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727-2020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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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727-2020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T/CECS727-2020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发布的一项关于绿色超高层建筑设计与评价的标准。这个标准旨在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特别是对于那些高度超过一般建筑的超高层建筑,提出了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的一系列准则和要求。

该标准可能包括的内容可能有:绿色建筑设计原则,如节能、节水、利用可再生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等;绿色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绿色运营管理,如能源管理、废物管理、室内环境质量等;以及相关的条文说明,对各项标准进行详细的解读和指导。

这份文件对于建筑行业的设计师、工程师、开发商、施工方以及政策制定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可以帮助他们了解如何在超高层建筑设计中融入绿色理念,实现建筑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T/CECS727-2020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6.2.15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12分,应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绿化灌溉、车库及道路冲洗、洗车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 的比例不低于50%,得4分;不低于70%,得6分; 26层以下公共卫生间应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冲厕用水量 的比例不低于50%,得4分;不低于70%,得6分。

5分。 6.2.17结合建筑所在地的地质条件、建筑功能,从抗震、抗风 等方面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及结构构件进行节材优化,评价总 分值为5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对地基基础及地下室进行节材优化,得2分; 2对结构体系进行节材优化,得2分; 3对地上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进行节材优化,得1分。 6.2.18采取减轻楼屋面面层、围护墙和隔(断)墙的重量等措 施减轻建筑自重,评价分值为5分。 6.2.19建筑装修选用的工业化内装部品占同类部品用量比例的 50%以上,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部品种类进行评分,达到1 种,得3分;达到3种,得4分;达到3种以上,得5分。 6.2.20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 按下列规则评分: 1钢结构部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达到 70%,得4分;达到80%,得6分; 2)螺栓连接和栓焊混合连接等现场非全焊接节点占现场

全部连接、拼接节点的数量比例达到50%,得4分。 2混凝土结构部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1)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达到总量的85%,得 7分;达到总量的90%,得10分。 2)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50混凝土 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达到50%, 得7分;达到80%,得10分。 3混合结构的评分规则,并按本条第1、2款分别进行评 分,最终得分取二者的平均值。 6.2.21选用可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废建材,评价总分 值为10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用量比例CECS402-2015标准下载,达到15%,得 3分;达到20%及以上,得5分; 2选用一种利废建材,且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不低于 50%,得3分;选用二种及以上利废建材,每一种占同类建材的 用量比例不低于30%,得5分。

6.2.22采用绿色建材,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按下孕

1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30%,得5分。 2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50%,得10分

7.2.1场地与公共交通站点联系便捷,评价总分值为8分,应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m, 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3分; 2场地出人口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设有不少于2条线路

的公共交通站点,得3分; 3有便捷的立体交通方式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2分。 7.2.2建筑室内公共区域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6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的阳角均为圆角,得 3分; 2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设有安全抓杆或扶手, 得3分。

的公共交通站点,得3分;

的公共交通站点,得3分

的公共父通站点,得3分; 3有便捷的立体交通方式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2分。 7.2.2建筑室内公共区域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6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的阳角均为圆角,得 3分; 2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设有安全抓杆或扶手, 得3分。 7.2.3合理设置停车设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应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得2分; 2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数占总车位数的比例不低于 10%,得1分;不低于15%,得3分。 7.2.4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5分,满足下列要 求中的3项,得3分;满足4项,得5分: 1建筑内至少兼容3种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功能; 2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活动空间; 3场地不封闭或场地内步行公共通道向社会开放; 4场地内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7.2.5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评价总分值为6分,应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内设置宽度不小于1.25m的专用健身慢行道,健身 慢行道长度不少于用地红线周长的1/4且不小于100m,得2分; 2室内健身空间的面积不少于地上建筑面积的0.3%或不 少于300m²,得2分; 3设置便于健身步行的楼梯间,得2分

