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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774-2020 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T/CECS774-2020 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一份关于绿色智慧产业园区的评价标准和相关解释文件。这份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绿色智慧产业园区的建设和运营,强调可持续发展和智能化的理念。
该标准可能包括的内容可能有: 1. 绿色建筑与基础设施:评价园区内的建筑是否采用环保材料,是否符合能源效率标准,是否有绿色交通系统等。 2. 智能化管理:包括信息技术在园区管理中的应用,如智能监控、数据分析、节能减排等。 3. 环境保护:对园区的废物处理、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4. 社会经济效益:评价园区对当地经济的贡献,以及对社会和环境的综合影响。
"条文说明"部分则可能会详细解释各项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实施方法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等。
这份文件对于推动我国绿色智慧产业园区的健康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T/CECS774-2020 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评分并累计: 1具备对物理安防系统接口的调用,得1分。 2支持专用智能终端应用,提供移动办公服务,得1分。 4.3.19大数据平台,建立自有的或租用公共的云数据中心,得1 分。
慧产业园区应用可调用视频云接口并集成摄像机实时视频, 录像检索、录像回放、人脸识别、人脸检索布控、车辆检索布控 项以上功能,得1分,
4.3.21集成管理平台的评价总分值为5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
5具备分析管理平台模块,可支持定制化开发,得1分。
1具备建筑信息平台的运行引擎,得1分。 2: 具备建筑和智能化设备结合展示界面,得1分。 3 建筑结合设备自运维管理,得1分。 4.3.23统一认证平台的评价总分值为2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 并累计: 1支持在绿色智慧产业园区内的多个应用系统中的单点登 录和用户管理工程造价毕业设计格式范本,得1分。 2实现平台与各种主机,各应用系统的对接,得1分。 4.3.24技术中间件平台的评价总分值为4分,应按下列规则评 分并累计: 1数据服务具备数据开发和数据治理能力,支撑上层业务应 用,提供数据服务,得1分。 2业务服务具备积累业务资产的能力,实现应用与数据解 耦业务与平台解耦,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得1分
3集成服务具备跨云、跨网络、跨数据中心的数据集成能力, 为应用提供编程接口接入开放网关,支持消息的发布与订阅,多集 群部署,支持消息轨迹跟踪,得1分。 4提供一站式云化开发工具、运行环境、运维工具等功能,得 1分。 5园区技术中间件平台具备算法的仓库能力,包括 算法的生命周期管理和分发部署管理能力得1分。
5.1.1绿色智慧产业园区绿色生态控制项应包括绿色建筑、 质量、污染源管理、水环境管理4项
5.1.2绿色建筑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T50378的有关规定,制订绿色智慧产业园区、绿色建筑的管理规 划及发展目标,绿色智慧产业园区管理部门应明确专项规划,发展 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5.1.5水环境管理应根据水环境的建设情况,从用途出发对水环
境的安全性、环保性、定期抽检等角度,进行综合的考核和评价,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直饮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 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有关规定。 2非传统水源、采暖空调系统、景观水体等的水质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3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 规范》GB17051的有关规定。给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备应每年 至少清洗消毒1次,直饮水设备应每半年至少清洗1次,清洗后的 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有关规 定。 4园区排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对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涝 防治设计重现期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及当地规划的有关规定;园区范围内应无黑臭水体存在。 5旱喷等直接与人体接触的景观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并应每季度进 行消毒,且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6在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降雨情况下,除雨水滞蓄设施以 外,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和车行道应无内涝积水现象。
5.1.7节能,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 51161的有关规定,具备新型节能技术的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利 用、节能管理的办法、节能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功能。
5.1.7节能,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
5.1.9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舒适宜居控制项应包括人文空间、绿色 交通2项。 5.1.10人文空间,应规划建设便利超市、阅览室、健身房等人文 配套设施。
5.1.11 绿色交通,应具备道路规划设计、新能源车位、公共交通 功能。
5.2.1绿色智慧产业园区绿色生态一般项应包括绿色 质量、污染源管理、水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平台5项
质量、污染源管理、水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平台5项。 5.2.2绿色建筑的评价总分值为2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新建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的建筑面积占园区新建总面 积的比例,达到30%及以上,得1分。 2既有建筑改造项目,通过绿色建筑星级认证的面积占园区 既有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及以上,得1分。 5.2.3空气质量,具有室外大气空气质量监测与公示功能,得1 分。 5.2.4污染源管理,在分类收集和处理固体废物的过程中,采取 无二次污染的预防措施废物的排放及处置,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 的排放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得1分。 5.2.5水环境管理的评价总分值为5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 计: 1具备绿色智慧产业园区给水水质监管制度,每半年检测和
