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ZB 1795-2020 电力电容器塔检修用桅柱式升降工作平台.pdf

T/ZZB 1795-2020 电力电容器塔检修用桅柱式升降工作平台.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8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50003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ZZB 1795-2020 电力电容器塔检修用桅柱式升降工作平台.pdf简介:

,由于我是一个的,我无法直接浏览或解析PDF文件,包括"电力电容器塔检修用桅柱式升降工作平台.T/ZZB 1795-2020"。但我可以告诉你,T/ZZB 1795-2020 是一个标准,它很可能是一份关于电力电容器塔检修中使用的桅柱式升降工作平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这份标准可能包含了平台的设计、制造、使用、检验和维护的相关要求,以确保工作人员在高处进行检修时的安全和效率。如果你需要了解具体内容,建议你查阅该标准的全文或者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

T/ZZB 1795-2020 电力电容器塔检修用桅柱式升降工作平台.pdf部分内容预览:

辅助起重装置auxiliaryliftingdevice 安装在工作平台上,用于吊装电容器的装置。 注:辅助起重装置由电动葫芦、吊臂、立柱与底座、立柱平移和转动机构等组成。

T/ZZB 17952020

8套单体别墅建筑图吊臂suspensionarm 悬挂吊装电容器吊钩的杆

升降工作平台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T/ZZB17952020

3.1钣金件制作、稳柱加工等应采用数控加工设备进行 3.2采用先进合理的生产工艺 配置专用的工装模具以保证批量生产产品质量稳定。

4.1每一台出厂的产品,生产企业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要求遂项进行 4.2生产企业应配齐出厂检验项目所需检测设备和仪器,包括经纬仪、测高仪等。

5.4.1每一台出厂的产品,生产企业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要求逐项进行。

T/ZZB 17952020

应符合IB/T12216—2015中5.1的要求。

6.4底盘、行走机构和稳定器

底盘、行走机构和稳定器应符合JB/T12216—2015中5.4的要求

伸展机构应符合.JB/T12216—2015中5.5的

6.6.1工作平台与护栏应符合JB/T12216一2015中5.6的要求。 6.6.2工作平台上)应醒目地标明升降工作平台的额定载荷、辅助起重装置的额定起重 载人数。

6.7.1起吊钢丝绳的有效长度应不大于伸展机构完全缩合时吊钩中心至地面之间最小距离的1.2倍。 6.7.2 在升降工作平台定位的情况下辅助起重装置能水平移动、旋转,定位准确。 6.7.3 辅助起重装置的过载能力应不低于1.25倍额定起重量。 6.7.4 辅助起重装置应设置上、下限位装置。 5.7.5 所采用的钢丝绳应符合GB/T5972一2016的要求。 6.7.6 6.7.7 应设置辅助起重载荷限载装置,防止超载使用。 6.7.8制动器应安全、可靠。

6.8.1液压系统应符合JB/T12216一2015申5.7的要求。 5.8.2液压系统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压力的1.1倍,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不大于油 泵的额定工作压力的80%。

6.9控制系统和电气设备

控制系统和电气设备应符合JB/T12216一2015中5.8的要求,且应: a)辅助起重装置的操纵装置设置在辅助起重装置的附近; b)辅助起重装置的操纵装置上设有紧急停止装置; c)升降和吊装的操纵装置应设置在操作者能够清楚地看到作业过程全貌的地方:

T/ZZB 17952020

d)设置双重紧急下降的装置,并有明显的标记,在主动力失效时,应能: 1)处于高空的作业人员可以操作设置在工作平台上的应急下降装置返回地面; 2)地面人员可以操作设置在底盘上的应急下降装置使高空作业人员返回到地面

升降工作平台在升降过程中的自然偏摆量不大于最大起升高度的0.4%。

平台在升降过程中的自然偏摆量不大于最大起升

.11.1机构必须具有使工作平台在空申可靠停留的性能。工作平台承受额定载在开降行程范围内任 一高度停留时,工作平台在30min内的下沉量不大于5mm。 .11.2当需要维保人员进入伸展机构内实施维保作业时,伸展机构配有防意外下降的措施(如辅助支 掌装置、锁定装置、插销等)

噪声应符合以下要求: a)内燃机驱动的工作平台耳边噪声不大于82dB(A),环境噪声不大于80dB(A) b)电力驱动的工作平台耳边噪声不大于78dB(A),环境噪声不大于76dB(A)。

