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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2020)(成都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0月).pdf简介:
,由于我是一个的,无法直接查看或提供PDF文件的详细内容。但我可以告诉你,"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2020)"应该是由成都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一份指导性文件,它可能包含了关于幼儿园建筑设计、设施配置、安全标准、教育环境、卫生要求等方面的规定。这份技术导则在2020年10月发布,旨在为成都市的幼儿园建设提供科学、规范和技术上的依据,以保障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孩子们的安全健康。它可能涵盖了最新的教育理念、建筑设计趋势以及符合当地法规的建设标准。如果你需要具体的信息,建议直接查阅该文件或联系相关机构。
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2020)(成都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0月).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技术导则主要编制人:刘有田 余睿 曾丽雯 张昊 (排名不分先后) 付安俊 王 武 雷学锋 唐 勇 梁丽娜 黄虹 俊 杰 龚德鹏 李文江 齐 猛 李宇航 李和川 本技术导则主要审定人: :刘 民 陈迎九 徐尚云 陈 彬 (排名不分先后) 欣 张灿 黄志强 陈 刻 罗 于 何昕
本技术导则主要审定人:刘 民 陈迎九 徐尚云 陈 彬 (排名不分先后) 欣 张灿 黄志强 陈 罗于何昕
1.0.1为规范成都市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建设及交付,促进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 建设技术导则。 1.0.2园区规划和建设必须满足安全、适用、经济、卫生、美观以及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 1.0.3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改建、扩建工程 目可参照执行。除中心城区外,成都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 况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 1.0.4成都市幼儿园的建设及交付,除执行本技术导则外,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0.5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应包括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设施设备、环境景观、导 识系统等方面内容,除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不得以清水房标准交付使用。 1.0.6新建幼儿园工程项目应全面执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现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 及相应绿色建筑的建设要求, 1.0.7本技术导则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0.8本技术导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对3周岁~6周岁的幼儿进行集中保育、教育的学前使用场所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捕鱼器的特殊要求 GB4706.103-2010》2.0.2全日制幼儿园
2.0.3寄宿制幼儿园
幼儿昼夜均在园内生活的幼儿园
2.0.4幼儿生活用房
2.0.5幼儿生活单元
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包含活动室、寝室、配套卫生间、衣帽储藏间等基本空
2.0.9附属供应用房
3.1.1幼儿园建设场地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场地内应按生活、运动、学习、 游戏不同功能进行科学分区,方便使用和管理,避免相互十扰。 3.1.2园区应充分利用有限土地资源,积极发展地下、屋面等空间。地下空间用于停放机 动车、非机动车及放置设备等,不得用于幼儿活动。 3.1.3园区应有独立出入口并实行人车分流,其主出入口不宜设置在主要交通干道边。 3.1.4园区主出人口外应预留缓冲空间,主要出入口退红线距离不宜小于5m。 3.1.5幼儿园主要进出的校门有效宽度应不小于3.5m,应设置防冲撞隔离装置,电动伸缩 门高度不应低于1.8m。
3.2.1应合理进行建筑设计和布局,以取得良好的自然通风和日照。 3.2.2在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地上建筑局部宜建设4层及以上,且建筑总高度 不得高于24m,幼儿园生活用房应布置在3层及以下,4层及以上应设置防止幼儿误入的措 施。 3.2.3建筑组合应紧凑、集中,主要建筑之间宜有连廊联系。 3.2.4校门及门卫室宜独立设置,门卫室应与主体建筑风格协调,应在适当位置预留校名 安装位。 3.2.5应设主席台,主席台可兼做临时表演台,面积不宜小于60m²;宜设升旗台和旗杆, 旗杆高度不应低于7m, 3.2.6机动车停车位宜设置在地下,车位数宜不低于教职员工数的80%,宜设置非机动车 停车位。 3.2.7园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宜充分利用屋顶、墙面等空间,设计屋顶绿化、垂直绿 化,丰富园区环境。 3.2.8园区应采用通透式围墙,满足透绿要求;围墙、围栏最低高度不得低于2m。 3.2.9在满足消防通道和集中活动场地的前提下,园区内宜设置坡地、凹地等不同地势 成m