5.2.2绿色建筑的评价总分值为2分,应按下列规则评人
5.2.5水环境管理的评价总分值为5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
1具备绿色智慧产业园区给水水质监管制度,每半年 抽检各类用水的水质,得1分。
2通过公告栏公示绿色智慧产业园区内各类用水水质的检 测和抽检结果,得1分。 3结合观赏性,景观水体利用水生动植物维持水体自净,得 1分。 4具备绿色智慧产业园区排水水质监管制度,每半年检测和 抽检各类排水的水质,得1分。 5具备绿色智慧产业园区污、雨水排放在线监测功能,实时 监测绿色智慧产业园区污、雨水排放水量及水质,得1分。 5.2.6环境监测平台,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内,具有室内空气质量 监测系统,且具有PM10、PM2.5等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 及室内空气质量表观指数公示功能,环境监测平台存储介质容量 和数据库能保证记录连续一年以上的运行参数,得1分
5.2.7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节能环保一般项应包括节能、环保2
5.2.8节能的评价总分值为4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
1能源管理数据纳入城市能源管理平台,得1分。 2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采用高效灯具和光源的比例达到 30%及以上,得1分。 3给排水的水泵及相关设备等采用高效设备的比例达到 30%及以上,得1分。 4选择绿色智慧产业园区重要负荷及合适建筑,合理利用分 布式电源与储能,示范建设微电网,提高重要负荷用电可靠性。微 电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微电网监控系统技术 规范》GB/T36270的有关规定,得1分。 5.2.9环保,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达到5%及以 上,得1分
5.2.10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舒适宜居一般项应包括绿化、绿色
2.11具备降低绿色智慧产业园区大气污染的景观绿化措施 地率不低于 30%,得1 分。
5.2.12绿色交通的评价总分值为3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
1具备绿色智慧产业园区内步行、自行车、机动车等交通专 项规划,得1分。 2停车场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得1分。 3场地人行出入口,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联系公共交通 站点的专用接驳车,得1分
5.3.1绿色智慧产业园区绿色生态优选项应包括绿色建筑、空气 质量、污染源管理、水环境管理4项。 5.3.2绿色建筑的评价总分值为2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 计:
5.3.1绿色智慧产业园区绿色生态优选项应包括绿色建筑、空气
1新建绿色建筑二星级(或同等级国际标准)及以上绿色建 筑面积占园区新建总面积的比例达到40%或既有建筑改造项目 通过绿色建筑星级认证面积比例占园区既有建筑面积的20%及 以上,符合条件得1分。 2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得1分。 5.3.3空气质量的评价总分值为3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 计: 1室外大气中PM2.5年均浓度应低于35μg/m²,PMl年均 浓度应低于70μg/m,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中对空气质量的要求,得1分。 2具有空气污染指数(AQI)及气象灾害预警公示功能,得1 分。
2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得1
1室外大气中PM2.5年均浓度应低于35μg/m,PM。年均 度应低于70ug/m,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 95中对空气质量的要求,得1分。 2具有空气污染指数(AQI)及气象灾害预警公示功能,得
3每日公示园区空气污染指数,并推送相应人体健康保护措 施建议,得1分。
5.3.4污染源管理的评价总分值为2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
1对有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合理利用,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评价导则》GB/T32326的有关 规定,得1分。 2对危险废物或难降解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提供具备相 关资质部门的处理报告,得1分。 5.3.5水环境管理的评价总分值为3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 计: 1每月抽检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范围内各类用水水质,包括生 活饮用水、直饮水、生活热水、非传统水源等的水质,每季度至少1 次,得1分。 2每月公示各类用水水质的检测和抽检结果JTG∕T 2420-2021 公路工程信息应用统一标准,得1分。 3雨水花园、下凹绿地等有雨水周期性停留的基础设施,积 水时间不超过 24h.得1分
1对有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合理利用,符合现行国 标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评价导则》GB/T32326的有 规定,得1分。 2对危险废物或难降解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提供具备 送资质部门的处理报告,得1分。
5.3.5水环境管理的评价总分值为3分,应按下列规则评
5.3.6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节能环保优选项应包括节能、
5.3.7节能的评价总分值为7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具备碳排放计算与分析清单,具备分阶段的减排目标和实 施方案,得1分。 2单位GDP碳排放量、人均碳排放量和单位面积碳排放量 等指标达到所在地减碳目标,得1分。 3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占绿色智慧产业园区一次能源消耗 总量比例,达到7.5%及以上,得1分。 4具备利用预热、废热,组成能源阶梯利用功能,得1分。 5采用以供冷、供热为主的天然气热电冷联供系统时,系统
的一次能源效率不低于150%《旋转变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0241-2007》,得1分。 6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到8%及以上,得1分。 7设置微电网监控系统,具备对微电网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 视和控制,得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