7.2.3合理设置停车设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应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得2分; 2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数占总车位数的比例不低于 10%,得1分;不低于15%,得3分。 7.2.4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5分,满足下列要 求中的3项,得3分;满足4项,得5分: 1建筑内至少兼容3种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功能; 2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活动空间; 3场地不封闭或场地内步行公共通道向社会开放; 4场地内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7.2.3合理设置停车设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应按下列规则

1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得2分; 2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数占总车位数的比例不低于 10%,得1分;不低于15%,得3分。

充分保护或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筑及景观,

7.2.6充分保护或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

2.7规划场地地表和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 控制,评价总分值为6分。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 3分;达到 70%,得 6 分

7.2.8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

7.2.9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评价总分值为6分,应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室外吸烟区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的下风向,与 所有建筑出人口、新风进气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不少于8m,

7.2.11场地内的环境噪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的有关规定,评价总分值为6分,应按下列规则 评分: 1环境噪声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中对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4分。 2环境噪声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中对应的高一等级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6分。 7.2.12建筑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6分,应按 表7.2.12的规则评分。

表7.2.12建筑光污染控制评分规

7.2.13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

2夜景照明在建筑立面和标识面产生的平均亮度不大于规 定值,得3分。 7.2.14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评价总分值 为6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在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1)不增加周边建筑的无风区、周边户外休息区的涡旋区 以及因风速引起的安全问题,得2分; 2)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 2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 高1.5m处风速小于5m/s,户外休息区风速小于2m/s,室外风 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 7.2.15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6分,应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 等室外活动场地设有乔木、花架等遮阴措施的面积比例,达到 10%,得2分;达到20%,得3分; 2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机动车道,路面太阳辐射反 射系数不小于0.4或设有遮阴面积较大的行道树的路段长度超过 70%,得3分。

8.2.1设置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分类、分项、分级实时连 续监测、数据分析和管理、运行监控等功能,数据采集间隔不应 大于15min,监测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1年,评价分值为8分。 8.2.2设置用水远传计量系统,评价总分值为8分,应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续监测、数据分析和管理、运行监控等功能,数据采集间隔不应

度的实时监测,数据采集间隔不应大于30min,监测数据 少于1年,评价分值为7分。

动调节控制面积比例不低于60%,评价总分值10分,应 8. 2. 6的规则评分。

表8.2.6照明自动调节控制评分规则

8.2.7设置合理的智能化服务系统,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按

2.7设置合理的智能化服务系统,评价总分值为10分YB/T 4624-2017标准下载,应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具有电梯智能客流管理、智能照明控制、安全疏散引

环境监测显示、建筑设备控制、工作生活服务等至少4种类型的 服务功能,得4分; 2具有远程控制的功能,得3分; 3具有接人智慧城市(城区、社区)的功能,得3分。 8.2.8具备智能化的标识引导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并正常运 行,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室内公共区域具备智能化的标识引导系统,并正常运行, 得5分; 2停车场(库)具备智能引导和信息管理系统,并正常运 行,得5分。

8.2.9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能源资源、 提高经济效益挂钩,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评价总分值为5分,应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考核体系中包含节能和节水绩效考 核激励机制,得2分; 2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得1分; 3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 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要求,得2分。 8.2.10建立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机制,编制绿色设施使用手 册,形成良好的绿色氛围,并定期开展使用者满意度调查,评价 总分值为6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绿色建筑技术宣传、绿色生活引 导,灾害应急演练等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并有活动记录, 得2分; 2具有绿色生活展示、体验或交流分享平台,并向使用者 提供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得1分; 3每年开展1次针对建筑绿色性能的使用者满意度调查,

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实施、公示,得3分。

8.2.1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 计标准》GB50555中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4分, 应按下列规则评分: 1平均日用水量大于节水用水定额的平均值、不大于上限 值,得2分。 2平均日用水量大于节水用水定额下限值、不大于平均值 得3分。

8.2.12定期对建筑运营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并运行优化GB∕T 8071-2001 温石棉,评价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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