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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2016年.pdf简介: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2016年.pdf" 是一份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性文件,它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或者相关城市规划部门发布,旨在指导和规范天津市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发展理念,其核心理念是通过优化城市水循环,增强城市的水资源管理能力,减少城市洪涝风险,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这份导则可能详细介绍了海绵城市的建设原则、设计方法、工程措施、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包括如何通过雨水收集、储存、净化和再利用等技术手段,使城市在下雨时能像海绵一样“吸水”,在干旱时能“释水”供给城市用水。它旨在为天津的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工程施工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推动天津的绿色、生态、韧性城市建设。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2016年.pdf部分内容预览:
式中:Vp一建设场地外排雨水总量(m)。 4.4.12用于削减雨水管道高峰流量的调蓄池,其有效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V一调蓄池有效容积(m): —脱过系数,取值为调蓄池下游排水管道设计流量和上游排水管道设 计流量之比; Q调蓄池上游设计流量(m/min); b、n暴雨强度公式参数; t一降雨历时(min)。 4.4.13调节池出水管设计流量应按场地开发前雨水排放流量计算,其中综合径流 系数宜取02,排空时间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t"一排空时间(h),当降雨过后才外排时,出水管设计流量宜按6h~12h 排空调蓄池计算。 Qx一下游排水管道或设施的受纳能力(m/s):
4.4.14城市规划和各类工程项目建设中应采取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在合流制地区 建设调蓄池、对雨水进行处理、加强管道养护等措施控制径流污染。年径流污染 控制率以悬浮物(SS)的控制率计算SH/T 3529-2017标准下载,新建、改建区域(项目)年径流污染控制 率宜大于40%
4.4.15各类低影响开发设施对于径流污染物的控制率应以实测数据为准,缺乏资 科时可按照表4.4.15取值
表4.4.15低影响开发设施径流污染控制率
注:SS去除率数据转引自《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4.4.16用于合流制排水系统的径流污染控制时,雨水调蓄池的有效容积,可 下式计算:
4.4.16用于合流制排水系统的径流污染控制时,雨水调蓄池的有效容积,可按照 下式计算:
V=3600t(nanp)OaB
式中:H一调蓄深度(mm),按照降雨量计,宜不小于8mm; Yz 综合径流系数,参照公式4.2.6计算:
β—安全系数,可取1.11.5。 4.4.18用于合流制地区面源污染控制时,雨水调蓄池的有效容积也可按照公式 (4.4.17)计算,电台道地区、上海道地区及五大道地区H宜不小于12mm,其 它地区H宜不小于10mm。
4.5.1建筑与小区应将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作为主要控 制目标,兼顾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 4.5.2建筑与小区的景观水体、绿地和低洼地应具有雨水储存和调蓄功能,景观 水体宜建成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生态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水体。 4.5.3绿色屋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的有 关要求,应采用耐根穿刺防水材料。 4.5.4建筑与小区内以及外排雨水设施的重现期标准不得降低,外排雨水峰值流 量不应大于市政管网的接纳能力
4.5.5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系统设计应根据降雨量、地质资料、总平
竖向设计、市政条件等经分析计算后提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依据、设计参数。 2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3雨水控制与利用方案(对于改建建筑与小区,应包括现状调查)。 4设施规模和布局。 5竖向控制、外排雨水总量测算。 6投资估算和预期效益。 7风险评估。 4.5.6应统筹协调场地内建筑、道路、广场、绿地、水系等的布局和竖向,合 规划地表径流,使径流雨水有组织自流汇入周边绿地系统和水系,并与城市雨 管渠系统相衔接。 4.5.7建筑与小区规划设计中应充分利用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
4.5.6应统筹协调场地内建筑、道路、广场、绿地、水系等的布局和竖向,合理 规划地表径流,使径流雨水有组织自流汇入周边绿地系统和水系,并与城市雨水 管渠系统相衔接。
高,保护并合理利用场地内原有的湿地、坑塘、沟渠等绿色生态设施,并应满足 以下要求: 1新建工程硬化面积达10000平方来及以上的项目,宜配建雨水调蓄设施 或者采取其他雨水控制与利用措施,雨水调蓄设施配建标准可为:每千平方来硬 化面积配建调蓄容积不小于30立方来的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设施可包括具 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下凹式绿地、湿塘、调节塘、调蓄池、蓄水池等。 2绿地中应至少有50%为用于滞留雨水的下凹式绿地,下凹深度宜为 (10~20)cm。 3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广场、停车场等宜采用透水铺装,新建项目硬化地 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不应小于40%:改建项目可渗透地面面积比应比改建前增 10%以上,下凹式绿地面积比应比改建前增加10%以上。 4.5.8改造建筑与小区经过鉴定与评估确定安全时,可采用绿色屋顶,绿色屋顶 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和《种植屋面工程技 术规程》JGJ155的规定。 4.5.9屋面雨水宜采取雨落管断接或设置集水并等方式断接并引入周边绿地内小 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或通过植草沟、雨水管渠将雨水引入场地内的集中 调蓄设施,也可通过雨落管接入雨水收集罐。 4.5.10地面雨水宜综合采用生态排水和雨水管渠,雨水首先汇入道路绿化带及周 绿地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并通过设施内的溢流排放系统与其它低影响开发设 施或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 1.5.11建筑与小区同时设有雨水利用与再生水利用系统时,应统筹考虑系统设 计