4.1.1应预留空调内外机摆放位置,与外立面风格协调,并应减小室外机可能产生的噪 音、劲风、眩光等影响。 4.1.2幼儿经常通行和疏散的走道不应设有台阶,当有高差时应设置防滑坡道,其坡度不 应大于1:12,疏散走道的墙面距地2m以下不应设置有壁柱、管道、消火栓箱、灭火器、 广告牌等突出物。 4.1.3设置外走廊时,应在合理位置设置足够数量的地漏,并充分考虑走廊楼地面找坡后 与室内门洞口楼地面的高差;宜在靠走廊外侧栏板处设置半圆形积水浅沟(半径约 30mm40mm),防止走道积水。 4.1.4幼儿园外立面装饰材料宜采用优质的外墙涂料或软瓷,当使用外墙面砖时不应采用 外保温形式。 4.1.5幼儿园外立面宜使用反射率较高、浅色的材料,屋面宜做隔热材料装饰或增加绿 化,以降低建筑表面热吸收,减少能耗。 4.1.6园区临空栏板宜使用实体栏板,栏板净高不应低于1.3m;当采用实体栏板与栏杆结 合的形式时,实体栏板高度不应低于0.8m,栏杆总高度不应低于1.3m。实体栏板高度大于 等于1.3m时应考虑走道透视效果,增加采光措施, 4.1.7建筑外窗开启方式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中的要求,外窗开启扇应设纱窗。 4.1.8窗距离楼地面的高度小于或等于1.8m的部分,不应设内悬窗和内平开窗扇。当外平 开或悬开窗紧邻人员通过场所时,开启窗扇距楼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m。 4.1.9幼儿园建筑不应采用玻璃幕墙。
4.2.1活动室、室的室内最小净高不应低于3.0m,多功能综合活动室室内净高不应低子 3.9m。 4.2.2每层宜设置专用活动室一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5m。6个班(含6个班)以上幼 儿园至少设置一个多功能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20㎡。 4.2.3应设置奠式水冲厕所,奠便应设置安全扶手,条件允许的可增设坐便器;宜分设男 女卫生间,女卫宜设置一个成人卫生隔间。 4.2.4拖布池以及拖布、扫帚放置处,应避免幼儿接触。
4.2.5每个生活单元宜设置一套淋浴设备。 4.2.6幼儿寝室受强光照射的床位,要采取遮光措施。 4.2.7每班内宜单独设置分餐台及洗手台,并在分餐台预留电源。 4.2.8每间幼儿活动室应预留一个开水器水电接口。 4.2.9对于贴邻的活动单元,宜在活动单元之间设置活动门或“灵活空间”用于班级之间 的混龄、混班教学。
4.2.5每个生活单元宜设置一套淋浴设备。 4.2.6幼儿寝室受强光照射的床位,要采取遮光措施。 4.2.7每班内宜单独设置分餐台及洗手台,并在分餐台预留电源。 4.2.8每间幼儿活动室应预留一个开水器水电接口。 4.2.9对于贴邻的活动单元,宜在活动单元之间设置活动门或“灵活空间”用于班级之间 的混龄、混班教学。
4.3.1晨检室和保健观察室应设置在园区出入口附近,可与门卫室紧邻设计。保健观 应带单独卫生间,并单独对外设门。 4.3.2园长室、财务室等管理用房宜设置在4层及以上。 4.3.3门卫室和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 4.3.4应设置一个会议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m。 4.3.5教具制作室宜靠近多功能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4m。 4.3.6门卫室应设置岗位间、休息间、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宜靠近门卫室设 置。
4.3.1晨检室和保健观察室应设置在园区出入口附近,可与门卫室紧邻设计。保健观察室 应带单独卫生间,并单独对外设门。 4.3.2园长室、财务室等管理用房宜设置在4层及以上。 4.3.3门卫室和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 4.3.4应设置一个会议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 4.3.5教具制作室宜靠近多功能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4m。 4.3.6门卫室应设置岗位间、休息间、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宜靠近门卫室设 置。
4.4.1厨房宜设在后勤入口附近,当幼儿园建筑为二层及以上时,应设置提升食梯,食梯 呼叫按钮距地面高度应大于1.70m。 4.4.2食堂应实现明厨亮灶,并满足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4.4.3食堂操作间配置防滑地砖,墙面瓷砖,并安装吊顶,吊顶高度不宜低于2.6m,食堂 餐厅的门窗应加设纱窗。 4.4.4消毒室和洗衣间应安装门锁装置。
半山豪苑宝石A型别墅图纸4.5.1室外集中活动场地(含屋面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周边无尖锐突 出物。宜敷设人造草皮等软质环保材料。
4.5.2活动区域的地面铺装宜采用丰富多样的材质,应选用软质、环保的地面材料,活动 场地面层及其配套辅助材料应达到国家、省、市最新规范和文件要求, 4.5.3公共活动区域应设置游戏器械区、砂坑、戏水区、30m直跑道。戏水池不小于35 m,深度不大于0.3m,宜设置供幼儿进出的梯步。砂坑不小于35m,深度不大于0.3m, 填充砂应采用经过清洗筛选的成品袋装天然海砂,砂坑附近应设置消洗池和洗手台。
4.6.1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其余出入口宜为平坡出入口。 4.6.2应设置1部无障碍楼梯,有条件的应当设置无障碍电梯。 4.6.3主体建筑每层宜设置无障碍厕位。
5.1.1主体结构设计应产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5.1.2新建幼儿园房建工程项目可优先考虑采用减隔震技术。 5.1.3主要建筑的结构形式,应考虑使用的灵活性和改造的可能性。 5.1.4不应采用形体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特别不规则建筑界定参照现行四川省超限建筑工程 界定标准执行
5.2.1一般建设标准
5.2.2.1电源及配电应满足以下要求:
5.2.2.1电源及配电应满足以下要求: 5.2.2.1.1电源应独立计量,优先考虑采用节能型干式变压器,设置在地下室配电房内, 无条件的幼儿园可采用室外箱变,安装在人员较少的安全位置,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2.2.1.2宜采用柴油发电机作备用电源。 5.2.2.1.3楼栋设总配电箱(柜),各层设分配电箱(柜)。照明、风扇、插座、空调等 设备应分回路配电。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CJJ 152-2010》5. 2. 2.2 其它要求: