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164-2004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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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164-2004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技术规程.pdf简介:

"CECS164-2004 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技术规程.pdf" 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hina Engineering Standards Association,CECS)发布的一份技术规程。这份规程主要针对的是埋地聚乙烯(PE)排水管道的设计、施工、检验和维护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聚乙烯排水管道因其耐化学腐蚀、耐老化、重量轻、安装方便等优点,在给排水工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CECS164-2004" 对聚乙烯排水管道的材料性能、尺寸规格、施工工艺、质量检验、安装规定、维护保养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埋地聚乙烯排水管道的施工质量,保障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耐久性。这份规程是保证地下排水系统工程质量的重要参考文件,适用于各类市政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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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沟槽槽底净宽度,可按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并根据管径大 小、埋设深度、施工工艺等确定。当管径不大于450mm时,管道每 边净宽不宜小于300mm;当管径大于450mm时,管道每边净宽不 宜小于500mm。 6.2.2沟槽形式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槽深、地下水位、土质情 况、施工设备及季节影响等因素制定。 6.2.3开挖沟槽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不得扰动基底原状土层。 基底设计标高以上0.2~0.3m的原状土,应在铺管前用人工清理 至设计标高。如遇超挖或发生扰动,可换填10~15mm天然级配 砂石料或最大粒径小于40mm的碎石,并整平夯实,其密实度应 达到基础层密实度要求,严禁用杂土回填。槽底如有尖硬物体必须 清除,用砂石回填处理。 6.2.4槽底不得受水浸泡,若采用人工降水,应待地下水位稳定 降至沟捕底以下时方可开控

6.3.1管道应采用十弧基础。对一般十质,应在管底以下原状十 地基或经回填夯实的地基上铺设一层厚度为100mm的中粗砂基 础层;当地基土质较差时,可采用铺垫厚度不小于200mm的砂砾 基础层,也可分二层铺设,下层用粒径为5~32mm的碎石,厚度 100~150mm,上层铺中粗砂,厚度不小于50mm。基础密实度应符 合本规程表8.2.5的规定。对软土地基,当地基承载力小于设 计要求或由于施工降水等原因,地基原状土被扰动而影响地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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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建设标准全工 文信息系 载能力时,必须先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在达到规定的地基承载能 力后,再铺设中粗砂基础层

载能力时J331、J332 G221 地沟及盖板(2009合订本) [楼地面],必须先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在达到规定的地基承载能 力后,再铺设中粗砂基础层。 6.3.2在管道设计土弧基础支承角范围内的腋角部位,必须采用 中粗砂或砂砾土回填密实。回填范围不得小于支承角2α加30°,回 填密实度应符合本规程表8.2.5的规定

铺设管道时随铺随挖(图6.3.3)。凹槽的长度、宽度和深度可按管 道接头尺寸确定。在接头完成后,应立即用中粗砂回填密实。

6.3.4对由于管道荷载、地层土质变化等因素可能产生管道纵向 不均匀沉降的地段,应在管道敷设前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 6.3.5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地基处理宜采用砂桩、块石灌注桩等复 合地基处理方法。不得采用打入桩、混凝土垫块、混凝土条基等刚 性地基处理措施。

图6.3.3管道接口处的凹槽

6.4.1管材下管前,必须按产品标准逐节进行外观检验,不符合

6.4.2应根据管径大小、沟槽和施工机具装备情况,确定用人工 或机械将管材放入沟槽。下管时应采用可靠的吊具,平稳下沟,不 得与沟壁、沟底激烈碰撞。吊装时应有二个支撑吊点,严禁穿心 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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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承描式密封圈连接、套筒(带或套)连接、法兰连接等采用 的密封件、套筒件,法兰连接用的法兰、紧固件等配套用件,必须由 管材生产厂配套供应。热熔连接、电熔连接、焊接连接采用的专用 电器设备和挤出焊接设备和工具,当施工单位不具备符合要求的 设施及技术时,应由管材生产厂提供并进行连接技术指导。当连接 时需要采用润滑剂等辅助材料时,这类材料亦应由管材生产厂提 供。 6.4.4管材连接时必须对连接部位、密封件、套筒等配件清理干 争,不得附有土和其他杂质。机械连接用的钢制套筒、法兰、螺栓等 金属制品,应根据现场土质并参照相应的标准采取防腐措施。

金属制品,应根据现场土质并参照相应的标准采取防腐措施。 6.4.5承插式密封圈连接宜在环境温度较高时进行,插口端不得 雷到承口底部,应留出不小于10mm的伸缩空隙。在插入前,应在 插口端外壁做出插入深度标记。插入完毕后,插入长度和承插口圆 周间空缝应均匀,并保持连接管道轴线平直。 3.4.6电熔连接、热熔连接、机械连接宜在环境温度较低或接近 最低时进行。电、热熔连接时对电热设备的温控、时控,挤出焊接时 对焊接设备的操作等,必须严格按接头要求的技术指标和设备规 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插到承口底部,应留出不小于10mm的伸缩空隙。在插入前,应在

最低时进行。电、热熔连接时对电热设备的温控、时控,挤出焊接时 对焊接设备的操作等,必须严格按接头要求的技术指标和设备规 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6.4.8雨期施工时应采取防止管材上浮的措施。当管道安装完毕

6.4.8雨期施工时应采取防止管材上浮的措施。当管道安装完毕

尚未覆土而遭到水泡时,应进行管中心和管底高程的复测和外观 检测,如发现位移、漂浮、拔口等现象,应及时返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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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混凝土包封插入井壁的管端。混凝土包封的厚度不宜小于 100mm,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图7.0.2)

浇混凝土包封插入井壁的管端。混凝土包封的厚度不宜小于

0.2现浇混凝土包封连接图7.0.3管道与检查井子

7.0.3当管道未敷设,在砌筑检查井时,应在井壁上按管道轴线 标高和管径开预留洞口。预留洞口内径不宜小于管材外径加 100mm。连接时用水泥砂浆填实插入管端与洞口之间缝隙。水泥 砂浆的配合比不得低手1:2,且砂浆内宣掺入微膨胀剂。砖砌并 壁上的预留洞口应沿圆周砌筑砖拱圈(图7.0.3)。 7.0.4对现浇混凝土包封连接,宜采用自膨胀橡胶密封圈,可在 浇筑混凝土前,将橡胶圈套在插入井壁管端的中间部位。 7.0.5在检查井井壁与插入管端的连接处,浇筑混凝土或填实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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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砂浆时管端圆截面不得出现扭曲变形。当管径较大时,施工时 可在管端内部设置临时支撑。当采用承插口管时,在下游出口端 不宜将承口部分插入与井壁连接,如无双插口管,可将承口切除。 采用专用管件与检查井连接时,专用管件应由管材生产厂配套供 应。 7.0.6管道与检查井连接完毕后,必须在管端连接部位的内外井 壁做防水层,并符合检查井整体抗渗漏的要求。 7.0.7当管道敷设在软土地基或不均匀地层上时,检查井与管道 连接可采用过渡段。过渡段由不少于2节短管柔性连接而成,每节 短管长600~800mm。过渡段总长度根据地质条件确定,可取 1500~2000mm。柔性接头可采用承插式、套筒式(平口管)等橡胶 密封圈接头。过渡段与检查井宜采用刚性连接。 注:过渡段也适用于管道与构筑物进出水管道的连接。 7.0.8检查井与上下游管道连接段的管底超挖(挖空)部分,在管 道连接完成后必须立即用砂石回填,并按设计土弧基础支承角根 据本规程第6.2.3条的规定回填密实。

7.0.8检查并与上下游管道连接段的管底超挖(挖空)部分,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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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管道敷设后应立即进行沟槽回填。在密闭性检验前,除接 头部位可外露外,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的回填高度不宜小于 0.5m;密闭性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8.1.2沟槽回填应从管道、检查井等构筑物两侧同时对称进行, 并确保管道和构筑物不产生位移。必要时宜采取临时限位措施,防 正上浮。 8.1.3从管底基础至管顶以上0.5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 填,严禁用机械推土回填。 8.1.4管顶0.5m以上沟槽采用机械回填时应从管轴线两侧同 时均匀进行,并夯实、碾压。 8.1.5回填时沟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带水回填,不得回填淤泥、有 机物和冻土,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石块、砖及其他杂硬物体。 8.1.6当沟槽采用钢板桩支护时,在回填达到规定高度后,方可 拔除钢板桩。钢板桩拔除后应及时回填桩孔,并应采取措施填实。当 采用砂灌填时,可冲水密实;必要时也可采取用边拔桩边注浆的措施。 8.1.7沟槽回填时应严格控制管道的竖向变形。当管径较大、管 顶覆土较高时,可在管内设置临时支撑或采取预变形等措施。回填 时,可利用管道胸腔部分回填压实过程中出现的管道竖向反向变 形来抵消一部分垂直荷载引起的管道竖向变形,但必须将其控制 在设计规定的管道竖向变形范围内

8.2.1从管底基础层至管顶以上0.5m范围内的沟槽回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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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回填材料和回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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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表8.2.5的规定采用。 8.2.2管底基础层必须铺设在符合承载能力要求的地基土层上。 8.2.3在管道的土弧基础中心角2α加30°范围内的管底腋角部 位必须用中砂或粗砂填充密实,并与管壁紧密接触,不得用土或其 他细颗粒材料填充。 8.2.4沟槽应分层对称回填、夯实,每层回填高度不宜大于 0.2m。在管顶以上0.5m范围内不宜用夯实机具夯实。 8.2.5回填土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 表8.2.5和图8.2.5的规定热行,

:当管道沟槽位于城市道路或公路路基范围内时,管顶0.5m以上应分别按城市 道路和公路路基密实度要求填实。

直路和公路路基密实度要求填实

表8.2.5沟槽回填土的密实度要求

DB61/T 900-2013 预制木桥面板技术条件图8.2.5沟槽回填土要求

8.2.6在地下水位高的软土地基上敷设管道时,可在管道基础层 和沟槽回填土内铺设土工布对管道的横向和纵向进行加固。在地 基不均匀的管段,宜在管底基础层及其两侧回填土内铺设土工布; 在高地下水位的管段,可在管顶和两侧的回填土内铺设土工布;在 也下水流动区段内可能发生细颗粒土流动与转移时,宜沿沟槽底 和两侧边坡上铺设土工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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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9.1管道密闭性检验

9.1.1管道敷设完毕且经检验合格后,应进行管道密闭性检验。 9.1.2管道密闭性检验可按8.1.1规定的沟槽回填条件进行,接 头部位宜外露观察。 9.1.3管道密闭性检验应按井距分隔,长度不宜大于1km,带井 试验。 9.1.4管道密闭性检验可采用闭水试验法。操作可按本规程附 录D的规定进行。 9.1.5管道密闭性检验时,经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管道的 渗水量应满足下式要求: Q,≤0.0046d; (9.1.5) 式中Q一一每1km管道长度24h的渗水量(m);

中Qs——每1km管道长度24h的渗水量(m) d管道内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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