4.5.12屋面应采用对雨水无污染或污染较小的材料,不置采用沥青或沥青油毡。 4.5.13建设用地内平面及竖向设计应考虑地面雨水收集要求,硬化地面雨水应有 组织排向收集设施。 4.5.14硬化地面雨水收集应采用具有拦污截污功能的雨水口或雨水沟,且污物应 便于清理。 4.5.15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应尽量选择 较轻的屋面、广场、人行道等汇流面,
4.5.16初期雨水的奔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应对初期径流雨水进行弃流,屋面弃流厚度可取 mm~3mm,小区路面弃流厚度可取2mm~5mm。 2屋面雨水收集系统的弃流装置宜设于室外,当设在室内时,应为密闭形式, 当雨水蓄水池设在室外时,弃流池不应设在室内。 3弃流雨水可排入污水管道,应采取防正污水倒流进入雨水管道的措施:条 牛允许时,也可就近排入绿地。 4应对接纳弃流雨水的污水管道输水能力进行校核,输水能力不足时,宜设 置弃流雨水调蓄设施,经调蓄后,弃流雨水和原污水的水量不应超过污水管道输 送能力。
1弃流雨水宜通过重力自流排除。
1奔流雨水宜通过重力自流排除。 2当弃流雨水采用水泵排水时,池内应设置将弃流雨水与后期雨水隔离开的 分隔装置。 3进水口应设置格栅,格栅的设置应便于清理污物。 4弃流池底部应具有不小于0.10的底坡,并坡向集水坑。 5排除初期径流水泵的阀门应设置在弃流池外。 6采用水泵排水的弃流池内应设置搅拌冲洗系统。 7弃流池应设有监测水位的措施。 4.5.18雨水进入调蓄池之前应设置拦污和除砂装置。
4.5.19雨水进入景观水体之前宜设
4.5.20建筑与小区雨水入渗、滞留可根据地形、土壤地质条件、土壤含盐量等条 件采用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等浅层入渗方式,在条件 适宜时可采用渗井(池)、渗管(渠)等深层入渗方式。绿地内表层土壤入渗能 力不足时,可增设人工渗透设施。 4.5.21雨水入渗场所应有详细的地质勘查资料,地质勘查资料应包括区域滞水层
分布、土壤种类和相应的渗透系数、地下水动态等。 4.5.22雨水入渗系统的土壤渗透系数宜为10m/s~10m/s,且渗透面距地下水位 的高差应大于1.0m。 4.5.23雨水入渗场地不应引起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下列场地不得采用雨水入 渗系统: 1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地。 2盐渍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地。 3可能造成陡坡珊塌、滑坡灾害的场地。 4.5.24埋地设置的雨水入渗设施宜设在绿地、停车场、非机动车路面、广场下面 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不得对周围建筑物、管道及其他设施产生不利影响。 2距建筑物基础边缘不应小于5.0m。 3雨水入渗设施底部和侧壁应包覆透水性土工布,土工布单位面积质量宜为 (200~300)g/m,其透水性能应大于所包覆渗透设施的最大渗水要求,并应满 足保土、透水和防堵的要求:土工布外侧应有不少于30cm碎石。 4雨水入渗设施宜设置弃流和溢流设施。 5当入渗设施兼做调蓄设施时,其容积应满足入渗时间不大于24h的要求。 4.5.25对于主壤全盐量高于0.3%的场地,应在保证植物生长安全与土壤排盐措 施有效的基础上,通过微地形处理、盲沟十暗管组合排盐、湿塘或者调节塘等方 式滞蓄雨水。 4.5.26地下建筑顶面与覆土之间设有疏水片材或蔬水管时,地下建筑顶面覆可 乍渗透层。当覆土层厚度超过1.0m时,可设为下凹式绿地或在覆土内埋设入渗 设施。入渗面至渗排设施间的土壤厚度不应小于300mm。 4.5.27当采用高位花坛、生态树池、生物滞留带等生物滞留设施时,底部宜采用 非硬质铺装。距离建筑或者路基较近时,可采用防水土工膜防渗。
5.28下凹式绿地收纳客地雨水时GB 8529-1987 电动内装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应符合
1周边雨水宜分散进入下回绿地,当集中进人时应在入口处设置缓冲措施。 2下凹式绿地植物应选用耐的品种 3径流污染较为严重的小区,在径流雨水进入绿地前将部分污染物进行截流
净化。 4.5.29透水铺装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时,顶板覆土厚度不应小于600mm 设置排水系统
4.5.30植草沟与注地入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化在满足地面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宜设置浅沟或注地。 2积水深度不应超过300mm,转输型植草沟、渗透型植草沟积水时间不应 超过24h。 3进水区的进水宜沿沟长多点分散布置,宜采用明沟布水。
1屋面径流雨水可由雨落管接入生物滞留设施,道路径流雨水可通过路缘石 豁口进入,路缘石豁口尺寸和数量应根据道路纵坡等计算确定。 2对于污染严重的汇水区应选用植草沟、植被缓冲带或沉淀池等对径流雨水 进行预处理,去除大颗粒的污染物并减缓流速;应采取弃流、排盐等措施防止融 古剂或石油类等高浓度污染物侵害植物。 4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结构层外侧及底部应设置透水土工布,防止周围原王 侵入,如经评估认为下渗会对周围建(构)筑物造成塌陷风险,或拟将底部出水 进行集蓄回用时可在底部和周边设置防渗膜。
GB∕T 9966.8-2008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第8部分:用均匀静态压差检测石材挂装系统结构强度试验方法4.5.32入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壁应外敷砾石层,并底渗透面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应小于1.5m。硅砂砌 块井壁外可不敷砾石。 2底部及周边的土壤渗透系数应大于5×10m/s 3入渗井砾石层外应采用透水土工布或性能相同的材料包覆。
4.5.33渗透管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