应按JB/T12216一2015中5.10的要求设置安全保护装置,且应: a)整机设置防倾翻监控装置,在底盘达到设计允许的最大倾斜时,防倾翻监控装置自动限制所有 增大危险的操作(如工作平台上升、水平伸出等),当且仅当解除危险后方可再操作。 b 辅助起重装置设置限载器,在起吊载荷达到90%~100%额定起重量时,限载器发出声/光报警; 在达到100%~105%额定起重量时,限载器自动限制起吊动作。

可靠性应符合JB/T12216—2015中5.12的规定

按TB/T12216一2015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

按IB/T122162015中第6章的规

安IB/T12216—2015中第6章的规定

7.4底盘行走机构和稳定器

按JB/T12216一2015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

T/ZZB 17952020

按IB/T12216—2015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

按IB/T12216—2015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

7. 7. 1 工作性能

7.7.1.1伸展机构下降到最低位置,用卷尺分别测量工作平台面至地面之间的距离。然后将升降工作平 台升起1.5m左右,再测量钢丝绳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与下降到极限位置之间的距离,计算钢丝绳有效 长度应符合6.7.1的要求。 7.7.1.2通过功能试验验证:辅助起重装置起吊电容器后,在不移动整机的情况下应能水平移动的功

7.7.1.3通过目测和功能试验验证:辅助起重装置限位装置应符合6.7.3的要求。 7.7.1.4目测:起吊装置钢丝绳滑轮的防钢丝绳脱槽装置应符合6.7.4的要求。 7.7.1.5通过目测和功能试验验证辅助起重载荷限载装置,应符合6.7.6的要求。

7.7.1.3通过目测和功能试验验证:辅助起重装置限位装置应符合6.7.3的要求。 7.7.1.4目测:起吊装置钢丝绳滑轮的防钢丝绳脱槽装置应符合6.7.4的要求。 7.7.1.5通过目测和功能试验验证辅助起重载荷限载装置,应符合6.7.6的要求。

7.7.2.1工作平台空载,高度处于最低位置,辅助起重装置处于工作状态,电动起重机的钢丝绳吊钩 承载1.25倍额定起重载荷从地面吊装至工作平台上,再从工作平台上卸下到地面,在吊装和卸下过程 中各进行10次以上辅助起重装置的移动和吊臂转动,观察有无永久性变形和裂纹。 7.7.2.2工作平台承受额定载荷,升至最大高度后停留在高处,此时辅助起重装置起吊工作平台上的 .25倍额定起重载荷,水平移动至两个极限位置,并分别在1800范围内旋转吊臂10次后,观察有无 永久变形或裂纹。

按JB/T12216—2015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

安JB/T12216—2015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

7.9控制系统和电气设备

按JB/T12216一2015申第6章的规定进行,涉及辅助起重装置的开降工作平台的工作性 6.10的要求。

按TB/T12216—2015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

目测/功能试验验证:涉及辅助起重装置安全保折

按TB/T12216一2015中第6章6.2的规定进行

T/ZZB 17952020

每台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GB 50724-2011 大宗气体纯化及输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经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 检验项目见表2。

8.2.1型式检验为本标准中所列全部技术要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时; b) 产品停产超过三年,恢复生产时; C)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 8.2.2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一台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项目见表2。 8.3判定规则 8.3.1对于表2中型式检验第2、3、4、5、7、8、9、10、11、12、14项中有一项不合 不合格;如前述各项均合格,其他有一项不合格,则允许对该项重新抽验,仍不合格时则判 8.3.2对于表2中出厂检验第2、5、7、8、11、12、14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 各项均合格,其他有一项不合格,则允许对该项重新抽验,仍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

8.2.1型式检验为本标准中所列全部技术要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时; b 产品停产超过三年,恢复生产时: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d 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 8.2.2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一台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项目见表2。

3.3.1对于表2中型式检验第2、3、4、5、7、8、9、10、11、12、14项中有一项不合格 不合格;如前述各项均合格,其他有一项不合格,则允许对该项重新抽验,仍不合格时则判 3.3.2对于表2中出厂检验第2、5、7、8、11、12、14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 各项均合格,其他有一项不合格,则允许对该项重新抽验,仍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

T/ZZB 17952020

【6层】3100平米左右一字型框架办公楼毕业设计(含建筑结构图、计算书)9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去、使用说明、包装、运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