带各为0.5m。 2)当城区快速路用地条件受限制时,中间带可适当缩窄;当对向车流必须采用钢筋混凝土分隔墩 或中央分隔护栏分隔时,两侧应各设0.5m宽路缘带。 3)中央分隔带两侧要埋设路缘石,外露高度≥0.18m。地面快速路的两侧带应为主路与辅路的分

·46《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11年版)

界线,由分隔带与左、右路缘带组成。分隔带宽度应≥1.5m,可根据用地条件增加宽度以作为绿化隔 离设施;临主路侧路缘带应为0.5m,临辅路侧路缘带应根据辅路设计车速选用0.25m或0.5m。位于市 区人流密集处的两侧带,应在其辅路侧设隔离栅。 5路肩及路面横坡。 1)郊区型地面快速路断面宜在机动车道外侧设硬路肩与土路肩,硬路肩宽度应≥2.50m,土路肩 宽度应≥0.75m。 2)快速路主、辅路路面横坡宜采用单面直线坡,路面横坡度根据地形条件及路面面层可选用 1.5%~2%,两侧人行道可为1%~2%的单面直线坡度。 3)郊区型断面两侧硬、土路肩横坡度可比路面大1%,但位于路缘带部分的硬路肩横坡度应与路 面相同。 6地平式断面在中央分隔带两侧以及辅路的人行道侧均应埋设立缘石(或平缘石),立缘石顶应 高出路面(150~200)mm;郊区型断面路边设硬路肩与土路肩时,应在路面与路肩之间埋设混凝土路 缘石;隧道线形弯曲或地形陡峻段立缘石可高出路面(250~400)mm,埋设深度应保证稳定。路缘石 材料可来用坚硬石材或抗压强度≥30MPa水泥混凝土;严寒、寒冷地区应采用抗盐、抗冻能力强的混凝 土路缘石。

1一般规定。 1)线形设计应符合下述要求: ①道路的平纵线形设计应根据规划确定的线位,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合理利用地形,其线形应 与地物、景观、环境等相协调,合理运用技术指标。 ②线形设计中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进行综合设计,要总体协调、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断 面合理。 ③线形设计应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舒适、视觉良好、心理反应正常。 ④线形设计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与城市环境协调,保护文物古迹,节约资源,必要地段应进行 环境评价后确定。 ③同一设计速度的快速路路段长度宜≥10km,不同设计速度路段技术指标应逐渐变化,变化处应 设置明显标志。 2)快速路线形应与桥隧构筑物协调,并应符合下述要求: ①快速路上的桥隧构筑物应与路段线形统一。 ②大型桥隧构筑物设置应与快速路线形协调。 ③大型桥隧构筑物设置在曲线地段时,应尽量采用不设超高的圆曲线;当条件受限制采用设超高 的圆曲线时,应满足线形设计标准。 ④快速路隧道宜为上、下分行的单向通道。 ③在立体交叉处选用各项技术指标时,应与路段设计相适应,必要时采用透视图检验。 3)平纵线形组合设计应符合下述要求: ①平曲线宜与竖曲线相对应。 2②平曲线半径应与竖曲线半径协调,竖曲线半径应天于平曲线半径的10倍。 ③平曲线长度宜大于竖曲线长度。 ④竖曲线顶部或底部不应设置小半径平曲线或作为反向曲线转向点。 5竖曲线与缓和曲线不宜重合。 ③在同一圆曲线内不宜同时出现凸形竖曲线及凹形竖曲线。 2平面设计。 1)道路平面线形应由直线、平曲线组成,平曲线可分为圆曲线和缓和曲线两种线形。直线的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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